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素問識》~ 卷三 (1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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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三 (17)

1. 宣明五氣篇第二十三

陽入之陰則靜,簡按孫奕示兒編云。之字訓變。左傳。遇觀之否。言觀變為否也。蓋陽病在外則躁。若入而變陰則靜。下文出之陽意同。王訓之為往。似未妥。

是謂五亂,志云。謂邪氣亂於五臟之陰陽。簡按曰狂。曰痹。曰癲。曰喑。曰靜。曰怒。皆亂氣所致。宜曰六亂。然此篇專主五臟而立言。故曰五亂。

皆同命死不治,吳本無命字。馬雲。是謂五邪。皆同名曰死不治耳。高本同。下句注云。是謂五邪。皆同言五臟受邪。同於木受金刑之義。命死不治。志本亦同。注云。命者。謂計其餘命生死之期。期以月節克之。不即死。簡按從馬注為是。

腎藏志,九針論。志。作精。難經同。

久視傷血,簡按五臟生成篇云。諸脈者。皆屬於目。久視傷血者。傷血脈也。

久臥傷氣,張云。久臥則陽氣不伸。故傷氣。

久坐傷肉,張云。久坐則血脈滯於四體。故傷肉。

久立傷骨,志云。久立則傷腰腎膝脛。故傷骨。

久行傷筋,志云。行走罷極則傷筋。

五勞所傷,志云。勞。謂太過也。上古之民。形勞而不倦。簡按勞。說文。劇也。從力熒省。熒。火燒。冖。用力者勞。魯刀切。爾雅釋詁。勞。勤也。

白話文:

《宣明五氣篇第二十三》:

陽氣進入陰分則轉為安靜。註解提到,孫奕在《示兒編》中解釋「之」字有「變化」之意,例如《左傳》「遇觀之否」即指觀卦變為否卦。陽病在外表現為躁動,若深入轉化為陰則趨於平靜。後文「出之陽」的解釋亦同。王姓學者將「之」解為「往」,似乎不夠妥當。

「是謂五亂」指邪氣擾亂五臟陰陽平衡。註解補充,狂症、痹症、癲癇、失語、靜默、易怒等症狀皆因氣機紊亂所致,嚴格而言可稱「六亂」,但此篇專論五臟,故維持「五亂」之說。

「皆同命死不治」一句,吳姓學者版本無「命」字。馬姓學者解釋為「五種邪氣同屬不治之症」。高姓學者認同此說,並註解「五臟受邪如同木被金剋,終至不治」。另有註解將「命」解為「推算餘命生死之期,依月節氣剋制判斷是否即刻死亡」,但簡按認為馬注較為合理。

「腎藏志」在《九針論》中寫作「腎藏精」,《難經》記載相同。

過度用眼耗傷血脈(因五臟生成篇提及「諸脈皆屬目」);
長期臥床導致氣機不暢(陽氣無法舒展);
久坐使四肢血脈瘀滯而傷肌肉;
長時間站立損傷腰腎與膝蓋脛骨;
過度行走疲勞則傷及筋絡。

「五勞所傷」指過度消耗所致。《說文》釋「勞」為劇烈用力,字形從「力」與「熒」省筆,本義如烈火燒屋頂般竭盡全力。《爾雅》則解為勤勉。上古之人勞動而不倦怠,此處特指超越限度的耗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