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有執
《傷寒論條辨》~ 卷之八 (3)
卷之八 (3)
1. 辨不可發汗病脈證並治第十五
(六)咽喉乾燥者。不可發汗。
咽喉乾燥者。胃中無津液。腎水亦耗衰。少陰之脈循喉嚨也。發汗則津液愈亡。而腎水益衰。故致戒如此。末後無發汗之變。疑有漏落。以上六條。舊本太陽中篇。今移。
傷寒頭痛。翕翕發熱。形象中風。常微汗出。自嘔者。下之益煩。心中懊憹如飢。發汗則致痙。身強難以屈伸。熏之。則發黃。不得小便。灸則發咳唾。
此互第九篇第四條。曲致其不可誤治之詳。以重致叮嚀戒謹之意。
白話文:
(六)如果病人喉嚨乾燥,就不能用發汗的方法治療。
喉嚨乾燥是因為胃裡沒有津液,腎的水分也耗損衰竭。少陰經脈是循著喉嚨走的,如果發汗會使津液更加流失,腎的水分也更加衰竭,所以才告誡不要發汗。最後一句說沒有發汗後出現的變化,可能是原文遺漏了。以上六條,舊的版本是放在太陽篇的中篇,現在把它移到這裡。
傷寒引起頭痛,全身微微發熱,症狀像中風,而且常常微微出汗,如果自己嘔吐,用瀉下的方法治療會使病情更加煩躁,心裡覺得懊惱就像肚子餓一樣。如果用發汗的方法治療,會導致抽搐,身體僵硬難以彎曲伸展。如果用煙熏的療法,會導致皮膚發黃,而且小便不出來。如果用艾灸的方法治療,會導致咳嗽吐痰。
這一段是從第九篇第四條移過來的,詳細說明了誤治的嚴重性,再次叮嚀告誡要謹慎。
注意:以上所有資訊僅供學術研究使用,任何醫療行為必須在專業醫師指導下進行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