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大白》~ 總論 (2)
總論 (2)
1. 傷寒熱病總論
明此三條,則治表邪之熱病,治里邪之熱病,治有表邪復有里邪之熱病,井井不亂矣。
白話文:
若能明白這三條法則,就能夠有條不紊地治療因外感邪氣引起的熱病、因內傷邪氣引起的熱病,以及同時兼具表證與裡證的熱病了。
2. 驗舌色論
傷寒表裡輕重,驗舌色亦得大半。杜青碧有三十六法,反覺太繁。今余分立白苔、黑苔、黃苔、燥苔、滑苔、五者以為要。舌色如常,身雖大熱,是表熱里未有熱也,但治其表。如見白苔而滑,邪在半表半裡、未入於裡也,但宜和解。若見黃苔者,熱在胃家;苔黃而乾裂者,熱已入里,宜清裡熱。
若有下症者,可以下之。若見黑苔者,有二條分別:黑而焦裂硬刺者,裡熱已極,火極似炭之苔也;黑而有水、軟潤而滑者,裡寒已甚,水來剋火之寒苔也。以上五者,驗舌之大節目也,然仍要看症切脈以參定之。如舌上黑苔,燥裂有刺,此裡熱無疑矣,然或身痛,或足冷,或無汗,或脈浮,或脈伏,仍從表症治之。雖不可用辛溫之藥,必宜辛涼散表,然後清裡。
若過用清熱,則表汗不出,表邪不解。又如舌上生苔,口渴不能消水,脈浮大不數,服清熱之藥,反加譫妄神昏,此症多見不治。以舌苔主裡熱,渴宜消水,脈宜沉數,數症脈相反故耳。然余以渴不消水,脈滑不數,擬以食滯,用消導治之,亦有生者。自此則知表邪夾食之症,亦有舌苔生刺者也。
大凡察病人之舌,沿邊缺陷如鋸齒口者,此不治之症也。
白話文:
《驗舌色論》:
判斷傷寒表裡證的輕重,觀察舌色可掌握大半關鍵。杜青碧提出三十六種舌象辨證方法,過於繁複。現簡化歸納為五類要點:白苔、黑苔、黃苔、燥苔、滑苔。
若舌色正常,即使高燒也屬表熱未入裏,只需治療表證。白滑苔表示病邪在半表半裏,宜和解。黃苔反映胃熱;若兼見乾裂,則熱邪已深入裡,需清裏熱。符合下症條件時可考慮攻下治法。
黑苔分兩類:焦裂帶硬刺者為熱極(火極似炭);濕潤水滑者屬寒極(水剋火)。此五項為舌診重點,但仍需結合症狀與脈象判斷。例如黑燥裂苔雖屬裏熱,若伴隨身痛、足冷、無汗、浮脈或伏脈,仍應從表證論治,選用辛涼解表劑,不可過早清裏。過度清熱會阻礙發汗,使表邪難解。
另有特殊情況:若舌苔明顯卻伴隨口渴不欲飲、浮大但不數之脈,服清熱藥反現神昏譫妄,多屬危症。因舌苔裏熱應見沈數脈且能消水,此症脈象矛盾。臨床發現此類情況若屬食滯(表現為渴不嗜飲、滑脈不數),採用消導法治療偶有生機,說明表邪夾食滯也可能出現舌苔生刺。
最後注意:若舌緣出現如鋸齒狀缺損,多屬不治之症。
3. 驗口唇論
傷寒驗口中乾濕,可以定其症之表裡輕重,然驗口更當驗唇。口唇關手足陽明腸胃二經,又關手足太陰脾肺二臟。故驗唇色紅潤,里未有熱,但宜辛溫散表。唇色乾枯,里已有熱,宜清裡。唇色焦黑,煩渴消水,裡熱已極,當用涼膈散等。又有譫語發狂,唇色乾焦,服寒涼而熱不減,此食滯中焦,胃中蘊蓄,發黃發熱。
是以用涼藥。則食滯不消,用辛散則礙裡熱,宜以保和散沖竹瀝、蘆卜汁,或梔子豆豉湯加陳枳實治之。上唇屬肺與大腸,上唇焦而消渴飲水,熱在上,主肺;上唇焦而不消渴飲水,熱在下,主大腸有燥糞。下唇屬脾與胃,下唇焦而消渴飲水,熱在陽明胃;下唇焦而不消渴飲水,熱在太陰脾。
余今發明裡熱唇焦,食滯唇焦,積熱伏於血分而唇焦,惟以渴不渴、消水不消水分別。然食滯唇焦,又有食滯已久,蒸釀發熱,亦能作渴消水,又當參脈象若何。脈若滑大不數,食未蒸熱,口亦不渴;若滑大沉數,食已發熱,口亦作渴。故凡譫語發狂;脈滑不數,渴不消水者,亦以食滯治之;若以寒涼抑遏,則譫語發狂愈甚,甚則口噤不語也。
白話文:
驗口唇論
通過觀察傷寒患者口唇的乾燥或濕潤程度,可以判斷病症的表裡與輕重,但除了看口腔,更應著重觀察嘴唇。口唇與手足陽明的腸胃二經相關,也關聯手足太陰的脾肺二臟。
若唇色紅潤,表示體內無熱,只需用辛溫藥物發散表邪;若唇色乾枯,則體內有熱,需清熱內治;若唇色焦黑並伴有煩渴、大量飲水,為里熱極盛,應當使用涼膈散等方劑。若出現譫語發狂、唇焦口乾,服用寒涼藥物卻熱不退,此為食滯中焦,脾胃蘊積化熱,可能引發黃疸或持續發熱。
此時若用涼藥,食滯無法消除;用辛散藥物,又恐加重里熱,宜用保和散沖服竹瀝、蘿蔔汁,或梔子豆豉湯加枳實治療。上唇對應肺與大腸——上唇焦且口渴喜飲,熱在肺;上唇焦卻不渴不飲水,熱在大腸,主因燥屎內結。下唇對應脾與胃——下唇焦且口渴喜飲,熱在陽明胃;下唇焦卻不渴不飲水,熱在太陰脾。
進一步區分里熱唇焦、食滯唇焦或血分伏熱導致唇焦的關鍵,在於是否口渴、是否大量飲水。但需注意:長期食滯亦可能因積熱蒸釀而出現口渴飲水,此時需結合脈象判斷:脈滑大但不數,表示食滯未化熱,口亦不渴;若脈滑大沈數,則食滯已化熱,且伴有口渴。因此,凡譫語發狂、脈滑不數、渴卻不大量飲水者,仍以食滯論治;若誤用寒涼壓制,反會加重譫語狂躁,甚至導致口噤不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