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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傷寒論條辨》~ 削傷寒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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削傷寒例

1. 削傷寒例

成無己本舊有傷寒例一篇。今削之。存此以備後照。

醫道之方法具備。自仲景始。故世稱仲景方法之祖。傷寒論。乃其書也。考求其方法。義例明甚。何謂例。如中風。一也。傷寒。二也。兼風寒俱有而中傷。三也。三病不同。以皆同在太陽。故皆發汗。發汗云者。非以例言乎。何謂義。如發中風之發。發之以桂枝湯。發傷寒之發。

發之以麻黃湯。發兼風寒俱有而中傷之發。發之以大青龍湯。一例發汗。而三湯則不同。非以其各有所宜之義乎。然則方法者。道之用也。例者。所以行其方法也。義則其行而宜之之謂是已。是皆相須而不相離。一致之謂道也。啻此為然哉。其餘各屬。悉皆類此。條目具在也。

夫何無己之註解。不省義例原屬方法中。法外又獨有傷寒之例。獨例傷寒而置諸各屬。舍義而獨曰例。豈仲景之言。其為後人之偽。明亦甚矣。偽例者誰。或曰叔和。謂叔和者。以其編述也。編述論而出始。則叔和之於論。誠功之首也。乃若又偽此例。則後之醫傷寒者。不知通求各屬。

但務專擬於傷寒。仿例而行。仲景之道。反愈晦。而至今愈不明。究其叛亂不由厄於此例以至如此乎。以此言之。則叔和者。亦一罪之魁耳。賢如叔和。愚意其智不乃爾也。或曰無己。謂無己者。以其註解也。此則近似。何也。已任註解。則當精辨論之條目。詳悉各屬本義。

以迪諸後。不當愎強苟且。一概徇己。朦朧訓為傷寒。比之於例。儼然一家口語。以此擬己。夫復何疑。且例苟在己前。亦當暴白其非。不令得以迷誤繼述。是也。奈何懵此不為。乃固為尾之以阿順可乎。律以春秋大義。譬如專國政之趙卿。以不討賊而直受弒君之惡。罪不能辭。

己亦有也。雖然。事屬久遠。理在難明。必欲求其人以實之。斯亦鑿矣。偽不容有。無之可也。既應無之。削之是矣。故從削。

白話文:

成無己原本有一篇關於傷寒的案例說明,現在把它刪除了,只保留這段文字以供後人參考。

醫學方法的體系,從張仲景開始就已完整。所以世人尊稱張仲景為醫學方法的鼻祖。他的《傷寒論》就是這套方法的體現。仔細研讀他的方法,其道理和案例都非常清晰。什麼是案例呢?例如中風是一種病,傷寒是另一種病,兼有風寒而受寒邪侵襲又是另一種病。這三種病症不同,但都屬於太陽經的病症,所以治療方法都是發汗。所謂發汗,不就是案例的應用嗎?什麼是道理呢?例如治療中風引起的發熱,用桂枝湯發汗;治療傷寒引起的發熱,用麻黃湯發汗;治療兼有風寒而受寒邪侵襲引起的發熱,用大青龍湯發汗。這都是發汗的案例,但三種湯劑卻不相同,這不是因為它們各自有其適用的道理嗎?所以說,方法是醫道的應用,案例是執行方法的依據,道理則是方法應用得當的說明。這些都是相互依存、不可分割的,它們的統一就是醫道。其他的病症,也都類同,條目都已列明。

成無己的註解,不明白傷寒的道理和案例本就屬於方法之中。方法之外,又單獨列出傷寒的案例,只單獨講傷寒的案例而放在各個病症的分類中,捨棄了道理而單獨稱之為案例,難道這是張仲景的話嗎?這顯然是後人偽造的。這個偽造的案例是誰做的呢?有人說是王叔和,認為王叔和是因為編撰《傷寒論》才這樣做的。因為他編撰了《傷寒論》,所以算是醫學的奠基者。但他卻又偽造了這個案例,導致後世醫生治療傷寒時,不去通盤考慮各個病症的屬性,只專注模仿這個傷寒案例,這樣反而使張仲景的醫道更加晦澀難懂,直到現在也越來越不明朗。究其原因,是不是因為這個偽造的案例才導致這種情況呢?這樣說來,王叔和也是罪魁禍首。像王叔和這樣聰明的人,我認為他也不應該這樣做。也有人說是成無己,認為成無己是因為寫註解才這樣做的。這就比較接近實際情況了。因為他負責寫註解,就應該仔細辨析《傷寒論》的條目,詳盡理解各個病症的本義,來指導後世,不應該固執己見,草率行事,把所有情況都歸為傷寒,以案例為標準,儼然像家常便飯一樣,用這種方法來治療疾病,還有什麼可懷疑的呢?況且如果這個案例出現在他之前,也應該明確指出它的錯誤,不要讓它繼續誤導後人。然而,他卻不明白這一點,反而固執地保留它,這是可以容忍的嗎?按照春秋大義來衡量,這就像專權的趙卿,不討伐叛賊,反而承受殺害君主的罪名一樣,罪責是無法推卸的。成無己也有這樣的罪責。雖然事情已經過去很久了,道理也難以弄清,如果一定要找出當時的人來證明這件事,那也是強詞奪理了。偽造是絕對不能容忍的,沒有就是沒有。既然應該沒有,把它刪除就是正確的。所以,我決定把它刪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