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總病論》~ 卷第二 (7)
卷第二 (7)
1. 和表證
傷寒中風,有柴胡證,但見一證,不必悉具。凡以柴胡證而下之,與柴胡湯,必蒸蒸而振,卻復發熱汗出而解也。
病十日以上,脈浮細嗜臥者,為已安候,小柴胡和之,細而遲者勿與。
婦人中風七八日,續自寒熱,發作有時,經水適斷者,此為熱入血室,其血必結,故使如瘧狀,發作有時,小柴胡湯主之。
婦人傷寒發熱,經水適來,晝日明瞭,暮則譫語,如見鬼狀,此為熱入血室,無犯胃氣,必自愈。(先宜小柴胡湯,不愈,可刺期門。)
婦人中風,發熱惡寒,經水適來,得之七八日,熱除而脈遲身涼,胸脅下滿如結胸狀,譫語,此為熱入血室也,當刺期門,隨其實取之。
陽明病,潮熱,大便溏,小便自如,胸脅滿不去者,小柴胡湯主之。又不大便而嘔,舌上白苔者,亦宜服之。上焦得通,津液得下,胃氣因和,身濈然汗出而解。
陽明中風,脈浮弦大而短氣,腹滿,脅下及心痛,久按之氣不通,鼻乾不得汗,嗜臥,一身及目悉黃,小便難,有潮熱,時時噦,耳前後腫。刺之小瘥,外不解。病過十日,脈續浮者,與小柴胡湯;若不尿,腹滿加噦者,不治。
白話文:
主題:和解表證
傷寒或中風病症,若見柴胡湯證候,只要出現其中一項症狀,不須所有症狀俱全。凡因誤判柴胡證而誤用下法,再用柴胡湯時,患者會先出現全身蒸熱、顫抖,繼而發熱汗出而病癒。
患病超過十日,脈象浮細且嗜睡,表示病情已趨穩定,可用小柴胡湯調和;若脈象細而遲,則不宜服用。
婦女中風七八日,持續出現怕冷發熱,發作有規律,月經恰在此時中斷,此為熱邪侵入子宮(血室),血瘀內結,因而症狀如瘧疾般定時發作,應以小柴胡湯治療。
婦女患傷寒發熱,月經恰好來潮,白天神志清醒,夜間卻胡言亂語如見鬼神,此亦為熱入子宮,勿傷胃氣,多能自愈(可先服小柴胡湯,若未愈,再針刺期門穴)。
婦女中風,發熱怕冷,月經正值來潮,七八日後熱退但脈遲、身涼,胸脅脹滿如結胸症狀,並伴譫語,此為熱入子宮,應針刺期門穴,依實邪所在施治。
陽明病症見潮熱、大便稀溏、小便正常、胸脅持續脹滿者,宜用小柴胡湯。若見便秘、嘔吐、舌苔白厚,亦可服用。使上焦氣機暢通,津液下行,胃氣調和,全身微汗而病解。
陽明中風,脈象浮弦大,呼吸短促,腹部脹滿,脅下及心窩疼痛,按壓久仍不適,鼻腔乾燥無汗,嗜睡,全身及眼白髮黃,小便困難,潮熱頻發,常打嗝,耳前後腫脹。針刺後稍緩解,但表證未消。病程逾十日,脈仍浮者,給予小柴胡湯;若小便不通、腹部脹滿加劇且打嗝頻作,則屬危症難治。
2. 可下證(血證附)
大法秋宜下。
陽明病,發熱不惡寒,汗多者,急下之。
凡脈沉細數,為熱在裡。又兼腹滿咽乾,或口燥舌乾而渴者,或六七日不大便,小便自如,或目中瞳子不明,無外證者,或汗後脈沉實者,或下利,三部脈皆平,心下堅者,或連發汗,已不惡寒者,或已經下,其脈浮沉按之有力者,宜,大承氣湯,。
大黃(半兩),厚朴(一兩),枳實(一枚),朴硝(半兩),
㕮咀,以水四升,先煮厚朴、枳實至三升,下大黃,煮取一升半,去滓,下朴硝烊化。每溫一盞服,利即止。後服如作煮散煎,每服厚朴、枳實末共三錢,水二盞,煎一盞半,下大黃末一錢,煎一盞,絞去滓,下朴硝末一錢,烊化服之。
陽明與少陽合病而利,脈不負者,為順也。負者,失也,互相剋為負也。脈滑而數者,有宿食,當下之。(宜大承氣湯。陽明土,其脈大,少陽木,其脈弦,若合病,土被木賊克,更利,為胃已困。若脈不弦,為土不負。弦者,為土負,必死。)
脈雙弦而遲,心下堅,或脈大而緊者,陽中有陰,可下之。病者煩熱汗出,如瘧狀,日晡則發潮熱者,屬陽明,其脈必實,當下之而愈。
病人小便不利,大便乍難乍易,時有微熱,喘冒不能臥者,有燥屎,宜下之。
傷寒,若吐下後,不解,不大便五六日以上,至十餘日,日晡則發潮熱,不惡寒,獨語如見鬼狀。若劇者,發則不識人,循衣妄撮,(常見有此撮空候,故改之。)惕而不安,微喘直視,脈弦者生,脈澀者死;微者,但發熱譫語,可下之。一服利,止後服。
過經譫語者,可下之。
病人不大便五六日,繞臍痛,煩躁,發作有時,此有燥屎,故不大便,可下之。(以上並宜大承氣湯。)
太陽病未解,其脈陰陽俱停者,必先振慄汗出而解。陽微者,先汗之而解;陰實者,先下之而解。下之,宜,大柴胡湯,。
柴胡(四兩),黃芩,芍藥(各一兩半),枳實(二枚),生薑(二兩半),半夏(一兩一分),大棗(六個),大黃(一兩),
㕮咀,以水六升,煮取三升,去滓,再煎,每溫一盞服。
因下之後,潮熱而微利者,此醫以丸藥下之,非其治也。而有表證,仍胸膈滿而嘔者,先服小柴胡湯,後服大柴胡湯。(小柴胡湯在和表證中。)
傷寒發熱,汗出不解,心中痞硬,嘔吐下利者,大柴胡湯主之。
傷寒十餘日,結熱在裡,往來寒熱者,宜大柴胡湯。
陽明病,譫語,發潮熱,脈滑疾者,,小承氣湯,主之。
大黃(二兩),厚朴(一兩),枳實(二枚),
㕮咀,水二升半,煎至八合,去滓,放溫時飲一盞,以利為度。凡大便秘悶,恐有表證者,但少少飲之,微下為度,不可飲多,恐大泄利也。虛弱人可作煮散煎服。
白話文:
可下證(血證附)
一般來說,秋季適合使用瀉下法。
陽明病,出現發熱但不惡寒、大量出汗的情況,應立即瀉下。
凡是脈象沈細而數,表示熱邪在體內。若同時有腹部脹滿、咽喉乾燥,或口舌乾燥而口渴,或六七天未排便但小便正常,或眼睛瞳孔模糊不清且無外感症狀,或發汗後脈象沈實,或腹瀉但三部脈象平和且心下堅硬,或連續發汗後已不惡寒,或已使用瀉下法但脈象浮沈有力者,適合使用大承氣湯。
大承氣湯方:
大黃(半兩)、厚朴(一兩)、枳實(一枚)、朴硝(半兩)。
將藥材切碎,加水四升,先煮厚朴、枳實至三升,加入大黃,煮至一升半,去渣後加入朴硝融化。每次溫服一杯,腹瀉即停藥。若改為煮散煎服,每次用厚朴、枳實末共三錢,加水二杯,煎至一杯半,加入大黃末一錢,煎至一杯,去渣後加入朴硝末一錢,融化後服用。
陽明與少陽合病而腹瀉,若脈象不顯示相剋(如陽明脈大、少陽脈弦),則為順證;若脈象顯示相剋(如少陽脈弦壓制陽明脈),則為逆證,預後不良。脈滑而數者,表示有宿食,應瀉下(宜用大承氣湯)。陽明屬土,脈應大;少陽屬木,脈應弦。若合病時土被木剋,且腹瀉,表示胃氣已虛弱。若脈不弦,表示土未被剋;若脈弦,表示土被剋,預後極差。
脈雙弦而遲,心下堅硬,或脈大而緊者,表示陽中有陰邪,可瀉下。病人煩熱汗出,症狀如瘧疾,傍晚發潮熱者,屬陽明病,脈象必實,瀉下後可痊癒。
病人小便不利,大便時難時易,偶有微熱,喘息頭暈無法平臥者,表示有燥屎,應瀉下。
傷寒病,若吐下後仍未解,五六天至十多天未排便,傍晚發潮熱,不惡寒,胡言亂語如見鬼。嚴重者發作時神志不清,手抓衣被或空中亂抓,驚恐不安,微喘直視,脈弦者可生,脈澀者預後不良;輕微者僅發熱譫語,可瀉下。服藥後腹瀉即停藥。
病程超過經期仍譫語者,可瀉下。
病人五六天未排便,臍周疼痛,煩躁發作有規律,表示有燥屎,應瀉下。(以上均宜用大承氣湯。)
太陽病未解,脈象陰陽俱停者,必先顫抖出汗而解。陽氣微弱者,先發汗而解;陰邪實盛者,先瀉下而解。瀉下宜用大柴胡湯。
大柴胡湯方:
柴胡(四兩)、黃芩、芍藥(各一兩半)、枳實(二枚)、生薑(二兩半)、半夏(一兩一分)、大棗(六個)、大黃(一兩)。
將藥材切碎,加水六升,煮至三升,去渣後再煎,每次溫服一杯。
若瀉下後出現潮熱且輕微腹瀉,是因醫生誤用丸藥瀉下,治療不當。若仍有表證且胸膈滿悶嘔吐者,先服小柴胡湯,再服大柴胡湯。(小柴胡湯用於和解表證。)
傷寒發熱,汗出後未解,心下痞硬,嘔吐腹瀉者,用大柴胡湯主治。
傷寒十多天,熱邪結於體內,往來寒熱者,宜用大柴胡湯。
陽明病,譫語發潮熱,脈滑疾者,用小承氣湯主治。
小承氣湯方:
大黃(二兩)、厚朴(一兩)、枳實(二枚)。
將藥材切碎,加水二升半,煎至八合,去渣後溫服一杯,以腹瀉為度。若便秘但擔心有表證者,可少量服用,輕微腹瀉即可,不可過量以免劇瀉。體弱者可用煮散煎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