丹波元簡

靈樞識》~ 卷一 (3)

卷一 (3)

4. 小針解第三

馬雲。九針十二原中。有小針之要。而此篇正以解其首篇。故名之曰小針解。素問又有針解篇。與此小同。

神客,張云。神、正也。客、邪也。邪正相干。故曰共會。

在門,張云。出入所由。故謂之門。

先知何經之病,張云。若不能先知。是為未睹其疾。又曰。惡知其原。

速遲,馬本志。本作數遲。非。

守四肢,張云。手之兩肘。足之兩膝。謂之四關。

守氣,張云。往來逆順。至與不至。皆氣之機也。

針以得氣,張云。以、已同。

氣易失地,張云。毫釐之差。即失其氣之機也。

氣不下也,張云。補瀉不得其法。雖竭盡血氣。而病氣不應也。

小者逆也,張云。氣去故脈虛而小。

平者順也,張云。氣來故脈平而和。

氣口虛而當補之也,張云。此與針解篇。皆釋九針十二原之義。但此以氣口言虛實。彼以針下氣至言虛實。義雖若異。然互有發明。皆當察也。

徐而疾則(止)徐出也,張云。此二句釋義。其用似反。當針解篇者為得。針解篇曰。徐而疾則實者。徐出針而疾按之。疾而徐則虛者。疾出針而徐按之。

以下,張云。言已退也。

佖然,史云。佖音必。滿貌。張云。音弼。詩曰。威儀佖佖。

怳然,史云。籲往切。狂貌。志云。怳、惚也。簡案、怳、恍同。恍惚、又作怳惚。不分明也。志為是。(字典怳然失意貌)

邪氣之中人也高,張云。傷於風者。上先受之。故凡八風寒邪之中人。其氣必高而在上。

濁氣在中(止)在中也,張云。水穀入胃。其清者化氣。上歸於肺。是為精氣。若寒溫失宜。飲食過度。不能運化。則必留滯腸胃之間而為病。此濁氣在中也。簡案、溜、張讀為留非也。所溜為滎。難經作流。知溜、流古通。

針陷脈,則邪氣出者取之上,張云。諸經孔穴。多在陷者之中。如刺禁論所謂刺缺盆中內陷之類是也。故凡欲去寒邪。須刺各經陷脈。則經氣行而邪氣出。乃所以取陽邪之在上者。簡案、志注十二原篇云。陷脈額顱之脈。顯陷於骨中。故針陷脈。則陽之表邪去矣。據此則取之上之上字。與下文陽明合對。殆為穩貼。但以顱額之脈為陷脈者。未見所本。俟考。

針中脈,則邪氣出,張本。邪、作濁。據十二原。作濁為是。

陽明合也,張云。足三里也。刺之可以清腸胃。故能取濁氣之在中者。

奪陰者死(止)五往者也,張云。奪臟氣也。尺之五里。尺澤後之五里也。手陽明經穴。禁刺者也。

正言也,張云。即如上文取三陽之謂。

尺寸小、大、緩、急、滑、澀,簡案、邪氣臟腑病形篇云。調其脈之緩、急、小、大、滑、澀。而病變定矣。又論疾診尺篇云。審其尺之緩、急、小、大、滑、澀。肉之堅、脆。而病形定矣。此云小、大、緩、急、滑、澀、者。乃兼寸口之脈。與尺之皮膚而言也。

在於終始,張云。終始本經篇名。

持心也,張云。釋前文觀其形。聽其動靜。知其邪正者。皆主持於心也。

內絕,張云。脈口浮虛。按之則無。是謂內絕。不至臟氣之虛也。

無氣以動故靜,張云。外者陽之分。陰氣既虛。復留針於外以致陽氣。則陰愈虛而氣竭於內。無氣以動。故其死也靜。

外絕,張云。脈口沉微。輕取則無。是謂外絕。不至陽之虛也。

陰氣有餘故躁,張云。陽氣既虛。復留針四末以致陰氣。則陽氣愈竭。必病逆厥而死。陽並於陰。則陰氣有餘。故其死也躁。

五色循明,馬雲。六節藏象論。岐伯曰。五氣入鼻。藏於心肺。上使五色修明。音聲能彰。則循明當作修明。張云。五臟六腑之精氣。皆上注於目。而為之精。故能使五色循明。蓋色明於外者。由氣盛於內。故其聲音亦必彰大。與平生異矣。簡案、仍張注循明。不必改字。志云。聲與平生異者。散敗之聲也。恐誤。

5. 邪氣臟腑病形篇第四

馬雲。篇內首三節。論邪氣入於臟腑。第四節論病形。故名篇。

邪氣之中人高也,志云。邪氣者。風雨寒暑。天之邪也。故中人也高。濕乃水土之氣。故中於身半以下。此天地之邪。中於人身。而有上下之分。

溜於腑,甲乙溜作留。馬雲溜當作流。下文溜於經亦同。

異名同類,張云。經脈相貫合一。本同類也。然上下左右部位。各有所屬。則陰陽之名異矣。

諸陽之會(止)則下少陽,張云。此言邪之中於陽經也。手足六陽。俱會於頭面。故為諸陽之會。凡足之三陽從頭走足故。中於面。則自胸、腹、下行於陽明經也。中於項。則自脊、背、下行於太陽經也。中於頰。則自脅、肋、下行於少陽經也。脈遍周身者。惟足六經耳。故但言足也。

若飲食,甲乙作熱飲食足。

其中於膺、背、兩脅,亦中其經,史云。一作其中於肩、背兩脅。亦下其經。張云。膺在前。陽明經也。背在後。太陽經也。兩脅在側。少陽經也。中此三陽經。與上同。

其陰,張云。臂胻內廉曰陰。手足三陰之所行也。

淖澤,史云。淖、澤也。澤液非。張云。柔潤也。

不能客,史云。客一本作容。簡案、甲乙作容。俱通。

邪之中人臟奈何,甲乙作邪之中臟者奈何。

愁憂恐懼(止)而上行,張云。此下言邪之中於五臟也。然必其內有所傷。而後外邪得以入之。心藏神。憂愁恐懼則神怯。故傷心也。肺合皮毛。其臟畏寒。形寒飲冷。故傷肺也。若內有所傷。而外復有感。則中外皆傷。故氣逆而上行。在表則為寒熱疼痛。在裡則為喘咳嘔噦等病。汪云。形寒傷外。飲寒傷內。素問咳論云。其寒飲食入胃則肺寒。肺寒則外內合邪。與此文義正同。今人惟知形寒為外傷寒。而不知飲冷為內傷寒。訛為陰證非也。凡飲冷者。雖無房事。而亦每患傷寒也。若房事飲冷而患傷寒。亦有在三陽經者。當從陽症論治。不得便指為陰症也。世醫不明。妄以熱劑投之。殺人多矣。特揭出以告人。氣逆上行。故有發熱頭痛諸證。簡案、氣逆。甲乙作氣迎。非。

傷肝,張云。肝藏血。其志為怒。其經行脅下也。

有所擊僕(止)則傷腎,百病始生篇。黃帝曰。其生於陰者奈何。岐伯曰。憂思傷心。重寒傷肺。忿怒傷肝。醉以入房。汗出當風傷脾。用力過度。若入房汗出浴則傷腎。張云。脾主肌肉。飲食擊僕者。傷其肌肉。醉後入房。汗出當風者。因於酒食。故所傷皆在脾。腎主精與骨。用力舉重則傷骨。入房過度則傷精。汗出浴水。則水邪犯其本臟。故所傷在腎。簡案、擊僕與下文所謂異。

得往,張云。往、進也。

卒寒,張云。卒、猝同。

空竅,張云。空、孔同。

精陽氣上走於目,張云。精陽氣者。陽氣之精華也。故曰。五臟六腑之精氣。皆上注於目而為之精。

其彆氣,張云。彆氣者。旁行之氣也。氣自兩側上行於耳。氣達則竅聰。所以能聽。

其宗氣,張云。宗氣。大氣也。宗氣積於胸中。上通於鼻而行呼吸。所以能臭。

為臭,簡案、臭、齅同。許救切。說文以鼻就臭也。亦作嗅㗜。

其濁氣,張云。濁氣、穀氣也。谷入於胃。氣達於唇舌。所以知味。

皆上熏於面,張云。凡諸氣之津液。皆上熏於面。如脈度篇曰。五臟常內閱於上七竅也。故肺氣通於鼻。心氣通於舌。肝氣通於目。脾氣通於口。腎氣通於耳。此五臟之氣。皆上通於七竅。不獨諸陽經絡。乃得上頭也。

天氣甚寒,簡案、諸本及甲乙作大熱甚寒。但張本與此同。上文曰天寒。而不曰天熱。則作天氣甚寒為是。四十七難云。人面獨能耐寒者何也。然人頭者。諸陽之會也。諸陰脈皆至頸、胸中、而還。獨諸陽脈皆上至頭耳。故令面耐寒也。張揭數證駁難經。今不繁引。

虛邪之中身也,八正神明論云。虛邪者。八正之虛邪氣也。正邪者。身形若用力汗出。腠理開。逢虛風。其中人也微。故莫知其情。莫見其形。又管能篇文。與本篇略同。

命曰明(止)命曰工,張云。六十一難曰。望而知之謂之神。聞而知之謂之聖。問而知之謂之工。切脈而知之謂之巧。蓋本諸此。

與尺之相應也,甲乙作與尺之皮膚相應也。據下文皮膚二字正系缺文。甲乙為是。

桴鼓,簡案、桴、枹同。音浮。擊鼓槌也。漢李尋傳。猶枹鼓之相應是也。

本末根葉之出候也,志云。夫精明五色者。氣之華也。乃五臟五行之神氣而見於色也。脈者榮血之所循行也。尺者謂脈外之氣血。循手陽明之絡。而變見於尺膚。脈內之血氣。從手太陰之經。而變見於尺寸。此皆胃腑五臟所生之氣血。本末根葉之出候也。

形肉,志云。謂尺膚也。知色脈與尺之三者。則神且明矣。

見其色(止)則已矣,張云。不得其脈。言不得其合色之正脈也。相勝之脈。如青色得毛脈。以金剋木之類是也。相生之脈。如青色得石脈。以水生木之類是也。

調其脈之緩、急、小、大、滑、澀,張云。緩、急、以至數言。小、大、滑、澀、以形體言。滑、不澀也。往來流利。如盤走珠。澀、不滑也。虛細而遲。往來覺難。如雨沾沙。如刀刮竹。六者相為對待。調此六者。則病變可以定矣。調、察也。

賁而起,甲乙作大字。更有脈沉者。尺之皮膚亦沉一句。據上文舉六者則為剩文。張云。賁、忿奔二音。大也。沸起也。論疾診尺篇曰。審其尺之緩、急、小、大、滑、澀。肉之堅、脆。而病形定矣。義與此同。簡案、十三難云。脈數、尺之皮膚亦數。脈急、尺之皮膚亦急。脈緩、尺之皮膚亦緩。脈澀、尺之皮膚亦澀。脈滑、尺之皮膚亦滑。亦此義也。

故善調尺者(止)十全六,張云。此正本末根葉之義也以尺寸言則尺為根本寸為枝葉。以脈色言。則脈為根本。色為枝葉。故善調尺者。不待於寸。善調脈者。不待於色也。然必能參合三者而兼行之。更為本末皆得。而萬無一失。簡案、十三難云。經言知一為下工。知二為中工。知三為上工。上工者十全九。中工者十全八。下工者十全六。周禮天官醫師職云。歲終稽其醫事。則以制其食。十全為上。十失一次之。十失二次之。十失三次之。十失四為下。

心脈急,樓氏綱目云。謂色赤脈鉤而急也。張云。急者弦之類。

瘈瘲,張云。急主風寒。心主血脈。故心脈急甚。則為瘈瘲。筋脈引急曰瘈。弛長曰瘲。瘈、熾寄系三音。瘲音縱。

緩甚為狂笑,張云。心氣熱則脈縱緩。故神散而為狂笑。心在聲為笑也。

微緩為伏梁(止)唾血,志云。伏梁乃心下有餘之積。故微主邪薄於心下也。心主血。熱則上溢而時唾血也。簡案、經筋篇云。手少陰之筋病。內急成伏梁。唾血膿者。死不治。

大甚為喉吤,甲乙作喉吤。吤、脈經作喉介。馬雲。心火充溢。喉中吤然有聲。簡案、吤字書無義。下文云。喉中吤吤然唾出。素咳論云。喉中吤吤如梗狀。介、芥古通。乃芥蔕之芥。喉間有物。有防礙之謂。吤唯是介字從口者。必非有聲之義。

心痹,見五臟生成篇及痹論。

善淚出,張云。以手少陰之脈。挾咽喉。連目系也。

小甚為善噦,張云。陽張虛而胃土寒。故善噦。

微小為消癉,馬雲。血液枯燥。病為消癉。志云。消癉者。三消之證。簡案、張為肌膚消瘦之義。非。

心疝,見脈要精微論。四時刺逆從篇大奇論。

,張云。心脈澀甚。則血氣滯於上。聲由陽發。滯則為喑。

血溢,張云。澀當傷血也。簡案。吐衄血之屬。

維厥,史云。經絡有陽維、陰維。故有維厥。馬同。張云。四維厥逆也。以四肢為諸陽之本。而血衰氣滯也。

耳鳴顛疾,志云。南方赤色。入通於心。開竅於耳。心氣虛。故耳鳴顛疾。簡案、甲乙顛作癲。顛、癲、瘨、三字並通。

肺脈急甚,樓氏云。謂色白脈毛而急也。

癲疾,張云。風邪勝也。木反乘金。故生癲疾。

微急(止)息肉不通,馬雲。皆肺氣不足。風邪有餘所致也。

多汗,張云。皮毛不固。故表虛而多汗。志云。緩則熱甚。故多汗。

痿瘻,志云。肺熱葉焦。則為痿也。鼠瘻。寒熱病也。其本在臟。其末在脈。肺主百脈。是以微緩之有熱。微澀之有寒。皆為鼠瘻。在頸腋之間。簡案、脈經無瘻字。

偏風,志云。本經曰。偏枯身偏不用。病在分腠之間。蓋病在皮膚。則為寒熱。病在血脈。為寒熱鼠瘻。在分腠。則為偏風。肺主周身之氣而朝百脈也。腠理開。故頭以下汗出不可止。頭以下者。頸、項、胸、背之間。脈之外部也。簡案、脈經注云。一作漏風。據汗出不可止。作漏風近是。

脛腫,張云。心火爍肺。真陰必涸。故為脛腫。

肺痹,見痹論及五臟生成篇。喻氏法律云。肺痹心膈窒塞。上氣不下。蓋肺為相傳之官。治節行焉。管領周身之氣。無微不入。是肺痹即為氣痹明矣。

起惡日光,張云。以氣分火盛而陰精衰也。志云。日光太陽之火。陰血少故惡日光。金畏火也。脈經作起腰內三字。

為泄,論疾診尺篇云。尺膚寒。其脈小者泄少氣。張云。陽氣虛而腑不固。病當為泄。志云。肺與大腸為表裡也。

消癉,張云。金衰則水弱。故為消癉。志云。肺主津。水之生原也。

息賁,張云。氣血皆實熱。故為息賁上氣。息賁、喘急也。賁、音奔。

上下出血,張云。上言口鼻。下言二陰也。

澀甚(止)善酸矣,張云。澀脈因於傷血。肺在上焦。故澀甚當為嘔血。若其微澀。氣當有滯。故為鼠瘻。在頸腋間。氣滯則陽病。血傷則陰虛。故下不勝其上。而足膝當痠軟也。酸、音酸。

肝脈急甚,樓氏云。謂色青脈弦而急也。

惡言,甲乙注。一作妄言。志云。肝主語。在志為怒。張云。言多嗔惡也。

肥氣,張云。以木邪傷土。故為肥氣在脅下。脅下者肝之經也。五十六難楊注云。肥氣者肥盛也。言肥氣聚於左脅之下如覆杯。突出如肉。肥盛之狀也。小兒多有此病。

善嘔,志云。食氣入胃。散精於肝。緩主多熱。熱則肝氣逆。故善嘔。簡案、馬張以緩為脾脈。恐誤。

水瘕痹也,甲腋無也字。是。志云。水瘕痹者。亦食飲之所積也。簡案、蓋水癖癖飲之類。痹、閉也。

大甚為內癰(止)為消癉,志云。本經曰。喜怒不測。飲食不節。陰氣不足。陽氣有餘。榮氣不行。乃發為癰。大主肝氣盛。盛則鬱怒而不得疏達。故為內癰。嘔、衄、肝氣逆於上也。陰縮、肝氣逆於下也。肝脈抵少腹。上注肺。咳引小腹者。經氣逆於上下也。小者血氣皆少。少則木火盛。故多飲及為消癉也。簡案、肝痹見痹論及五臟生成篇。

㿉疝,張云。熱壅於經。故為㿉疝。

遺溺,張云。以肝火在下。而疏泄不禁也。

溢飲,志云。飲留於四肢。則經脈阻滯。故脈澀。脈經作淡飲。

瘈攣筋痹,甲乙作瘈瘲攣筋。張云。皆血不足以養筋也。

脾脈急甚為瘈瘲,張云。木乘土也。脾主肢體。而風氣客之。故為瘈瘲。

膈中,馬雲。木邪侮土。其在上為膈中。食飲入而還出。脾氣不上通也。本經上膈篇云。氣為上膈。食飲入而復出。

後沃沫,志云。不能遊溢津液。上歸於肺。四布於皮毛。故涎沫之從口出也。簡案、馬雲。在下為去後沃沫。脾氣不下疏也。誤。

緩甚(止)若無病,張云。脾脈宜緩。而緩甚則熱。脾主肌肉四肢。故脾熱則為肉痿。及為厥逆。若微緩而為風痿。四肢不用者。以土弱則生風也。痿弱在經。而臟無恙。故心慧然若無病。

擊僕,張云。脾主中氣。脾脈大甚為陽極。陽極則陰脫。故如擊而仆地。樓氏云。凡病偏枯。必先仆倒。故內經連名稱為擊僕偏枯也。

疝氣,張云。以濕熱在經。而前陰為太陰陽明之所合也。簡案、他四臟舉積名。而此獨云疝氣可疑。脈經作痞氣。是。五十六難云。脾之積名曰痞氣。在胃脘。覆大如盤。久不愈。令人四肢不收。發黃疸。飲食不為肌膚。楊注。痞、否也。言否結成積也。

腹裡大膿血,張云。腹裡大者。以膿血在腸胃之外。亦脾氣壅滯所致。簡案、脈經無腹字。里、作裹。素腹中論云。伏梁裹大膿血。居腸胃之外。此則痞氣而裹大膿血。在腸胃之外也。

寒熱,張云。中焦之陽氣不足也。志云。血氣虛也。

消癉,志云。脾虛而不能為胃行其津液。故為消癉。

㿉癃,張云。脾脈滑甚。太陰實熱也。太陰合宗筋。故為㿉癃疝。

蛕蠍,張云。其微滑濕熱在脾。濕熱薰蒸。故生諸蟲。及為腹熱。簡案、蛕、蚘、蛔、並音回。說文。蛕、腹中長蟲。爾雅注。蠍、木中蠹蟲。劉勰新論云。身之有欲。如樹之有蠍。

澀甚(止)下膿血,張云。脾脈澀甚而為腸㿉。微澀而為內㿉。及多下膿血者。以澀為氣滯血傷。而足太陰之別入絡腸胃也。腸㿉、內㿉。遠近之分耳。一曰下腫病。蓋即疝漏之屬。簡案、脈經腸㿉作腸頹。內㿉作內潰。(甲乙同頹作㿗注云㿗一作潰)蓋二證各別。腸㿗四種㿗病之一。見千金方內㿉則。馬亦以潰字釋之。然不詳其為何證。張云。疝漏之屬。姑仍之。

腎脈急甚,樓氏云。謂色黑脈石而急也。

骨癲疾,見癲狂篇。甲乙作骨痿癲疾。

沉厥,馬雲。蓋風邪入腎則為厥。而腎氣不足。則當沉滯而無知也。

奔豚,志云。虛氣反逆。故為奔豚。陰寒在下。故足不收。腎開竅於二陰。氣虛不化。故不得前後也。張云。按五十六難曰。腎之積名曰奔豚。發於少腹。上至心下。若豚狀。或上或下無時。其義本此。簡案、骨空論云。督脈生病。從少腹上衝心而痛。不得前後。為沖疝。又史倉公傳云。湧疝、令人不得前後溲。蓋皆奔豚也。

折脊,志云。督脈屬腎。貫脊。緩則督脈懈弛。故脊折也。簡案、樓氏綱目脊痛門。引本經文。知是脊痛之謂。猶折髀折腰之折。

,甲乙作洞泄。脈經作洞下。簡案、根結篇。倉廩無所輸膈洞。此謂洞泄與膈證也。張則見下嗌還出之文。以為上出之義。則似為膈證不可從。蓋洞即史所謂迵風。倉公云。迵風者。飲嗌下倉而輒出不留。又云。迵風之狀。飲食下嗌輒後之。又云。即數十出。還出即後之之謂。其為洞泄、洞下、明矣。

陰痿,馬雲。火盛水衰。當為陰痿也。

石水(止)不治,張云。若其微大。腎陰亦虛。陰虛則不化。不化則氣停水積而為石水。若至胃脘。則水邪盛極。反乘土藏。氾濫無制。故死不治。石水義見素陰陽別論大奇論。腄、音垂。重墜也。腕、當作脘。諸本並訛。

洞泄,消癉。馬雲。腎氣甚衰。無以主下焦。而為洞泄。亦水不配火。當為消癉之證也。

癃㿉,骨痿。,志云。腎有熱。則為小便閉癃。為睪丸腫㿉。骨痿。坐不能起。熱傷腎氣也。

目無所見,志云。熱傷骨精也。甲乙見下有見黑丸三字。脈經視見黑花四字。

大癰,志云。血氣皆始於腎。澀則血氣阻滯。故為大癰。

不月沉痔,志云。氣血不行。故為女子不月。為沉痔。簡案、沉痔蓋謂痔之沉滯不已者。

諸急,張云。急者弦緊之謂。仲景曰。脈浮而緊者。名曰弦也。緊則為寒。成無己曰。緊則陰氣勝。故凡緊急之脈多風寒。而氣化從乎肝也。簡案、氣化從乎肝。不可信據。下仿此。

緩者,張云。緩者縱緩之狀。非後世遲緩之謂。仲景曰。緩則陽氣長。又曰。緩者胃氣有餘。故凡縱緩之脈多中熱。而氣化從乎脾胃也。

大者,張云。大為陽有餘。陽盛則陰衰。故多氣少血。仲景曰。若脈浮大者。氣實血虛也。故脈之大者多浮陽。而氣化從乎心也。

小者,張云。近於微細。在陽為陽虛。在陰為陰弱。脈體屬陰。而氣化從乎腎也。

滑者,張云。滑脈為陽。氣血實也。故為陽氣盛而微有熱。仲景曰。滑者胃氣實。玉機真藏論曰。脈弱以滑。是有胃氣。故滑脈從乎胃也。

澀者,張云。澀為氣滯。為血少。氣血俱虛。則陽氣不足。故微有寒也。仲景曰。澀者榮氣不足。亦血少之謂。而此曰多血。似乎有誤。觀下文刺澀者。無令其血出少可知矣。澀脈近毛。故氣化從乎肺也。

刺澀者(止)以和其脈,張云。脈澀者。氣澀俱少。難於得氣。故宜必中其脈。而察其逆順。久留疾按。而無出其血。較之諸刺。更宜詳慎者。以脈澀本虛。而恐傷其真氣耳。循、音巡。摩按也。痏、委、偉二音。刺瘢也。

調以甘藥也,張云。愚按此節。陰陽形氣俱不足者。調以甘藥。甘之一字。聖人用意深矣。蓋藥食之入。必先脾胃。而後五臟得稟其氣。胃氣強則五臟俱盛。胃氣弱則五臟俱衰。胃屬土而喜甘。偉中氣不足者。非甘溫不可。土強則金王。金王則水充。此所以土為萬物之母。而陰陽俱虛者。必調以甘藥也。

入安連過,張云。五臟六腑。皆有五腧。五腧之所入為合。即各經之合穴也。然手之三陽。復有連屬上下氣脈相通者。亦謂之合。故此以入安連過為問。甲乙作入安從道。

屬於腑者也,張云。此下言六陽之經。內屬於腑。因以明手之三陽。下合在足也。

滎輸(止)治內腑,張云。滎腧氣輕浮淺。故可治外經之病。合則氣脈深入。故可治內腑之病。

巨虛上廉,馬雲。此本足陽明胃經之穴。其實為大腸之合。前本輸篇有云。復下三里三寸為巨虛上廉。復下上廉三寸為巨虛下廉。大腸屬上廉。小腸屬下廉。張云。大腸手陽明也。本經之合。在曲池也。其下腧則合於足陽明之巨虛上廉也。

巨虛下廉,張云。小腸手太陽也。本經之合在小海。其下腧則合於足陽明之巨虛下廉。

委陽,張云。三焦手少陽也。本經之合在天井。其下腧則合於足太陽之委陽穴。按、大腸、小腸、三焦、皆手三陽之經。然大小腸為下焦之腑。連屬於胃。其經雖在上。而氣脈不離於下。故合於足陽明之巨虛上下廉。三焦為孤獨之腑。其於三部九候。無所不統。故經之在上者屬手。腧之在下者居足。所以十二經中。惟此手之三陽乃有下腧。故本輸篇曰。大腸小腸皆屬於胃。三焦下腧。在於足小趾之前少陽之後。出於膕中外廉。名曰委陽。即此謂也。

屈伸而索之,馬雲。屈其體以覓承扶之陰紋。伸其體以度委陽之分寸。(委陽在趺下一寸六分承扶在尻臀下陷紋中)

正豎膝予之齊,張云。謂正身蹲坐。使兩膝齊也。

委陽之陽,馬雲。古人謂外為表。又名之曰陽。張云。當作委中之陽。蓋委中之外廉。即陽陵泉之穴也。

揄申而從之,馬雲。必揄揚以申其手足善取之耳。張云。揄、引也。申、明也。取外經者在滎輸。然亦必引正詳明。方可從而治也。揄音余。簡案、揄、引也。見說文。張注骨空論。折使揄臂亦同。今從之。志云。揄、音於。引也。抒也。伸舒其四體。使經脈之流通也。

魚絡血,張云。手陽明之脈。行於手魚之表。簡案、血絡論云。血脈者盛。堅橫以赤。上下無常處。小者如針。大者如箸。則而瀉之萬全也。

豎陷者,甲乙作堅若陷者是。志。豎作堅。張云。兩跗之上。脈即衝陽也。豎者堅而實。陷者弱而虛。皆足陽明胃脈之病。

切痛而鳴濯濯,馬雲。切痛者痛之緊也。濯濯者腸中有水。而往來氣衝。則有聲也。

冬日重感,張本日作曰。注云當作月。

支兩脅,支、甲乙作搘。

控睪而痛時窘之後,馬雲。睪音皋。陰丸。小腸近小腸之內。後附腰脊。下連睪丸。故小腹痛。腰脊控引睪丸而痛。痛時窘甚。而欲往去後也。張云。不得大小便。而時窘之後。蓋即疝之屬也。

當耳前(止)此其候也,張云。皆手太陽之經。故其病如此。

腹氣滿,甲乙腹下有張字。

亦見於脈,馬雲。脈必下陷。當取此穴以刺之。志云。其脈亦見於皮部。當取之委陽。

小便偏腫,諸本作小腹是。但張與此同。

肩上熱,甲乙肩作眉。注云一作肩。

皆熱若脈陷,甲乙無若脈陷三字。簡案、此係剩文。當刪。

善太息,志云。膽氣不升。故太息以伸出之。

口苦嘔宿汁,簡案、即嘔膽。見奇病論。

心下澹澹。恐人將捕之,甲乙恐上有善字。恐下有如字。千金恐下有如字。張云。澹澹、失意貌。簡案、澹、憺同。憺、集韻動也。經脈篇。心主之脈。是動則心中憺憺大動。又至真要大論。太陽司天。寒淫所勝。則心澹澹大動。並是跳動貌。張注非。

吤吤然數唾,吤吤、千金作介介。唾上甲乙有咳字。簡案、馬張並云。吤吤然有聲也。非。義見上文喉吤注。

在足少陽之本末,甲乙在上有候字。張云。在腑為本。在經為末也。志云。足少陽經脈之本在下。其末在頸嗌之間。

陷下者灸之,經脈篇云。陷下則灸之。張云。陷下者為不足。故宜灸。

其寒熱者,志云。少陽之樞證也。當以經取之。少陽之經氣。外內出入者也。

必中氣穴,志云。氣穴者。腑氣所注之經穴。故中氣穴。則針遊於巷。即氣穴論之所謂遊針之居。

肉節,張云。肉有節界。其謂肉節。

針染(一作遊)於巷,馬雲。氣脈相通。即素問氣穴論遊針之居也。(如名氣衝穴為氣街而衛氣篇有胸氣腹頭氣脛氣皆有街則巷即街之義)張云。染、著也。巷、道也。中其氣穴。則針著脈道而經絡通。簡案、染作遊為是。

反還內著,馬雲。與真氣相搏而亂。邪反內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