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靈樞識》~ 卷一 (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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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一 (4)

1. 九針十二原第一

如犛,前王莽傳。師古注。毛之強曲者曰犛。又後漢岑彭傳。注犛。長毛也。

以取暴氣,甲乙云。痹氣暴發者。取以圓利針。張云。暴氣。痹氣之暴發也。

靜以取往,諸本取作徐。當改。

如挺,道藏本挺作挻。簡案、挺挻同。杖也。

邪氣在上,馬雲。邪氣之中人也高。凡風寒暑雨之邪。

由上感之。故曰邪氣在上也。,此以下。當參考小針解。

陷脈,張云。諸經孔穴。多在陷者之中。故凡欲去寒邪。須刺各經陷脈。則經氣行而邪氣出。乃所以取陽邪之在上者。志云。陷脈、額顱之脈。顯陷於骨中。故針陷脈。則陽氣之表邪去矣。簡案、張注為是。

中脈,小針解云。取之陽明合也。馬雲。陽明合。即足三里也。

病各有所宜,甲乙宜、作舍。是。

無實無虛,甲乙作無實寶虛虛是。

五脈,張云。五脈者。五臟五輸也。志云。五臟諸陰之脈也。義具小針解。

三脈,據小針解。當三陽之脈。

恇,馬雲,曲王切。不足也。張云。音匡。衰殘也。志云。怯也。

奪陰者死,甲乙死、作厥。簡案、與小針解之義不合。

若風之吹雲,志云。邪散而正氣光明也。

明乎若見蒼天,甲乙作昭然於天。

經脈十二,絡脈十五,凡二十七氣,張云。臟有五。腑有六。而復有手厥陰心主一經。是為十二經。十二經各有絡脈。如手太陰別絡在列缺之類是也。此外又有任脈之絡曰屏翳。督脈之絡曰長強。脾之大絡曰大包。共為十五絡。十二十五。總二十七氣。以通周身上下也。

所出為井,馬雲。其始所出之穴名為井穴。如水之所出。從山下之井始也。六十三難楊注云。凡臟腑皆以井為始。井者謂谷井爾。非謂掘作之井。山谷之中。泉水初出之處。名之曰井。井者主出之義也。馬雲。如肺經少商之類。水從此而流。則為滎穴。

所溜為滎,史云溜。按難經當作流。馬雲。如肺經魚際之類。又從此而注。則為腧穴。張云。急流曰溜。小水曰滎。脈出於井而溜於滎。其氣尚微也。簡案、急流曰溜。未見所據。六十三難楊注云。泉水既生。留停於近滎。迂未成大流。故名之曰滎。滎、小水之狀也。此溜讀為留也。然六十八難明言所流為滎。今從史說。

所注為腧,馬雲。腧者注此而輸運之也。如肺經大淵之類。又從而經過之。則為經穴。張云。注、灌注也。腧、輸運也。脈注於此而輸於彼。其氣漸盛也。

所行為經,張云。脈氣大行。經營於此。其正盛也。六十三難楊注云。經者徑也。亦經營之義也。馬雲。如肺經經渠之類。又從而水有所會。則為合穴。

所入為合,張云。脈氣至此。漸為收藏。而入合於內也。馬雲。如肺經尺澤之類。六十三難楊注云。經行既達。合會於海。故名之曰合。合者會也。

白話文:

【九針十二原第一篇】

針具形狀與用途:

  • 針尖如強韌彎曲的長毛(參考《漢書》注釋),用以治療突發的痹症氣血壅滯。
  • 操作時需沈穩緩慢(原誤作「取」,應修正為「徐」)。
  • 針身如棍杖般挺直(「挺」與「挻」字義相通)。

邪氣侵襲與針刺原則:

  • 風寒暑濕等邪氣多從人體上部侵入,故稱「邪氣在上」。
  • 刺「陷脈」(經絡穴位多位於凹陷處)可驅散陽邪;刺足三里(陽明經合穴)可調理中焦脈氣。
  • 不同病症需選用相應針具(《甲乙經》載「宜」應作「捨」)。
  • 虛實誤治會加重病情(《甲乙經》作「無實實,無虛虛」)。

經脈氣血理論:

  • 「五脈」指五臟經脈(或五輸穴);「三脈」指三陽經脈。
  • 「恇」指氣血虧虛(或怯弱、衰殘)。誤瀉陰經可致命(《甲乙經》作「厥」,但與《小針解》不符)。
  • 療效顯著時,如風吹散雲霧,氣血通暢如晴空(《甲乙經》形容為「昭然於天」)。

經絡系統:

  • 十二正經加十五絡脈(含任脈屏翳、督脈長強、脾之大包),共二十七氣血通道。

五輸穴功能:

  1. 井穴(如肺經少商):氣血初出如泉源,主「發洩」。
  2. 滎穴(如肺經魚際):氣血流動如小溪(「溜」通「流」),氣尚微弱。
  3. 腧穴(如肺經太淵):氣血灌注轉輸,逐漸旺盛。
  4. 經穴(如肺經經渠):氣血暢行如主幹。
  5. 合穴(如肺經尺澤):氣血匯聚內入,如百川歸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