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靈樞識》~ 卷一 (4)
卷一 (4)
1. 九針十二原第一
如犛,前王莽傳。師古注。毛之強曲者曰犛。又後漢岑彭傳。注犛。長毛也。
以取暴氣,甲乙云。痹氣暴發者。取以圓利針。張云。暴氣。痹氣之暴發也。
靜以取往,諸本取作徐。當改。
如挺,道藏本挺作挻。簡案、挺挻同。杖也。
邪氣在上,馬雲。邪氣之中人也高。凡風寒暑雨之邪。
由上感之。故曰邪氣在上也。,此以下。當參考小針解。
陷脈,張云。諸經孔穴。多在陷者之中。故凡欲去寒邪。須刺各經陷脈。則經氣行而邪氣出。乃所以取陽邪之在上者。志云。陷脈、額顱之脈。顯陷於骨中。故針陷脈。則陽氣之表邪去矣。簡案、張注為是。
中脈,小針解云。取之陽明合也。馬雲。陽明合。即足三里也。
病各有所宜,甲乙宜、作舍。是。
無實無虛,甲乙作無實寶虛虛是。
五脈,張云。五脈者。五臟五輸也。志云。五臟諸陰之脈也。義具小針解。
三脈,據小針解。當三陽之脈。
恇,馬雲,曲王切。不足也。張云。音匡。衰殘也。志云。怯也。
奪陰者死,甲乙死、作厥。簡案、與小針解之義不合。
若風之吹雲,志云。邪散而正氣光明也。
明乎若見蒼天,甲乙作昭然於天。
經脈十二,絡脈十五,凡二十七氣,張云。臟有五。腑有六。而復有手厥陰心主一經。是為十二經。十二經各有絡脈。如手太陰別絡在列缺之類是也。此外又有任脈之絡曰屏翳。督脈之絡曰長強。脾之大絡曰大包。共為十五絡。十二十五。總二十七氣。以通周身上下也。
所出為井,馬雲。其始所出之穴名為井穴。如水之所出。從山下之井始也。六十三難楊注云。凡臟腑皆以井為始。井者謂谷井爾。非謂掘作之井。山谷之中。泉水初出之處。名之曰井。井者主出之義也。馬雲。如肺經少商之類。水從此而流。則為滎穴。
所溜為滎,史云溜。按難經當作流。馬雲。如肺經魚際之類。又從此而注。則為腧穴。張云。急流曰溜。小水曰滎。脈出於井而溜於滎。其氣尚微也。簡案、急流曰溜。未見所據。六十三難楊注云。泉水既生。留停於近滎。迂未成大流。故名之曰滎。滎、小水之狀也。此溜讀為留也。然六十八難明言所流為滎。今從史說。
所注為腧,馬雲。腧者注此而輸運之也。如肺經大淵之類。又從而經過之。則為經穴。張云。注、灌注也。腧、輸運也。脈注於此而輸於彼。其氣漸盛也。
所行為經,張云。脈氣大行。經營於此。其正盛也。六十三難楊注云。經者徑也。亦經營之義也。馬雲。如肺經經渠之類。又從而水有所會。則為合穴。
所入為合,張云。脈氣至此。漸為收藏。而入合於內也。馬雲。如肺經尺澤之類。六十三難楊注云。經行既達。合會於海。故名之曰合。合者會也。
白話文:
九針十二原第一
文中提及「犛」,指的是毛髮粗長而彎曲的樣子。
文中「以取暴氣」指的是治療痹氣突然發作的病症,需使用圓利之針。暴氣即痹氣的突然發作。
「靜以取往」應改為「徐以取往」。
文中「挺」與「挻」意思相同,都是指杖的意思。
「邪氣在上」指邪氣侵犯人體上部,例如風寒暑濕等外邪從上而下侵犯人體。
以下內容需參考《小針解》進行理解。
「陷脈」指的是經絡穴位多位於凹陷處,治療寒邪時需刺這些陷脈,以使經氣運行,邪氣排出,從而治療陽邪在上之症。陷脈也指額顱部的經脈,因顯著凹陷於骨中而得名。
「中脈」指的是陽明經的合穴,即足三里穴。
「病各有所宜」應改為「病各有所舍」。
「無實無虛」應改為「無實寶虛」。
「五脈」指的是五臟的五輸穴,或指五臟的陰經。詳細內容參考《小針解》。
「三脈」指的是三陽經。
「恇」指的是不足、衰弱或怯懦。
「奪陰者死」中的「死」應改為「厥」。
「若風之吹雲」指的是邪氣消散,正氣充沛。
「明乎若見蒼天」指的是病情好轉,清晰可見。
經脈共有十二經,絡脈共有十五絡,合共二十七氣,貫通全身。十二經是指五臟六腑及手厥陰心包經,每條經脈都有其絡脈,例如手太陰肺經的絡脈在列缺穴等。此外還有任脈的絡脈屏翳,督脈的絡脈長強,脾經的大絡大包,共計十五絡。十二經加十五絡,共計二十七氣,以運行全身氣血。
「所出為井」指經脈起始的穴位稱為井穴,如同泉水從山谷中湧出。井穴是臟腑經脈的起始穴位。
「所溜為滎」指經脈由井穴流注到滎穴,滎穴是經氣較為微弱的穴位。此處「溜」應理解為「留」。
「所注為腧」指經脈由滎穴注流到腧穴,腧穴是經氣逐漸旺盛的穴位。
「所行為經」指經脈由腧穴運行到經穴,經穴是經氣最為旺盛的穴位。
「所入為合」指經脈由經穴到達合穴,合穴是經氣收藏的穴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