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有執

《傷寒論條辨》~ 痙書或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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痙書或問

1. 痙書或問

問兒醫之家。驚風之論。其說何如。曰。鑿設耳。鑿謂何。

曰。此論乃鑿虛而起。從頭至尾。句句皆是生出來的說話。理之所無。不可稽也。請申之。其言曰。治驚要識驚風痰熱四個字。大意如此。故其又自飾曰。小兒血氣虛弱。虛則生熱。熱盛生痰。痰盛生驚。驚盛生風。風盛發搐。殊不知血氣之在人身。虛莫虛於有生之初。初生雖虛。

未聞即此便有生熱之說。繼之以乳哺而不熱者。乳。血氣物也。故資於乳哺而血氣生。生而齒生。生之徵也。試可飲食而不熱。繼之以飲食之養。資於養而血氣充。齒更髮長。天癸至。充之徵也。三十而壯。充而實也。四十而強。實而盛也。物盛必反。故五十則反衰。七十而老。

此固人血氣虛實盛衰之自然。不待安排。至當不易之正理。外此而言虛道實。亂斯生矣。夫虛則純而無邪。無邪則異釁無自而端。故自然而然如此。謂虛則生熱。有此理乎。以熱盛生痰言之。痰之為物。與血氣俱。靜則為養。動則為病。三者一也。不偏有之。與生俱生。無時無有。

褚澄有言。血枯死。氣絕死。痰盡死。謂痰可治而能使之無。不知死也。謂生於熱。熱無形。痰有質。有質生於無形。亦無此理。痰盛生驚。驚盛生風。風為何物。而謂生於驚。驚為何物。而謂生於痰邪。人當定而安靜。則不驚必有事焉。驟聞惡聲。卒見怪狀。則惕然猛驚。

茫然自失。蓋見聞者。感也。驚。應也。所以感而應者。心之知覺。神之虛靈。無蹤跡可尋也。驚於自已。且無蹤跡可尋。而謂生於痰。又能生得出風來。理安在哉。詳觀三者。皆謂由盛而生。熱則摸不著事故。乃反駕說生於虛。自相予盾。亂言若此。不知生。不知死。而謂知醫。

可乎。風盛發搐。搐不出於六書。六書無文。義不可考。而又蔓延抽掣與搦。抽即掣也。掣亦抽也。物在器中。拔而出之。抽掣之謂也。故世有抽籤掣籤之說。國有抽分掣鹽之法。人之肢體。頂天立地。病何如而何抽何掣乎。搦是讜而按杜之之謂。故械有讜眾。軍有搦戰。人至治所見讜眾。

則畏而不敢犯。致師至敵陣。見搦戰。則持而不能騁。其義一也。戒嚴防閒之謂耳。不在動作上言。何病而人之身溺何邪。以此言之。此論之無稽如此。不謂之鑿。將謂之何。然則熱者何。曰。外入之病。必起於太陽。太陽之脈。起於目內眥。上額交巔。入腦。還出。別下項。

挾脊。抵腰中。故病在太陽。則其經之筋脈。皆牽強而疼痛。邪正交爭則發熱。熱而自汗。或發汗。汗出過多則濕。濕則寒。寒則痙也。所謂強痛者。證則內隱。事屬病者自省耳。診家不審。則未易覺察。兒家無言。察覺尤難。鹵莽忽略。則誤在此矣。驚風之異。不端於此乎。

迨夫頭搖手勁。乃痙而外著也。識見不真。則抽掣之祆。不造於此乎。卒口噤。腳攣急。痙著而甚也。目邪心亂。則搐搦之怪。不罔兩於此乎。背反張。痙甚而危殆也。指鹿為馬。則角弓之水底月。不倒影於斯乎。孰知強者痙之機。痙者強之劇。痙在廣韻。注風強病。強在六書。

彊之省文。居良切。則平聲。弓有力也。故從弓。從畺。聲也。又畺界也。渠兩切。則上聲。木勁而不和柔。反拗而不順從也。又弓之反拗而張也。強痙音義如此。太陽病之證亦如此。仲景用之誠如此。本始於素問。淵源固如此。千金略之而未詳。道猶垂於一線綿如此。金匱。

言背而不言角弓。病不在弓。而弓義具背。幌然盎於不言中。所以皆指見在之實。無論男婦大小之言。道本一視同仁可推。此則仲景之所以仲景也。嗚乎。仲景歿。痙亡於痓。而此義不明。此義不明而斯道晦。斯道晦而驚風之亂起。亂起而兒家之禍興。禍興而角弓之炫售。角弓一不是人身。

二不病此病。三又不在目前。抽掣搐搦。事理皆不可求。論之鑿。不妄何。啻妄哉。不盲乎。醫婦人者。盲以群盲。鑿以習鑿。而產後驚風之櫱突。不順非而效尤。暝行而索途何。此屬易知易明。而亦不審不察。非後人之所以後人歟。然則大人亦有此病否。曰。中傷風寒。為病一也。

歷履有年。顧惟異端之害不闢。則墳典之道不行。墳典之道不行。則積昏之暗不曉。以是不敢懷迷。敬復修此。梓告多方。上以盡祈副蒼蒼之特意。旁以期維挽滔滔之沉昏。庶幾同心同好。同歸正覺。則同在同聚。安知不至同際一休徵乎。雖以鄙野。質樸不文。然扣鍾求聲。

蓋出於端本澄源之傾心也。重明三古。則在仰望賢智仁孝於將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