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論條辨》~ 卷之七 (19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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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之七 (19)

1. 辨脈法下篇第十四

陽氣厥微,陰無所使;客氣內入,嚏而出之。聲嗢咽寒;寒厥相逐,為熱所擁,血凝自下,狀如豚肝。陰陽俱厥,脾氣孤弱;五液注下,下焦不闔;清便下重,令便數難;臍築湫痛,命將難全。

齦,音銀;嗢,音殟;清便之清,讀圊;令,平聲;數,音朔。清指風,濁指寒,曰潔,曰渾,以天地之偏氣言也。陰中於邪以下,至濁邪中上一節,是釋上文陰即下焦,陽即上焦也。

陰氣為慄以下,至血凝不流,是言證;若衛氣前通以下,言變癰膿之故;若陰氣前通以下,言變膿血利之故。衛氣即陽氣,榮氣亦陰氣;乃承上文榮衛不通而言清濁之所以為病在其中矣。陰陽俱厥以下,言證並於里而加重,故曰,命難全也。下重,後重也;湫,以水臟言也。

脈陰陽俱緊者:口中氣出,唇口乾燥,踡臥足冷,鼻中涕出,舌上苔滑。勿妄治也。到七日以來,其人微發熱,手足溫者,此為欲解。或到八日以上,反大發熱者,此為難治。設使惡寒者,必欲嘔也;腹內痛者,必欲利也。

此以上條同感而異變者言。微發熱,邪退也;大發熱,邪勝也;惡寒,表在也;腹內痛,入陰也。

脈陰陽俱緊,至於吐利,其脈獨不解。緊去人安,此為欲解。若脈遲,至六七日不欲食,此為晚發,水停故也,為未解。食自可者,為欲解。

至於吐利,乃承上條欲嘔欲利,而又以其變成者言。獨不解,言證變而脈獨在也;晚發,言後來更又發也。以上三條,一證而三變耳。

病六七日,手足三部脈皆至,大煩而口噤不能言,其人躁擾者,必欲解也。

六指傷寒,七指中風,蓋詳其欲解之狀而總言之也。然手足三部脈皆至,則是以十二經之病皆退言,傷寒不獨傳足經明矣。

若脈和,其人大煩,目重,瞼內際黃者,此為欲解也。

上節以脈但皆至而未和,故有口噤躁擾;此以和也,故惟大煩,目重,而瞼內際見黃。與太陽上篇第十一條互意,但此以大概言耳。

脈浮而數。浮為風,數為虛;風為熱,虛為寒。風虛相搏,則灑淅惡寒也。

此概出惡寒之所以然。

脈浮而滑。浮為陽,滑為實。陽實相搏,其脈數疾,衛氣失度。浮滑之脈數疾,發熱汗出者,此為不治。

滑與前第十六條洪是互文。與第九篇第四條皆一意,但詳略不同耳。

傷寒咳逆上氣,其脈散者,死。謂其形損故也。

咳逆上氣,肺衰也;脈散,血衰也。肺主氣而衛外,血為陰而榮內;兩者俱衰,故曰形損。

少陰脈弱而澀。弱者微煩;澀者厥逆。

弱為虛損而不足,陰虛生內熱所以煩;然屬少陰,故雖煩亦微也。澀為少血而不滑,不能上與陽相順接,所以厥而逆冷也。

此一條乃補脈法上篇中之缺。

白話文:

[辨脈法下篇第十四]

陽氣極度虛微,陰氣無所依存;外邪侵入體內,通過打噴嚏排出。聲音沙啞、咽喉寒冷;寒氣與厥逆相繼,被熱邪阻滯,血液凝結下行,狀如豬肝。陰陽之氣皆厥逆,脾氣孤立衰弱;五臟津液下洩,下焦失去閉固;排便後重墜,導致頻繁困難;臍部絞痛如築,生命將難以保全。

(註釋:)
「齦」讀音同「銀」;「嗢」讀音同「殟」;「清便」的「清」讀作「圊」;「令」為平聲;「數」讀音同「朔」。清指風邪,濁指寒邪,「潔」與「渾」是以天地之偏氣來說明。陰氣受邪以下,至濁邪中上一節,是解釋上文陰為下焦、陽為上焦的道理。

陰氣戰慄以下,至血液凝滯不行,是描述證候;若衛氣先通以下,說明癰膿形成的緣由;若陰氣先通以下,則解釋膿血下利的緣由。衛氣即陽氣,榮氣即陰氣;承接上文榮衛不通,進而闡明清濁之邪致病的機理。陰陽俱厥以下,說明病證集結於裡而加重,因此說「命難全」。「下重」指排便後重墜;「湫」指水臟(腎)。

脈象陰陽皆緊者:口中呼氣,唇口乾燥,蜷臥足冷,鼻流清涕,舌苔滑膩。切勿胡亂治療。七日後,若病人微微發熱,手足轉溫,表示將痊癒;若八日後反而大發熱,則難治。若惡寒者,必會嘔吐;腹內疼痛者,必會腹瀉。

此處以上一條說明同種感受卻有不同變化。微發熱是邪退,大發熱是邪盛;惡寒是表證仍在,腹內疼痛是病已入陰。

脈象陰陽皆緊,甚至出現嘔吐腹瀉,但脈緊仍未緩解。緊脈消失則人安,表示將愈;若脈遲,至六七日仍不欲進食,是延遲發作,因水濕停滯所致,病未解。若能進食,則將痊癒。

「至於吐利」承接上條的欲嘔欲利,進一步說明變化的證候。「獨不解」指症狀變化但脈象未變;「晚發」指後期再次發作。以上三條,是同證而有三種變化。

病至六七日,手足三部脈皆恢復,雖大煩躁、口不能言且躁動不安,卻是將解之兆。

「六」指傷寒,「七」指中風,此處詳述將解的狀態並總括而言。手足三部脈皆至,表示十二經之病皆退,可見傷寒不僅傳於足經。

若脈象平和,病人大煩,眼皮沈重,眼瞼內緣發黃,是將解之徵。

上一節脈雖恢復但未平和,故有口噤躁動;此節脈已和,故僅見大煩、眼皮沈重及眼瞼內黃。與太陽篇第十一條互相呼應,但此處為概括說明。

脈浮而數:浮為風邪,數為虛;風邪化熱,虛則生寒。風虛相搏,故惡寒顫抖。

此為惡寒的機理概述。

脈浮而滑:浮為陽,滑為實。陽實相搏,脈象疾速,衛氣運行失常。浮滑脈象兼數疾,發熱汗出者,難以治癒。

「滑」與前第十六條的「洪」意義相通,與第九篇第四條同義,但詳略不同。

傷寒咳嗽氣逆,脈象散亂者,死。因形體耗損之故。

咳逆氣喘是肺氣衰,脈散是血氣衰。肺主氣而護衛體表,血為陰而滋養內臟;兩者皆衰,故稱形損。

少陰脈弱而澀:弱則微煩,澀則厥逆。

弱為虛損不足,陰虛生內熱故煩;但因屬少陰,所以煩亦輕微。澀為血少不暢,無法與陽氣順接,故四肢厥冷。

此條補足脈法上篇的遺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