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論條辨》~ 卷之三 (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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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之三 (7)

1. 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下篇第三

芍藥用白,酸能斂陰而主血也。甘草用炙,甘能補中而益脾也。腳即伸,陰血行也。蓋以一誤治而表裡俱傷,故必求陰陽如此次第而俱復。胃不和而譫語者,亡津液而胃實也。承氣而曰調胃者,以胃屬陽而主裡,故用甘草和陰陽而緩中也。重發汗而復加燒針,則二者皆有以大損於陽矣。

故用偏於助陽之四逆,以救其陽也。

問曰:「證象陽旦,按法治之而增劇,厥逆,咽中干,兩脛拘急而譫語。」師曰:「言夜半手足當溫,兩腳當伸。」後如師言,何以知此?答曰:「寸口脈浮而大。浮則為風,大則為虛。風則生微熱,虛則兩脛攣。病證象桂枝,因加附子參其間。增桂令汗出,附子溫經,亡陽故也。厥逆。」

咽中干,煩燥,陽明內結,譫語煩亂,更飲甘草乾薑湯。夜半陽氣還,兩足當熱。脛尚微拘急,重與芍藥甘草湯,爾乃脛伸。以承氣湯微溏,則止其譫語,故知病可愈。

脛,音幸。此申釋上文意。象,似也。陽以風言,旦,曉也。言似中風分曉,以不啻中風,故設難詳申其義。且明治不可苟,序不可紊,以致戒慎之意。末後不復言若重發汗以下一節者,以其或然或不然故也。

(二十)傷寒腹滿譫語,寸口脈浮而緊。此肝乘脾也,名曰縱,刺期門。

寸口,氣口也。《五臟別論》:帝曰:「氣口何以獨為五臟主?」岐伯對曰:「胃者水穀之海,六腑之大源也;五味入口,藏於胃,以養五臟氣,而變見於氣口也。故寸口主脾胃。」浮緊為弦,是肝脈也。乘脾者,肝木自盛,脾胃之土受制也。「縱」見《辨脈法》上篇,「期門」見《太陽》上篇。刺之者,瀉木以救土也。

(二十一)傷寒發熱,嗇嗇惡寒,大渴欲飲水,其腹必滿,自汗出,小便利,其病欲解。此肝乘肺也,名曰橫,刺期門。

傷寒發熱,嗇嗇惡寒,風寒尚在太陽而未除也。大渴欲飲水者,肝木本自盛而邪熱熾欲得潤也。腹必滿者,水漫而氾濫也。自汗出,則津液得外滲矣;小便利,則水得下行矣。夫水,木之母也;母必為子,木得水則益甚而橫,故挾水為邪,反侮所不勝而上乘於肺。肺金若虛,

受其邪而不能派散之,則水不得泄而腫作矣。乃金臟實,不納其邪而轉運散之,渙為自汗而外滲,瀦為小便而下行。此肝乘肺者所以不足為害,而反欲自解也。「橫」亦見《辨脈法》上「縱」同條。然縱橫不同,而同刺期門者,縱以木賊土,橫以木侮金,皆由木自盛,而以瀉木為主治一也。

(二十二)脈浮而緊,而復下之,緊反入里則作痞,按之自濡,但氣痞耳。

濡,與軟同,古字通用。「復」,亦反也。「緊反入里」,言寒邪轉內伏也。「濡」,言不硬不痛而柔軟也。「痞」,言氣隔不通而痞塞也。《易》曰:「天地不交而萬物不生也。內陰而外陽也,內柔而外剛也。」《本義》曰:「蓋乾往居外而坤來居內也。」雖然,傾痞有先痞後喜之象,故君子不可不勉,學者不可不知所務。

白話文:

《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下篇第三》:

一、 藥性與誤治調理
白芍性白味酸,能收斂陰氣而調和血脈;炙甘草甘甜,可補益脾胃、調和中氣。雙腳得以舒展,是因陰血運行恢復。誤治導致表裏俱傷,需依序調和陰陽方能復原。胃津耗損而燥實引發譫語,用「調胃承氣湯」時以甘草協調陰陽、緩和中焦。過度發汗加燒針會嚴重耗陽,故用偏重助陽的「四逆湯」急救陽氣。

二、 陽旦證辨治
患者症狀似陽旦證(如桂枝湯證),但用常法治療反加重,出現手腳冰冷、咽乾、小腿抽筋、譫語。醫師預判半夜後手足轉暖、小腿舒展,後果如其言。原理如下:

  • 脈象:寸口脈浮大,浮為風邪,大則氣虛。氣虛致小腿攣急,風邪引發微熱。原似桂枝湯證,但因陽氣虛衰,誤加附子並增桂枝發汗,反致亡陽厥逆。
  • 治療:先服「甘草乾薑湯」回陽,半夜陽氣恢復則足溫;殘餘小腿拘急再用「芍藥甘草湯」舒筋;若譫語未止,以「承氣湯」微通便即可痊癒。

三、 肝乘脾的「縱」證
傷寒見腹脹滿、譫語,寸口脈浮緊(弦脈),為肝木亢盛克制脾土,稱「縱」。治法:針刺期門穴瀉肝救脾。

  • 脈理解釋:寸口脈主脾胃,弦脈屬肝。肝氣過盛則壓制脾土,針刺期門可疏洩肝氣。

四、 肝乘肺的「橫」證
傷寒發熱怕冷,伴隨嚴重口渴、腹滿,若自汗且小便通利,病情將緩解。此為肝木挾水邪反侮肺金(「橫」證)。針刺期門穴瀉肝,因:

  • 機轉:肝木亢盛需水滋養,但水邪泛濫反助肝橫逆侵犯肺金。若肺氣充實,能通過汗出、利尿散邪,病自解;若肺虛則水腫。
    「縱」「橫」雖表現不同,但病根皆在肝盛,故同取期門穴瀉肝。

五、 痞證成因
脈浮緊屬表寒,誤用下法使寒邪內陷成「痞」。觸診柔軟無硬塊,僅氣機窒塞。

  • 延伸:如同《易經》天地不交則萬物困滯,內陰外陽、內柔外剛之理。雖痞滯可轉為通泰,但醫者須謹慎辨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