秦之楨

《傷寒大白》~ 總論 (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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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論 (6)

1. 忌補虛論

傷寒用補,必得邪散病除,然後補其正氣。若邪氣方盛,不用祛邪,先用補藥。則邪得補愈甚。方書云:留而不去,反成其實。是以傷寒初起,未經汗吐下者,忌補虛。陽明胃實,燥實痞滿,忌補虛。胸膈飽悶,身痛無汗,忌補虛。熱結在裡,脈數沉實,忌補虛。煩躁悶亂,六脈潛伏,忌補虛。

白話文:

如果傷寒時使用補藥,一定要等到病邪散盡後,才能補充正氣。如果邪氣仍然旺盛,不先祛除邪氣而直接使用補藥,那麼邪氣就會得到補益而更加嚴重。醫書上說:邪氣滯留在體內而不離開,反而會助長其威勢。所以,傷寒初期,沒有經過汗吐下三法治療的,忌諱補虛。陽明胃氣實盛,導致燥熱、痞滿,忌諱補虛。胸膈飽悶,身體疼痛,沒有出汗,忌諱補虛。熱邪積結在體內,脈搏又數又沉,忌諱補虛。煩躁悶亂不安,六脈隱伏不顯,忌諱補虛。

陽症似陰,小便赤澀,忌補虛。癍痧未出,忌補虛。大便結硬,忌補虛。舌刺唇焦,忌補虛。神昏悶亂,忌補虛。熱瘀發黃,忌補虛。蓄血發狂,忌補虛。

白話文:

表現出陽氣證狀但實為陰證,小便發紅灼熱,禁止補虛。 發熱噁心嘔吐未退,禁止補虛。 大便乾硬難解,禁止補虛。 舌尖發紅脣色發焦,禁止補虛。 精神恍惚昏亂,禁止補虛。 熱瘀導致黃疸,禁止補虛。 體內瘀血導致發瘋,禁止補虛。

2. 誤下不宜再下論

太陽症反下之,太陽表症已解,心下滿,按之大痛者,為大結胸,用大陷胸湯丸下之。若不大痛,為小結胸症,用小陷胸湯以和解,不用下法。若但心下痞滿,而不痛者,為痞氣,用瀉心湯和解心下。要知下後若下症仍急者,不得已而用大陷胸湯以再下。若下後不見下症,豈有再行之理?今因誤下再下之說,不論有下症無下症,悉用再下,甚至誤下太早,表邪內陷,內亂神明,亦執誤下再下之法。不知惡寒拘緊,身痛發熱,皆是皮毛經絡之病,未入腸胃臟腑者也,切不可下。

白話文:

太陽經證狀當用下法時卻反過來用升提法,太陽表證已經解除,但是心下部位脹滿,按壓時劇烈疼痛的,為大結胸症,應使用大陷胸湯丸進行通便治療。如果疼痛不劇烈,為小結胸症,應使用小陷胸湯進行調和,不必使用下法。如果只是心下部痞滿,沒有疼痛的,為痞氣,應使用瀉心湯調和心下。要注意的是,在下法後,如果腹瀉症狀仍然急迫,不得已可以用大陷胸湯再進行下法。如果在下法後腹瀉症狀已經消失,怎麼可以再次下法呢?現在因為誤解而反覆下法的說法不考慮是否有腹瀉症狀,一律使用再下法,甚至誤在下法過早,表邪內陷,擾亂神智,也堅持錯誤地反覆下法。不知道惡寒、肌肉拘緊、身體疼痛和發熱,都是皮毛經絡的疾病,並沒有侵入腸胃臟腑,切不可使用下法。

故外感之邪,從毛竅而入,必使之仍從毛竅而出。若不從表散,反用下行,不死不休。夫下之一法,原為內有燥屎,腹滿脹實,不得出而用者。苟外邪得解,大便自順,何苦推腸刮腹,傷津竭液乎!不知身發寒熱,其病在外,見症治症,發散為捷。故《內經》云:因於暑,體若燔炭,汗出則散。

白話文:

所以外來的病邪,從毛孔進入,一定要讓它從毛孔出去。如果不從表面散發出去,反而用瀉下法讓它往下走,身體就會不斷受到損害。使用瀉下法,原本是針對內部有乾燥的糞便,腹部脹滿,無法排出才用的。如果外邪得到解除,大便自然通暢,何必硬要通過刺激腸道來拉肚子,傷害身體津液呢!要知道,身體發寒發熱,是因為病在體表,應該根據症狀治療,發散之法最為快捷。所以《內經》說:因為暑熱而導致的病症,身體像燃燒的炭火一樣,只要出汗就能散熱。

此言因於暑熱,若外冒表邪者,尚要汗出,況因於風寒者乎!世之治外感發熱,不用升發胃氣,敷布胃汁作汗外解,良由不識外感發熱症,必要從毛竅而出耳。

白話文:

這句話說的是,由於暑熱引起,如果邪氣外發於表,還需要汗出,何況是因為風寒引起的?世人治療外感發熱,不使用升發胃氣、佈散胃液讓汗液外出的方法,根本原因是不明白外感發熱一定要從毛孔外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