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素問識》~ 卷三 (2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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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三 (23)

1. 八正神明論篇第二十六

觀其冥冥,官能篇。作窈冥。

髣髴,簡按說文。作彷彿。曰。仿。相似也。佛。見不審也。

虛逢風,吳。九達。並改逢其風。簡按正邪。王以為不從虛之鄉來。吳因謂八風正氣之邪。若逢虛氣。則與虛邪無別。故改虛作其。今考經文。正邪。即虛邪之微者。志引刺節真邪論正氣釋之。恐非是。(刺節真邪云。正氣者。正風也。從一方來。非實風。又非虛風也。)

萌牙,官能篇。作萌芽。馬吳並同。張云。救其萌牙。治之早也。

瀉必用方,官能篇云。瀉必用員。切而轉之。其氣乃行雲云。與此相反。馬雲。其辭雖不同。大義則兩相通。

補必用員,馬本。員。作圓。注云。圓者。正以物之圓者。可行可移。張云。員。員活也。行者。行其氣。移者。導其滯。凡正氣不足。則營衛不行。血氣留滯。故必用員。以行之補之。簡按官能篇云。補必用方。外引其皮。令當其門。左引其樞。右推其膚。微旋而徐推之。必端以正。此篇方字在語中。非下針方正之義。乃與圓字用法異。

排針,吳云。排。謂經氣既至。則內其針。如排擁而入也。張云。排。除去也。志云。排。推也。候其吸。而推運其針。高雲。排。轉也。

若風吹雲,靈九針十二原云。刺之道。氣至而有效。若風吹雲。明乎若見蒼天。

九針之論不必存也,馬雲。九針之論。涉於形跡。特魚兔之筌蹄也。烏足存哉。

白話文:

《八正神明論篇第二十六》:

觀察那些幽深難見的現象,《官能篇》中寫作“窈冥”。

“髣髴”,《說文解字》寫作“徬彿”,解釋為:仿,相似;佛,看得不清晰。

“虛逢風”,吳氏認為應改為“逢其風”。簡按認為正邪,王冰解釋為不從虛的方向而來。吳氏因此說八風正氣之邪,若遇到虛氣,則與虛邪沒有區別,所以將“虛”改為“其”。現在考察經文,正邪就是虛邪的輕微表現。志引《刺節真邪論》用正氣來解釋,恐怕不對。(《刺節真邪論》說:正氣就是正風,從一方而來,不是實風,也不是虛風。)

“萌牙”,《官能篇》寫作“萌芽”。馬氏和吳氏都認同。張氏說:在萌芽階段救治,就是早期治療。

“瀉必用方”,《官能篇》說:瀉必用圓,切按並轉動,氣才能運行等等,與此相反。馬氏說:雖然措辭不同,但大意是相通的。

“補必用員”,馬氏版本中“員”寫作“圓”,解釋說:圓,就像圓的東西,可以運行可以移動。張氏說:員,就是靈活。行,是運行其氣;移,是疏導其滯。凡是正氣不足,營衛運行不暢,血氣滯留,就必須用圓來運行和補益。簡按《官能篇》說:補必用方,外引其皮,對準穴位,左引其樞,右推其膚,微微旋轉慢慢推進,必須端正。這裡的“方”字在句中,不是下針方正的意思,而是與“圓”字用法不同。

“排針”,吳氏說:排,指經氣已到,就將針向內推,像排擠進入一樣。張氏說:排,是除去。志氏說:排,是推。等到吸氣時,推動運針。高氏說:排,是轉動。

“若風吹雲”,《靈樞·九針十二原》說:針刺之道,氣至才有效,就像風吹雲散,明朗如見藍天。

“九針之論不必存也”,馬氏說:九針的理論涉及形跡,只是捕魚捉兔的工具罷了,哪裡值得保留呢?

2. 離合真邪論篇第二十七

馬雲。內言經脈合於宿度經水。及末有真氣邪氣等義。故名篇。吳云。外邪入於正氣。名曰合。刺之瀉去其邪。名曰離。高同。

經水,簡按王解經字。恐非。蓋經。是經緯之經。王注涇水。靈經水篇。甲乙。並作清水。新校正引甲乙。亦作涇水者。何。

隴起,馬吳張並云。隴。隆同。簡按隴。壟同。劉向傳。丘隴。項羽紀。隴畝。俱可證。通雅云。內經言。夜半陰隴。而日中陽隴。而脈應之。猶言擁起為隴。而過此漸平迤也。

經之動脈,志云。虛風。虛鄉之邪風也。經之動脈。謂經血之動於脈也。言虛風之邪。因而入客於經。亦如經水之得風。其至於所在之處。亦波湧而隴起。循循。次序貌。言邪在於經。雖有時隴起。而次序循行。無有常處。

其行於脈中循循然,甲乙。無其行二字。高雲。其不因於邪。則血氣之行於脈中循循然。簡按此虛邪入而客者。高為不因於邪。恐非。循循。吳從王所引一本作輴輴。馬雲。似有次序之意。不必輴輴。(音椿。考字書。義難葉。)論語。循循然善誘人。何注。次序貌。

時大時小,張云。邪氣隨脈。必至寸口。有邪則隴起而大。無邪則平和而小。隨其所在。而為形見。故行無常處。

在陰與陽不可為度,馬雲。或在陽經。或在陰經。吳改與作在。志云。止可分其在陰與陽。而不可為度數。

從而察之,從。甲乙作循。

轉針,張云。搓轉其針。如搓線之狀。慢慢轉之。勿令太緊。瀉左則左轉。瀉右則右轉。故曰捻針。

為故,吳云。故。常法也。高雲。欲以得氣。為復其故。今從吳義。

大氣皆出,高雲。大氣。針下所聚之氣也。簡按王注。大邪之氣。注下文則云。大經之氣。何其言之不一。當從高注。

捫而循之,通雅云。捫摸一字。古無摸字。即捫也。

切而散之,馬雲。謂以指切捫其穴。使氣之布散也。

推而按之,張云。再以指揉按其肌膚。欲針道之流利也。高雲。分擘其穴。不使傾移。

彈而怒之,馬雲。以指屢屢彈之。使病者覺有怒意。使之脈氣填滿也。張云。以指彈其穴。欲其意有所注。則氣必隨之。故脈絡䐜滿如怒起也。簡按七十八難。怒。作努。怒努通用。莊子逍遙遊。怒而飛。外物篇。草木怒生。後漢第五倫傳。鮮車怒馬。皆努同。

抓而下之,馬雲。謂以左手之爪甲。搯其正穴。而右手方下針也。七十八難。抓。作爪。張云。抓。爪同。簡按後後趙壹傳。針石運乎手爪。太子賢注云。古者以砭石為針。凡針之法。右手象天。左手法地。彈而怒之。搔而下之。此運手爪也。蓋取此篇。但抓作搔。高雲。抓。猶引也。未知何據。

通而取之,甲乙。取。作散。吳云。通達其處。然後取定其穴。張云。下針之後。必候氣以取其疾。

白話文:

《離合真邪論篇第二十七》:

馬蒔認為,本篇內容主要討論經脈與天體運行度數、自然水道的對應關係,以及真氣與邪氣的相互作用,因此以此命名篇章。吳崑解釋,外邪侵入人體正氣稱為「合」,通過針刺瀉除邪氣則稱為「離」,高世栻持相同觀點。

關於「經水」一詞,王冰的註解可能有誤。「經」應指經緯之經。王冰將「涇水」解釋為河流,《靈樞·經水》篇及《甲乙經》均作「清水」。校正版《甲乙經》引作「涇水」的原因不明。

「隴起」指隆起。馬蒔、吳崑、張介賓均認為「隴」通「隆」。《漢書》中「丘隴」「隴畝」等用法可佐證。方以智《通雅》指出,《內經》描述陰陽之氣在夜半與正午的盛衰變化如同地勢起伏,過後逐漸平緩。

「經之動脈」指經脈中氣血流動。張志聰解釋,虛風是來自虛處的邪風,邪氣侵入經脈後,如同風吹水面形成波浪般使脈象起伏,但仍有規律地循行。

「其行於脈中循循然」描述氣血在脈中有序運行。《甲乙經》無「其行」二字。高世栻認為無邪乾擾時氣血運行平穩,但此說與邪客經脈的上下文不符。「循循」一詞,吳崑從王冰所引版本作「輴輴」,馬蒔認為表示次序感,不必拘泥字形。

「時大時小」指邪氣導致脈象變化:邪盛則脈大,邪退則脈小,位置不固定。

「在陰與陽不可為度」說明邪氣在陰陽經脈間流動難以精確測量。馬蒔認為或在陽經或在陰經;吳崑改「與」為「在」;張志聰強調只能區分陰陽屬性而無法量化。

「從而察之」,《甲乙經》「從」作「循」。

「轉針」即捻轉針具。張介賓描述如搓線般緩慢轉動,瀉左轉左、瀉右轉右,稱為「捻針」。

「為故」指常規操作。吳崑解作「常法」,高世栻認為旨在恢復正氣,此處從吳說。

「大氣皆出」的「大氣」指針下聚集的氣。王冰注為「大邪之氣」,後文又稱「大經之氣」,概念不一,宜從高注。

「捫而循之」即觸摸探查。《通雅》指出古無「摸」字,以「捫」替代。

「切而散之」是用手指按壓穴位使氣擴散。馬蒔解釋為切按穴位以布散氣機。

「推而按之」是揉按肌膚使進針順暢。張介賓補充為按壓穴位周圍,高世栻理解為固定穴位防偏移。

「彈而怒之」指彈叩穴位使氣血充盈。馬蒔認為通過彈撥激發脈氣;張介賓解釋為專注彈壓使脈絡怒張。《難經》「怒」作「努」,二字通用,如《莊子》「怒而飛」、《後漢書》「鮮車怒馬」等。

「抓而下之」指左手掐准穴位右手進針。《難經》「抓」作「爪」。張介賓認為二字同義。《後漢書》記載古代針法強調雙手配合,高世栻解「抓」為「引」,依據不明。

「通而取之」,《甲乙經》「取」作「散」。吳崑理解為定位後取穴,張介賓指進針後候氣治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