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論條辨》~ 卷之三 (5)
卷之三 (5)
1. 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下篇第三
服桂枝湯病不解而證變者。不獨中風而且有寒也。又或下之。益誤也。仍頭項強痛翕翕發熱無汗者。風寒之表皆在而未除也。心下滿微痛者。誤下而證入里也。小便不利。下後亡津液而水飲停也。去桂枝用芍藥甘草者。收重傷之陰而益里傷之虛也。薑棗健脾胃而和中。下後用之更宜。
故二物仍其舊也。茯苓淡滲以利竅。術能益土以勝水。本其有停飲之故。所以加之。以為拯前治之誤也。脈經術上無白字。
(十二)傷寒不大便六七日。頭痛有熱者。與承氣湯。其小便清者。知不在裡仍在表也。當鬚髮汗。若頭痛者。必衄。宜桂枝湯。
有熱則不大便為裡實明矣。故雖頭痛亦宜承氣湯下之。小便清則里無熱可知。故曰仍在表宜發汗。然小便清而頭痛。陽邪上盛也。故衄可必。而宜桂枝湯解之。承氣湯有四方。此不明言。要當隨證辨用耳。桂枝湯方見上篇。
(十三)傷寒脈浮滑。此表有熱里有寒。白虎湯主之。
白虎湯方
知母(六兩),石膏(一斤碎綿裹),甘草(二兩炙),粳米(六合)
上四味。以水一斗。煮米熟湯成。去滓。溫服一升。日三服。
傷寒見中篇首條。其脈不浮。浮者。風也。言不獨傷於寒而亦有風則然也。滑為裡熱。以滑且浮。知熱不獨在裡也。故指言此表有熱。蓋表裡俱熱之謂也。里有寒者。里字非對表而稱。以熱之裡言。蓋傷寒之熱本寒因也。故謂熱里有寒。指熱之所以然者言也。夫寒與風俱中傷。
表與里既皆熱。欲兩皆而解之。誠哉極其難也。譬如夏秋兩屆之間。燥熱酷甚。非金風之薦涼。則暑毒不解也。是故白虎者。西方之金神。司秋之陰獸。虎嘯穀風冷。涼生酷暑消。神於解秋。莫如白虎。知母石膏。辛甘而寒。辛者金之味。寒者金之性。辛甘且寒。得白虎之體焉。
甘草粳米。甘平而溫。甘取其緩。溫取其和。緩而且和。得伏虎之用焉。飲四物之成湯。來白虎之嗥嘯。陽氣者。以天地之疾風名也。湯行而虎嘯者同氣相求也。虎嘯而風生者。同聲相應也。風生而熱解者。物理必至也。抑嘗以此合大小青龍真武而論之。四物者。四方之通神也。
而以命方。蓋謂化裁四時。神妙萬世。名義兩符。實自然而然者也。方而若此可謂至矣。然不明言其神。而神卒不容掩者。君子盛德。此其道之所以大也與。此與厥陰篇第二十五條互看。
(十四)傷寒脈浮。發熱無汗。其表不解者。不可與白虎湯。渴欲飲水無表證者。白虎加人參湯主之。
白虎加人參湯方
用白虎湯方內加人參三兩。余依白虎湯法。
傷寒脈浮與上條同。發熱無汗。風寒之表在也。故謂不解。不可與白虎者。白虎義取解秋。嘯穀風而涼收燥熱。非為發表也。渴欲飲水者。裡熱燥甚。希救也。無表證。謂惡寒頭身疼痛皆除。非謂熱也。以證大意與上條同。故主冶亦與之同。以多渴也。故加人參之潤以滋之也。
白話文:
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下篇第三
服用桂枝湯後病情未改善且症狀改變者,不僅是中風,還夾雜寒邪。若又誤用瀉下法,更加錯誤。此時若仍有頭頸僵硬疼痛、微微發熱但無汗,表示風寒表證仍在而未除。心下脹滿微痛,是因誤下導致病邪入裡。小便不利,則是因誤下後津液受損、水飲停滯所致。此時去除桂枝,改用芍藥、甘草,以收斂受損的陰液並補益內傷之虛弱。生薑、紅棗能健脾胃而調和中焦,誤下後使用更為適宜。
茯苓淡滲利濕,白朮健脾制水,因有水飲停滯,故加入以糾正先前治療的失誤。《脈經》中記載的白朮並無「白」字。
(十二)傷寒病六七日未排便,頭痛發熱者,可用承氣湯。若小便清長,表示病不在裡仍在表,應當發汗。若頭痛劇烈,可能鼻衄,宜用桂枝湯。
熱邪內結則不大便屬裡實證,因此即使頭痛也宜用承氣湯攻下。小便清長說明裡無熱邪,故表示病仍在表,宜發汗。然小便雖清但頭痛劇烈,為陽邪上亢,必致鼻衄,宜用桂枝湯解表。承氣湯有多種,需依證選用。
(十三)傷寒脈浮滑,表有熱、裡有寒者,用白虎湯治療。
白虎湯方
知母六兩、石膏一斤(打碎以棉布包裹)、炙甘草二兩、粳米六合。
以十升水煮至米熟,濾去藥渣,溫服一升,每日三次。
脈浮屬風邪,滑脈為裡熱,因脈象浮滑,故熱邪不僅在裡亦在表。所謂「裡有寒」,非指表裡相對的寒,而是指傷寒化熱的根源為寒邪。白虎湯以石膏、知母辛寒清熱,甘草、粳米甘溫和中,猶如秋季涼風消暑,能解表裡俱熱之證。
(十四)傷寒脈浮、發熱無汗,表證未解者,不可用白虎湯;若口渴欲飲水且無表證,用白虎加人參湯。
白虎加人參湯方
於白虎湯中加入人參三兩,餘法同白虎湯。
脈浮與前條相同,發熱無汗為風寒表證未解,故禁用白虎湯。白虎湯用意在清解燥熱,非為發表。口渴為裡熱燥盛,渴求救液之象。無表證指惡寒、頭身疼痛已除,僅存裡熱,故加人參滋潤生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