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卷上
)脈雖時浮滑而長,此謂陰中伏陽也。重陽者狂,重陰者癲。(此又因陰陽之伏匿而極言之。重陽、重陰,言不止伏匿,陰皆變為陽,陽皆變為陰也。狂者陽疾,癲者陰疾,邪氣既盛,至傷其神,故其病如此。《素·病能論》云:「有病怒狂者,……生於陽也。)」脫陽者見鬼,脫陰者目盲。
(此又因重陰、重陽而及之。鬼屬陰,陽既脫,則純乎陰,故見鬼。目得血而能視,陰既脫,則血不營於目,故目盲。此則重陰、重陽之反也。)
二十一難曰:經言人形病,脈不病,曰生;脈病。形不病,曰死。何謂也?
然:人形病,脈不病,非有不病者也,謂息數不應脈數也。(言非脈之真不病也。蓋診病以不病調病人,一呼二至,一吸二至,脈數之常。若其人既病,則呼吸不齊,不能與脈數相應,或脈遲而其人之息適緩,或脈數而其人之息適促,醫者不能審之,遂以為無病,而實不然也。又或醫者之息不能自調,與病者相應,則遲數不辨,故誤以為不病,亦通,經文無考。
)此大法。
二十二難曰:經言脈有是動,有所生病,一脈輒(一本無輒字)變為二病者,何也?(此亦非經之全文,乃約經語以成文者也。此脈字,指經脈言。是動、所生病,見《靈·經脈篇》。二病,指經文「是動」以下所舉之病,及「所生病」以下所舉之病,有此二者之殊也。)
然:經言是動者,氣也;所生病者,血也。(言脈之動者,氣為之,而所生病者,則血為之也。)邪在氣,氣為是動;邪在血,血為所生病。(此又言氣血之所以病,則皆因乎邪也。)氣主呴之,血主濡之。(呴,煦也,熏蒸之義。濡,滋潤之義。)氣留而不行者,(不能呴也。
)為氣先病也;血壅(一作滯)而不濡者,(壅,凝滯也。)為血後病也。故先為是動,後所生也。(言邪之中人,必先傷乎氣而氣病,然後及乎血而血病,故云一脈變二病也。)
二十三難曰:手足三陰三陽,脈之度數,可曉以不?
然:手三陽之脈,(三陽,《靈·脈度篇》作「六陽」。)從手至頭,(手三陽之脈皆從指末起而終於頭。)長五尺,五六合三丈。(五六,合兩手言之也。)手三陰之脈,從手至胸中,(手三陰之脈亦從指末起而至胸中。)長三尺五寸,三六一丈八尺,五六三尺,合二丈一尺。
足三陽之脈,從足至頭,(足三陽從足趾起至頭。)長八尺,六八四丈八尺。足三陰之脈,從足至胸,(足三陰從足趾、足心起至胸。)長六尺五寸,六六三丈六尺,五六三尺,合三丈九尺。人兩足蹺脈,從足至目,長七尺五寸,二七一丈四尺,二五一尺,合一丈五尺。(蹺脈屬奇經。
)
然:經脈者,行血氣,通陰陽,以營於身者也。其始從中焦,注手太陰、陽明;(營出於中焦,故脈從中焦始。)陽明注足陽明、太陰;太陰注手少陰、太陽;太陽注足太陽、少陰;少陰注手心主、少陽;少陽注足少陽、厥陰;厥陰復還注手太陰。
【卷上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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陰中伏陽與重陰重陽
脈象有時浮滑而長,表示陰中藏有陽氣。陽氣過盛會導致狂症,陰氣過盛則引發癲症。(此處進一步解釋陰陽隱伏的極端表現:重陽、重陰指陰陽完全轉化,陰變為陽或陽變為陰。狂症屬陽性病,癲症屬陰性病,邪氣過盛會損傷心神,因而致病。《素問·病能論》提到:「怒狂之症……根源在陽。」)
陽氣耗脫會出現幻見鬼魅,陰氣耗脫則導致雙目失明。(鬼屬陰,陽氣脫盡則陰氣獨盛,故見鬼;目需血養,陰氣脫則血不滋養目,因而失明。此為重陰重陽的反向表現。) -
第二十一難:形病與脈病的生死
問:經典說「形體患病而脈象正常者生,脈象異常而形體無病者死」,為何?
答:形病脈不病,並非脈真無病,而是呼吸次數與脈搏不匹配。(診病時以健康者為基準,一呼一吸各兩次為常脈。若病人呼吸紊亂,脈搏遲緩而呼吸慢,或脈搏急促而呼吸快,醫者若未察覺,易誤判為無病。另可能因醫者自身呼吸不穩,無法辨別遲數,導致誤診。此為診斷大原則。) -
第二十二難:經脈的「是動」與「所生病」
問:經典提及經脈有「是動病」和「所生病」,一脈為何分為兩類病症?
答:「是動病」屬氣病,「所生病」屬血病。(經脈運行由氣推動,病症則因血而生。)邪在氣分則氣病,邪在血分則血病。氣主溫煦,血主滋潤。氣滯不行為氣先病,血瘀不濡為血後病。故先有「是動病」,後有「所生病」。(邪氣先傷氣,後及血,因此一脈可現兩種病症。) -
第二十三難:三陰三陽脈的長度
手足三陰三陽經脈的長度如下:
- 手三陽經:從手至頭,每側長五尺,兩側共三丈。
- 手三陰經:從手至胸,每側長三尺五寸,兩側共二丈一尺。
- 足三陽經:從足至頭,每側長八尺,兩側共四丈八尺。
- 足三陰經:從足至胸,每側長六尺五寸,兩側共三丈九尺。
- 蹺脈(屬奇經):從足至目,每側長七尺五寸,兩側共一丈五尺。
經脈的功能在於運行血氣、調和陰陽,滋養全身。其循行始於中焦,流注次序為:
手太陰→手陽明→足陽明→足太陰→手少陰→手太陽→足太陽→足少陰→手心主→手少陽→足少陽→足厥陰→復歸手太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