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有執

傷寒論條辨》~ 卷之七 (3)

卷之七 (3)

4. 辨脈法下篇第十四

問曰。脈有陰陽者。何謂也。答曰。凡脈大。浮。數。動。滑。此名陽也。脈沉。澀。弱。弦。微。此名陰也。凡陰病見陽脈者生。陽病見陰脈者死。

陰陽者。通臟腑血氣表裡虛實風寒寒熱而總言之也。大。浮。數。動。滑。皆陽之性能。故見則為陽氣至。可知也。沉。澀。弱。弦。微。皆陰之體段。故見則為陰氣至。可診也。陰病。三陰之屬也。見陽脈。則陰消而陽長。陽主生。故有生之兆先見可明也。

陽病三陽之類也。見陰脈則陽退而陰進。陰主殺。故應死之機已著可審也。夫道不外乎陰陽。萬物生於陽氣至而死於陰令行者。造化之樞機。固如是也。人亦化中之一物。焉能外陰陽而逃其生死乎。聖賢為道之先覺。故闡明生死。神道以設教。眾人囿於道。昧而不能察。故但醉生夢死於形器之中。

而不可與言神聖工巧之妙矣。學者誠能竭心思以盡力乎此。則脈道之大微。雖千緒萬端。大要此其推也。

問曰。脈有陽結陰結者。何以別之。答曰。其脈浮而數。能食不大便者。此為實。名曰陽結也。期十七日當劇。其脈沉而遲。不能食。身體重。大便反硬。名曰陰結也。期十四日當劇。

浮數能食皆陽也。實謂胃家實。陽以風言。謂由中風而結為實硬也。沉遲不能食。身體重。陰也。硬實互文。陰以寒言。謂由傷寒而結為胃實也。十七十四未詳。

問曰。病有灑淅。惡寒而復發熱者何。答曰。陰脈不足。陽往從之。陽脈不足。陰往乘之。曰何謂陽不足。答曰。假令寸口脈微。名曰陽不足。陰氣上入陽中。則灑淅惡寒也。曰。何謂陰不足。答曰。假令尺脈弱。名曰陰不足。陽氣下陷入陰中。則發熱也。

陽先乎陰。以陷入也。故曰從。諱之也。陰隨於陽。以上入也。故曰乘。傷之也。惡寒者。陽不足以勝陰而與陰俱化也。發熱者。陰不足以勝陽而從陽之化也。上條明陽明內實。此明太陽發熱惡寒。蓋申二脈而詳言之也。

陽脈浮。陰脈弱者。則血虛。血虛則筋急也。

筋賴血以榮。血虛則筋失其所榮潤。故拘攣而急也。

其脈沉者。榮氣微也。其脈浮而汗出。如流珠者。衛氣衰也。榮氣微者加燒針。則血流不行。更發熱而躁煩也。

沉以候里。榮行脈中。故衰微可知。浮以侯表。衛行脈外。汗出如流珠。則表不固。故衰憊可診。榮氣微者以下。申上文而言其失治之變。流與從流下而亡反謂之流之流同。行即循行周行之行也。言榮本衰微。則陰虛而有熱。加以燒針。則反助陽而損陰。故血趨於流而不能循環。陽得加助。則益作熱而煩悗躁擾也。

脈靄靄如車蓋者。名曰。陽結也。脈累累如循長竿者。名曰陰結也。

靄靄。團聚貌。如車蓋。言浮旋於上也。累累聯絡貌。如循長竿。言沉直於下也。

脈。瞥瞥如羹上肥者。陽氣微也。脈。縈縈如蜘蛛絲者。陽氣衰也。脈。綿綿如瀉漆之絕者。亡其血也。

瞥。音撆。瞥。過目暫見也。羹上肥。言輕浮而若有若無也。縈縈猶繞繞也。蜘蛛絲言柔弱而極細也。成氏曰。綿綿者。連綿而軟也。如瀉漆之絕者。前大而後細也。又曰。陽氣前至。陰氣後至。則脈前為陽氣。後為陰氣。脈來前大後細為陽氣有餘陰氣不足。是知亡血也。

脈來緩。時一止復來者。名曰結。脈來數。時一止復來者。名曰促。陽盛則促。陰盛則結。此皆病脈。

緩者。遲於平而快於遲。舒徐之謂也。促。催速也。與短促不同。陽行健。故盛則促。陰行鈍。故盛則結。病脈者。言結促雖陰陽之劇盛。猶為可治之意。雖然。退則吉。進則主凶矣。讀者不可不察。

陰陽相搏名曰動。陽動則汗出。陰動則發熱。形冷惡寒者。此三焦傷也。

搏。圜捏而攢聚也。動見下。陰陽相搏之陰陽。以二氣言。陽動陰動之陰陽。以部位言。陽動則陰隨。故汗出。陰動則陽應。故發熱。末二句不相蒙。疑有脫誤。

若脈數見於關上。上下無頭尾。如豆大。厥厥動搖者。名曰動也。

此言動有定位。與其形狀。厥厥。舉發貌。

陽脈浮大而濡。陰脈浮大而濡。陰脈與陽脈同等者。名曰緩也。

緩有二義。此以相兼言。蓋謂氣血平和。與前節之緩不同。

脈浮而緊者。名曰弦也。弦者狀如弓弦。按之不移也。脈緊者。如轉索無常也。

此明弦緊之辨。按之不移。言如弦之張於弓。一定而不可動移也。轉索無常。言左右旋轉而不可拘也。

脈弦而大。弦則為減。大則為芤。減則為寒。芤則為虛。寒虛相搏。此名為革。婦人則半產漏下。男子則亡血失精。

寒。言陽氣減損而不足。芤。言陰血衰竭而空。革。言革易常度也。婦人陰血充足而能化。則得坤順之常。半產漏下。則不足以言坤之資生矣。男子陽精充盛而能施。則得乾健之常。亡血失精。則不足以言乾之資始矣。天地之大德曰生。男不足以言資始。女不足以言資生。則人道大壞。故曰革也。一說革讀亟。變而促迫也。亦通。

問曰。病有戰而汗出。因得解者。何也。答曰。脈浮而緊。按之反芤。此為本虛。故當戰而汗出也。其人本虛。是以發戰。以脈浮。故當汗出而解也。

病久而脈浮者。邪見還表而外向也。緊為寒。陰也。戰。邪爭也。言邪雖還表而欲退。以陰寒所持。而人又本虛。故邪得以與正爭。惟爭。所以戰也。然脈浮矣。邪外向矣。故正卒勝。邪卒散。汗所以出而病解也。

問曰。病有不戰而汗出解者。何也。答曰。若脈浮而數。按之不芤。此人本不虛。若欲自解。但汗出耳。不發戰也。

此與上節是反對。數為熱。陽也。陽熱勝而人又不虛。則邪不能與正爭。汗出。邪退也。不發戰。正勝也。此舊本皆二節。而顛倒差錯。各不相同。今得蜀僧來本如此。故從而訂之。

問曰。病有不戰不汗出而解者。何也。答曰。其脈自微。此以曾經發汗。若吐。若下。若亡血。以內無津液。此陰陽自和。必自愈。故不戰不汗出而解也。

曾經多治。則邪已誤衰。故脈微無津液。言無作汗之邪也。陰陽自和。言血氣平復也。風寒病解。大率不外如此三者。知此三者。則知所以解矣。

問曰。傷寒三日。脈浮數而微。病人身涼和者。何意也。答曰。此為欲解也。解以夜半。脈浮而解者。濈然汗出也。脈數而解者。必能食也。脈微而解者。必大汗出也。

三日。言遍三陽也。浮數。不傳陰也。微。邪氣衰也。夜半。陰盡陽生之時也。濈然。和而汗出貌。能食。胃回也。大汗者。其人虛多。虛多則受邪多。受邪多。故汗大也。

問曰。脈病欲知愈未愈者。何以別之。答曰。寸口。關上。尺中。三處大。小。浮。沉。遲。數。同等。雖有寒熱不解者。此脈陰陽為和平。雖劇當愈。

此以大概言。不獨謂風寒也。

立夏得洪大脈。是其本位。其人病身體苦疼重者。鬚髮其汗。若明日不疼不重者。不須發汗。若汗濈濈自出者。明日便解矣。何以言之。立夏得洪大脈。是其時脈。故使然也。四時仿此。

此言脈得應時而王。則病有當解之自然。舉夏以例其餘。式人推仿之意。

問曰。凡病欲知何時得。何時愈。答曰。假令夜半得病。明日日中愈。日中得病。夜半愈。何以言之。日中得病夜半愈者。以陽得陰則解也。夜半得病。明日日中愈者。以陰得陽則解也。

凡以大概言。陽得陰。陰得陽。則陰陽相際。血氣平復。所以自然當解。日中夜半以大意言。余時仿此同推。

寸口脈浮為在表。沉為在裡。數為在腑。遲為在臟。假令脈遲。此為在臟也。

此總大意言。

趺陽脈浮而澀。少陰脈如經也。其病在脾。法當下利。何以知之。若脈大者。氣實血虛也。今趺陽脈浮而澀。故知脾氣不足。胃氣虛也。以少陰脈弦而浮。才見此為調脈。故稱如經也。若反滑而數者。故知當屎膿也。

見。音現。少。當作太。故曰在脾。經。常也。滑為食。數為熱。屎膿。謂膿血利也。

寸口脈浮而緊。浮則為風。緊則為寒。風則傷衛。寒則傷榮。榮衛俱病。骨節煩疼。當發其汗也。

此舉太陽下篇首條。申其脈而詳明其義。

趺陽脈遲而緩。胃氣如經也。趺陽脈浮而數。浮則傷胃。數則動脾。此非本病。醫特下之所為也。榮衛內陷。其數先微。脈反但浮。其人必大便硬。氣噫而除。何以知之。本以數脈動脾。其數先微。故知脾氣不治。大便硬。氣噫而除。今脈反浮。其數改微。邪氣獨留。心中則飢。

邪熱不殺穀。潮熱發渴。數脈當除。緩脈因前後度數如法。病者則飢。數脈不時。則生惡瘡也。

前條太陰以脾言。此言胃。對舉而兩見貫意。惡瘡與屎膿雖不同。其為血熱則皆然也。瘡者。如素問所謂膏粱之變。足生大疔。與夫多病癰疽之類是也。

師曰。病人脈微而澀者。此為醫所病也。大發其汗。又數大下之。其人亡血。病當惡寒。後乃發熱。無休止時。夏月盛熱。欲著復衣。冬月盛寒。欲裸其身。所以然者。陽微則惡寒。陰弱則發熱。此醫發其汗。令陽氣微。又大下之。令陰氣弱。五月之時。陽氣在表。胃中虛冷。

以陽氣內微。不能勝冷。故欲著復衣。十一月之時。陽氣在裡。胃中煩熱。以陰氣內弱。不能勝熱。故欲裸其身。又陰脈遲澀。故知亡血也。

數。音速。令。勝。皆平聲。此以醫誤致惡寒發熱者言。所以然者以下。申明上文之詞。復。夾衣也。

脈浮而大。心下反硬。有熱屬臟者。攻之不令發汗。屬腑者。不令溲數。溲數。則大便硬。汗多。則熱愈。汗少。則便難。脈遲。尚未可攻。

此舉結胸痞氣胃實等之當下者。概致叮嚀戒慎之意。屬臟。主結胸痞氣也。故曰。攻之不令發熱。屬腑。指胃實等也。故曰。不令溲數。謂不可利小便也。

脈浮而洪。身汗如油。喘而不休。水漿不下。體形不仁。乍靜乍亂。此為命絕也。

此節乃此條之總。下五節乃五目。末節。乃總結上文之詞。蓋指第九篇第四條。而以其不可治者。詳言之之意也。

又未知何臟先受其災。若汗出發潤。喘而不休者。此為肺先絕也。

首句乃承上文重起設問之詞。若汗出以下。至此為腎絕也。乃五答詞。汗出發潤。即身汗如油。變文之互詞。喘而不休同。然上節曰命絕。此曰肺絕。何也。曰。人以氣在則生。氣絕則死。肺主氣。氣主命。故以總一身而概言之。則曰命絕。及以通下文析五臟而詳言之。則又曰肺先絕也。

陽反獨留。形體如煙燻。直視搖頭者。此心絕也。

此下當有為字。陽反獨留。乃承上接下之詞。人之有生。氣血焉耳。氣在則生。氣去則死。死道之常。氣先絕也。然血氣之交。亦有偏勝而不可以常論者。故曰。陽反獨留。言上節之證。若不先見。則是肺不先絕。陽氣反獨遲留。陽反獨留。則陰先絕。陰。血也。心主血。故次言之。

煙燻。火欲燼而昏暗先形也。直視者。少陰之脈。其支者。從心系上挾咽系目也。搖頭者。頭為諸陽之會。陰去則陽無所依附。故不寧也。

唇吻反青。四肢漐習者。此為肝絕也。

吻。微袞切。口唇邊曰吻。肝之脈。其支者。從目系。下頰裡。環口裡。青。肝之色也。四肢手足也。漐。汗出焉。習。鳥數飛也。頭搖。如鳥之習飛奮振而不已。蓋肝屬木而主風。脾屬土而主四肢。土受木賊。木欲折而風不息。土受傷而欲崩壞也。

環口黧黑。柔汗。發黃者。此為脾絕也。

黧。音黎。口為脾之竅。黧黑。熏黃黑暗。土敗之色也。柔汗。俗謂冷汗是也。蓋汗者。血之液。血雖陰。行之者陽。脾敗。不統血。則陰不守陽不固也。發黃者。脾屬土而主肌肉。土欲敗而色外奪也。

溲便遺矢。狂言。目反。直視者。此為腎絕也。

矢。與屎同。溲便。遺溺也。腎司闔闢。闔闢廢。故二便皆無禁約也。腎藏志。經曰。狂言者。是失志矣。失志者死。腎主骨。骨之精為瞳子。目反直視者。骨之精不上榮於瞳子。瞳子背而不能轉也。

又未知何臟陰陽前絕。若陽氣前絕。陰氣後竭者。其人死。身色必青。陰氣前絕。陽氣後竭者。其人死。身色必赤。腋下溫。心下熱也。

首句又承上文重起設問之詞。下乃答詞也。蓋五臟絕之先後。不可以上文之次第為拘。故復言臟氣之陰陽前後絕竭。有以驗之於既死之後。則臟有勝負。絕有遲速。大率可見矣。腋。左右肘脅之間也。成氏曰。陽主熱而色赤。陰主寒而色青。其人死也。身色青。則陰未離乎體。故知陰氣後竭也。身色赤。腋下溫。心下熱。則陽未離乎體。故知陽氣後竭也。

寸口脈浮大。而醫反下之。此為大逆。浮則無血。大則為寒。寒氣相搏。則為腸鳴。醫乃不知而反飲冷水。令汗大出。水得氣寒。冷必相搏。其人即䭇。

䭇。與噎通。飲。去聲。令。平聲。浮為氣。故曰無血。大為虛。故曰寒。䭇。俗謂之𩚚。義見下條。

趺陽脈浮。浮則為虛。浮虛相搏。故令氣䭇。言胃氣虛竭也。脈滑則為噦。此為醫咎。責虛取實。守空迫血。脈浮鼻中燥者。必衄也。

此承上條。又出趺陽而以噦與衄言。皆逼汗而不得汗之所致也。咎過愆也。責虛。言求病於虛。虛與上條寒互文。取實。言反以虛為實。而攻取之也。血屬陰而為內守。故曰空。迫血。言劫汗也。

諸脈浮數。當發熱而灑淅惡寒。若有痛處。飲食如常者。蓄積有膿也。

此與第十三條互意。

脈浮而遲。面熱赤而戰惕者。六七日當汗出而解。反發熱者瘥遲。遲為無陽。不能作汗。其身必癢也。

此與太陽下篇第七條互意。

寸口脈陰陽俱緊者。法當清邪中於上焦。濁邪中於下焦。清邪中上。名曰潔也。濁邪中下。名曰渾也。陰中於邪。必內慄也。表氣微虛。裡氣不守。故使邪中於陰也。陽中於邪。必發熱。頭痛。項強。頸攣。腰痛。脛酸。所謂陽中霧露之氣。故曰清邪中上。濁邪中下。陰氣為慄。

足膝逆冷。便溺妄出。表氣微虛。裡氣微急。三焦相溷。內外不通。上焦怫鬱。臟氣相熏。口爛食齦也。中焦不治。胃氣上衝。脾氣不轉。胃中為濁。榮衛不通。血凝不流。若衛氣前通者。小便赤黃。與熱相搏。因熱作使。遊於經絡。出入臟腑。熱氣所過。則為癰膿。若陰氣前通者。

陽氣厥微。陰無所使。客氣內入。嚏而出之。聲嗢咽寒。寒厥相逐。為熱所擁。血凝自下。狀如豚肝。陰陽俱厥。脾氣孤弱。五液注下。下焦不闔。清便下重。令便數難。臍築湫痛。命將難全。

齦。音銀。嗢。音殟。清便之清。讀圊。令。平聲。數。音朔。清指風。濁指寒。曰潔。曰渾。以天地之偏氣言也。陰中於邪以下。至濁邪中上一節。是釋上文陰即下焦。陽即上焦也。陰氣為慄以下。至血凝不流。是言證。若衛氣前通以下。言變癰膿之故。

若陰氣前通以下。言變膿血利之故。衛氣即陽氣。榮氣亦陰氣。乃承上文榮衛不通而言清濁之所以為病在其中矣。陰陽俱厥以下。言證並於里而加重。故曰。命難全也。下重。後重也。湫。以水臟言也。

脈陰陽俱緊者。口中氣出。唇口乾燥。踡臥足冷。鼻中涕出。舌上苔滑。勿妄治也。到七日以來。其人微發熱。手足溫者。此為欲解。或到八日以上。反大發熱者。此為難治。設使惡寒者。必欲嘔也。腹內痛者。必欲利也。

此以上條同感而異變者言。微發熱。邪退也。大發熱。邪勝也。惡寒。表在也。腹內痛。入陰也。

脈陰陽俱緊。至於吐利。其脈獨不解。緊去人安。此為欲解。若脈遲。至六七日不欲食。此為晚發。水停故也。為未解。食自可者。為欲解。

至於吐利。乃承上條欲嘔欲利。而又以其變成者言。獨不解。言證變而脈獨在也。晚發。言後來更又發也。以上三條。一證而三變耳。

病六七日。手足三部脈皆至。大煩而口噤不能言。其人躁擾者。必欲解也。

六指傷寒。七指中風。蓋詳其欲解之狀而總言之也。然手足三部脈皆至。則是以十二經之病皆退言。傷寒不獨傳足經明矣。

若脈和。其人大煩。目重。瞼內際黃者。此為欲解也。

上節以脈但皆至而未和。故有口噤躁擾。此以和也。故惟大煩。目重。而瞼內際見黃。與太陽上篇第十一條互意。但此以大概言耳。

脈浮而數。浮為風。數為虛。風為熱。虛為寒。風虛相搏。則灑淅惡寒也。

此概出惡寒之所以然。

脈浮而滑。浮為陽。滑為實。陽實相搏。其脈數疾。衛氣失度。浮滑之脈數疾。發熱汗出者。此為不治。

滑與前第十六條洪是互文。與第九篇第四條皆一意。但詳略不同耳。

傷寒咳逆上氣。其脈散者。死。謂其形損故也。

咳逆上氣。肺衰也。脈散。血衰也。肺主氣而衛外。血為陰而榮內。兩者俱衰。故曰形損。

少陰脈弱而澀。弱者微煩。澀者厥逆。

弱為虛損而不足。陰虛生內熱所以煩。然屬少陰。故雖煩亦微也。澀為少血而不滑。不能上與陽相順接。所以厥而逆冷也。

此一條乃補脈法上篇中之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