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有執

《傷寒論條辨》~ 卷之四 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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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之四 (2)

1. 辨少陽病脈證並治第五

凡九條方無

少陽主半表半裡。半。不也。不表不里者。隙地也。夫以表實則可汗。裡實則可下。上實則可吐。隙無實可言。故汗下吐皆無其法。而其合併之病。又皆已雜出於太陽陽明篇中。所以本篇條目少。無可攻之道也。無可攻者。一則界限也。故表裡分先後。自此而終始。然則隙地反當要衝。無治最有關係。謂小柴胡湯為通行套藥。不擇地而可施。豈不悖哉。

(一)少陽之病。口苦。咽乾。目眩也。

少。去聲。下皆同。之下當有為字。少陽者膽經也。其脈起於目銳眥。靈樞曰。足少陽之正。上肝。貫心以上。挾咽出頤頷中。故又曰。是動則病口苦。苦。膽之味也。咽。膽之使也。口苦。咽乾。熱聚於膽也。眩。目旋轉而昏暈也。少陽屬木。木生火而主風。風火扇搖而燔灼。所以然也。

(二)少陽中風。兩耳無所聞。目赤。胸中滿而煩者。不可吐下。吐下則悸而驚。

首句以攢名。揭總舉大綱言。三陰篇中如此云云者皆然。少陽之脈。上抵頭角。下耳後。其支者從耳後入耳中。出走耳前。其支者下胸中。貫膈。肝主目。膽為之合。風為陽而主氣。耳無聞者。風塞則氣塞也。目赤者。風熱則氣昏也。胸滿而煩者。風鬱則膈熱也。少陽本無吐下法。

其經又多氣少血。吐下復傷其經。則血愈少而虛。血虛則心虛。所以神識昏亂。怔忡而驚也。

(三)傷寒脈弦細。頭痛。發熱者。屬少陽。少陽不可發汗。發汗則譫語。此屬胃。胃和則愈。胃不和。則煩而悸。

少陽屬木。故其脈弦。細則欲入里也。譫語者。奪其血液而胃干。故心荒而亂也。胃和。以未至實言。不和。言實也。然上條以風言。風主氣。故禁吐下。此以寒言。寒主血。故禁汗。對舉以示教也。

(四)本太陽病不解。轉入少陽者。脅下硬滿。乾嘔不能食。往來寒熱。尚未吐下。脈沉緊者。與小柴胡湯。

少陽之脈。其支者下胸中。貫膈。絡肝。屬膽。循脅裡。其直者。從缺盆下腋。循胸。過季脅。故病則硬滿。嘔不能食也。往來寒熱。見太陽上篇。浮緊為弦。沉緊者得之寒因也。方見太陽上。

若已吐。下。發汗。溫針。譫語。柴胡證罷。此為壞病。知犯何逆。以法治之。

此承上文。復以亂治不對。而致變劇者言。與太陽上篇第五十二條意同。以法即隨證之互詞。

(五)三陽合病。脈浮大。上關上。但欲眠睡。目合則汗。

太陽脈浮。陽明脈大。關上乃少陽之部位。故曰三陽合病。但欲眠睡者。熱聚於膽也。目合則汗出者。少陽少血。虛則不與陽和。寐屬陰。故盜出也。

(六)傷寒三日。三陽為盡。三陰當受邪。其人反能食。不嘔。此為三陰不受邪也。

陽以表言。陰以裡言。能食。真陽勝而表邪散也。不嘔。裡氣和而胃氣回也。陰不受邪可知也。

(七)傷寒三日。少陽脈小者。欲已也。

小。謂不弦也。已。愈也。

(八)少陽病。欲解時。從寅至辰上。

寅卯辰。少陽木王之時也。邪雖不勝正。解必在乎得其時。道固如此也。外道而言意。豈不謬哉。

(九)傷寒六七日。無大熱。其人燥煩者。此為陰去。入陽故也。

去。往也。言表邪往而入於裡。所以外無大熱。而內則燥煩也。愚按太陽中傷。傳陽明。轉少陽。陽去入陰。乃風寒之病。入自表而漸里。通章之大義。斯道之自然。仲景吃緊為人之要旨也。讀者最宜精思熟玩。

白話文:

少陽病症脈象和治療方法

少陽病位居半表半裡之間,既非純表,也非純裡,而是介於表裡之間的空隙。如果表證實則可發汗,裡證實則可下瀉,上焦實則可催吐,但此處並無實證可言,故汗、下、吐三法皆無效。而少陽與其他經絡的合併症狀,大多已在太陽、陽明篇中敘述,因此本篇條目較少,缺乏可直接攻治的方法。所謂「無可攻治」,是因為少陽病的界限模糊,表裡症狀先後出現的順序難以界定,故而看似無關緊要的空隙之地,反而成為治療的關鍵。因此,小柴胡湯作為通行套藥,不論病位在哪裡皆可使用,似乎有些矛盾。

(一)少陽病的症狀:口苦、咽乾、目眩。

少陽屬膽經,其經脈起於目外眥(眼角)。《靈樞》記載,足少陽經循行向上至肝,貫通心臟以上部位,沿咽喉至下頷。因此,少陽經氣動則會出現口苦的症狀。「苦」是膽的特性;咽喉是膽經循行的部位。口苦、咽乾,是熱邪聚集於膽經的表現。目眩是指眼睛旋轉而昏暈,因為少陽屬木,木生火而主風,風火相煽則會出現燔灼之症。

(二)少陽中風,兩耳聽不見聲音,眼睛發紅,胸部滿悶煩躁,不可催吐或下瀉,否則會心悸驚恐。

少陽經脈上達頭角,下行至耳後,其支脈從耳後進入耳中,再從耳前出來,另一支脈下行至胸中,貫穿膈肌。肝主目,膽與肝相合。風屬陽而主氣。耳聾是因為風邪阻塞氣機;目赤是因為風熱導致氣血昏滯;胸悶煩躁是因為風邪鬱結導致膈肌熱盛。少陽本身就沒有催吐下瀉的療法,而且少陽經氣多血少,催吐下瀉會進一步損傷經氣,導致血虛,心氣不足,神志昏亂,心悸驚恐。

(三)傷寒,脈象弦細,頭痛發熱,屬於少陽病。少陽病不可發汗,發汗則會神志不清(譫語),這屬於胃氣失調。胃氣調和則病癒,胃氣不和則煩躁心悸。

少陽屬木,故脈象弦;脈細則表示邪氣欲入裡。譫語是因為血液被奪走,胃氣虛損,導致心神失常。胃氣調和是指病情尚未嚴重到實證,不和則表示已經成實證。上一條以風邪論治,風主氣,故禁吐下;此條以寒邪論治,寒主血,故禁發汗。兩條相對比照,以示教學。

(四)本為太陽病,未能痊癒而轉入少陽,症狀為脅下硬滿、乾嘔不能進食、往來寒熱,尚未催吐下瀉,脈象沉緊,宜服小柴胡湯。

少陽經脈的支脈下行至胸中,貫穿膈肌,絡屬肝臟和膽經,循行於脅肋部位。其直行部分從鎖骨下、腋下,沿胸部、經過肋骨下緣,故此部位病變會出現脅下硬滿、乾嘔不能進食的症狀。往來寒熱的症狀在太陽篇中已有論述。脈象浮緊為弦脈,沉緊則為寒邪所致。方劑見太陽篇。

如果已經催吐、下瀉、發汗、針灸,仍出現神志不清,而小柴胡湯的證候也消失了,這就屬於病情惡化,需要根據具體情況施治。

此節承接上文,說明治療不當而導致病情加重。與太陽篇第五十二條意思相同,「以法」即指根據具體證候用藥。

(五)三陽(太陽、陽明、少陽)合病,脈象浮大,脈搏在關上(少陽經脈循行部位),患者只想睡覺,閉眼則出汗。

太陽脈浮,陽明脈大,關上是少陽的部位,故稱為三陽合病。只想睡覺是熱邪聚集於膽的表現。閉眼則出汗是少陽氣血不足,陰氣盛則陽氣不能溫煦,睡眠屬陰,故汗液盜出。

(六)傷寒三日,三陽經氣已盡,三陰經將受邪,但患者反而能進食,不嘔吐,這是因為三陰經沒有受邪。

陽指表證,陰指裡證。能進食是因為正氣勝過邪氣,表邪已散;不嘔吐是因為裡氣和順,胃氣恢復正常。因此可以判斷三陰沒有受邪。

(七)傷寒三日,少陽脈細弱,預示病情將要痊癒。

脈細弱指脈象不弦,已表示疾病將要痊癒。

(八)少陽病,將要痊癒時,在寅時至辰時(凌晨3點到上午9點)之間。

寅、卯、辰時是少陽(木)當令的時辰。即使邪氣未被完全清除,痊癒也必然在這個時間段發生,這是自然規律。

(九)傷寒六七日,沒有高熱,但患者煩躁,這是因為表邪已去,入裡造成的。

「去」指表邪已轉移。表示表邪已轉入裡,因此外無高熱,內則煩躁。總而言之,太陽經受邪,傳至陽明,再轉入少陽,陽邪轉入陰,這是風寒之邪,由表而入裡,這是全篇的大意,也是自然規律,也是張仲景臨床經驗的精髓,讀者應該仔細研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