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有執

《傷寒論條辨》~ 卷之四 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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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之四 (2)

1. 辨少陽病脈證並治第五

凡九條方無

少陽主半表半裡。半。不也。不表不里者。隙地也。夫以表實則可汗。裡實則可下。上實則可吐。隙無實可言。故汗下吐皆無其法。而其合併之病。又皆已雜出於太陽陽明篇中。所以本篇條目少。無可攻之道也。無可攻者。一則界限也。故表裡分先後。自此而終始。然則隙地反當要衝。無治最有關係。謂小柴胡湯為通行套藥。不擇地而可施。豈不悖哉。

(一)少陽之病。口苦。咽乾。目眩也。

白話文:

少陽症是介於表證與裡證之間的病證,一半表一半裡。所謂「半」,不是僅僅表或裡,而是兼有表裡,但卻沒有確定的表證或裡證,稱作「隙地」。由於表實則可發汗,裡實則可攻下,上實則可吐,而隙地無實可言,所以發汗、攻下、催吐這些方法都無法治療。而少陽併發於其他經脈的病症,也已經雜出於太陽、陽明篇中。所以少陽篇的條目很少,沒有可以攻治的方法。少陽無可攻治的原因,首先在於界限不明。所以表裡證要先後劃分,自此而終始。然而,隙地反而是要衝,沒有治療方法卻關係重大。有人認為小柴胡湯是通行套藥,不擇地而可施,這難道不矛盾嗎?

少。去聲。下皆同。之下當有為字。少陽者膽經也。其脈起於目銳眥。靈樞曰。足少陽之正。上肝。貫心以上。挾咽出頤頷中。故又曰。是動則病口苦。苦。膽之味也。咽。膽之使也。口苦。咽乾。熱聚於膽也。眩。目旋轉而昏暈也。少陽屬木。木生火而主風。風火扇搖而燔灼。所以然也。

(二)少陽中風。兩耳無所聞。目赤。胸中滿而煩者。不可吐下。吐下則悸而驚。

白話文:

少。去聲。以下皆相同。之下應該加上「為」字。少陽是指膽經。它的脈絡從眼睛銳利的部位開始。靈樞說。足少陽的本脈。上升到肝臟。貫穿心臟以上。挾著咽喉從下巴的兩側出來。因此又說。這種症狀發作就會有口苦的感覺。苦。這是膽的味道。咽喉。這是膽的使者。口苦。咽喉乾燥。這都是熱量積聚在膽的緣故。頭暈。眼睛旋轉並且昏昏沉沉。少陽屬木。木生火而主風。風火扇動而焚燒。就是這個原因。

首句以攢名。揭總舉大綱言。三陰篇中如此云云者皆然。少陽之脈。上抵頭角。下耳後。其支者從耳後入耳中。出走耳前。其支者下胸中。貫膈。肝主目。膽為之合。風為陽而主氣。耳無聞者。風塞則氣塞也。目赤者。風熱則氣昏也。胸滿而煩者。風鬱則膈熱也。少陽本無吐下法。

其經又多氣少血。吐下復傷其經。則血愈少而虛。血虛則心虛。所以神識昏亂。怔忡而驚也。

白話文:

第一句中用了「攢名」這個詞彙,這是為了總括概括大綱而說的。在《三陰篇》中,凡是類似這樣的句子,都是如此。少陽經的脈絡,向上抵達頭部和額角,向下經過耳後。其中有一支脈絡從耳後進入耳中,再從耳前出來。另一支脈絡則向下進入胸中,貫穿膈肌。肝臟主司眼睛的視覺,膽是它的合作臟腑。風為陽氣,主導人體的氣。如果耳朵聽不見聲音,那麼就是因為風氣阻塞而導致氣血不通暢。如果眼睛發紅,那麼就是因為風熱之邪侵襲而導致氣血昏濁。如果胸口發悶,感到煩躁不安,那麼就是因為風邪鬱積在膈肌而導致膈肌發熱。少陽經本來就沒有吐法和瀉法。

(三)傷寒脈弦細。頭痛。發熱者。屬少陽。少陽不可發汗。發汗則譫語。此屬胃。胃和則愈。胃不和。則煩而悸。

白話文:

(三)傷寒脈搏細長。頭痛。發熱的患者。屬於少陽症。少陽症不能發汗。發汗則胡言亂語。這種情況屬於胃。胃和順則患者痊癒。胃不和順。則煩躁不安而心悸。

少陽屬木。故其脈弦。細則欲入里也。譫語者。奪其血液而胃干。故心荒而亂也。胃和。以未至實言。不和。言實也。然上條以風言。風主氣。故禁吐下。此以寒言。寒主血。故禁汗。對舉以示教也。

白話文:

少陽五臟屬木。因此它的脈象是弦脈。脈象細,說明病邪想往身體裡傳入。神志昏亂胡言亂語的人,是因為血液被奪,胃失於濡養,所以心神動蕩不安。胃如果平和,則說話沒有實據。胃如果不和,就會說實話。但是上條說的是風寒,風寒主導的是氣,所以禁止吐法和下法。這一條說的是寒證,寒證主導的是血,所以禁止汗。這兩條放在一起,是為了比較而方便教學。

(四)本太陽病不解。轉入少陽者。脅下硬滿。乾嘔不能食。往來寒熱。尚未吐下。脈沉緊者。與小柴胡湯。

白話文:

(四)本來是太陽病,但一直沒有緩解,轉變成少陽病的人。脅肋下面又硬又脹,乾嘔吃不下東西。時而發熱,時而怕冷,還沒有吐過或拉過肚子。把脈沉緊的,可以給予小柴胡湯治療。

少陽之脈。其支者下胸中。貫膈。絡肝。屬膽。循脅裡。其直者。從缺盆下腋。循胸。過季脅。故病則硬滿。嘔不能食也。往來寒熱。見太陽上篇。浮緊為弦。沉緊者得之寒因也。方見太陽上。

白話文:

少陽經的支脈,沿著胸部下面,穿過橫膈膜,聯絡肝臟,屬於膽腑,再沿著肋骨內側。少陽經的正經,從缺盆穴下行,沿著腋下,通過胸部,經過季脅,所以有病症狀就會感覺堅硬飽脹,嘔吐而不能吃東西。往來寒熱,詳見太陽經上篇。浮脈且緊為弦脈,沉脈且緊的則是由於寒邪所致。具體的治法,詳見太陽經上篇。

若已吐。下。發汗。溫針。譫語。柴胡證罷。此為壞病。知犯何逆。以法治之。

此承上文。復以亂治不對。而致變劇者言。與太陽上篇第五十二條意同。以法即隨證之互詞。

(五)三陽合病。脈浮大。上關上。但欲眠睡。目合則汗。

白話文:

如果已經嘔吐、瀉下、發過汗、接受了溫針治療,並且出現了譫語(神志不清、胡言亂語的狀況),同時原本的柴胡證狀消失,這就屬於病情複雜難治的「壞病」。必須先辨識出是因為哪些錯誤的治療手法導致病情惡化,然後根據正確的治療原則來處理。

這段話承接上文,指出因為治療不當,導致病情變得更加嚴重的情況,與《傷寒論》太陽病篇第五十二條的含義相似。「以法」這裡的意思是指根據實際的病症表現來選用適當的治療方法。

(五)當三陽經同時患病時,脈象會浮大且主要表現在關部以上,病人會感到特別想睡覺,眼睛一閉上就會出汗。

太陽脈浮。陽明脈大。關上乃少陽之部位。故曰三陽合病。但欲眠睡者。熱聚於膽也。目合則汗出者。少陽少血。虛則不與陽和。寐屬陰。故盜出也。

白話文:

太陽經脈浮起。陽明經脈脈動大。關脈部位是少陽脈的部位。所以說三條陽經的病症相合。只有想睡覺的症狀,是熱聚集在膽。眼睛閉上而汗水流出的,是少陽脈血虛。血虛則不能與陽氣相和。睡眠屬於陰。所以盜汗出現。

(六)傷寒三日。三陽為盡。三陰當受邪。其人反能食。不嘔。此為三陰不受邪也。

陽以表言。陰以裡言。能食。真陽勝而表邪散也。不嘔。裡氣和而胃氣回也。陰不受邪可知也。

(七)傷寒三日。少陽脈小者。欲已也。

小。謂不弦也。已。愈也。

(八)少陽病。欲解時。從寅至辰上。

寅卯辰。少陽木王之時也。邪雖不勝正。解必在乎得其時。道固如此也。外道而言意。豈不謬哉。

(九)傷寒六七日。無大熱。其人燥煩者。此為陰去。入陽故也。

白話文:

(六)得了傷寒三天後,通常病邪會依次影響到三陽經,接著應該會傳到三陰經。但若這時病人反而能進食,且沒有嘔吐的情況,這就表示病邪並未侵入三陰經。

這裡所說的「陽」是指身體表面的防禦系統,「陰」則指身體內部深層的機能。病人能正常進食,代表體內的真正陽氣旺盛,已經成功抵抗並驅散了表層的邪氣;同時沒有嘔吐的症狀,說明內臟機能和諧,脾胃之氣恢復正常,由此可見病邪並未影響到三陰經的深層部位。

(七)得了傷寒三天後,如果少陽經的脈象變得細小,這表示病情即將好轉。

這裡的「小」是指脈搏不像少陽病常見的弦脈那樣緊繃有力,而「已」就是痊癒、好轉的意思。

(八)少陽病最有可能康復的時間是在寅時到辰時之間。

寅、卯、辰三個時辰屬於木旺之時,與少陽相對應。雖然邪氣不一定能完全被正氣擊敗,但疾病的解除往往需要在最合適的時機。這是自然的法則,如果忽略了這個道理,單純依賴主觀臆斷或迷信,難免會產生誤解。

(九)患傷寒六七天之後,如果病人不再有高燒的症狀,反而感到心神焦躁不安,這表明陰寒之邪已經減退,疾病開始由體內的陰面轉向陽面,即由深層向表層轉移。

去。往也。言表邪往而入於裡。所以外無大熱。而內則燥煩也。愚按太陽中傷。傳陽明。轉少陽。陽去入陰。乃風寒之病。入自表而漸里。通章之大義。斯道之自然。仲景吃緊為人之要旨也。讀者最宜精思熟玩。

白話文:

「去」,是將表邪往外排出,但邪氣卻由外往內進入人體,所以外觀纔不會有大熱,但內部卻有燥熱感。愚按,太陽中風之後,傳給陽明,再轉成少陽,陽離開進入陰,這是屬於風寒之病,由表入裡是這個病的病理,整篇章節的大要點和自然法則相符,是仲景特別注重和強調的人體健康之道。讀者在閱讀此篇文章時應當加倍用心思考和體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