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論條辨》~ 卷之三 (1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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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之三 (10)

1. 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下篇第三

不解。以大勢言。不獨謂表也。表裡俱熱。言風寒俱有也。時時惡風。言表未除也。以舌乾燥煩而表裡之熱俱甚。故用白虎。以大渴欲飲水。故加人參。方見前。

(三十四)傷寒五六日。頭汗出。微惡寒。手足冷。心下滿。口不欲食。大便硬。脈細者。此為陽微結。必有表復有里也。脈沉。亦在裡也。汗出為陽微。假令純陰結。不得復有外證。悉入在裡。此為半在裡。半在外也。脈雖沉緊。不得為少陰病。所以然者。陰不得有汗。今頭汗出。故知非少陰也。可與小柴胡湯。設不了了者。得屎而解。

表以頭汗出。微惡寒。手足冷言。里以心下滿。口不欲食。大便硬言。陽微結。謂由陽氣衰微故結。不可全責病於陰也。脈沉亦在裡。言不但細為在裡。以見表裡證俱有也。汗出為陽微。至此為半在裡半在外也。一節。是申釋上文。脈雖沉緊。至故知非少陰也。一節。言此但以頭汗可辨為有陽。

不然余皆似少陰。曉人當致精細。大意類第二條。第二條以中傷之初。故脈如彼。而用大青龍以發汗。此以五六日證屬半表半裡。而脈如此。故從小柴胡以和解之也。末言和之若猶不愈。則當消息胃實而用治。故曰得屎而解。

(三十五)傷寒胸中有熱。胃中有邪氣。腹中痛欲嘔吐者。黃連湯主之。

黃連湯方

黃連(三兩),甘草(三兩炙),乾薑(三兩),人參(二兩),桂枝(三兩去皮),半夏(半升洗),大棗(十二枚擘)

上七味。以水一斗。煮取六升。去滓。溫服一升。日三服。夜二服。

胸。上焦也。熱以風言。陽也。言陽熱摶於上焦也。胃。中焦也。邪氣以寒言。陰也。言陰寒鬱於中焦也。腹中痛。陰凝而窒滯也。欲嘔吐。熱壅而上逆也。夫熱摶上焦。黃連清之。非桂枝不解也。寒鬱中焦。人參理之。非乾薑不散也。甘草大棗。益胃而和中。半夏辛溫。寬胸而止嘔吐也。

(三十六)傷寒有熱。少腹滿。應小便不利。今反利者。為有血也。當下之。不可余藥。宜抵當丸。

抵當丸方

水蛭(二十個熬),虻蟲(二十五個熬去翅),桃仁(二十個去皮尖),大黃(三兩)

上四味。杵。分為四丸。以水一升。煮一丸。取七合。服。晬時當下血。若不下。更服。應。平聲。晬。音醉。此與上篇第二十一以下三條同。以風寒俱有。而比上篇為難解。故用上篇之方而變湯為丸。然名雖丸也。猶煮湯焉。夫湯。蕩也。丸緩也。變湯為丸而猶不離乎湯。

其取欲緩不緩。不蕩而蕩之意歟。且曰不可余藥。言即使如上篇之用湯猶未為對。必如是而後可。亦奇制也。其猶兵家之八陣歟。八陣武侯兵也。變則反正為奇。以奇為正。謂醫與將同道者。尚在同一權變哉。晬時。周時也。

白話文:

(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下篇第三)

無法痊癒。從整體病情來看,不只是表證問題。表裡皆熱,說明風邪與寒邪同時存在。時常怕風,表示表證未除。因舌乾、煩躁且表裡熱象嚴重,故使用白虎湯。因口渴嚴重想喝水,所以加入人參。方劑內容見前文。

(三十四)傷寒五六天後,出現頭部出汗、輕微怕冷、手腳冰冷、心窩脹滿、不想吃東西、大便乾硬、脈象細弱。這是陽氣微弱導致的氣機郁結,必然同時存在表證和里證。脈象沈也屬於里證。出汗是因為陽氣微弱。假設是純陰證郁結,則不會有外證,症狀全在里。這是半在里半在外的表現。脈象雖沈緊,但不能斷定為少陰病。原因是陰證不應有汗,現在頭部出汗,故知不是少陰病。可給予小柴胡湯。如果服藥後仍未痊癒,需通便才能解除。

表證表現為頭部出汗、輕微怕冷、手腳冰冷;里證表現為心窩脹滿、不想吃東西、大便乾硬。陽微結是指因陽氣衰微而郁結,不能完全歸咎於陰證。脈沈也屬於里證,說明不僅是脈細顯示里證,且表裡證候並存。出汗為陽氣微弱,至此屬於半在里半在外。此段進一步解釋上文。脈雖沈緊到非少陰病的一段,強調通過頭部出汗可辨別陽氣存在。

否則其他症狀類似少陰病,提醒醫者需仔細辨別。大意與第二條類似。第二條因病情初起,脈象如彼而用大青龍湯發汗。此條因五六天後病症半表半里,脈象如此,故用小柴胡湯和解。末尾說明若和解仍未愈,則應考慮胃實而調整治法,故說通便而解。

(三十五)傷寒胸中有熱邪,胃中有寒邪,導致腹痛想嘔吐者,用黃連湯主治。

黃連湯方:
黃連三兩,炙甘草三兩,乾姜三兩,人參二兩,去皮桂枝三兩,洗半夏半升,擘大棗十二枚。

以上七味,用一斗水煮取六升,去藥渣,每次溫服一升,白天三次,夜間兩次。

胸屬上焦,熱指風邪,屬陽,說明陽熱聚於上焦。胃屬中焦,邪氣指寒邪,屬陰,說明陰寒郁於中焦。腹痛是陰寒凝滯所致,想嘔吐是熱氣壅塞上逆。熱聚上焦,用黃連清熱,但需桂枝才能解除。寒郁中焦,用人參調理,需乾姜才能散寒。甘草、大棗益胃和中,半夏辛溫寬胸止嘔。

(三十六)傷寒發熱,小腹脹滿,本應小便不利,現在反而不難解的,是因為有瘀血,應當攻下。不可用其他藥,宜用抵當丸。

抵當丸方:
熬水蛭二十個,去翅熬虻蟲二十五個,去皮尖桃仁二十個,大黃三兩。

以上四味搗碎,分作四丸,用一升水煮一丸,取七合服用。一晝夜內應下血,若未下血再服。

此條與上篇第二十一條以下三條類似,因風寒並存且比上篇更難解,故將上篇的湯劑改為丸劑。雖名為丸,仍以煮湯方式服用。湯劑作用迅猛,丸劑較緩,此變法意在取緩而不失效力的效果。"不可余藥"說明即使如上篇用湯劑也不對症,必須如此才有效。此方制法獨特,如同兵家八陣法的變化,展現醫者與將領同樣需要權變。一晝夜即二十四小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