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素問識》~ 卷三 (21)
卷三 (21)
1. 寶命全形論第二十五
道無鬼神,吳云。言其道足以補化工。無復鬼神之能事矣。張云。得心應手。取效若神。所謂神者。神在吾道。無謂鬼神。既無鬼神。則其來其往。獨惟我耳。簡按莊子云。獨往獨來。謂之獨有。蓋獨有刺之真者也。
無以形先,汪機云。不可徒觀其外形。而遺其內氣之相得否。吳云。眾脈不見。無真臟死脈也。眾凶弗聞。無五臟絕敗也。外證內脈相得。非徒以察形而已。故曰無以形先。
可玩往來,志云。九針篇曰。其來不可逢。其往不可追。知機之道者。不掛以發。不知機道。叩之不發。知其往來。要與之期。
五虛勿近,五虛五實。見玉機真臟論。勿。志高並作弗。高雲。虛則不可針。故曰弗近。實則宜針。故曰弗遠。
至其當髮間不容瞚,張云。發。出針也。瞚。瞬同。言針發有期。或遲或速。在氣機之頃。不可以瞬息誤也。簡按說文。瞚。開闔目數搖也。徐鉉曰。今俗別作瞬。非是。舒問切。史扁鵲傳。目眩然而不瞚。集韻。韻會。並音舜。釋音。瞚。音寅。可疑。甲乙作睻。(說文。大目也。)太素作眴。(說文。目動也。)並難通。
針耀而勻,高雲。勻。圓活也。手動若務者。以手按穴。似專一而不移。針耀而勻者。行針之時。復光耀而圓活也。
視義,吳云。視針之義。簡按離合真邪云。用針無義。反為氣賊。
觀適之變,吳云。適。針氣所至也。變。形氣改易也。
見其烏烏見其稷稷,張云。此形容用針之象。有如此者。烏烏。言氣至如烏之集也。稷稷。言氣盛如稷之繁也。從見其飛。言氣之或往或來。如鳥之飛也。然此皆無中之有。莫測其孰為之主。故曰不知其誰。
伏如橫弩起如發機,張云。血氣未應針。則伏如橫弩。欲其強銳也。血氣既應針。則退如發機。欲其迅速也。劉熙釋名云。弩。怒也。其柄曰臂。似人臂也。鉤弦者曰牙。似齒牙也。牙外曰郭。為牙之規廓也。下曰懸刀。其形然也。合名之曰機。言機之巧也。亦言如門戶之樞機。開闔有節也。古史考云。黃帝作弩。簡按杜思敬拔萃方。引經文作彉弩。孫子兵勢篇。勢如彉駑。說文。彉。弩滿也。知是橫彉通用。吳云。橫。不正也。誤。
遠近若一,馬雲。氣來或遠或近。正與病之淺深而合一。吳云。穴在四肢者為遠。穴在腹背者為近。取氣一也。
白話文:
【寶命全形論第二十五】
醫道並非依賴鬼神之力,而是憑藉自身技藝達到神妙境界。所謂「神」在於醫者之道,與鬼神無關。既然無關鬼神,則治療成敗全在於醫者自身。
不可僅憑外表判斷病情,需觀察內在氣機是否協調。若無真臟死脈或五臟衰敗之象,應結合外證與內脈綜合判斷,故說「勿拘泥於形跡」。
針刺需掌握氣機往來時機,如同《九針篇》所言:氣至不可錯過,氣散難以追回。精通者把握毫釐之機,反之則徒勞無功。
五虛之症不宜近治(針刺),五實之症則當及時施針。出針時機稍縱即逝,不容絲毫遲疑(「瞚」即眨眼,喻瞬息之間)。
持針需穩重專注,下針時手法圓活流暢。進針後要細察氣機變化,體會針下如鳥群聚集(「烏烏」)、穀物繁茂(「稷稷」)般的氣感,其往來如飛鳥般難以捉摸。
針刺如操作弩機:未得氣時蓄勢待發(如拉滿的弓弩),得氣後迅捷出針(如觸發機關)。無論四肢遠端或軀幹近處穴位,取氣原理皆同(「遠近若一」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