丹波元簡

《素問識》~ 卷三 (2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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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三 (20)

1. 寶命全形論第二十五

余念其痛心為之亂惑反甚,志。心下並句。高同。

不可更代,馬雲。病離人身。如更代而去也。吳云。更代。更易時月也。志同。張云。針藥罔效。適甚其病。欲施治無法可更。故百姓聞之。必反謂殘賊而害之也。

十二節,馬雲。人有十二經脈之節。吳云。天有六陰六陽。人亦有六陰六陽以應之。張同。志云。邪客篇曰。歲有十二月。人有十二節。生氣通天論曰。其氣九州九竅。五臟十二節。皆通乎天氣。十二節者。手足之十二大節也。蓋天有陰陽寒暑以成歲。人有十二節。以合手足之三陰三陽。十二經脈。以應十二月也。高雲。人身手足十二骨節之氣。開闔運行。一如天晝開夜闔之陰陽也。

經天地陰陽之化,馬雲。經理其天地陰陽之化。吳同。當從王。

五勝,漢津歷志。孟康注五勝云。五行相勝。

達虛實之數,吳云。數。微甚之差也。

呿吟至微,馬雲。呿吟。至微至細。何其幽也。露齒出氣之謂呿。熊音。呿。丘加反。張口也。吳云。雖呿吟之聲。至微之疾。猶秋毫之在於目。察之無難也。高雲。呿吟之下。得其至微。秋毫纖悉。畢在於目。簡按通雅云。吟即噤。閉口也。古吟唫噤通用。呂覽重言篇。君呿而不唫。高誘注。呿開唫閉。史淮陰侯傳。雖有舜禹之智。吟而不言。注。吟。巨蔭反。音噤。馬注非是。

日有長短,諸本。作短長。簡按此節押韻。當改。

虛實呿吟,志云。以呿吟之至微。而知其虛實也。簡按蓋雖萬物並至。不可勝量。然要之不過虛實開閉之理。故問其方。

土得木而達,簡按達。王訓通。然與代滅缺絕。義相乖。諸家不解。可疑。

黔首共餘食,吳云。黔首。黑髮之民。餘食。猶言備食。張云。黔首。黎民也。共。皆也。餘食。猶食之棄余。皆不相顧也。志云。共。供同。懸布天下者。先立針經以示人。而百姓止可力田以供租稅。有餘粟以供養。其於治針之道。莫之知也。楊慎丹鉛總錄云。李斯刻石頌秦曰。黔首康定。太史公因此語。遂於秦紀。謂秦更民曰黔首。朱子注孟子亦曰。周言黎民。猶秦言黔首。蓋因太史公之語也。然祭統內經。實先秦出。黔首之稱。恐不自秦始也。(按祭統。當作祭義。)

知毒藥為真,張云。治病之道。針藥各有所宜。若真知非藥不可。而妄用針者。必反害之。如邪氣臟腑病形篇曰。諸小者。陰陽形氣俱不足。勿取以針。而調以甘藥也。根結篇曰。形氣不足。病氣不足。此陰陽氣俱不足也。不可刺之。志云。毒藥所以攻邪者也。如知之不真。用之不當。則反傷其正氣矣。

末世之刺也,志高。刺。作制。注云。制。制針之小大也。非是。

白話文:

寶命全形論第二十五

我認為他們因痛心而迷惑不解,病情反而加重了。 心下部位以及相關文句,大家的意見相同。

不可更換治療方法。馬氏認為,疾病離開人體,如同更換似的離開。吳氏認為,更換指的是更改時間月份。其他人的意見也相同。張氏認為,針藥無效,病情加重,想施治卻找不到方法,所以百姓聽到這種情況,必定會反過來認為是殘害他們。

十二節,馬氏認為人有十二經脈的節。吳氏認為,天有六陰六陽,人也有六陰六陽與之相對應。張氏的意見相同。記載中提到,《邪客篇》說:一年有十二月,人有十二節。《生氣通天論》說:其氣布於九州九竅,五臟十二節,都通達於天氣。十二節指的是手足的十二個大關節。因為天有陰陽寒暑形成一年四季,人有十二節,與手足的三陰三陽、十二經脈相應,也與十二月相對應。高氏認為,人體手足十二骨節之氣,開闔運行,如同天晝開夜闔的陰陽一樣。

遵循天地陰陽的變化。馬氏和吳氏的觀點一致,應該順從王氏的說法。

五勝,漢津歷志,孟康注釋五勝說:五行相生相剋。

掌握虛實的細微差別。吳氏認為,數指的是微小的差異。

呿吟極其微細。馬氏認為,呿吟指的是極其微細、幽深難察的聲音。露齒呼氣叫作呿,張口叫作吟。吳氏認為,即使是呿吟的聲音,再微小的疾病,也如同秋毫在眼中,察覺它並不困難。高氏認為,呿吟之下,能察覺到極其微細的變化,如同秋毫一樣纖細,都看得清清楚楚。簡按《通雅》說:吟就是噤,閉口的意思。古時吟、噤通用。《呂覽·重言篇》:「君呿而不噤」,高誘注:「呿開,噤閉」。《史記·淮陰侯傳》:「雖有舜禹之智,吟而不言」,注:「吟,音噤。」馬氏的注釋不正確。

每日晝夜長短不同。各版本皆作「短長」,簡按此節押韻,應改正。

虛實呿吟,記載中說:通過極其微細的呿吟聲音,來了解其虛實狀況。簡按雖然萬物並至,不可勝數,但歸根結底不過是虛實開闔的道理,所以詢問其方法。

土得木而通達,簡按通達,王氏訓為通。但與代、滅、缺、絕的意義相違背,諸家都不理解,令人懷疑。

百姓共同享用剩餘的糧食。吳氏認為,黔首是黑髮的百姓,餘食就是剩餘的糧食。張氏認為,黔首是百姓,共是都的意思,餘食是丟棄的剩餘食物,大家都互不理睬。記載中說,共與供同義,天下懸布針經以示眾人,而百姓只能努力耕田納稅,有餘糧供奉,對於治針之道,卻無人知曉。楊慎《丹鉛總錄》說,李斯刻石頌秦曰:「黔首康定。」太史公因此語,遂於《秦紀》中稱秦朝百姓為黔首。朱子注孟子也說,周朝稱黎民,猶如秦朝稱黔首,大概是承襲太史公的說法。但是,《祭統內經》實際上先秦就已存在,黔首的稱呼,恐怕不是從秦朝才開始的。(按:祭統,應作祭義。)

知道毒藥才是真正的藥物。張氏認為,治病之道,針藥各有用途。如果真知道非藥不可,而妄用針灸,必定會反過來傷害病人,如同《邪氣臟腑病形篇》說:諸小者,陰陽形氣俱不足,不可用針灸,而應調以甘藥。《根結篇》說:形氣不足,病氣不足,這是陰陽氣俱不足,不可針刺。記載中說,毒藥是用來攻邪的,如果不知道其真偽,使用不當,就會反過來傷害正氣。

末世的針灸方法。記載和高氏認為,刺應作制,注釋說制是製作針的大小,這是錯誤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