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大白》~ 總論 (8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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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論 (8)

1. 忌吐法論

忌吐法者,病不在上,胸無凝滯,不必吐之。仲景云:關上脈細,以醫吐之過也。太陽病吐之,反不惡寒,不欲近食者,此醫吐之內煩也。少陽中風,兩耳無所聞,目赤,胸中滿而煩者,不可吐下。故凡老弱虛人,忌吐法。久病虛弱,忌吐法。內傷本元,忌吐法。六脈空大,忌吐法。

脈細無神,忌吐法。胃虛食少,忌吐法。時時眩冒,忌吐法。胎前產後,忌吐法。癰疽潰後,金瘡失血,忌吐法。古人雖以汗吐下三法,以治外感,然吐下二法,亦要小心者也。

白話文:

忌吐法論

禁忌使用吐法的情況如下:若疾病不在上焦,胸部沒有阻塞的症狀,就不必使用吐法。張仲景曾說:關脈細弱,是因為醫生誤用吐法所致。太陽病症狀本該發汗,卻誤用吐法,反而導致不覺惡寒、不想進食,這是因吐法造成體內煩熱的緣故。少陽經中風時,出現兩耳聽不見、眼睛發紅、胸中脹滿煩悶的情況,不可用吐法或下法治療。

因此,凡有下列情形者,皆應避免使用吐法:

  1. 年老體弱或虛弱之人。
  2. 長期患病、體質虛弱者。
  3. 內傷元氣者。
  4. 脈象空浮而大者。
  5. 脈細弱無神者。
  6. 胃氣虛弱、飲食減少者。
  7. 經常頭暈目眩者。
  8. 懷孕期間或產後。
  9. 膿瘡潰爛後、外傷失血過多者。

古代醫家雖以發汗、催吐、瀉下三法治療外感疾病,但吐法與下法需格外謹慎使用。

2. 宜溫經論

仲景於三陰篇,詳註溫經救里之法。曰:太陰自利不渴,以其臟有寒故也,當溫之,少陰病吐利,手足厥冷,煩躁欲死者,吳茱萸湯主之。少陰病下利脈微者,少陰病下利清穀,裡寒外熱者。通脈四逆湯。少陰病脈沉者,急溫之,宜四逆湯。少陰病飲食入口即吐,若膈上有寒,飲乾嘔者,不可吐,急溫之。

少陰病下利脈微澀,嘔而汗出,必數更衣,反少者,當溫之。厥陰病手足厥寒,脈細欲絕者,當歸四逆湯主之。又傷寒脈促,手足厥逆者,可灸之。以上皆是三陰經中寒之陰症,故宜溫經救里。

白話文:

宜溫經論

張仲景在《傷寒論》的三陰篇中,詳細記載了溫經救裡的治法:

  • 太陰病:如果患者腹瀉但不覺口渴,這是因為臟腑有寒,應當用溫法治療。
  • 少陰病:若嘔吐、腹瀉、手腳冰冷且煩躁劇烈,可用吳茱萸湯主治。
  • 少陰病:腹瀉而脈搏微弱,或腹瀉清穀(完全不消化的食物),出現內寒外熱的假熱症狀,應使用通脈四逆湯
  • 少陰病:脈搏沈伏的,必須緊急溫補,適合用四逆湯
  • 少陰病:飲食入口就吐,或膈上有寒飲而乾嘔的,不可催吐,應立即溫補。
  • 少陰病:腹瀉、脈搏微弱且澀滯,嘔吐並出汗,大便頻繁但量少,應當溫補。
  • 厥陰病:手腳冰冷、脈搏細弱幾乎摸不到的,可用當歸四逆湯主治。

此外,傷寒患者脈搏急促,同時手腳冰冷的,可用灸法治療。

以上都是三陰經受寒的陰症,因此適合以溫經的方式救治內在寒邪。

3. 忌溫經論

溫經一法,但治直中陰經之中寒症,仲景同論《傷寒論》者,原以陰陽並立,互相查考,故同列一論,正所以分別傷寒陽症中寒陰症也。後人不達本意,見同在《傷寒論》中將謂傷寒中亦有中寒者,則誤甚矣。故傷寒表邪發熱多惡寒,絕似中寒,忌溫經。傷寒協熱下利,洞泄水穀,絕似寒利,忌溫經。

傷寒熱深厥深,四肢厥冷,絕似陰症,忌溫經。傷寒陽邪脈伏,絕似陰症,脈伏,忌溫經。夏秋暑瀉,身冷脈伏,絕似裡寒,忌溫經。

白話文:

《忌溫經論》

溫經的方法,只適用於直接侵襲陰經的中寒症狀。張仲景在《傷寒論》中將「傷寒」與「中寒」一同討論,本意是以陰陽兩種證型相互對照,方便辨證分析,因此將兩者並列於同一論述中,目的在於區分傷寒的陽症與中寒的陰症。後世醫者不明白這層用意,看到《傷寒論》中同時提及「傷寒」與「中寒」,便誤以為傷寒也可能包含中寒,實在是大錯特錯。

例如:

  • 傷寒表邪引起的發熱多伴隨惡寒,表面看似中寒,但忌用溫經法。
  • 傷寒合併熱邪導致的腹瀉,排泄物如清水或未消化穀物,看似寒性腹瀉,仍忌用溫經法。
  • 傷寒熱邪深伏而四肢冰冷,症狀極似陰症,亦忌溫經。
  • 傷寒陽邪內鬱而脈象沈伏,看似陰症脈象,同樣忌用溫經。
  • 夏秋季節因暑熱引起的腹瀉,伴隨體冷脈伏,雖表面像內寒,仍不可溫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