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論條辨》~ 卷之七 (6)
卷之七 (6)
1. 辨脈法上篇第十三
設有不應,知變所緣。三部不同,病各異端。
此言虛實之見,固有如上文所言者;然不可執一以拘。設或脈與病有不如此而相應者,則又當察識其別有傳變之緣故。況三部所屬不同,則變端亦各自有異;豈所言之數者可以為一定之限哉?
太過可怪。不及亦然。邪不空見。中必有奸。審察表裡。三焦別焉。知其所舍。消息診看。料度臟腑。獨見若神。為子條記。傳與賢人。
見,音現;別,必列切;度,達各切;為,去聲;傳,如字。太過不及,總虛實而言也;怪非常也,言二者不常見,見則當知其為怪異也。奸,傷犯也。《難經》曰:上焦在心下下膈,在胃上口,主內而不出,其治在膻中玉堂下一寸六分,直兩乳間陷者是;中焦者在胃中脘,不上不下,主腐熟水穀,其治在臍旁;下焦者當膀胱上口,主分別清濁,主出而不內,以傳道也,其治在臍下一寸。故名三焦。舍,謂病邪客止之處所也。此條乃設問答以敷陳脈道之大概,故為首章,以發明診家入武之始事。此節乃總結上文以起下條,示學者當通此以達彼,因略以致詳之意也。
師曰:呼吸者,脈之頭也。
呼者氣之出,脈之來也;吸者氣之入,脈之去也。頭,頭緒也。脈隨氣之出入而來去,名狀雖多,呼吸則其源頭也。然脈有二,此以尺寸之脈言。若以周身言之,則循環無端,截不斷,無頭尾之可言。學者當別識。《脈經》無吸字。
初持脈:來疾去遲,此出疾入遲,名曰內虛外實也。 初持脈:來遲去疾,此出遲入疾,名曰內實外虛也。
劉氏曰:來者,自骨肉之分,而出於皮膚之際,氣之升而上也;去者,自皮膚之際,而還於骨肉之分,氣之降而下也。出,呼而來也;入,吸而去也。《經》曰:來者為陽,去者為陰。此之謂也。疾即上條之太過,亦陽也;遲即上條之不及,亦陰也。然則內虛外實者,陰不及陽太過也;內實外虛者,陰太過而陽不及也。然來去出入者,脈之大關鍵也;內外虛實者,病之大綱領也。知內外之陰陽而明其孰為虛孰為實者,診家之切要也。為此條以次首條者,示學者下手功夫之急務也。
問曰:上工望而知之,中工問而知之,下工脈而知之。願聞其說。 師曰:病家人來請云:病人苦發熱,身體疼;病人自臥。師到,診其脈沉而遲者,知其瘥也。何以知之?表有病者,脈當浮大;今脈反沉遲,故知愈也。
沉遲屬陰。故知表邪已解也。
假令病人云:腹內卒痛;病人自坐。師到,脈之浮而大者,知其瘥也。何以知之?若里有病者,脈當沉而遲;今脈浮大,故知愈也。
凡假令之令,皆平聲。卒,清勿切。卒痛,言倉遽作痛也。浮大屬陽。故知里邪已散也。此條上設三問,下二節苦發熱、身體疼、腹內卒痛言問;坐臥言望;末決言知病於脈。所以示診家三者不可缺一之意也。
白話文:
辨脈法上篇第十三
如果脈象與病情不符,就必須探究變化的原因。寸、關、尺三部脈象不同,疾病表現也各有差異。這說明虛實脈象雖有如上的描述,但不能一概而論。若出現脈症不相符的情況,應進一步觀察是否有其他變化的緣由。況且,三部分屬不同臟腑,病變的表現自然各異,怎能僅憑以上幾點就斷定脈象的標準呢?
脈象過強或過弱都屬異常,邪氣不會無故顯現,必有內在病變。需仔細審查表裡關係,區分三焦的差異,明確病邪所在,結合診斷分析,推測臟腑狀況,才能精準判斷。在此條列記錄,傳授給有識之士。
(註釋略)
醫生說:呼吸是脈象的根本。呼氣時氣向外,脈象顯現;吸氣時氣向內,脈象隱退。「頭」指源頭,脈象隨呼吸往來,雖變化多端,呼吸是其根源。但脈象有兩種,此處指寸口脈;若論全身氣血循環,則無頭尾可言,學者需注意區分。(《脈經》未提及「吸」字)
初診脈時:
- 脈來快而去慢,呼氣時脈快、吸氣時脈慢,稱為「內虛外實」。
- 脈來慢而去快,呼氣時脈慢、吸氣時脈快,稱為「內實外虛」。
劉氏解釋:
「來」指脈氣從深層向外浮現,象徵氣機上升;「去」指脈氣從表面回歸深層,象徵氣機下降。「出」對應呼氣與脈來,「入」對應吸氣與脈去。《內經》說:「來者屬陽,去者屬陰。」快脈為陽盛,慢脈為陰盛。因此,「內虛外實」是陰不足而陽過盛,「內實外虛」是陰過盛而陽不足。脈的來去出入是診斷關鍵,內外虛實是疾病綱領。掌握陰陽虛實,是醫者的核心能力。此條列於首章之後,強調診脈的基礎要領。
有人問:「上等醫者望而知病,中等醫者問而知病,下等醫者靠把脈知病。這是什麼道理?」
醫生回答:若家屬說病人發熱、身痛且臥床,診脈發現脈沈遲,可推斷病情好轉。因為表症脈應浮大,現反見沈遲(屬陰脈),說明表邪已退。
同理,若病人突然腹痛而坐診,脈象浮大,也預示康復。因為裡症脈應沈遲,現見浮大(屬陽脈),表示裡邪已散。此段通過問診、望診與脈診結合,說明三者缺一不可的重要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