丹波元簡

《靈樞識》~ 卷一 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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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一 (2)

1. 九針十二原第一

不可掛以發,馬雲。知機之道者。唯此一氣而已。猶不可掛一發以間之。志云。靜守於來往之間而補瀉之。少差毫髮之間。則失矣。

工獨有之,甲乙工作上。

往者為逆,來者為順,張云。往、氣之去也。故為之逆。來、氣之至也。故為之順。

正行無問,志本問作間非。

逆而奪之,惡得無虛,追而濟之,惡得無實,甲乙。逆、作迎。張云。逆其氣至而奪之。瀉其實也。惡得無虛。隨其氣去而濟之。補其虛也。惡得無實。故瀉必因吸內針。補必因呼內針。此即迎來隨去之義。高武云。迎者逢其氣之方來。如寅時氣來注於肺。卯時氣來注大腸。此時肺、大腸、氣方盛而奪瀉之也。隨者隨其氣之方去。如卯時氣去注大腸。辰時氣去注於胃、肺、與大腸。此時正虛而補濟之也。余仿此。

大要,簡案、蓋古經篇名。

徐而疾則實,疾而徐則虛,張云。徐出針而疾按之為補。故虛者可實。疾出之而徐按之為瀉。故實者可虛。簡案、張據素針解篇釋之。與小針解之旨乖。

若有若無,馬雲。實者止於有氣。虛者止於無氣。氣本無形。似在有無之間耳。

察後與先,張云。求病所急。而治分先後也。若存若亡。察氣之行與不行。以為針之去留也。

若得若失,張云。欲虛而虛。欲實而實。是得法也。粗工妄為。則失之矣。簡案、小針解云。為虛與實。若得若失者。言補者佖然若有得也。瀉則恍然若有失也。知張註失經旨矣。

補瀉之時,針解篇曰。補瀉之時者。與氣開闔相合也。張云。當補當瀉。用有其時。

瀉曰,必持內之,放而出之,排陽得針,甲乙作迎之。迎之意。必持而內之。放而出之。排揚出針。張云。凡用瀉者。必持內之。謂因其氣來。出之疾而按之徐也。故可排開陽道以泄邪氣。簡案、據下文補曰。甲乙近是。

按而引針,是謂內溫,簡案、連下二句言補法。若病當用瀉法。而反按而引針以補之。是謂內溫。引針謂退其針。溫、蘊同。乃素問溫血之溫。謂血氣蘊蓄於內。而不得散泄也。諸注並接下文補曰為釋。恐誤。

意若妄之,志云。之、往也。張云。妄、虛妄也。意若妄之。言意會於有無之間也。妄、甲乙作忘。

若行若按,若蚊虻止,張云。若行若按。言行其氣。按其處也。若蚊虻止。言當輕巧無跡。而用得其精也。

如留如還,去如弦絕,張云。留、留針也。還、出針也。去如弦絕。輕且捷也。故無損而能補。還、甲乙作環。

令左屬右,張云。右手出針。左手隨而按捫之。是令左屬右也。

必無留血,急取誅之,馬雲。如有留血。當急取以責之。但此補法。必無留血者。張云。凡取血絡者。不可使有留血。宜急取之也。志云。此補正運邪之法。故必無留血。設有留血。急取而誅之。簡案、以理推之。此間恐有遺脫。

白話文:

九針十二原第一

不可憑藉一絲一毫去判斷病情,馬氏所言,掌握治療時機的關鍵,只在於把握這一股氣的運行而已,就像不能因為一根頭髮的差別而影響判斷一樣。書中記載:要靜靜地守候在氣機的來往之間,然後再進行補瀉,如果稍微差了一點點,就會失敗。

甲乙二家在針灸手法上有獨特的見解。

張氏認為,氣機運行方向與治療方法的關係:氣機外泄為逆,氣機內聚為順。氣往外走為逆,所以要逆著它治療;氣往內來為順,所以順著它治療。

書中原本記載的是“間”,而非“問”,應理解為“間隔”。 正行之氣,不必過問。

甲乙二家認為:逆著氣機運行方向而奪取其氣,怎能不虛呢?順著氣機運行方向而補充其氣,怎能不實呢?張氏解釋說:逆,就是迎著氣機到來的時候奪取它,瀉掉它的實,怎麼能不虛呢?順,就是隨著氣機離去的時候補充它,補益它的虛,怎麼能不實呢?所以,瀉法必須配合吸氣時下針,補法必須配合呼氣時下針。這就是所謂的迎合氣機來去之意。高武說:迎,就是遇到氣機正要到來的時候,比如寅時之氣來到肺,卯時之氣來到大腸,此時肺和大腸之氣正盛,就應該奪瀉之。隨,就是隨著氣機正要離去的時候,比如卯時之氣離去大腸,辰時之氣離去胃、肺和大腸,此時正虛,就應該補濟之。其他的也以此類推。

簡案,這應該是古代經文中的一個篇名。

張氏認為:緩慢出針而快速按壓是補法,所以虛者可以變實;快速出針而緩慢按壓是瀉法,所以實者可以變虛。簡案,張氏的說法是根據《素問針解篇》來解釋的,與《小針解》的旨意相違背。

馬氏認為:實證只在於有氣,虛證只在於無氣,氣本無形,似乎就在有無之間。

張氏認為:要觀察病情的先後輕重,制定治療的先後順序,要像氣機存在與否一樣微妙地觀察氣機的運行與否,以此來決定針灸的取捨。

張氏認為:想要達到虛則虛之、實則實之的效果,這才是得法的;粗心的醫生胡亂操作,就會失敗。簡案,《小針解》說:虛實的治療,要像得到和失去一樣微妙,意思是說,補法像是有所獲得一樣,瀉法像是有所失去一樣,可見張氏的註解違背了經文的本意。

《針解篇》說:補瀉的時機,要與氣機的開合相配合。張氏認為:該補該瀉,都要掌握好時機。

甲乙二家認為瀉法要迎著氣機,必須先持針向內,再快速拔出,以排出陽氣。張氏認為:凡是用瀉法,都要先持針向內,也就是說,要趁著氣機到來的時候,快速出針而緩慢按壓,這樣才能排出陽氣,泄去邪氣。簡案,根據下文關於補法的記載,甲乙二家的說法比較接近實際。

簡案,連同下面的兩句,描述的是補法。如果病情應該用瀉法,卻反過來用按壓和回抽針的方法來補,這就是所謂的“內溫”。回抽針是指退針。溫和蘊蓄同義,指的是《素問》中所說的溫煦血液的“溫”,是指血液氣機蘊蓄於內,而不能散泄。其他的註解都把這兩句和下文的補法放在一起解釋,恐怕是錯誤的。

書中記載,之,往也;張氏認為,妄,是虛妄的意思,意若妄之,指的是用意神領會於有無之間,妄,甲乙二家寫作忘。

張氏認為:若行若按,指的是運行氣機,按壓穴位;若蚊虻止,指的是要輕巧無痕,而能達到精確的效果。

張氏認為:留,是留針;還,是出針;去如弦絕,指的是輕巧迅速,所以既能不損傷,又能達到補益的效果。還,甲乙二家寫作環。

張氏認為:右手出針,左手隨之按壓,這就是讓左手配合右手。

馬氏認為:如果留有出血,就要立刻處理。但是補法一定不能有出血。張氏認為:凡是針刺絡脈,都不能讓它出血,應該立刻止血。書中記載:這是補益正氣,運化邪氣的方法,所以不能出血,如果出血了,就要立刻止血。簡案,從道理上推斷,這段文字可能有所遺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