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素問識》~ 卷三 (24)
卷三 (24)
1. 離合真邪論篇第二十七
外引其門,簡按王引調經論文。乃靈官能篇文。
其氣以至,甲乙。以。作已。馬雲。以。已同。
令神氣存,甲乙。神。作真。
其寒溫未相得,馬雲。舍於經脈之中。寒則血凝泣。與血之溫。尚未相得。暑則氣淖澤。與血之寒。尚未相得。張云。邪氣寒正氣溫。故不相得。高雲。未為寒病。未為溫病。其寒溫未相得。時如湧波之初起也。志云。寒溫欲相得者。真邪未合也。故邪氣波隴而起。來去於經脈之中。而無有常處。徐永時云。真邪已合。如真氣虛寒。則化而為寒。真氣盛熱。則化而為熱。邪隨正氣所化。故曰寒溫未相得。
逢其沖,志云。逢。迎也。沖者。邪盛而隆起之時也。高雲。邪氣衝突。宜避其銳。逢。甲乙。作迎。
邪氣復至,復。甲乙。作益。
其來不可逢,吳云。其邪之來不可逢。其虛而取之。蓋恐更傷其經氣也。正此云無逢其沖之謂。張云。真氣不實。迎而瀉之。邪氣雖去。真氣必太虛矣。故曰。其來不可逢也。按小針解曰。其來不可逢者。氣盛不可補也。彼言補。此言瀉。文若相反。各有深義。當兩察之。
大氣已過,吳云。大氣。人氣也。人氣應乎水刻。異在靈樞。志云。大氣。風邪之氣也。高雲。針下所聚之大氣已過。而復瀉之。則真氣外脫。簡按上文云。大氣皆出。又云。大氣留止。高注為是。
其往不可追,張云。小針解曰。其往不可追者。氣虛不可瀉也。
不可掛以發,小針解云。不可掛以發者。言氣有易失也。吳云。此上必有闕文。此兩釋其義耳。取邪之時。不可毫髮間差。張云。欲瀉其邪。在氣至之頃。不可掛以發者。言絲毫之不可失也。志云。掛。掛同。
髮針,吳云。施針也。
若先若後,吳云。若先之則邪未至。後之則虛其真。
病不可下,張云。下者。降服之謂。高雲。下。猶退也。
如扣椎,吳云。椎。木瘤也。張云。椎。木椎也。頑鈍難入。如扣椎之難也。簡按木瘤。未有所考。
溶溶,釋音。溶。音容。張云。流動貌。簡按說文。水盛也。
逆而刺之溫血也,吳云。溫血。毒血也。張云。凡取絡者。必取其血。刺出溫血。邪必隨之而去矣。故病可立已。溫血。熱血也。簡按王注。刺之下句。恐非也。志云。若逆而刺之。是謂內溫。血不得散。氣不得出。(三句。出十二原篇。)高雲。溫。通調也。略同王義。不可從。
中腑,吳云。中腑。胃也。土主中宮。故曰中腑。調之中腑者。言三部九候。皆以沖和胃氣調息之。張云。中腑。臟氣也。凡三部九候脈證。皆以臟氣為主。氣順則吉。氣逆則凶。故調之中腑。志高仍吳注。
大過且至,吳云。大邪為過也。高雲。大過。死期也。今從吳。
白話文:
離合真邪論篇第二十七
簡要參考王氏《引調經論》及靈官能篇的內容。
氣血到達經脈的時機,要恰到好處。
讓神氣保持平和。
寒邪和溫邪尚未達到平衡的狀態,寒邪則使血液凝滯,與血液的溫熱之氣尚未協調;溫邪則使氣機鬱滯,與血液的寒涼之氣尚未協調。 張氏認為,邪氣屬寒,正氣屬溫,所以不能相容。 高氏認為,這既不是寒病,也不是溫病,寒溫失調的狀態,如同波浪剛開始湧起一般。 志氏認為,寒溫想要達到平衡,表示真邪尚未結合,所以邪氣波動起伏,在經脈中遊走不定。 徐永時認為,真邪結合後,如果真氣虛寒,則轉化為寒邪;如果真氣盛熱,則轉化為溫邪,邪氣隨著正氣的變化而變化,所以說寒溫尚未相調。
遇到邪氣盛極而突起的時刻,要避開其鋒芒。
邪氣再次加重。
邪氣來襲時不可迎戰,應該待其虛弱時再治療,以免進一步損傷經氣。 這也就是說,不可迎戰邪氣盛極的時刻。張氏認為,如果真氣不足,迎戰而瀉之,雖然邪氣可以去除,但真氣也會過度虛弱,所以說邪氣來襲時不可迎戰。 《小針解》說,邪氣來襲時不可迎戰,是因為氣盛不可再補,這裏說瀉,那裏說補,看似矛盾,卻各有深意,應當仔細分辨。
體內聚集的邪氣已過盛,如果再行瀉法,則會導致真氣外泄。 簡要參考上文“大氣皆出”及“大氣留止”的論述,高氏的註解比較正確。
邪氣已去不可再追。
不可在氣機變化之際施針。
施針。
如果時間過早或過晚,過早則邪氣尚未到達,過晚則會傷及真氣。
此病不宜用瀉下之法。
如同敲打堅硬的木頭一樣困難。
形容氣血流動的樣子。
逆向針刺可以排出毒血。 張氏認為,凡是取絡,必定要放血,刺出血後,邪氣就會隨之而去,病情就能痊癒。 溫血就是熱血。簡要參考王氏的註解,刺下的後一句話可能不對。 志氏認為,如果逆向針刺,就叫做內溫,血液不能散開,氣機不能排出。 高氏認為,“溫”通“調”,與王氏的解釋略同,但不可採信。
指胃部。胃居中焦,所以稱中腑。調和中腑,指的是三部九候,都以調和胃氣來調理。張氏認為,中腑指的是臟腑之氣,三部九候的脈證,都以臟腑之氣為主,氣機順暢則吉利,氣機逆亂則凶險,所以要調和中腑。志氏和高氏都同意吳氏的註解。
極盛的邪氣即將到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