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明理論》~ 卷中 (9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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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中 (9)

1. 動氣

傷寒動氣。何以明之?動氣者,為築築然動於腹中者是矣。臟氣不治,隨臟所主,發泄於臍之四旁,動跳築築然,謂之動氣。《難經》曰:肝內證臍左有動氣,按之牢若痛;心內證臍上有動氣,按之牢若痛;肺內證臍右有動氣,按之牢若痛;腎內證臍下有動氣,按之牢若痛。是臟氣不治。

腹中氣候發動也。動氣應藏,是皆真氣虛。雖有表裡攻發之證,即不可汗下。《經》曰:動氣左右,不可發汗,汗則頭眩,汗不止,筋惕肉瞤,是發汗而動肝氣者也。動氣在左不可下,下之則腹內拘急,食不下,動氣更劇,雖有身熱,臥則欲蜷,是下之而動肝氣者也。動氣在上,

不可發汗,汗則氣上衝,正在心端,是發汗而動心氣者也。動氣在上不可下,下之則掌握熱煩,身上浮冷,熱汗自泄,欲得水自灌,是下之而動心氣者也。動氣在右,不可發汗,汗則衄而渴,心苦煩,飲即吐水,是發汗而動肺氣者也。動氣在右不可下,下之則津液內竭,咽燥鼻乾,

頭眩心悸,是下之而動肺氣者也。動氣在下,不可發汗,汗則無汗,心中大煩,骨節苦痛,目運惡寒,食則反吐,谷不得下,是發汗而動腎氣者也。動氣在下不可下,下之則腹脹滿,卒起頭眩,食則下清穀,心下痞,是下之而動腎氣者也。且脾內證,當臍有動氣,經特曰臍之四旁動氣,

不可汗下,獨不言脾候,當臍有動氣者,以脾居中州,為胃以行津液,發汗吐下,獨先動脾,況脾家發動氣者,詎可動之也。所以特不言之也。傷寒所以看外證為當者,蓋不在脈之可見,必待問之可得者。發汗吐下,務要審諦。舉此動氣,類可知矣。

白話文:

動氣

傷寒病中的「動氣」是什麼?動氣指的是腹中有一種跳動的感覺,像是有東西在築動。這是因為臟腑氣機失調,根據不同臟腑的病變,會在肚臍四周出現跳動感,稱為動氣。《難經》提到:肝病時,肚臍左側會有動氣,按壓時堅硬或疼痛;心病時,肚臍上方有動氣,按壓時堅硬或疼痛;肺病時,肚臍右側有動氣,按壓時堅硬或疼痛;腎病時,肚臍下方有動氣,按壓時堅硬或疼痛。這些都是臟腑氣機失調的表現。

動氣是腹中氣機異常的表現,反映臟腑真氣虛弱。即使有表證或裡證需要發汗或瀉下,也不可使用這些治法。《內經》說:動氣在左右兩側時,不可發汗,否則會頭暈、汗出不止、肌肉抽動,這是因為發汗會擾動肝氣;動氣在左側時不可瀉下,否則會腹內拘急、食慾不振、動氣加劇,即使有發熱,也會蜷縮臥床,這是瀉下傷及肝氣所致;動氣在上方時不可發汗,否則會氣逆上衝至心口,這是發汗擾動心氣所致;動氣在上方時不可瀉下,否則會手心發熱煩躁、身體表面發冷卻出熱汗,甚至想用水澆灌自己,這是瀉下傷及心氣所致;動氣在右側時不可發汗,否則會流鼻血、口渴、心煩,喝水即吐,這是發汗擾動肺氣所致;動氣在右側時不可瀉下,否則會津液耗竭、咽喉乾燥、鼻乾、頭暈心悸,這是瀉下傷及肺氣所致;動氣在下方時不可發汗,否則會無汗、心煩、關節劇痛、頭暈怕冷、進食即吐,這是發汗擾動腎氣所致;動氣在下方時不可瀉下,否則會腹脹、突然頭暈、腹瀉、心下痞悶,這是瀉下傷及腎氣所致。

至於脾病的表現,通常在肚臍正中有動氣,但《內經》只提到肚臍四旁的動氣不可發汗或瀉下,並未特別提及脾,這是因為脾位於中焦,負責運化津液,發汗或瀉下時最容易先影響脾氣,所以脾的動氣更不可輕易觸動,因此《內經》未特別提及。

傷寒診斷時,觀察外在症狀比脈象更重要,必須詳細詢問病情。在決定發汗或瀉下時,務必謹慎。從動氣的例子,便可類推其他情況。

2. 自利

傷寒自利,何以明之?自利者,有不經攻下,自然溏泄者,謂之自利也。傷寒自利多種,須知冷熱虛實,消息投湯,無致失瘥。雜病自利,多責為寒;傷寒下利,多由協熱,其與雜病有以異也。表邪傳裡,裡虛協熱則利;不應下而便攻之,內虛協熱遂利。是皆協熱,已又合病,皆作自利。

太陽與陽明合病,必自下利,葛根湯主之;太陽與少陽合病,必自下利,黃芩湯主之;陽明與少陽合病,必自下利,大承氣湯主之。三者皆合病下利,一者發表,一者攻裡,一者和解。所以不同者,蓋六經以太陽、陽明為表,少陽、太陰為在半表半裡,少陰、厥陰為在裡。

太陽、陽明合病,為在表者也。雖曰下利,必發散經中邪氣而後已,故與葛根湯以汗之。太陽與少陽合病,為在半表半裡者也。雖曰下利,必和解表裡之邪而後已,故與黃芩湯以散之。陽明、少陰合病,為少陽邪氣入腑者也。雖曰下利,必逐去胃中之實而後已,故與承氣湯以下之。

是三者所以有異也。下利家何以明其寒熱耶?且自利不渴屬太陰,以其臟寒故也。下利慾飲水者,以有熱也。故大便溏、小便自可者,此為有熱自利;小便色白者,少陰病形悉具,此為有寒;惡寒、脈微,自利清穀,此為有寒;發熱、後重,泄色黃赤,此為有熱。皆可理其寒熱也。

凡腹中痛,轉氣下趨少腹者,此欲自利也。自利家身涼脈小為順;身熱脈大為逆。少陰病脈緊下利,脈暴微,手足反溫,脈緊反去者,此為欲解。下利脈大者為未止;脈微弱數者,為欲自止,雖發熱不死。是知下利脈大為逆,而脈小為順也。自利宜若可溫,理中、白通、諸四逆輩,皆溫臟止利之劑。

又有腸胃有積結,與下焦客邪,皆溫劑不能止之,必也或攻泄之,或分利之而後已。經曰:「理中者理中焦。此利在下焦,宜赤石脂禹餘糧湯。復不止,當利其小便,是濕在下焦,滲泄而聚利者也。」少陰病自利清水,色純青,心下必痛,口乾燥;與下利三部皆平,按之心下硬,或脈沉而滑,或不欲食而譫語,或瘥後至年月日復發。此數者,皆腸胃有積結,而須攻泄者也。

內經有曰:「大熱內結,注泄不止,熱宜寒療,結伏須除,以寒下之,結散利止。大寒凝內,久利泄溏,愈而復發,綿歷歲年,以熱下之,寒去利止。謂之通因通用。」下利雖有表證,又不可發汗,以下利為邪氣內攻,走津液而胃虛也。故經曰:「下利不可攻其表,汗出必脹滿者是矣。」

大抵下利脫氣至急,五奪之中,此為甚者。其或邪盛正虛,邪壅正氣下脫,多下利而死。何以言之?經曰:「下利日十餘行,脈反實者死;發熱下利至甚,厥不止者死;直視譫語下利者死。」下利手足厥冷無脈者,灸之不溫,脈不還死;少陰病自利,復煩躁不得臥寐者死。此數者,皆邪壅正氣下脫而死者也。

金匱要略曰:「六腑氣絕於外者,手足寒;五臟氣絕於內者,利下不禁。」嗚呼!疾成而後藥,雖神醫不可為已;氣既脫矣,孰能治之?

白話文:

自利

傷寒病中的自利,該如何理解?所謂自利,是指未經攻下治療,自然出現的腹瀉。傷寒自利有多種情況,必須分辨冷熱虛實,根據病情調整用藥,以免誤治。雜病的自利多屬寒證,而傷寒的下利則多因熱邪所致,兩者有所不同。

表邪傳入體內,若裡虛兼有熱邪,則會導致下利;不該用下法卻誤用攻下,使內虛兼熱而腹瀉,這些都屬於熱性下利。此外,合病(兩經或三經同時發病)也會引發自利:

  • 太陽與陽明合病,必定下利,用葛根湯治療;
  • 太陽與少陽合病,必定下利,用黃芩湯治療;
  • 陽明與少陽合病,必定下利,用大承氣湯治療。

這三種合病下利,分別採用發汗、攻下、和解三種治法,原因在於六經的分布:太陽、陽明屬表,少陽、太陰屬半表半裡,少陰、厥陰屬裡。

  • 太陽與陽明合病屬表證,雖有下利,仍需發散表邪,故用葛根湯發汗;
  • 太陽與少陽合病屬半表半裡,需和解表裡,故用黃芩湯;
  • 陽明與少陽合病屬少陽邪入腑,需攻下胃中實邪,故用承氣湯。

如何判斷下利的寒熱?

  • 自利而不渴屬太陰寒證;
  • 下利想喝水則為熱證;
  • 大便溏、小便正常為熱性下利;
  • 小便色白為少陰寒證;
  • 惡寒、脈微、下利清穀屬寒;
  • 發熱、裡急後重、洩物黃赤屬熱。

腹痛且氣往下腹走,是即將腹瀉的徵兆。自利者若身涼脈小為順證,身熱脈大為逆證。少陰病脈緊下利,若脈突然變弱、手足轉暖、緊脈消失,表示病情好轉;若脈大則下利未止,脈微弱數則將自止,即使發熱也不致死。

自利一般宜用溫法,如理中湯、白通湯、四逆湯等。但若腸胃有積滯或下焦有邪,溫法無效,需攻下或分利。例如《傷寒論》提到:「理中湯治中焦,若下利在下焦,宜用赤石脂禹餘糧湯;若仍不止,應利小便,因濕邪在下焦。」

少陰病下利清水色青、心下痛、口乾,或下利伴隨心下硬、脈沈滑、譫語、愈後復發等,皆屬腸胃積滯,需攻下。《內經》雲:「大熱內結致洩瀉不止,用寒下法散結止利;大寒凝內致久利,用熱下法祛寒止利。」此即「通因通用」之法。

下利若有表證,不可發汗,因下利已傷津液,再汗會加重胃虛。《傷寒論》提醒:「下利不可攻表,汗出必腹脹。」

下利若導致氣脫,病情危急。若邪盛正虛、正氣下脫,多致死。例如:

  • 下利日十餘次而脈反實;
  • 發熱下利極重、四肢厥冷不止;
  • 直視譫語伴下利;
  • 下利手足冷無脈,灸後不回暖;
  • 少陰病自利煩躁不得眠,皆屬死證。

《金匱要略》指出:「六腑氣絕於外則手足寒,五臟氣絕於內則下利不止。」病重才用藥,縱是神醫也難救;氣若已脫,誰能輓回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