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大白》~ 卷三 (3)
卷三 (3)
1. 頭汗
外感發熱,必得遍身汗出,方得邪氣外解。然所以致其汗出者。皆賴胃陽敷布,而能升降陰陽發越毛竅者也。故凡中焦無病,則上下通達,遍身汗出而解。若中焦痞塞,則熱結、水結,寒結、痰結、氣滯、夾食、蓄血,皆能壅滯經絡,但頭有汗,遍身無汗,邪氣不能外解。是以頭汗非輕症也,然亦有各條分別。
外邪傳入少陽,結於胸脅,上薰於頭,則心煩懊憹而頭汗,小柴胡湯合梔子豆豉湯。陽明煩渴多飲,溫熱不得發越,上衝頭角,而發黃頭汗者,神術乾葛湯。若見背強身痛,不能轉側,惡寒而頭汗者,當治太陽,用羌活勝濕湯。水飲蓄結中焦,怔忡上攻,但結胸無發熱,但頭微汗無表症者,半夏茯苓湯,甚者陷胸湯。
若瘀血在上,紅花桃仁湯。若瘀血在下,小便利,大便黑,小腹硬而頭汗者,桃仁承氣湯。若熱入血室,迫血妄行,下血譫語而頭汗者,歸芍柴胡湯。甚則刺期門,以瀉血室之熱。中焦痞結,子和每用吐法。痰飲食積,凝結中焦,但頭有汗,遍身無汗,家秘用乾葛、柴胡、防風三味煎湯,調保和散,頻服神效。若有燥火,沖葡萄汁、竹瀝。
若裡熱火閉無汗,用山梔、豆豉、蔥頭、滑石。夫柴胡、乾葛、羌活、防風,但能發在表無汗,不能發在裡火閉無汗。梔子、豆豉、滑石、蔥白,但能發在裡火閉無汗,不能發在表無汗。麻黃、桂枝,但能發寒邪外束,內無積熱無汗,不能發風熱外閉,內有積熱之無汗。涼膈瀉心湯,但能發熱結腸胃無汗,不能發在表風寒閉郁之無汗。
是以外有表邪,內有積熱,妙在雙解表裡。胸前凝塞,胃陽不能敷布而無汗者,妙在開發胸前,升揚胃氣。是以治頭汗之症,必要互參無汗條。
傷寒十餘日,熱結在裡,復往來寒熱,大柴胡湯。若但結胸無大熱者,此水結胸脅也。但頭微汗,大陷胸湯。詳註結胸條。
傷寒五六日,頭汗微惡寒,手足冷,心下滿,口不欲食,大便硬,脈細者,與夫傷寒五六日,已汗復下,胸脅滿,微結,小便不利,渴而不嘔,但頭汗出,往來寒熱心煩者,此未解也,宜柴胡桂桂乾薑湯。
此申明頭汗症之未解者。頭汗微惡寒,手足冷,表症也。心下滿,口不欲食,大便硬,里症也。表裡兩見之症,若脈數大,可以雙解。今脈細則未能解,又傷寒五六日,已汗復下,反見胸脅滿,微結,小便不利,渴而不嘔,但頭汗,遍身無汗,又寒熱心煩,少陽太陽表症未解也,故宜此湯。
太陽中風,以火劫發汗,邪風被火熱,血氣流溢,失其常度,兩陽相熏灼,其身發黃,陽盛則欲衄,陰虛則小便難,陰陽俱虛弱,身體則枯燥,但頭汗出,劑頸而還,腹滿而喘,口燥咽爛,或不大便。久則譫語,甚者至噦,手足躁擾,捻衣摸床,小便利者可治。
太陽中風,陽邪也,以火劫之,血氣沸騰,灼其身發黃。火傷陽分,上衝作衄;火傷陰分,小便遂難。陰陽俱傷,身枯燥,但頭汗。火傷脾肺,則腹滿而喘,口乾咽爛,大便不行。久則譫語,甚者至噦,手足擾亂。此時惟賴小便利者,津液尚存,尚可救。
太陽病,脈浮動數,頭痛發熱,微盜汗出,而反惡寒者,表未解也。醫反下之,動數變遲,膈內拒痛,胃中空虛,客氣動膈,短氣躁煩,心中懊憹,陽氣內陷,心下因硬,則為結胸,大陷胸湯主之。若不結胸,但頭汗出,余處無汗,劑頸而還,小便不利,身必發黃。此條詳註結胸。
陽明病發熱汗出,此為熱越不能發黃也。但頭汗出,身無汗,小便不利,渴飲水漿,此為淤熱在裡,身必發黃,茵陳湯主之。又云陽明病被火,額上微汗出,小便不利,必發黃。
此二條反復明頭汗身無汗,濕熱不得內外分消,必發黃而小便不利。陽明病,下之,其外有熱,手足溫者,不結胸,心中懊憹,飢不能食,但頭汗出,梔子豉湯。
此言陽明病下後,外有熱,手足溫,則表邪尚未內陷,當解表。今因心中懊憹,但頭汗,故用梔子,去煩滌熱,豆豉宣散,胃陽敷布,作汗外解。
陽明病,下血譫語者,此為熱入血室。但頭汗出者,刺期門,隨其實而泄之,濈然汗出而愈。
陽明有熱,深入藏血藏魂之所,火擾神明,則下血譫語,如見鬼狀。熱邪閉而不宣,故但頭汗。刺期門,則營衛得通,遍身汗出而愈。可見小柴胡湯,治熱入血室,不從少陽起見,乃清解厥陰邪熱。小柴胡湯治往來寒熱,不從厥陰起見,清解少陽邪熱也。
小柴胡湯,見惡寒頭眩。
梔子豆豉湯,見懊憹。
乾葛神術湯
乾葛,蒼朮,防風,石膏
陽明濕熱,閉郁中焦,胃陽不能敷布,但頭汗周身無汗,故以此方宣發胃氣。
羌活勝濕湯,見身重。
陽明頭汗,用前乾葛神術湯。太陽頭汗,當用此方。
半夏茯苓湯
熟半夏,白茯苓
中焦閉塞,則周身不能敷布,但頭有汗,逐胃家水飲,則胃氣清和,而濈濈汗出。
紅花桃仁湯
血瘀上焦,常有發黃頭汗者,此方瘀血散則汗出而邪散。
桃仁承氣湯,見蓄血。
血瘀上部,前方紅花桃仁湯。若血瘀下部,頭汗而臍腹硬滿者,當用此方。
歸芍柴胡湯
柴胡,黃芩,廣皮,甘草,當歸,白芍藥,牡丹皮,地骨皮
熱入血室,但頭汗出,仲景以小柴胡湯治之。家秘重加當歸、白芍藥,則功力愈專;加二皮,則身熱易退。
大柴胡湯,見潮熱。
大陷胸湯,見結胸。
茵陳湯,見發黃。
發黃頭汗症,皆系濕熱,治分發表清裡二條。前方乾葛神術湯發表之法,此方清裡之法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