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論條辨》~
1. 卷之三
2. 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下篇第三
凡三十八條方十八
中風者。單隻衛中於風而病也。傷寒者。單隻榮傷於寒而病也。若風寒俱有而中傷。則榮衛皆受而俱病。故以榮衛俱中傷風寒而病者為下篇。蓋寒雖專令乎冬。而風則無時不有。所以或則單中單傷。或則俱有而中傷也。單中單傷而為病者已云難治矣。然則俱中傷而病者。其治不尤難乎。
何也。寒鬚髮汗。風則解肌。欲並行而不悖。其為兩難也。何如哉。故能發兩難發之汗者名曰青龍。能解兩難解之熱者名曰白虎。能救無兩難。而誤服大青龍之逆者則曰真武焉。夫所謂青龍白虎真武者。言其靈應不難於其所難。妙效驗於不可測度。有如此其神。神湯之謂也。
神其神。禮記曰唯聖者能之。其斯之謂乎。學者能明諸此。始可與言醫也已。
(一)太陽中風。脈浮緊。發熱。惡寒。身疼痛。不汗出而煩躁者。大青龍湯主之。若脈浮弱。汗出。惡風者。不可服。服之則厥逆。筋惕肉瞤。此為逆也。以真武湯救之。
末後六字。舊本大青龍湯主之。黃氏正之如此。蓋既曰不可服。服之為逆。則安得又復有大青龍湯主之之文。傳寫之誤甚明。黃氏正之甚是。當從之。後人又因其更改致疑。並六字皆刪之。刪之則上篇第二十五條無憑證據。故存朱以備通考。然此與下條互相發明而同一治。故合二說並見於下。
(二)傷寒脈浮緩。身不疼但重。乍有輕時。無少陰證者。大青龍湯發之。
大青龍湯方
麻黃(六兩去節),桂枝(二兩去皮),甘草(二兩炙),杏仁(四十枚去皮尖),生薑(三兩切),大棗(十二枚擘),石膏如雞子大(綿裹碎)
上七味。以水九升。先煮麻黃減二升。去上沫。內諸藥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溫服一升。取微似汗。汗出多者溫粉撲之。一服汗者。停後服。汗多亡陽。遂虛。惡風煩躁不得眠也。
上條太陽中風者。言有上篇第三條之證也。病屬太陽則脈浮。然浮以候風。緊以候寒。發熱者。中風熱即發也。惡寒身疼痛。不汗出。皆寒也。風為煩。寒則躁。蓋謂風寒俱有而中傷。風多寒少之證。猶指言此風之中有寒之謂也。此條傷寒者。言有中篇首條之證也。緩者風之診。
身不疼亦風也。但重。寒也。乍有輕時。亦為有風而然也。無少陰證者。言若是但欲寐。則涉於少陰之疑似矣。今是但重。故曰無少陰證。亦謂風寒兩中傷。榮衛俱受病。寒多風少之證。猶指言此寒之中有風之謂也。蓋風寒二者。大率多相因而少相離。有寒時。不皆無風。有風時。
不皆無寒。所以單中單傷者。固嘗自是。相兼而中傷者。亦嘗多有。此大青龍之所以作也。二條者互文而互相發明。以為此篇之小總。太陽分病之紀。上篇一。中篇二。此其三焉。三者。太陽一經吃緊太三辨也。以下凡似此云云以為稱首者。皆風寒俱有而中傷之證。其例則又皆統乎此也。
夫風寒二治。大法不外乎桂枝麻黃之二湯。然桂枝湯中忌麻黃。而麻黃湯中反用桂枝。此中有極深奧義。非言語文字可以形容暴白者。要在人之心領神會耳。大青龍者。桂枝麻黃二湯合劑之變制也。故為並中風寒之主治。校之桂枝麻黃各半湯。與桂枝二麻黃一湯。則少芍藥而多石膏。
去芍藥者。不欲其收也。以其無芍藥而觀之。即麻黃湯方加石膏薑棗也。薑棗本桂枝湯中所有。其制則重在石膏。按本草。石膏辛甘大寒。辛以散風。甘以散寒。寒以除熱。故為並中風寒發熱之用。然青龍以桂枝麻黃得石膏之辛甘而有青龍之名。其白虎亦以知母粳米得石膏之辛寒而有白虎之名。
一物二用。得君而成其功名於異世。神變於時者也。夫所謂青龍白虎者。青乃木色。龍乃木神。木主春。春熱而煩躁。雷雨解而致和焉。人之汗。以天地之雨名之。龍興雲雨至。發煩躁之汗而榮衛以和。龍之所以為湯。神湯之謂也。白乃金色。虎乃金神。金主秋。秋熱而燥渴。
金風解而薦涼焉。人之氣以天地之疾風名之。虎嘯穀風生。解燥渴之熱而表裡以涼。虎之所以為湯。神湯之謂也。然均是龍也而一則曰主之。一則曰發之。何也。主之者。以煩躁之急疾屬動而言。發之者。以但重之沉默屬靜而言之也。上條末節。脈微弱汗出惡風。蓋指上篇陽浮而陰弱中風之證而言。
中風誤服大青龍則為逆。其第二十五條是也。與此參看。其義自合。夫以中風之用桂枝湯。傷寒用麻黃湯。風寒俱中傷而用大青龍湯。向使認病親切於克始。用湯的對於及時。則三法行之之下。風寒尚有餘治乎。然則三百九十七一百一十三者。醫藥注誤之所致十八九。病病傳變之所致無二三。
由此觀之。司命君子可能不惕惕於心乎。是故。仲景氏之所以若然者。豈得已哉。惟其不得已。故諄諄然曰。知犯何逆。隨證治之。知犯何逆。以法治之。斯言也。豈非深憂天下後世而自致其不能盡其所欲言之意耶。嗚呼。以仲景氏方法之多如許。而猶自致其不能盡其所欲言之意如此。
則後之以截江。殺車。活人。類證。纂要。自謂能盡傷寒之治。而膠柱以待天下後世者。吾不知其是誠何心也。
(三)太陽病。脈浮緊。無汗發熱身疼痛。八九日不解。表證仍在。此當發其汗。服藥已。微除。其人發煩目瞑。劇者必衄。衄乃解。所以然者陽氣重故也。麻黃湯主之。
太陽病。脈浮緊無汗發熱身疼痛。皆與首條同。而無惡寒煩躁。則是較輕於首條。亦風寒俱有而中傷之證也。微除。言雖未全罷亦已減輕也。發煩風壅而氣昏也。目瞑。寒鬱而血滯也。劇。作衄之兆也。衄。鼻出血也。鼻為肺之竅。肺為陽中之陰而主氣。陽邪上盛。所以氣載血上妄行而逆出於鼻也。
陽氣。以風而言也。風為陽而由氣道。所以得隨衄散解。故曰陽氣重故也。用麻黃湯者。以寒屬陰。性沉滯而難解。所以鬚髮之也。方見中篇。下同。
(四)太陽病。脈浮緊。發熱身無汗。自衄者愈。
此承上條復以其更較輕者言。以見證亦有不治自愈之變。所以曉人勿妄治以致誤之意。太陽病脈浮緊。發熱身無汗與上條同。而無疼痛。既無疼痛。則比之上條又更較輕於首條可知矣。所以不待攻治。得衄則亦自愈。得衄自愈者。汗本血之液。北人謂衄為紅汗。達此義也。
(五)傷寒。脈浮緊。不發汗。因致衄者。麻黃湯主之。
以傷寒為首稱而承之以脈浮緊者。寒多風少之謂也。上二條皆風多寒少。前條以服藥已微除。汗發不對而致衄。上條以較輕得自衄。此以寒多不發汗而致衄。三條之所以辨差分也。蓋寒多則於法當發汗。當發而失於不發。熱鬱血亂。所以衄也。衄則陽邪之風散。麻黃湯者。發其尚未散之寒也。
(六)脈浮緊者法當身疼痛。宜以汗解之。假令尺中遲者。不可發汗。何以知之。然以榮氣不足。血少故也。
令。平聲。此總上三條而著其不可汗之脈。所以嚴致戒慎之意也。蓋尺以候陰。遲為不足。血。陰也。榮主血。汗者。血之液。尺遲不可發汗者。嫌奪血也。
(七)太陽病。得之八九日。如瘧狀。發熱。惡寒。熱多寒少。其人不嘔。清便欲自可。一日二三度發。脈微緩者。為欲愈也。脈微。而惡寒者。此陰陽俱虛。不可更發汗更下更吐也。面色反有熱色者。未欲解也。以其不能得小汗出。身必癢。宜桂枝麻黃各半湯。
桂枝麻黃各半湯方
杏仁(二十四個去皮尖),桂枝(一兩十六銖去皮),芍藥(一兩),生薑(一兩切),甘草(一兩炙),麻黃(一兩去節),大棗(四枚擘)
上七味。以水五升。先煮麻黃一二沸。去上沫。內諸藥。煮取一升八合。去滓。溫服六合。八九日。約言久也。如瘧狀。謂有往來寒熱而無作輟之常也。發熱惡寒熱多寒少者。風寒俱有而寒少風多也。不嘔不渴清便欲自可。邪之往來。出者未徹表。入亦未及里也。一日二三度發。
乃邪居淺近。則往來易及而頻數。故脈亦微緩而謂為欲愈也。脈微而惡寒已下。重以不得解者言而出其治也。陰言後。陽言前。俱虛。故禁攻也。更。再也。不可汗。已過表也。不可吐下。未見有里也。熱色。陽浮外薄也。然陽雖外薄。以陰寒持之而不能散。所以小汗亦不能得出。
氣鬱而癢也。桂枝麻黃各半湯者。總風寒而兩解之之謂也。此與第十四篇第二十章互看。
(八)太陽病。發熱。惡寒。熱多寒少。脈微弱者。此無陽也。不可更汗。宜桂枝二越婢一湯。
桂枝二越婢一湯方
桂枝(十八銖去皮),芍藥(十八銖),甘草(十八銖炙),生薑(一兩三錢切),大棗(四枚擘),麻黃(十八銖去節),石膏(二十四銖碎綿裹)
上七味。㕮咀。以水五升。煮麻黃一二沸。去上沫。內諸藥。煮取二升。去滓。溫服一升。本方當裁為越婢湯桂枝湯合飲一升。今合為一方桂枝二越婢一。
發熱惡寒。熱多寒少。與上條同。上條以脈微而惡寒為陰陽俱虛。此以脈微弱為無陽。兩皆不可更汗亦同。然風為陽。病屬太陽。而曰無陽。誠不可曉。闕疑可也。或曰。無陽者。謂有疾在陰而無在陽也。審藥識病。即越婢觀之可知矣。越。逾也過也。婢。女子之卑者也。女子。
陰也。卑。少也。言其人本來虛弱。有宿疾在少陰。少陰之脈本微弱而有不可發汗之義。所以但責其難發汗之過在於少陰。法則謂之無陽。方則謂之越婢。且是湯也。名雖越婢之輔桂枝。實則桂枝麻黃之合濟。乃大青龍以芍藥易杏仁之變制耳。去杏仁者。惡其從陽而主氣也。
用芍藥者。以其走陰而酸收也。以此易彼而曰桂枝二。則主之以不發汗可知。而越婢一者。乃麻黃石膏之二物。則是寓微發於不發之中亦可識也。寓微發者。寒少也。主之以不發者。風多而宿疾在少陰也。又況首條末節不可服大青龍以發汗。亦由脈微弱。首條末節者。以太陽中風言也。
此與上二條者。皆以風多寒少言也。合而觀之。則無陽之陽義不微矣乎。說者如此。未知是否。
(九)服桂枝湯。大汗出。脈洪大者。與桂枝湯如前法。若形如瘧日再發者。汗出必解。宜桂枝二麻黃一湯。
桂枝二麻黃一湯方
桂枝(一兩十七銖去皮),芍藥(一兩六銖),麻黃(十六銖去節),生薑(一兩六銖切),杏仁(十六個去皮尖),甘草(一兩二銖炙),大棗(五枚擘)
上七味。以水五升。先煮麻黃一二沸。去上沫。內諸藥。煮取二升。去滓。溫服一升。日再服。
服桂枝湯。證轉大汗出。脈轉洪大者。風多寒少。風邪欲散而寒持之。兩皆不得解而熱反甚也。與桂枝湯如前法者。重賾之也。形如瘧日再發者。邪居淺而外向。終為微寒所持。故曰汗出必解。言鬚髮之也。桂枝二麻黃一湯者。重解風而輕於散寒也。
(十)服桂枝湯。大汗出後。大煩渴不解。脈洪大者。白虎加人參湯主之。
此與上條同而多大煩渴。蓋比上條汗更出過多。亡津液而表裡燥熱更甚。所以用白虎兩解表裡之熱。加人參潤其燥而消其渴也。(方見下。)
(十一)服桂枝湯。或下之。仍頭項強痛。翕翕發熱。無汗。心下滿。微痛。小便不利者。桂枝湯去桂加茯苓白朮湯主之。
桂枝去桂加茯苓白朮湯方
於桂枝湯方內。去桂枝。加茯苓白朮各三兩。余依桂枝湯法煎服。小便利則愈。
服桂枝湯病不解而證變者。不獨中風而且有寒也。又或下之。益誤也。仍頭項強痛翕翕發熱無汗者。風寒之表皆在而未除也。心下滿微痛者。誤下而證入里也。小便不利。下後亡津液而水飲停也。去桂枝用芍藥甘草者。收重傷之陰而益里傷之虛也。薑棗健脾胃而和中。下後用之更宜。
故二物仍其舊也。茯苓淡滲以利竅。術能益土以勝水。本其有停飲之故。所以加之。以為拯前治之誤也。脈經術上無白字。
(十二)傷寒不大便六七日。頭痛有熱者。與承氣湯。其小便清者。知不在裡仍在表也。當鬚髮汗。若頭痛者。必衄。宜桂枝湯。
有熱則不大便為裡實明矣。故雖頭痛亦宜承氣湯下之。小便清則里無熱可知。故曰仍在表宜發汗。然小便清而頭痛。陽邪上盛也。故衄可必。而宜桂枝湯解之。承氣湯有四方。此不明言。要當隨證辨用耳。桂枝湯方見上篇。
(十三)傷寒脈浮滑。此表有熱里有寒。白虎湯主之。
白虎湯方
知母(六兩),石膏(一斤碎綿裹),甘草(二兩炙),粳米(六合)
上四味。以水一斗。煮米熟湯成。去滓。溫服一升。日三服。
傷寒見中篇首條。其脈不浮。浮者。風也。言不獨傷於寒而亦有風則然也。滑為裡熱。以滑且浮。知熱不獨在裡也。故指言此表有熱。蓋表裡俱熱之謂也。里有寒者。里字非對表而稱。以熱之裡言。蓋傷寒之熱本寒因也。故謂熱里有寒。指熱之所以然者言也。夫寒與風俱中傷。
表與里既皆熱。欲兩皆而解之。誠哉極其難也。譬如夏秋兩屆之間。燥熱酷甚。非金風之薦涼。則暑毒不解也。是故白虎者。西方之金神。司秋之陰獸。虎嘯穀風冷。涼生酷暑消。神於解秋。莫如白虎。知母石膏。辛甘而寒。辛者金之味。寒者金之性。辛甘且寒。得白虎之體焉。
甘草粳米。甘平而溫。甘取其緩。溫取其和。緩而且和。得伏虎之用焉。飲四物之成湯。來白虎之嗥嘯。陽氣者。以天地之疾風名也。湯行而虎嘯者同氣相求也。虎嘯而風生者。同聲相應也。風生而熱解者。物理必至也。抑嘗以此合大小青龍真武而論之。四物者。四方之通神也。
而以命方。蓋謂化裁四時。神妙萬世。名義兩符。實自然而然者也。方而若此可謂至矣。然不明言其神。而神卒不容掩者。君子盛德。此其道之所以大也與。此與厥陰篇第二十五條互看。
(十四)傷寒脈浮。發熱無汗。其表不解者。不可與白虎湯。渴欲飲水無表證者。白虎加人參湯主之。
白虎加人參湯方
用白虎湯方內加人參三兩。余依白虎湯法。
傷寒脈浮與上條同。發熱無汗。風寒之表在也。故謂不解。不可與白虎者。白虎義取解秋。嘯穀風而涼收燥熱。非為發表也。渴欲飲水者。裡熱燥甚。希救也。無表證。謂惡寒頭身疼痛皆除。非謂熱也。以證大意與上條同。故主冶亦與之同。以多渴也。故加人參之潤以滋之也。
(十五)傷寒無大熱。口燥渴。心煩。背微惡寒者。白虎加人參湯主之。
無大熱。風微也。口燥渴心煩。裡熱甚也。背者。太陽經脈之所適。人身至陰之地。不勝寒而有餘。惡所以微也。以上三條大意互相發明。所以治亦相彷彿而不甚殊。
(十六)傷寒脈浮。醫以火迫劫之。亡陽。必驚狂起臥不安者。桂枝去芍藥加蜀漆龍骨牡蠣救逆湯主之。
桂枝去芍藥加蜀漆龍骨牡蠣救逆湯方
桂枝(三兩去皮),甘草(二兩炙),生薑(三兩切),牡蠣(五兩熬),龍骨(四兩),大棗(十二枚擘)
蜀漆(三兩洗去腳)
上為末。以水一斗二升。先煮蜀漆減二升。內諸藥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溫服一升。
亡陽者。陽以氣言。火能助氣。甚則反耗氣也。驚狂起臥不安者。神者。陽之靈。陽亡則神散亂所以動皆不安。陽主動也。桂枝甘草。和傷寒之脈浮。蜀漆辛平。散火邪之錯逆。龍骨牡蠣。固澀以收陽神之散亂。大棗生薑。醒脾以緩起臥之不安。去芍藥者。嫌其主陰。則反得以勝陽也。
(十七)火逆下之。因燒針煩躁者。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主之。
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方
桂枝(一兩去皮),甘草(二兩炙),牡蠣(二兩熬),龍骨(二兩)
上四味為末。以水五升。煮取二升半。去滓。溫服八合。日三服。
火逆。承上條而言也。然雖逆而又逆。而證則未變重。故方物反差少而大意不殊。
(十八)脈浮宜以汗解。用火灸之。邪無從出。因火而盛。病從腰以下必重而痹。名火逆也。
痹。濕病也。因火逆治。火邪夾陽邪而上逆。真陽不下通。陰不用事。化不行而水不得泄。故濕著下體而重痹也。
(十九)傷寒脈浮。自汗出。小便數。心煩。微惡寒。腳攣急。反與桂枝湯欲攻其表。此誤也。得之便厥。咽中干。煩燥吐逆者。作甘草乾薑湯與之。以復其陽。若厥愈足溫者。更作芍藥甘草湯與之。其腳即伸。若胃氣不和譫語者。少與調胃承氣湯。若重發汗復加燒針者。四逆湯主之。
甘草乾薑湯方
甘草(四兩炙),乾薑(二兩炮)
上㕮咀。以水三升。煮取一升五合。去滓。分溫再服。
芍藥甘草湯方
白芍藥(四兩),甘草(四兩炙)
上二味。㕮咀。以水三升。煮取一升半。去滓。分。溫再服之。
調胃承氣湯方
大黃(四兩去皮清酒浸),芒硝(半斤),甘草(二兩炙)
上三味。㕮咀。以水三升。煮取一升。去滓。內芒硝。更上微火煮令沸。少少溫服。
四逆湯方
甘草(二兩炙),乾薑(一兩半),附子(一枚)
上三味。㕮咀。以水三升。煮取一升二合。去滓。分。溫再服。強人可大附子一枚。乾薑三兩。
數。音朔。反。音板。腳攣急者。足經始終於足。寒則拘攣也。以上言風寒俱有之表裡證。故謂與桂枝湯為反。蓋桂枝是中風之主治。反。不順也。厥。謂四肢冷也。咽中干煩燥吐逆者。誤汗損陽陽虛陰獨盛也。甘草益氣。乾薑助陽。復其陽者。充其氣之謂也。厥愈足溫。陽氣復也。
芍藥用白。酸能斂陰而主血也。甘草用炙。甘能補中而益脾也。腳即伸。陰血行也。蓋以一誤治而表裡俱傷。故必求陰陽如此次第而俱復。胃不和而譫語者。亡津液而胃實也。承氣而曰調胃者。以胃屬陽而主裡。故用甘草和陰陽而緩中也。重發汗而復加燒針。則二者皆有以大損於陽矣。
故用偏於助陽之四逆。以救其陽也。
問曰。證象陽旦。按法治之而增劇。厥逆。咽中干。兩脛拘急而譫語。師曰。言夜半手足當溫。兩腳當伸。後如師言。何以知此。答曰。寸口脈浮而大。浮則為風。大則為虛。風則生微熱。虛則兩脛攣。病證象桂枝。因加附子參其間。增桂令汗出。附子溫經。亡陽故也。厥逆。
咽中干。煩燥。陽明內結。譫語煩亂。更飲甘草乾薑湯。夜半陽氣還。兩足當熱。脛尚微拘急。重與芍藥甘草湯。爾乃脛伸。以承氣湯微溏。則止其譫語。故知病可愈。
脛。音幸。此申釋上文意。象。似也。陽以風言。旦。曉也。言似中風分曉。以不啻中風。故設難詳申其義。且明治不可苟。序不可紊。以致戒慎之意。末後不復言若重發汗以下一節者。以其或然或不然故也。
(二十)傷寒腹滿譫語。寸口脈浮而緊。此肝乘脾也。名曰縱。刺期門。
寸口。氣口也。五臟別論。帝曰。氣口何以獨為五臟主。岐伯對曰。胃者水穀之海。六腑之大源也。五味入口。藏於胃。以養五臟氣。而變見於氣口也。故寸口主脾胃。浮緊為弦。是肝脈也。乘脾者。肝木自盛。脾胃之土受制也。縱見辨脈法上篇。期門見太陽上篇。刺之者瀉木以救土也。
(二十一)傷寒發熱。嗇嗇惡寒。大渴欲飲水。其腹必滿。自汗出。小便利。其病欲解。此肝乘肺也。名曰橫。刺期門。
傷寒發熱。嗇嗇惡寒。風寒尚在太陽而未除也。大渴欲飲水者。肝木本自盛而邪熱熾欲得潤也。腹必滿者。水漫而氾濫也。自汗出。則津液得外滲矣。小便利。則水得下行矣。夫水。木之母也。母必為子。木得水則益甚而橫。故挾水為邪。反侮所不勝而上乘於肺。肺金若虛。
受其邪而不能派散之。則水不得泄而腫作矣。乃金臟實。不納其邪而轉運散之。渙為自汗而外滲。瀦為小便而下行。此肝乘肺者所以不足為害。而反欲自解也。橫亦見辨脈法上縱同條。然縱橫不同。而同刺期門者。縱以木賊土。橫以木侮金。皆由木自盛。而以瀉木為主治一也。
(二十二)脈浮而緊。而復下之。緊反入里則作痞。按之自濡。但氣痞耳。
濡。與軟同。古字通用。復。亦反也。緊反入里。言寒邪轉內伏也。濡。言不硬不痛而柔軟也。痞。言氣隔不通而痞塞也。易曰。天地不交而萬物不生也。內陰而外陽也。內柔而外剛也。本義曰。蓋乾往居外而坤來居內也。雖然。傾痞有先痞後喜之象。故君子不可不勉。學者不可不知所務。
(二十三)心下痞。按之濡。其脈關上浮者。大黃黃連瀉心湯主之。
大黃黃連瀉心湯方
大黃(二兩),黃連(一兩)
上二味。以麻沸湯二升漬之。須臾絞去滓。分。溫再服。
此申上條言脈以出其治。脈見關上者。以痞在心下也。以氣痞而濡。所以浮也。然痞之濡。由熱聚也。故用黃連清之於上。聚雖氣也。痞則固矣。故用大黃傾之於下。麻沸湯者。其取圖經所謂去瘀之義歟。
(二十四)心下痞。而復惡寒汗出者。附子瀉心湯主之。
附子瀉心湯方
大黃(二兩),黃連(一兩),黃芩(一兩),附子(一枚炮去皮別煮取汁)
上四味。切三味。以麻沸湯二升漬之。須臾絞去滓。內附子汁。分。溫再服。
痞。本陰邪內伏。而虛熱上凝。復惡寒汗出。則表虛而陽不為衛護可知矣。瀉心湯。固所以為清熱傾痞之用。加附子蓋所以為斂其汗而固其陽也。黃芩為附子而更加。表裡兩解具見矣。
(二十五)病。脅下素有痞。連在臍旁。痛引少腹入陰筋者。此名臟結。死。
素。舊常也。臍旁。陰分也。臟。陰也。以陰邪結於陰經之臟。攻之不可及。所以於法為當死也。
(二十六)臟結無陽證。不往來寒熱。其人反靜。舌上苔滑者。不可攻也。
無陽證。言當臟結之時。表已罷除。無太陽也。不往來寒熱。言痞雖屬脅下。由素常有而發。非少陽傳經之邪也。反靜。言無陽明之譫妄也。舌。心之苗也。苔滑。生長滑膩如胎膜也。苔滑本由丹田有熱。胸中有寒而成。然丹田。陰也。胸中。陽也。熱反在陰而寒反在陽。所以為不可攻也。
(二十七)問曰病有結胸。有臟結。其狀何如。答曰。按之痛。寸脈浮。關脈沉。名曰結胸也。何謂臟結。答曰。如結胸狀。飲食如故。時時下利。寸脈浮。關脈小細沉緊。名曰臟結。舌上白苔滑者難治。
此設問答以明結胸臟結之同異。時時下利者。陰邪結於陰臟而寒甚也。以寒甚。故脈多小細與緊。此其所以下同。蓋結胸以陽邪結於陽。臟結以陰邪結於陰故也。末復申言臟結有難治之故者。叮嚀戒謹之意也。
(二十八)傷寒表不解。心下有水氣。乾嘔發熱而咳。或渴。或利。或噎。或小便不利。少腹滿。或喘者。小青龍湯主之。
小青龍湯方
麻黃(三兩去節),芍藥(三兩),五味子(半升),乾薑(二兩),甘草(三兩炙),半夏(半升洗),桂枝(三兩去皮),細辛(三兩)
上八味。以水一斗。先煮麻黃減二升。去上沫。內諸藥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溫服一升。
水氣。謂飲也。咳與喘。皆肺逆也。蓋肺屬金。金性寒。水者金之子。故水寒相摶則傷肺也。或為多證者。水流行不一。無所不之也。夫風寒之表不解。桂枝麻黃甘草所以解之。水寒之相摶。乾薑半夏細辛所以散之。然水寒欲散而肺欲收。芍藥五味子者。酸以收肺氣之逆也。
然則是湯也。乃直易於散水寒也。其猶龍之不難於翻江倒海之謂歟。夫龍。一也。於其翻江倒海也。而小言之。以其興雲致雨也。乃大言之。能大能小。化物而不泥於物。龍固如是夫。白虎真武雖無大小之可言。其於主乎人身而為四體之元神則不偏殊。故在風寒之厲病。皆有感而遂通之妙應。
若謂與在天之主四時者期如此。則去道遠矣。故曰道不遠人。而不為索隱行怪者。聖腎無身外之道也。老氏以降龍伏虎為造道之始。其亦知夫反求諸身之謂乎。讀者。顧可忽哉。
加減法(或為諸證之治。)
若微利者。去麻黃。加蕘花如雞子大。熬令赤色(麻黃髮汗。利則不宜。而或為諸證皆去者。以汗則重亡津液也。利。水橫行也。加蕘花。導水也。)若渴者。去半夏。加栝蔞根三兩(渴。津液不足也。去半夏。以其燥津液也。加栝蔞根。以其徹熱而生津也。)若噎者。去麻黃。
加附子一枚炮(噎與䭇咽同。水寒窒氣也。附子者。利氣散水寒也。)若小便不利。少腹滿。去麻黃加茯苓四兩。(水停下焦而不行。則小便不利而少腹滿。茯苓淡滲。故能通竅而利水道也。)若喘者。去麻黃。加杏仁半升。去皮尖。(喘。水氣射肺而聲息不利也。加杏仁。
潤肺以下其氣也。)
(二十九)傷寒心下有水氣。咳而微喘。發熱不渴。服湯已渴者。此寒去欲解也。小青龍湯主之。
發熱不渴。寒勝也。故以服湯已而渴。為寒去欲解。大意與上條相仿。故治亦同。
(三十)太陽病。二三日。不能臥但欲起。心下必結。脈微弱者。此本有寒分也。反下之。若利止。必作結胸。未止者。四日復下之。此作協熱利也。
二三日。邪熱正熾之時也。不能臥但欲起者。邪屬裡而熱壅甚。所以知其心下必結也。寒分。與溫病等篇第四條之寒分同。所以脈微弱也。利止作結胸。熱反上逆也。四日。承上文二三日而言也。末句此下疑有脫誤。
(三十一)傷寒發熱。汗出不解。心下痞硬。嘔吐而下利者。大柴胡湯主之。
傷寒不汗出。得汗出則解。不解者。以有風而誤於偏攻。熱反入里。所以變痞硬嘔吐而下利也。大柴胡湯者。合表裡而兩皆解之也。方見上篇。
(三十二)發汗。若下之。病仍不解。煩燥者。茯苓四逆湯主之。
茯苓四逆湯方
茯苓(六兩),人參(一兩),甘草(二兩炙),乾薑(一兩),附子(一枚生用去皮破八片)
上五味。以水五升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溫服七合。日三服。
誤汗則亡陽而表疏。誤下則亡陰而里傷。煩燥者。風寒俱有而熱甚也。茯苓人參。入心以益虛。心安則液斂也。四逆湯者。回陽以復陰。陽倡則陰隨也。
(三十三)傷寒病。若吐若下後。七八日不解。熱結在裡。表裡俱熱。時時惡風。大渴。舌上乾燥而煩。欲飲水數升者。白虎加人參湯主之。
不解。以大勢言。不獨謂表也。表裡俱熱。言風寒俱有也。時時惡風。言表未除也。以舌乾燥煩而表裡之熱俱甚。故用白虎。以大渴欲飲水。故加人參。方見前。
(三十四)傷寒五六日。頭汗出。微惡寒。手足冷。心下滿。口不欲食。大便硬。脈細者。此為陽微結。必有表復有里也。脈沉。亦在裡也。汗出為陽微。假令純陰結。不得復有外證。悉入在裡。此為半在裡。半在外也。脈雖沉緊。不得為少陰病。所以然者。陰不得有汗。今頭汗出。故知非少陰也。可與小柴胡湯。設不了了者。得屎而解。
表以頭汗出。微惡寒。手足冷言。里以心下滿。口不欲食。大便硬言。陽微結。謂由陽氣衰微故結。不可全責病於陰也。脈沉亦在裡。言不但細為在裡。以見表裡證俱有也。汗出為陽微。至此為半在裡半在外也。一節。是申釋上文。脈雖沉緊。至故知非少陰也。一節。言此但以頭汗可辨為有陽。
不然余皆似少陰。曉人當致精細。大意類第二條。第二條以中傷之初。故脈如彼。而用大青龍以發汗。此以五六日證屬半表半裡。而脈如此。故從小柴胡以和解之也。末言和之若猶不愈。則當消息胃實而用治。故曰得屎而解。
(三十五)傷寒胸中有熱。胃中有邪氣。腹中痛欲嘔吐者。黃連湯主之。
黃連湯方
黃連(三兩),甘草(三兩炙),乾薑(三兩),人參(二兩),桂枝(三兩去皮),半夏(半升洗),大棗(十二枚擘)
上七味。以水一斗。煮取六升。去滓。溫服一升。日三服。夜二服。
胸。上焦也。熱以風言。陽也。言陽熱摶於上焦也。胃。中焦也。邪氣以寒言。陰也。言陰寒鬱於中焦也。腹中痛。陰凝而窒滯也。欲嘔吐。熱壅而上逆也。夫熱摶上焦。黃連清之。非桂枝不解也。寒鬱中焦。人參理之。非乾薑不散也。甘草大棗。益胃而和中。半夏辛溫。寬胸而止嘔吐也。
(三十六)傷寒有熱。少腹滿。應小便不利。今反利者。為有血也。當下之。不可余藥。宜抵當丸。
抵當丸方
水蛭(二十個熬),虻蟲(二十五個熬去翅),桃仁(二十個去皮尖),大黃(三兩)
上四味。杵。分為四丸。以水一升。煮一丸。取七合。服。晬時當下血。若不下。更服。應。平聲。晬。音醉。此與上篇第二十一以下三條同。以風寒俱有。而比上篇為難解。故用上篇之方而變湯為丸。然名雖丸也。猶煮湯焉。夫湯。蕩也。丸緩也。變湯為丸而猶不離乎湯。
其取欲緩不緩。不蕩而蕩之意歟。且曰不可余藥。言即使如上篇之用湯猶未為對。必如是而後可。亦奇制也。其猶兵家之八陣歟。八陣武侯兵也。變則反正為奇。以奇為正。謂醫與將同道者。尚在同一權變哉。晬時。周時也。
(三十七)得病六七日脈遲浮弱。惡風寒。手足溫。醫二三下之。不能食而脅下滿痛。面目及身黃。頸項強。小便難者。與柴胡湯。後必下重。本渴而飲水嘔者。柴胡湯不中與也。食谷者噦。
六七日經盡之時也。脈遲浮弱。風寒入里而表未除。所以猶惡風寒也。手足溫。半入於裡而未可下也。不能食。誤下而里傷也。脅下滿痛。邪摶少陽也。面目及身黃。土受木賊而色外薄也。頸項強。太陽陽明之證猶在也。小便難。亡津液也。後以大便言。下重者。柴胡寒。里陰已虛而氣滯也。
本渴而飲水嘔者。水逆也。柴胡不中與者。以嘔由水逆。非少陽或為之證也。食谷者噦。言過飽則亦當噦噫。申明上文。嘔。非柴胡所宜之意。末後疑有脫落。
(三十八)傷寒十三日不解。過經譫語者。以有熱也。當以湯下之。若小便利者。大便當硬。而反下利脈調和者。知醫以丸藥下之。非其治也。若自下利者。脈當微厥。今反和者。此為內實也。調胃承氣湯主之。
熱。風也。言俗謂傷寒過經不解者。以庸下不省並中有風。誤於治之所致也。若自下利至末。乃推明其所以為誤。而出其救誤之治。反和以不厥言。非宜謂平和。方見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