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論條辨》~ 卷之三 (11)
卷之三 (11)
1. 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下篇第三
(三十七) 得病六七日,脈遲浮弱。惡風寒。手足溫。醫二三下之。不能食而脅下滿痛,面目及身黃,頸項強,小便難者,與柴胡湯。後必下重。本渴而飲水嘔者,柴胡湯不中與也。食谷者噦。
六七日,經盡之時也。脈遲浮弱。風寒入里而表未除。所以猶惡風寒也。手足溫。半入於裡而未可下也。不能食。誤下而里傷也。脅下滿痛。邪摶少陽也。面目及身黃。土受木賊而色外薄也。頸項強。太陽陽明之證猶在也。小便難。亡津液也。後以大便言,下重者,柴胡寒,里陰已虛而氣滯也。
本渴而飲水嘔者,水逆也。柴胡不中與者,以嘔由水逆,非少陽或為之證也。食谷者噦。言過飽則亦當噦噫。申明上文。嘔,非柴胡所宜之意。末後疑有脫落。
(三十八) 傷寒十三日不解,過經譫語者,以有熱也,當以湯下之。若小便利者,大便當硬,而反下利,脈調和者,知醫以丸藥下之,非其治也。若自下利者,脈當微厥,今反和者,此為內實也,調胃承氣湯主之。
熱,風也。言俗謂傷寒過經不解者,以庸下不省,並中有風,誤於治之所致也。若自下利至末,乃推明其所以為誤,而出其救誤之治。反和以不厥言,非宜謂平和。方見前。
白話文:
[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下篇第三]
(三十七)生病六七天,脈象呈現遲緩、浮弱,而且怕冷怕風,但手腳卻是溫熱的。醫生誤用了兩三次瀉藥,導致病人無法進食,且胸脅部位感到脹滿疼痛,臉色、眼睛和身體都發黃,頸部僵硬,小便困難。這種情況應該給予柴胡湯。之後,病人一定會出現肛門有下墜感。如果原本口渴卻喝水就嘔吐,就不適合用柴胡湯。如果吃東西就打嗝。
生病六七天,是疾病傳遍各經絡的時候。脈象遲緩浮弱,表示風寒侵入體內,但表證還沒有解除,所以仍然怕冷怕風。手腳溫熱,表示病邪已進入半表半裡的狀態,不適合使用瀉藥。不能進食,是因誤用瀉藥而傷到腸胃。胸脅脹滿疼痛,是病邪侵襲少陽經。臉色、眼睛和身體發黃,是脾土受到肝木的侵犯而外顯於皮膚。頸部僵硬,是太陽和陽明經的病證仍然存在。小便困難,是身體津液耗損。這裡說的「後必下重」,是指大便而言,出現肛門下墜感,是因為柴胡湯藥性偏寒,導致體內陰虛氣滯。
原本口渴卻喝水就嘔吐,是水液上逆的現象,不適合使用柴胡湯,因為嘔吐是水液上逆所致,並非少陽經的病證。吃東西就打嗝,是指吃得過飽也會打嗝,是為了說明上文嘔吐並非適合使用柴胡湯的情況。最後一句可能有所遺漏。
(三十八)傷寒過了十三天還沒有痊癒,出現說胡話的情況,是因為體內有熱。這時應該用湯藥來瀉熱。如果小便順暢,大便應該會變硬。但如果反而腹瀉,脈象卻平和,就知道是醫生用了丸藥來瀉下,這不是正確的治療方法。如果病人是自己拉肚子,脈象應該是微弱且四肢冰冷的,現在反而脈象平和,這是體內有實熱的表現,應該用調胃承氣湯來治療。
這裡的「熱」指的是風邪。一般人所說的傷寒過了傳經時間還沒有好,是因為庸醫不懂得辨證,加上體內有風邪,才會導致誤治。從「若自下利」到最後,都是在說明誤治的原因,並提出救治的方法。脈象「反和」則代表不是虛寒,用「不厥」來表示,不是指脈象平和,之前已提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