尤怡

《傷寒貫珠集》~ 卷一·太陽篇上 (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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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一·太陽篇上 (3)

1. 辨傷寒受病陰陽不同一條

病有發熱惡寒者。發於陽也。無熱惡寒者。發於陰也。發於陽者七日愈。發於陰者六日愈。以陽數七。陰數六故也。

此條特舉陽經陰經受邪之異。而辨其病狀。及其愈期。發於陽者。病在陽之經也。以寒加陽。陽氣被郁。故發熱而惡寒。發於陰者。病在陰之經也。以陰加陰。無陽可郁。故無熱而但惡寒耳。夫陽受邪者。必陽氣充而邪乃解。陰受病者。必陰氣盛而病始退。七日為陽氣來復之日。

六日為陰氣盛滿之候。故其病當愈耳。然六日七日。亦是概言陰陽病愈之法。大都如此。學者勿泥可也。

白話文:

傷寒病的發病,依據陰陽有所不同。

有些病人發燒怕冷,這是陽氣受邪所致;有些病人則不發燒但怕冷,這是陰氣受邪所致。陽氣受邪的病人,七天就能痊癒;陰氣受邪的病人,六天就能痊癒。這是因為陽數為七,陰數為六的緣故。

這段文字特別說明了陽經和陰經受邪的不同,以及它們的症狀和痊癒時間。陽氣受邪的病人,病邪在陽經;由於寒邪加於陽氣,陽氣受阻,所以發燒且怕冷。陰氣受邪的病人,病邪在陰經;由於陰邪加於陰氣,沒有陽氣可以受阻,所以不發燒,只怕冷。

陽氣受邪的病人,必須陽氣充足,邪氣才能解除;陰氣受邪的病人,必須陰氣盛旺,病症才能退去。七天是陽氣恢復的日子,六天是陰氣充盈的時機,所以病應該痊癒。然而,六天和七天只是概括說明陰陽病痊癒的規律,大致如此,學習者不要拘泥於此。

2. 太陽病愈時日及欲解之候與傳經之證六條

太陽病頭痛。至七日以上自愈者。以行其經盡故也。若欲作再經者。針足陽明。使經不傳則愈。太陽病頭痛。所謂病發於陽也。法當七日愈。云以上者。該常與變而言之也。行其經盡者。邪行諸經。盡而當解也。設不解。則將從太陽而復入陽明。所謂作再經也。故針足陽明。

以引邪外出。邪出則經不傳而愈矣。蓋傷寒之邪。有在經在腑在臟之異。行其經盡者。邪行諸經而未入臟腑之謂。而經脈陰陽相貫。如環無端。是以行陰極而復行陽者有之。若入厥陰之臟。則病深熱極而死耳。其或幸而不死者。則從臟出腑而愈。未聞有作經再傳者也。此條諸註釋俱誤。

蓋於經腑臟未審耳。

再按內經云、傷寒一日。巨陽受之云云。又云、七日太陽病衰。頭痛少愈云云。蓋傷寒之邪。有離太陽。而入陽明者。有遍傳諸經而猶未離太陽者。此太陽病頭痛。至七日以上自愈。正與內經之旨相合。蓋六日邪遍六經。至七日而太陽先受者。當先解耳。則是所謂行其經盡者。

不但未入腑臟。亦並未離太陽。所以當有頭痛。所謂作再經者。七日不愈。而欲至十四日也。針足陽明者。以其經多氣多血。可以任受針石。且離太陽未遠。尤易逐邪外出耳。

太陽病欲解時。從巳至未止。

太陽經為諸陽之長。巳午未時為陽中之陽。太陽病解。必從巳至未。所謂陽受病者。必陽氣充而邪乃解也。與發於陽者七日愈同意。

風家表解。而不了了者。十二日愈。

風家表解。邪退而正安矣。而猶不能霍然無患者。邪去未盡故也。十二日。經氣已周。餘邪畢達。故必自愈。欲自解者。必當先煩。乃有汗而解。何以知之。脈浮。故知汗出解也。

邪氣欲解之候。必先見之於證與脈。若其人自煩而脈浮者。知其邪必將從汗而解。蓋自煩為邪正相爭之候。而脈浮為邪氣外達之徵也。設脈不浮而沉。則雖煩豈能作汗。即汗亦豈得解哉。傷寒一日。太陽受之。脈若靜者。為不傳。頗欲吐。若躁煩。脈數急者。為傳也。

傷寒二三日。陽明少陽證不見者。為不傳也。

寒氣外入。先中皮膚太陽之經。居三陽之表。故受邪為最先。而邪有微甚。證有緩急。體有強弱。病有傳與不傳之異。邪微者。不能撓乎正。其脈多靜。邪甚者。得與正相爭。其脈則數急。其人則躁煩而頗欲吐。

蓋寒邪稍深。即變而成熱。胃氣惡邪。則逆而欲吐也。然邪既傳經。則必遞見他經之證。傷寒二三日。陽明少陽受病之時。而不見有身熱、惡熱、口苦、咽乾、目眩等證。則邪氣止在太陽。而不更傳陽明少陽可知。仲景示人以推測病情之法如此。

白話文:

太陽病痊癒的時間及將要痊癒的徵兆,以及傳經的病證六條

太陽病頭痛,持續七天以上自行痊癒的,是因為邪氣沿經脈運行,最終耗盡而解。如果邪氣想要再次循經運行(傳經),就用針灸足陽明經,使邪氣不再傳播,疾病就能痊癒。太陽病頭痛,是疾病發生在陽氣的表現,通常七天就能痊癒。「七天以上」是指正常情況和變異情況的綜合描述。邪氣沿經脈運行耗盡,就應該痊癒。如果沒有痊癒,邪氣將從太陽經再次進入陽明經,這就是所謂的再次循經。所以要針灸足陽明經,引導邪氣外出,邪氣排出體外,經脈就不會再次傳播,疾病也就痊癒了。

傷寒邪氣,有的在經脈,有的在腑臟,有的在臟器,有所不同。「邪氣沿經脈運行耗盡」是指邪氣在經脈運行,尚未進入臟腑。經脈陰陽相貫,像環一樣沒有終點,所以邪氣運行到陰經極點後,又可能運行到陽經的情況也是有的。如果邪氣侵入厥陰之臟,病情就會加重,高燒不退而危及生命。即使僥倖不死,邪氣也會從臟器轉移到腑臟,然後痊癒,從未聽說過邪氣再次循經傳播的情況。這條中的其他註解都錯誤了,因為它們沒有弄清楚經脈、腑臟和臟器的關係。

再根據《內經》所說:「傷寒一日,巨陽受之……」「七日太陽病衰,頭痛少愈……」可知,傷寒邪氣有的離開太陽經而進入陽明經,有的遍布諸經但仍未離開太陽經。太陽病頭痛,持續七天以上自行痊癒的,正好與《內經》的記載相符。因為六天邪氣遍布六經,到第七天,首先受到侵犯的太陽經應該首先痊癒。這就是所謂的邪氣沿經脈運行耗盡。

不僅沒有進入腑臟,也沒有離開太陽經,所以仍然頭痛。所謂「再次循經」,是指七天未癒,而要到十四天。針灸足陽明經,是因為這條經脈氣血充盈,可以承受針灸,而且距離太陽經不遠,更容易驅逐邪氣外出。

太陽病將要痊癒時,從巳時到未時結束。

太陽經是諸陽之首,巳、午、未時是陽氣最盛的時候。太陽病痊癒,必然是在巳時到未時之間,因為陽氣受病,必須陽氣充盛,邪氣才能消解。這與「發於陽者七日愈」的說法是一致的。

風寒表證痊癒,但症狀尚未完全消失的,十二天痊癒。

風寒表證痊癒,邪氣退去,正氣也恢復了,但還不能完全沒有病症,是因為邪氣尚未完全清除。十二天後,經氣運行一周,殘餘的邪氣也完全消散了,所以必然自行痊癒。如果要自行痊癒,必然會先感到煩躁,然後出汗而痊癒。怎麼知道呢?脈象浮,就知道會出汗而痊癒。

邪氣將要痊癒的徵兆,必然會先表現在症狀和脈象上。如果患者感到煩躁,脈象浮,就知道邪氣將要通過出汗而排出。因為煩躁是邪正相爭的徵兆,而脈象浮是邪氣外達的表現。如果脈象不浮而沉,即使煩躁,也不會出汗,即使出汗,也不能痊癒。傷寒一日,太陽經受邪,脈象靜,是不傳;如果想要嘔吐,脈象躁煩,脈數而急,是傳經。

傷寒二三日,陽明、少陽證狀不見,是不傳。

寒邪從體表侵入,首先侵犯皮膚和太陽經,太陽經居三陽之表,所以最先受邪。而邪氣有輕重,症狀有緩急,體質有強弱,病情有傳與不傳的區別。邪氣輕微的,不能影響正氣,脈象大多靜;邪氣嚴重的,能與正氣相爭,脈象就數而急,患者就躁煩,而且想嘔吐。

因為寒邪稍深,就會轉化為熱邪,胃氣惡於邪氣,就會逆氣而想嘔吐。但是邪氣如果傳經,必然會陸續出現其他經脈的症狀。傷寒二三日,陽明、少陽受邪的時候,如果沒有身熱、惡熱、口苦、咽乾、目眩等症狀,那麼邪氣就停留在太陽經,沒有傳到陽明、少陽經,就可以知道了。仲景用這種方法教人推測病情。

3. 太陽權變法第二

4. 不可發汗例十條

咽喉乾燥者。不可發汗。

病寒之人。非汗不解。而亦有不可發汗者。不可不審。咽喉者。諸陰之所集。而乾燥則陰不足矣。汗者。出於陽而生於陰也。故咽喉乾燥者。雖有邪氣。不可以溫藥發汗。若強發之。乾燥益甚。為咳。為咽痛。為吐膿血。無所不至矣。云不可發汗者。謂本當汗而不可發之。非本不當汗之證也。此所謂之變也。下文仿此。淋家不可發汗。發汗必便血。

巢氏云、淋者腎虛而膀胱熱也。更發其汗,損傷臟陰。增益腑熱。則必便血。如強發少陰汗而動其血之例也。

瘡家雖身疼痛。不可發汗。汗出則痙。

身疼痛、表有邪也。瘡家膿血流溢。損傷陰氣。雖有表邪。不可發汗。汗之血虛生風。必發痙也。

衄家不可發汗。汗出必額上陷。脈緊急。目直視。不能眴。不得眠。

額上陷。脈緊急者。額上兩旁之動脈。陷伏不起。或緊急不柔也。靈樞云、兩跗之上。脈陷豎者。足陽明。陷謂陷伏。豎即緊急。與此正相發明。目直視。不能眴。不得眠。皆亡陰之證也。

亡血家不可發汗。發汗則寒慄而振。

陰亡者。陽不守。亡血復汗。寒慄而振者。陰氣先虛。而陽氣後竭也。按瘡家衄家。並屬亡血。而此條復出亡血家者。該吐下跌僕金刃產後等證為言也。

汗家重發汗。必恍惚心亂。小便已陰疼。與禹餘糧丸。五液在心為汗。心液亡者。心陽無附。則恍惚心亂。心虛生熱。下流所合。則小便已陰疼。禹餘糧丸方缺。常器之云、只禹餘糧一味。火煅服亦可。按禹餘糧。體重可以去怯。甘寒可以除熱。又性澀。主下焦前後諸病也。

病人有寒。復發汗。胃中冷。必吐蛔。

有寒、里有寒也。里有寒者。雖有表邪。必先溫里而後攻表。如後四逆湯之法。乃不與溫里而反發汗。損傷陽氣。胃中虛冷。必吐蛔也

形作傷寒。其脈不弦緊而弱。弱者必渴。被火者必譫語。弱者發熱脈浮。解之當汗出愈。

形作傷寒。其脈當弦緊而反弱。為病實而正虛也。脈弱為陰不足。而邪氣乘之。生熱損陰。則必發渴。乃更以火劫汗。兩熱相合。胃中燥煩。汗必不出。而譫語立至矣。若發熱脈浮。則邪欲出表。陰氣雖虛。可解之。使從汗而愈。如下條桂枝二越婢一等法。若脈不浮。則邪熱內擾。

將救陰之不暇。而可更取其汗耶。脈浮數者。法當汗出而愈。若下之。身重心悸者。不可發汗。當自汗出乃解。所以然者。尺中脈微。此裡虛。須表裡實。津液自和。便自汗出愈。

脈浮數者。其病在表。法當汗出而愈。所謂脈浮數者可發汗。宜麻黃湯是也。若下之。邪入里而身重。氣內虛而心悸者。表雖不解。不可以藥發汗。當俟其汗自出而邪乃解。所以然者。尺中脈微。為裡虛不足。若更發汗。則並虛其表。里無護衛。而散亡隨之矣。故必候其表裡氣復。津液通和。而後汗出而愈。豈可以藥強迫之哉。

脈浮緊者。法當身疼痛。宜以汗解之。假令尺中遲者。不可發汗。何以知然。以營氣不足。血少故也。

脈浮緊者。寒邪在表。於法當身疼痛。而其治宜發汗。假令尺中脈遲。知其營虛而血不足。則雖身疼痛。而不可發汗。所以然者。汗出於陽而生於陰。營血不足而強發之。汗必不出。汗即出而筋惕肉瞤。散亡隨之矣,可不慎哉。

白話文:

不可發汗例十條

  1. 咽喉乾燥者不可發汗。因為咽喉是陰氣聚集的地方,乾燥代表陰氣不足。汗液來自陽氣,但需陰氣滋養,因此咽喉乾燥者即使有邪氣,也不可使用溫藥發汗,否則會加重乾燥,導致咳嗽、咽喉疼痛,甚至吐膿血等嚴重後果。這裡所指的「不可發汗」,是指本應發汗的症狀卻不適合發汗,而非根本不應該發汗的病症。

  2. 淋病患者不可發汗,否則會導致便血。因為淋病是腎虛膀胱熱,發汗會損傷臟腑陰氣,加重腑熱,必然導致便血,如同強行發出少陰經汗液而導致出血一樣。

  3. 瘡瘍患者即使身痛也不可發汗,否則會引起痙攣。因為瘡瘍患者膿血外溢,損傷陰氣,即使有表邪,也不可發汗。發汗會導致血虛生風,必然引起痙攣。

  4. 鼻出血患者不可發汗,否則會出現額頭凹陷、脈搏急促、眼睛直視、不能眨眼、失眠等症狀。額頭凹陷、脈搏急促是指額頭兩側的動脈凹陷或搏動急促不柔和。這些症狀都是陰氣虧損的表現。

  5. 亡血症患者不可發汗,否則會寒慄震顫。因為陰氣虧虛,陽氣不能固守,再發汗會導致寒慄震顫,這是陰氣先虛,陽氣後竭的表現。此處再次提及亡血症,也包括吐瀉、跌仆、刀傷、產後等症狀。

  6. 汗症患者再次發汗,會導致神志恍惚、心神不安,小便不利且陰部疼痛。這與心液虧虛有關,心液虧虛則心陽無依,導致神志恍惚,心虛生熱則下流至小便,引起小便不利且陰部疼痛。

  7. 病人有寒邪,再發汗,胃中寒冷,會吐蛔蟲。因為有裡寒,即使有表邪,也應先溫補裡氣再治療表邪,如同後四逆湯的療法。如果不溫補裡氣而發汗,會損傷陽氣,導致胃中虛寒,吐蛔蟲。

  8. 傷寒病初期,脈象不弦緊而虛弱,虛弱者必口渴,若再用火攻法發汗,會導致譫語。若脈象虛弱伴發熱脈浮,則邪氣欲外出,即使陰氣虛弱,也可發汗治療。但若脈象不浮,則是邪熱內擾,此時不宜發汗。

  9. 脈象浮數者,病在表,應當發汗治療。但如果瀉下後,出現身體沉重、心悸等症狀,則不可發汗,應等待自汗而出方能痊癒。因為尺脈微弱,表示裡虛,需要表裡同治,津液調和後才會自汗而癒。

  10. 脈象浮緊者,寒邪在表,應當發汗治療。但如果尺脈遲緩,表示營氣不足、血少,則即使身痛也不可發汗。因為汗液出自陽氣,但需陰氣滋養,營血不足而強行發汗,汗液不易排出,即使排出也會導致筋惕肉跳,氣血散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