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括要》~ 卷下 (23)
卷下 (23)
1. 水薄法
疊布數重。新汲水漬之。稍捩去水。搭於患人胸上。須臾布溫。又以別漬冷布易之。頻換新水。熱勢稍減續以寒劑清之。
主陽症大熱。或狂煩昏亂。
2. 搐鼻法
取瓜蒂為末。口中噙水。搐一字入鼻孔。出黃水即愈。更以姜渣茵陳擦之。黃色即減。
主濕家。發黃頭痛等症。
劫嘔吐法藥中加自然薑汁。及炒焦粳米少許。隨用竹管重納內關。其嘔即止。惟胃實者。忌粳米。
3. 灸期門法
期門穴。婦人屈乳頭。向下盡處。骨間動脈是也。男子乳小者。以手一指為率。陷中動脈是穴。男左女右。灸三五壯。
主陰寒呃逆。
4. 吐痰法
5. 姜渣熨法
一切寒結。水結。食結。痞結。血結。痰結。支結。俱用生薑四五斤。搗爛如泥。略捩去汁。取渣炒熱。綃帛松包。操按心腹。豁然自愈。如冷別以熱者易之。以愈為度。惟熱結者。用冷姜渣揉按。切忌炒熱。
主一切停滯。結胸等症。
6. 蒸臍法
等分為末。填入臍中。更用生薑切片。如二文錢厚。鋪於臍上。以大艾炷。於薑片上灸二七壯。熱氣達於內。逼寒出於外。候手足溫暖。即止。然後投姜附等藥。
主陰症。吐利厥逆昏沉。心下脹硬如冰。湯藥不受。唇面指甲皆青黑。脈沉欲絕。
7. 闢瘟疫方
8. 治時疫不染諸方
9. 問因察症正名總論
夫傷寒者。病勢險重。症緒繁多。若非問因。察症。正名。未有不誤者也。凡至病家。未診先問。最為要法。或得之脫衣卸被。或得之勞力辛苦。或得之房勞太過。或得之飢餓。或得之飽食。或為素虛。或為素實。或素有別症。或數無別症。此問因之法也。六經形症。各當審詳。
太陽病。發熱。惡寒。頭項俱痛。腰脊俱強。噁心拘急。體痛骨疼。則是太陽表症。為標病也。若內熱煩渴。小便不利。則是太陽里症。為本病也。其脈浮緊有力為傷寒。浮緩無力。為傷風。脈安靜。為不傳。脈躁盛。為欲傳也。陽明病。身熱。微惡寒頭額目痛。鼻乾不眠。
則是陽明表症。為標病也。若煩渴欲飲。汗出惡熱。則是陽明裡症。為本病也。若潮熱自汗。譫渴硬滿。斑黃狂秘。則是正陽明胃實。為腑病也。其脈微洪為標。洪數為本。沉數為實也。少陽病。頭角痛而目眩。胸脅痛而耳聾。寒熱嘔而口苦。則是少陽經病也。其經為半表半裡。
其脈為且弦且數。太陽病。壯熱。咽乾。或自利不渴。則是陽經熱邪。傳入太陰。為標病也。若燥渴發黃。尿赤便秘。則是太陰本病也。若初病起。無頭疼渴熱。便寒冷滿痛。吐利嘔呃。則是太陰直中本病也。若初病不熱。但脹滿噯痛。則是生冷內傷也。其脈沉緩為標。沉實為本。
直中與內傷寒皆沉細也少陰病。舌乾口燥。譫渴便秘。則是陽經熱邪。傳入少陰為標病也若身熱面赤。足冷脈沉。則是腎經夾陰傷寒。標本俱病也。陰躁欲坐泥水井中。雖欲飲而不受。面赤足冷脈沈。則是陰極發躁。為本病也。若面赤足冷。煩躁欲飲。揭去衣被。脈數大無力。
則是虛陽伏陰。標與本病也。若初病起。無頭疼熱渴。便厥冷蜷臥。臍腹俱痛。吐瀉戰慄。則是腎經直中本病也。更兼小腹絞痛。或吐利。甚則舌卷囊縮。則是夾陰中寒。亦本病也。其脈沉實有力。為陽邪標病。沉細無力。為直中寒症。數大無力。為虛陽伏陰。脈沉。為夾陰傷寒也。
,厥陰病。寒熱如瘧。則是陽邪傳入厥陰。為標病也。若舌卷囊縮。煩滿秘渴。手足乍溫乍冷。則是陽邪傳入厥陰。為本病也。若初病起。無頭疼熱渴。便怕寒厥冷。腹陰俱痛。吐沫泄利。舌卷囊縮。則是厥陰直中本病也。其脈浮緩為標。沉實為本。細軟為直中也。頭疼拘急。
身熱惡寒。腹痛嘔吐。氣口與人迎俱盛。則為夾食傷寒。身熱惡寒。頭疼微汗。神倦懶言。則為勞力傷寒。身熱惡寒。隱隱頭痛。喘咳煩悶。左脈緊盛。右脈洪滑。則為夾痰傷寒。身熱惡寒。頭脅俱痛。氣鬱不舒。則為夾氣傷寒。胸脅腹痛。痛定不移。頭痛煩渴。身熱惡寒。
則為血鬱傷寒。更有傷暑。傷濕。溫病。熱病。冬溫。風溫。溫毒。溫瘧。風濕。濕溫。疫病。痙病。咸須辨之確而正其名。因其名而施其治。然後萬舉萬當耳。在表者汗之。散之。在裡者利之。下之。在半表半裡者和解之。在上者因而越之。下陷者升而舉之。夾陰者補之。
直中者溫之。其於表裡。陰陽虛實。寒熱標本。如別黑白。絕無眩惑。症有變遷。治無膠執。輕重緩急。用之不忒。可謂知醫而不愧操司命之權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