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無己

傷寒明理論》~

傷寒渴者。何以明之。渴者里有熱也。傷寒之邪。自表傳至里。則必有名證。隨其邪淺深而見焉。雖曰一日在皮。二日在膚。三日在肌。四日在胸。五日在腹。六日入胃。其傳經者。又有證形焉。太陽主氣。而先受邪。當一二日發。頭項痛而腰脊強者是矣。太陽傳陽明。則二三日發。

身熱目疼。鼻乾不得臥也。陽明傳少陽。則三四日發。胸脅痛而耳聾。此三陽皆受病。為邪在表。而猶未作熱。故不言渴。至四五日。少陽傳太陰經。邪氣漸入里。寒邪漸成熱。當是時也。津液耗少。故腹滿而嗌乾。至五六日。太陰傳少陰。是裡熱又漸深也。當此之時。則津液為熱所搏。

漸耗而干。故口燥舌乾而渴。及至六七日。則少陰之邪。傳於厥陰。厥陰之為病。消渴。為裡熱已極矣。所謂消渴者。飲水多而小便少者是矣。謂其熱能消水也。所以傷寒病至六七日。而渴欲飲水。為欲愈之候。以其傳經盡故也。是以厥陰病云。渴欲飲水。少少與之。愈者是也。

邪氣初傳入里。熱氣散漫。未收斂成熱。熏蒸焦膈。搏耗津液。遂成渴也。病人雖渴。欲得飲水。又不可多與之。若飲水過多。熱少不能消。故復為停飲諸疾。經曰。凡得時氣病至五六日。而渴欲飲水。飲不能多。勿多與也。何者。以腹中熱尚少。不能消之。使更與人作病也。

若大渴欲飲水。猶當依證與之。與之常令不足。勿極意也。言能飲一斗與五升。又曰渴欲飲水。少少與之。但以法救之。渴者宜五苓散。至於大渴欲飲水數升者。白虎加人參湯主之。皆欲潤其燥而生津液也。凡得病反能飲水。此為欲愈之病。其不曉病者。但聞病飲水自瘥。小渴者乃強與飲之。

因成大禍。不可復救。然則悸、動也。支、結也。喘咳噎噦。乾嘔腫滿。下利小便不利。數者皆是飲水過傷。而診病之工。當須識此。勿令誤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