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貫珠集》~
1. 卷一·太陽篇上
2. 辨列太陽條例大意
傷寒一證。古稱大病。而太陽一經。其頭緒之繁多。方法之龐雜。又甚於他經。是以辨之非易。然非不可辨也。蓋太陽之經。其原出之病。與正治之法。不過二十餘條而已。其他則皆權變法、斡旋法、救逆法、類病法也。假使治傷寒者。審其脈之或緩或急。辨其證之有汗無汗。
則從而汗之解之。如桂枝、麻黃等法則邪卻而病解矣。其或合陽明。或合少陽。或兼三陽者。則從而解之清之。如葛根、黃芩、白虎等法。亦邪分而病解矣。此為正治之法。顧人氣體有虛實之殊。臟腑有陰陽之異。或素有痰飲痞氣。以及咽燥淋瘡汗衄之疾。或適當房室金刃產後亡血之餘。
是雖同為傷寒之候。不得竟從麻桂之法矣。於是乎有小建中、炙甘草、大小青龍及桂枝二麻黃一等湯也。是為權變之法。而用桂枝、麻黃等法。又不能必其無過與不及之弊。或汗出不徹。而邪不外散。則有傳變他經。及發黃蓄血之病。或汗出過多。而並傷陽氣。則有振振擗地。
肉瞤筋惕等證。於是乎有可更發汗、更藥發汗。及真武、四逆等法也。是為斡旋之法。且也醫學久蕪。方法罕熟。或當汗而反下。或既下而復汗。以及溫針、艾灼、水潠。種種混施。以致結胸痞滿。挾熱下利。或煩躁不得眠。或內煩飢不欲食。或驚狂不安。或肉上粟起。於是乎有大小陷胸、諸瀉心湯、文蛤散等方也。
此為救逆之法。至於天之邪氣。共有六淫。太陽受邪。亦非一種。是以傷寒之外。又有風溫、溫病、風濕、中濕、濕溫、中暍、霍亂等證。其形與傷寒相似。其治與傷寒不同。於是乎有桂附、朮附、麻黃、白朮、瓜蒂、人參、白虎等方。此為傷寒類病法也。夫振裘者必挈其領。
整綱者必提其綱。不知出此。而徒事區別。縱極清楚。亦何適於用哉。茲略引大端於前。分列綱目於後。而仲景之方與法。罔不備舉。然後太陽一經。千頭萬緒。總歸一貫。比於百八輪珠。個個在手矣。六經仿此。詳見各篇。
白話文:
辨列太陽條例大意
傷寒是一種古老的大病,而太陽經的病症繁多,治療方法也比其他經絡複雜,因此辨證並不容易。但並非不可辨別。因為太陽經的原發病症及其正治方法,不過二十多種而已。其他的方法都是權變之法、斡旋之法、救逆之法和類病之法。
如果治療傷寒,要仔細診察脈象的緩急,辨別病症的有汗無汗,然後根據情況發汗解表,像桂枝湯、麻黃湯等,就能祛除邪氣,疾病痊癒。如果兼夾陽明經、少陽經或三陽經,就應該根據情況解表清熱,像葛根湯、黃芩湯、白虎湯等,也能使邪氣疏散,疾病痊癒。這些都是正治之法。
但是,人的體質有虛實之分,臟腑有陰陽之異,有些人可能原本就有痰飲、痞氣,或者咽喉乾燥、淋病、瘡瘍、汗出、鼻衄等疾病,或者正值房事過度、刀傷、產後失血等虛弱狀態。即使症狀都是傷寒,也不能一概而用麻黃、桂枝之法。因此,就有了小建中湯、炙甘草湯、大小青龍湯、桂枝二麻黃湯等,這些是權變之法。
而使用桂枝、麻黃等方法,也不能保證沒有過與不及的弊端。如果汗出不暢,邪氣不能外散,就會轉變為其他經絡的病症,或者出現黃疸、蓄血等病症;如果汗出過多,損傷陽氣,就會出現肢體震顫、肌肉抽搐等症狀。因此,就有再次發汗、更換藥物發汗,以及真武湯、四逆湯等方法,這些是斡旋之法。
而且,由於醫學久已荒廢,治療方法也不熟練,有時該發汗卻反而使用了瀉下之法,或者瀉下之後又再次發汗,甚至混用溫針、艾灸、水蛭等方法,導致胸部結塊、痞滿、夾帶熱邪而瀉下,或者煩躁不安、睡不好覺,或者內熱煩悶、不想吃東西,或者驚恐不安,或者皮膚起粟粒疹。因此,就有了大小陷胸湯、諸瀉心湯、文蛤散等方劑,這些是救逆之法。
至於天地的邪氣,共有六淫,太陽經受邪氣侵犯,也不是只有一種。所以,除了傷寒之外,還有風溫、溫病、風濕、中濕、濕溫、中暑、霍亂等病症,它們的症狀與傷寒相似,但治療方法卻不同。因此,就有桂枝附子湯、朮附湯、麻黃湯、白朮湯、瓜蒂湯、人參湯、白虎湯等方劑,這些是傷寒類病之法。
總而言之,治療傷寒要掌握其根本規律,不能只拘泥於細枝末節。本文只簡要地介紹了主要內容,詳細的綱目在後續章節。張仲景的方劑和方法,都已全部列舉出來。這樣,太陽經的千頭萬緒,就能歸於一貫,如同串好的百八顆念珠,顆顆在手。其他六經也以此類推,詳見各篇。
3. 太陽正治法第一
4. 太陽病脈證三條
太陽之為病。脈浮。頭項強痛而惡寒。
人身十二經絡。本相聯貫。而各有畔界。是以邪氣之中。必各有所見之證與可據之脈。仲景首定太陽脈證曰脈浮頭項強痛惡寒。蓋太陽居三陽之表。而其脈上額交巔。入絡腦。還出別下項。故其初病。無論中風傷寒。其脈證皆如是也。後陽明篇云、陽明之為病。胃家實也。少陽篇云、少陽之為病。
口苦咽乾目眩也。三陰篇云、太陰之為病。腹滿而吐。食不下。自利益甚。時腹自痛。少陰之為病。脈微細。但欲寐。厥陰之為病。消渴。氣上衝心。心中疼熱。飢而不欲食。食即吐蛔。暨本文共六條。遞舉六經受病之脈證。故柯氏目為六經之綱領。而此則為太陽之綱領也。
然陽明條下無口乾惡熱之文。少陽證中無往來寒熱之目。少陰欲寐。僅舉一端。太陰厥陰。多言臟病。學者當參合他條。毋徒執一可也。
太陽病。發熱。汗出。惡風。脈緩者。名為中風。
此太陽中風之的脈的證也。太陽篇中。原有傷寒、中風、風溫、溫病、中濕、風濕、濕溫、痙暍等證。仲景蓋以諸病皆有發熱。皆能傳變。與傷寒同。其實所受之邪則不同。故特列而辨之。所以清傷寒之源也。王叔和氏分出痙、濕、暍三種。以為與傷寒相似。宜應別論。其中風、風溫等病。
仍匯太陽篇中。要之中風、風溫、溫病。雖並得稱傷寒。而其病發之狀。與治之之法。實與傷寒不同。叔和匯列於此者。又以正中風、風溫、溫病之始也。然詳仲景篇中。每多風寒互舉之處。似有不容分別而出之者。豈非以風寒之氣恆相兼。與陰陽之致可互參耶。余故以中風傷寒。
並列於此。而風溫、溫病則隸於類病法下。遵先聖之旨也。至於汗出脈緩之理。成氏暨諸賢所謂風性解緩。而衛不外固者韙矣。茲不復贅。
太陽病。或已發熱。或未發熱。必惡寒。體痛。嘔逆。脈陰陽俱緊者。名曰傷寒。
此太陽傷寒之的脈的證也。與前中風條參之自別。蓋風為陽邪。寒為陰邪。陽氣疾。陰氣徐。故中風身熱。而傷寒不即熱也。風性解緩。寒性勁切。故中風汗出脈緩。而傷寒無汗脈緊也。惡寒者。傷於寒則惡寒。猶傷於風則惡風。傷於食則惡食也。體痛嘔逆者。寒傷於形則痛。
胃氣得寒則逆也。然竊嘗考諸條。中濕、風濕。併兼體痛。中風中暍。俱有惡寒。風邪上壅。多作乾嘔。濕家下早。亦成噦逆。故論太陽傷寒者。當以脈緊無汗。身不即熱為主。猶中風以脈緩多汗身熱為主也。其惡寒、體痛、嘔逆。則以之合證焉可耳。不言無汗者。以脈緊該之也。
此二條乃太陽病之條目也。
白話文:
太陽病的脈象和症狀有三種情況:
第一種,太陽病初期,脈象浮,伴隨頭項強痛和惡寒。人體十二經絡互相聯繫,卻各有界限,因此邪氣入侵時,會出現不同的症狀和脈象。張仲景首先確定太陽病的脈象和症狀是脈浮、頭項強痛、惡寒。因為太陽經在三陽經中最外,它的脈絡從額頭上行至頭頂,進入腦絡,再分佈到頸項。所以無論是中風還是傷寒,初期都會出現這種脈象和症狀。
後文中提到,陽明病的特徵是胃實;少陽病的特徵是口苦、咽乾、目眩;太陰病的特徵是腹脹、嘔吐、食慾不振、腹痛;少陰病的特徵是脈微細、嗜睡;厥陰病的特徵是消渴、氣逆衝心、心痛、心熱、飢餓卻不想吃東西,吃了就吐蛔蟲。本文共列舉了六經受病的脈象和症狀,柯氏將其稱為六經的綱領,而這段文字則是太陽病的綱領。
但是,陽明篇中沒有提到口乾惡熱;少陽篇中沒有提到往來寒熱;少陰篇只提到嗜睡一種症狀;太陰和厥陰篇多描述臟腑病變。學習者應參照其他篇章,不能只拘泥於此。
第二種,太陽中風,症狀是發熱、出汗、惡風,脈象緩,這就是太陽中風典型的脈象和症狀。太陽病篇中,原本包含傷寒、中風、風溫、溫病、中濕、風濕、濕溫、痙厥等多種疾病。張仲景認為這些疾病都發熱,都能傳變,與傷寒相似,但致病的邪氣不同,所以將其區分開來,這是為了釐清傷寒的本源。王叔和將痙、濕、厥三種疾病分出來,認為它們與傷寒相似,應該單獨論述。而中風、風溫等病則仍然保留在太陽病篇中。中風、風溫、溫病雖然都稱為傷寒,但發病表現和治療方法與傷寒不同。王叔和將它們列在此處,也是為了說明中風、風溫、溫病的初期症狀。但是仔細研讀張仲景的著作,會發現風寒常常混合出現,難以區分。這可能是因為風寒之氣總是同時存在,與陰陽的變化可以互相參照。因此,我把中風和傷寒列在一起,而風溫、溫病則歸類在類病法下,這是遵循前賢的旨意。至於汗出脈緩的原因,成氏及其他醫家所說的風性舒緩,衛氣不能外固的說法是很正確的,在此就不贅述了。
第三種,太陽傷寒,患者可能已經發熱,也可能尚未發熱,但一定會惡寒、身痛、嘔吐,脈象陰陽俱緊,這就是太陽傷寒典型的脈象和症狀。與之前的太陽中風相比,風為陽邪,寒為陰邪,陽氣發作迅速,陰氣發作緩慢,所以中風會發熱,而傷寒則不一定立即發熱。風性舒緩,寒性峻急,所以中風會出汗脈緩,而傷寒則不出汗脈緊。惡寒是因為寒邪侵襲;身痛嘔吐是因為寒邪侵犯肌體,寒邪侵犯胃氣則導致嘔逆。但是,我仔細研究其他篇章,發現中濕、風濕也伴有身痛,中風、中厥也有惡寒,風邪上壅多導致乾嘔,濕邪下注也會導致嘔逆。所以論述太陽傷寒時,應以脈緊無汗、身不立即發熱為主要特徵,如同中風以脈緩多汗、身熱為主要特徵一樣。而惡寒、身痛、嘔吐則作為輔助診斷的證據。不特別說明無汗,是因為脈緊已經包含了這個意義。
這兩條是太陽病的主要條目。
5. 桂枝湯脈證七條
太陽中風。陽浮而陰弱。陽浮者熱自發。陰弱者汗自出。嗇嗇惡寒。淅淅惡風。翕翕發熱。鼻鳴乾嘔者。桂枝湯主之。
太陽中風者。陽受風氣而未及乎陰也。故其脈陽浮而陰弱。陽浮者。不待閉鬱而熱自發。陰弱者。不必攻發而汗自出。所以然者。風為陽邪而上行。衛為陽氣而主外。以陽從陽。其氣必浮。故熱自發。陽得風而自強。陰無邪而反弱。以弱從強。其氣必餒。故汗自出。嗇嗇惡寒。
淅淅惡風者。肌腠疏緩。衛氣不諧。雖無寒而若不能御。雖無風而常覺灑淅也。翕、越也。動也。盛也。言其熱時動而盛。不似傷寒之一熱至極也。鼻鳴乾嘔。不特風氣上壅。亦邪氣暴加。裡氣上爭之象。是宜桂枝湯助正以逐邪。抑攘外以安內也。
桂枝湯方
桂枝(三兩去皮),甘草(二兩炙),芍藥(三兩),生薑(三兩切),大棗(十二枚擘)
上五味㕮咀。以水七升。微火煮取三升。去滓。適寒溫。服一升。服已須臾。啜熱稀粥一升余。以助藥力。溫覆令一時許。遍身漐漐。微似有汗者益佳。不可令如水流漓病。必不除。若一服汗出病瘥。停後服。不必盡劑。若不汗。重服。依前法。又不汗。後服小促。半日許。
令三服盡。若病重者。一日一夜服。周時觀之。服一劑盡。病證猶在者。更作服。若汗不出者。乃服至二三劑。禁生冷、黏滑、肉面、五辛、酒酪、臭惡等物。
按風之為氣。能動陽氣而泄津液。所以發熱汗自出。與傷寒之發熱無汗不同。此方用桂枝發散邪氣。即以芍藥攝養津氣。炙甘草合桂枝之辛。足以攘外。合芍藥之酸。足以安內。生薑、大棗。甘辛相合。補益營衛。亦助正氣去邪氣之用也。蓋以其汗出而邪不出。故不用麻黃之發表。
而以桂枝助陽以為表。以其表病而里無熱。故不用石膏之清裡。而用芍藥斂陰以為里。此桂枝湯之所以異於麻黃、大青龍也。服已須臾。啜稀粥一升余。所以助胃氣。即所以助藥力。蓋藥力必藉胃氣以行也。溫覆令微汗。不使流漓如水者。所謂汗出少者為自和。汗出多者為太過也。
一服汗出病瘥停後服者。中病即止。不使過之以傷其正也。若不汗。後服小促。及服至二三劑者。期在必克。以汗出為和而止也。仲景示人以法中之法如此。
太陽病。頭痛發熱。汗出惡風者。桂枝湯主之。
太陽受邪。無論中風傷寒。俱有頭痛。俱有發熱。但傷於寒。則表實無汗。傷於風。則表疏自汗。是頭痛發熱者。傷寒所同。而汗出惡風者。中風所獨也。中風必以風劑治之。云桂枝湯主之者。見非他藥所得而更者耳。
太陽病。外證未解。脈浮弱者。當以汗解。宜桂枝湯。
太陽外證。即頭痛、發熱、惡風寒之屬。外證未解。宜從汗解。然必審其脈之強弱而施治。若脈浮弱。則是中風陽浮陰弱之候。治宜桂枝湯。助正以逐邪。
太陽病。外證未解者。不可下也。下之為逆。欲解外者。宜桂枝湯主之。
傷寒在表者宜汗。在裡者宜下。此大法也。是以外證未解者不可下。下之是病在表而攻其里也。故曰逆。本論云、本發汗而復下之。此為逆也。若先發汗。治不為逆。此之謂也。而欲解外。則桂枝成法。不可易矣。仲景於當汗之證。隨示不可下之戒如此。
病常自汗出者。此為營氣和。營氣和者外不諧。以衛氣不共營氣和諧故耳。以營行脈中。衛行脈外。復發其汗。營衛和則愈。宜桂枝湯。
此即前條陰弱者汗自出之意而發明之。謂營未病而和。則汗液自通。衛中風而不諧。則陰氣失護。宜其汗常自出也。夫營與衛。常相和諧者也。營行脈中。為衛之守。衛行脈外。為營之護。何有發熱惡寒之證哉。惟衛得風而自強。營無邪而反弱。邪正不同。強弱異等。雖欲和諧。
不可得矣。故曰營氣和者外不諧。不諧則豈特衛病而已哉。故欲營之安。必和其衛。欲衛之和。必逐其風。是宜桂枝湯助陽取汗。汗出則邪去而衛和。衛和則營不受擾而愈。
病人臟無他病。時發熱。自汗出。而不愈者。此衛氣不和也。先其時發汗則愈。宜桂枝湯主之。
人之一身。經絡綱維於外。臟腑傳化於中。而其為病。從外之內者有之。從內之外者有之。臟無他病。里無病也。時發熱自汗。則有時不發熱無汗可知。而不愈者。是其病不在裡而在表。不在營而在衛矣。先其時發汗則愈者。於不熱無汗之時。而先用藥取汗。則邪去衛和而愈。不然。汗液方泄而復發之。寧無如水淋漓之患耶。
太陽病。發熱汗出者。此為營弱衛強。故使汗出。欲救邪風者。宜桂枝湯。
此即前條衛不諧營自和之意。而申其說。救邪風者。救衛氣之為風邪所擾也。然仲景營弱衛強之說。不過發明所以發熱汗出之故。後人不察。遂有風並於衛。衛實而營虛。寒中於營。營實而衛虛之說。不知邪氣之來自皮毛而入肌肉。無論中風傷寒,未有不及於衛者。其甚者。
乃並傷於營耳。郭白雲所謂涉衛中營者是也。是以寒之淺者。僅傷於衛。風而甚者。並及於營。衛之實者。風亦難泄。衛而虛者。寒猶不固。無汗必發其汗。麻黃湯所以去表實而發邪氣。有汗不可更發汗。桂枝湯所以助表氣而逐邪氣。學者但當分病證之有汗無汗。以嚴麻黃桂枝之辨。
不必執營衛之孰虛孰實。以證傷寒中風之殊。且無汗為表實。何云衛虛。麻黃之去實。寧獨遺衛。能不膠於俗說者。斯為豪傑之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