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靈樞識》~ 卷一 (3)
卷一 (3)
1. 九針十二原第一
堅者為寶,甲乙寶作實。王注素針解篇。手如握虎者。欲其壯也。云壯、謂持針堅定也。針經曰。持針之道。堅者為實。則其義也。新校正云。按甲乙經。實字作寶。乃與今本異。
正指直刺,簡案、針解篇云。義無邪下者。欲端以正也。王注正指直刺。針無左右。
神在秋毫,張云。醫之神見。在悉秋毫。必精必確。
屬意病者,針解篇云。神無營於眾物者。靜志觀病人。無左右視也。王注。目絕妄視。心專一務。則用之必中。無或誤也。
審視血脈,馬雲。審視其血脈之虛實而刺之。則無危殆矣。
必在懸陽,及與兩衛,甲乙必作心。衛作衡。注云。一作沖。張云。懸、猶言舉也。陽、神氣也。凡刺之時。必先舉神氣為主。故曰懸陽。兩衛者。衛氣在陽。肌表之衛也。脾氣在陰。臟腑之衛也。二者皆神氣所居。不可傷犯。凡用針者。首宜顧此。故曰兩衛。簡案、馬陽為揚。志以懸陽為心。並義難通。姑仍張注。
血脈者,甲乙。血上有取字是。
在腧橫居,視之獨澄,切之獨堅,甲乙。澄、作滿。志云。腧、經腧也。刺節真邪篇曰。六經調者。謂之不病。一經上實下虛而不通者。此必有橫絡盛大加於經。令之不通。視而瀉之。此取謂解結也。故有血絡橫在於經腧者。當視之獨清。切之獨確。而去之也。張云。視之獨澄者。必欲索其隱。切之獨堅者。欲拔其本也。
鑱針。鑱、鋤銜切。犁鐵也。說文。銳器也。史扁鵲傳。鑱石注。鑱、石針也。
鍉針。鍉、音時。又音低。鏑也。箭鏃也。
鋒針。鋒、王本作蜂非。
鈹針。鈹、音皮。說文。大針也。
毫針長三寸六分,九針論作一寸六分是。吳氏尊經集云。毫針又名小針。取用益多。猶布帛菽粟。為日用之所急也。馬雲。此言九針之體。而及其所以為用也。大義見本經九針論。第七十八篇。故此不詳解之。今亦從此。
介按、考針類有九種。分述如後。
一曰鑱針。即今之箭頭針也。此針長一寸六分。上去末寸半。下只留一分之鋒。欲淺刺不令深入也。二曰圓針。即絮針也。長一寸六分。取其筒其身而卵其鋒者。身直如竹筒。末鋒員如卵銳也。三曰鍉針。長三寸半。取法於黍粟之銳者。圓而微尖。利於用補者也。四曰鋒針。
即今日之三稜針也。長一寸六分。是上去八分。下留八分。取法於絮針刃三隅者。謂直壯而銳。可以瀉熱出血也。五曰鈹針。長四寸。廣二分半。取法於劍鋒。以其能開通也。六曰圓利針。其形微大。其末反小。其身長一寸六分。取法於犛者。以毛之強者曰犛。用其細健可稍深也。
七曰毫針。長二寸六分。其尖如蚊虻喙者。取其微細徐緩也。八曰長針。長七寸。取法於綦針。以能使深邪出遠痹也。九曰大針。長四寸。尖形如挺。粗而且巨。其鋒微圓。取法於鋒針。可以瀉通機關也。
白話文:
九針十二原第一
堅固是寶貴的,甲乙經中將「實」字寫作「寶」。王注《素問·刺絡篇》說:「手如握虎」,是指要針刺時手持針柄穩固有力,意在說明針刺要堅定。針經說:「持針之道,堅者為實」,正是這個意思。新校正本則指出,根據《甲乙經》,「實」字應作「寶」,與今本不同。
針刺要直,簡案、針解篇說:「義無邪下」,意在說明針刺要端正,直刺而下,不能歪斜。王注解釋為「正指直刺」,針尖不應左右偏斜。
醫生的技藝高超,如同秋毫般精細,必須精準到位。
專注於病人,針解篇說:「神無營於眾物」,意在說明施針者要靜心專注於病人,不左顧右盼。王注解釋為:目光不亂看,專心致志,才能針刺準確,避免失誤。
仔細觀察病人的血脈虛實,再進行針刺,這樣才能避免危險。
針刺必須在懸陽穴以及兩側的衛氣運行處,甲乙經中「心」字本作「必」,「衡」字本作「衛」。註解說,「心」字也可作「沖」。張仲景解釋說:「懸」如同舉起的意思,「陽」指神氣。凡是針刺時,必須先考慮到神氣的運行,所以說「懸陽」。「兩衛」指的是衛氣在陽,屬於肌膚表面的衛氣;脾氣在陰,屬於臟腑的衛氣。這兩種氣都是神氣所居之地,不可傷害。凡是使用針灸者,首先要考慮到這一點,所以稱為「兩衛」。簡案中,馬氏將「陽」作「揚」,志氏將「懸陽」解釋為「心」,這些說法都難以理解,所以暫時採用張仲景的注釋。
甲乙經中,「血脈」二字上面有「取」字。
經絡穴位橫向分布,觀察時應清晰,觸診時應堅實。甲乙經中,「澄」字作「滿」。志氏解釋說,「腧」指經絡穴位。刺節真邪篇說:「六經調和,謂之不病;若一經上實下虛不通,則必有橫向的絡脈阻塞經絡,使之不通,此時應觀察並瀉之,這就是疏通阻塞的意思。」所以,如果血脈橫向阻塞在經絡穴位,應觀察其是否清晰,觸診其是否堅實,然後將其疏通。張仲景解釋說:「視之獨澄」,是指要尋找隱藏的病症;「切之獨堅」,是指要拔除病根。
鑱針:鑱,音cuí(鋤銜切),犁鐵,古代的銳利工具。《說文解字》中記載它是一種銳利的工具。《史記·扁鵲傳》中「鑱石」注釋說,「鑱」指的是石針。
鍉針:鍉,音shí(時),又音dī(低),鏑,箭頭。
鋒針:鋒,王注本中作「蜂」,錯誤。
鈹針:鈹,音pí(皮),《說文解字》中記載它是一種粗大的針。
毫針長三寸六分,《九針論》中記載為一寸六分。吳氏《尊經集》中說:毫針又稱小針,使用非常普遍,如同布帛、菽粟一樣,是日常生活中必需的物品。馬氏解釋說,這是在說明九針的形制及其用途,其大義已在《本經·九針論》第七十八篇中闡述,所以這裡不再詳細解釋,現在也遵循這個說法。
介按:考證針灸的種類有九種,分述如下:
一、鑱針:即今天的箭頭針,長一寸六分,上部去掉末端一寸半,只留下鋒利的末端一分,用於淺刺,不深入。
二、圓針:即絮針,長一寸六分,針身圓直如竹筒,末端鋒利如卵形。
三、鍉針:長三寸半,形狀如同黍粟般尖銳,圓而微尖,適用於補法。
四、鋒針:即今天的三角針,長一寸六分,上部去掉八分,下部留八分,形狀如同絮針的三棱形,直而銳利,可以用於瀉熱出血。
五、鈹針:長四寸,寬二分半,形狀如同劍鋒,可以開通經絡。
六、圓利針:針體略大,末端略小,長一寸六分,形狀如同犛牛的毛髮,細而堅韌,可以用於稍深一些的針刺。
七、毫針:長二寸六分,針尖如同蚊虻的嘴,細小緩慢。
八、長針:長七寸,形狀如同綦針,可以用於治療深部的邪氣和遠處的痺痛。
九、大針:長四寸,針尖如同挺拔的樣子,粗而大,針尖微圓,形狀如同鋒針,可以用於瀉通關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