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論條辨》~ 卷之一 (15)
卷之一 (15)
1. 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上篇第一
(四十六)結胸者項亦強。如柔痓狀。下之則和。宜大陷胸丸。
大陷胸丸方
大黃(半斤去皮),葶藶(半升熬),芒硝(半升),杏仁(半升去皮尖熬黑)
上四味。搗篩二味。內杏仁芒硝合研如脂。和散。取如彈丸一枚。別搗甘遂末一錢匕。白蜜二合。水二升。煮取一升。溫頓服之。一宿乃下。如不下。更服。取下為效。禁如藥法。
王氏曰。痓。當作痙。群並切。余仿此。此以結胸之劇者言。變制以出其治。大邪結硬於胸。俯則礙而不利。勢必常昂。有反張之疑似。如柔痙狀之謂也。蓋病已至劇。辨之不可不明。治之不可不審。是故。大黃芒硝甘遂前有之矣。葶藶有逐飲之能。杏仁以下氣為用。白蜜甘而潤。
導滯最為良。名雖曰丸。猶之散耳。較之於湯。力有加焉。此誠因病制勝之良規。譬則料敵添兵之妙算。
(四十七)結胸證。其脈浮大者不可下。下之則死。
此示人馮脈不馮證之要旨。戒人勿孟浪之意。夫結胸之為陽邪內陷。法固當下。下必待實。浮為在表。大則為虛。浮虛相搏。則表猶有未盡入。而里未全實可知。下則尚虛之裡氣必脫。未盡之表邪皆陷。禍可立至。如此而命盡。謂非醫咎何。是故致戒也。
(四十八)結胸證悉具。煩燥者亦死。
悉具。其候皆見。煩燥。津液竭也。津液竭者。不可下。下證具矣。不下不可。下之不可。不死而何。
(四十九)太陽病。先下之而不愈。因復發汗。以此表裡俱虛。其人因致冒。冒家汗出自愈。所以然者。汗出表和故也。得里未和。然後下之。
冒。昏蒙。言邪蒙冪而外蔽也。汗出則邪散。故表和也。得。謂知則得之也。里以二便言。蓋邪無定聚。或前或後。難以定擬。故曰得。舉大意而不出方。不出方者。以未得。則方無可出也。
(五十)大下之後復發汗。小便不利者。亡津液故也。勿治之。得小便利。必自愈。
亡無通。後皆仿此。復之為言。反也。未汗而下。謂之反下。已下而汗。謂之反汗。既反下。又反汗。謂之重亡津液。津液重亡。則小便少。應不利。非病變也。故曰勿治。言若治之以利其小便。則小便無可利者。不惟無益而反害。害則轉增變矣。亦戒慎之意。
(五十一)太陽病未解。脈陰陽俱停。必先振慄。汗出而解。但陽脈微者。先汗出而解。但陰脈微者。下之而解。若欲下之。宜調胃承氣湯主之。
先汗出。脈經作先汗之。此概舉汗下之大旨。以為訣人用治之要法。夫病而至於脈陰陽俱停。則氣血轉和。無相勝負可診矣。然猶必先振慄。乃得汗出而後始解者。則其人本虛可知也。但陽脈微先汗出而解者。蓋經曰。陽虛陰盛。汗出而愈是也。但陰脈微下之而解者。難經曰。
陽盛陰虛。下之而愈是也。滑氏曰。受病為虛。不受病為盛。唯其虛也。是以邪湊之。唯其盛也。是以邪不入。即外臺所謂表病里和。里病表和之謂。學者玩味而有得焉。則於治也。思過半矣。
白話文:
【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上篇第一】
(四十六)患有結胸證的人,頸部也會變得僵硬,像柔痙的樣子。用瀉下法治療就會舒緩,適宜使用大陷胸丸。
大陷胸丸方
大黃(半斤,去皮),葶藶子(半升,熬),芒硝(半升),杏仁(半升,去皮尖,熬黑)。
以上四味藥,先將其中兩味搗碎過篩,再放入杏仁和芒硝一起研磨成脂狀,混合製成散劑。取一顆彈丸大小的藥量,另外研磨一錢匕的甘遂末,加入二合白蜜和二升水,煮到剩一升,趁熱一次服下。服藥後一晚上才會瀉下,如果沒有瀉下,可以再服一次,以瀉下為有效。服藥禁忌應按常規。
王氏說:“痓”字應作“痙”,讀音類似“群並切”,下文均照此。這裡說的是結胸證較嚴重的情況,因此調整方劑以應對。邪氣在胸中結聚,低頭時就會受阻,所以頸部會向後仰,類似於柔痙的樣子。病情已經很嚴重,辨證必須明白無誤,治療也必須謹慎。因此,方中用了大黃、芒硝、甘遂等藥,葶藶子能驅逐水飲,杏仁用於降氣,白蜜甘潤,能通導滯氣。雖然名為丸藥,其實更像是散劑,比湯藥的效果更強,是針對病情制定的良方,好比用兵打仗時巧妙調配兵力。
(四十七)結胸證如果脈象浮大,不可用瀉下法,否則會導致死亡。
這是在強調診斷要依據脈象而非症狀,警告不可魯莽行事。結胸證本是陽邪內陷,按理應當瀉下,但須在實結之後。脈浮表示邪在表,脈大代表虛,浮虛結合說明表邪未完全傳入裡,里也尚未全實。此時瀉下,虛弱的里氣必然脫散,未盡的表邪全部內陷,禍患立至,導致死亡,怎能說不是醫生的過失呢?
(四十八)結胸證的所有症狀都已出現,又見煩躁的,也會死亡。
“悉具”指所有症狀都已顯現,“煩躁”代表津液枯竭。津液枯竭者不可瀉下,但此時又必須瀉下,進退兩難,唯有死亡。
(四十九)太陽病,先用了瀉下法未愈,又發汗,導致表裡俱虛,病人因此頭目昏蒙。這種昏蒙的病人,汗出後會自愈,因為汗出代表表邪已解。如果里氣未和,再用瀉下法治療。
“冒”指頭昏蒙眩,是邪氣蒙蔽在外的表現。汗出則邪散,表氣調和。“得”是指確認,里氣以二便判斷,邪氣無固定位置,難以預先擬方,因此原文未提供藥方。
(五十)大瀉之後又發汗,導致小便不利,是因津液虧損所致,不要強行利尿,等到津液恢復,小便自然會通利,病也會自愈。
“亡”通“無”。反復瀉下又發汗,使津液嚴重虧損,小便量少而不利,並非病變,因此不可強制利尿,否則不僅無效反而有害。
(五十一)太陽病未解,脈象陰部陽部都停勻,必先寒戰後汗出而解。如果陽脈微弱,應先發汗而解;若陰脈微弱,可用瀉下法而解。若需瀉下,宜用調胃承氣湯。
這裡概述了汗、下法的關鍵。病至脈象陰陽都均勻,說明氣血暫時平和,但仍需寒戰汗出才能解病,表示病人原本體虛。陽脈微弱先汗出而愈,即“陽虛陰盛,汗出而愈”;陰脈微弱瀉下而愈,即“陽盛陰虛,下之而愈”。滑氏說,接受病邪的部位是虛弱之處,強盛之處不受邪侵,正如《外台秘要》所述“表病里和,里病表和”,醫者若能領悟,治療時就事半功倍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