丹波元簡

《素問識》~ 卷二 (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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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二 (3)

1. 六節臟象論篇第九

馬雲。篇內。首問六六之節。後又問臟象何如。故名篇。高。論上。加大字。云。大論二字。舊本。誤傳四氣調神下。今各改正。簡按此篇論運氣。與天元紀大論等義同。故高雲爾。不可從也。篇內。自岐伯對曰昭乎以下。至孰多可得聞乎。七百一十八字。新校正云。全元起注本。

白話文:

馬雲篇。

文中首問六六節氣,後又問臟腑象性,故名此篇。高氏在「上」字處標為大字,稱「大論」二字,舊版本錯傳到「四氣調神大論」之下。現在各版本都已改正。簡按:此篇討論運行氣血,與《天元紀大論》的意思相同,因此高氏才這樣說。不應採信。

文中從岐伯回答「昭乎若夜」以下,到「孰多可得聞乎」,共七百一十八字。新校正本雲:全元起注本。

及太素並無。疑王氏之所補也。今考篇中。多論運氣。他篇所無。且取通天論。自古通天者云云。其氣三三十一字。與三部九候論。三而成天云云四十五字。湊合為說。其意竟不可曉。又且立端於始云云十二字。全襲左傳文公元年語。明是非舊經之文。故今除之。不及釋義。

運氣別是一家。無益於醫術。前賢諸論。詳載於匯考。及解精微論後。

白話文:

《太素經》中並沒有這樣子的內容。懷疑是王冰所補充的。現今考證此書,發現書中多討論運氣,這是其他篇章所沒有的。再以《通天論》為例,自古以來談到「通天」者,都會提到「其氣三三十一字」和「三部九候論,三而成天云云」等說法。這些說法湊在一起,意思令人難以理解。另外,「立端於始……」等十二個字,完全抄自左傳中的文公元年,可見這並非《太素經》原來的文字。因此,現在將它們刪除,不再解釋其含義。

六六之節,張云。天有上下四方。是為六合。地有正隅中外。是為九宮。此乾坤合一之大數也。凡寰中物理。莫不由之。故節以六六而成歲。人因九九以制會。簡按諸傢俱仍王注。獨張注如此。若果如其言。則當云六之節九制會。而不可云六六九九。王義為得矣。

白話文:

「六六之節」的理論,是由張某提出來的。他認為,天上包含著上下四方,這就是所謂的「六合」。地上包含著正、隅、中、外,這就是所謂的「九宮」。這是乾坤合一所產生出的重要法則。天地間一切的物質現象,都是由此而產生的。因此,一年由六個節氣組成,而人類則以九個會期來制定曆法。

我檢閱了眾多學者的著作,都沿用了王某的註解,只有張某的註解與眾不同。如果按照張某的說法,那麼應該說「六之節九制會」,而不是「六六九九」。王某的註解纔是正確的。

人以九九制會,吳云。黃鐘之數。起於秬黍。以九重之。而制律制度。制量制衡。會。會通也。古者天子巡狩。會諸侯。必同其律。同其度。同其量。同其衡。謂之會通。此人之所制也。志云。蓋人有九竅九藏。地有九州九野。以合三而成天。三而成地。三而成人。故先言人以九九制會。而後言地以九九制會也。簡按王注及吳志解未允。會。蓋周禮天官少宰要會之會。鄭注。月計曰計。歲計曰會。家語執轡篇。天一地二人三。三三如九。九九八十一。蓋九九八十一。數之極。故曰人以九九制會。

白話文:

人用九九的數製法來制定標準,吳說:這是黃鐘的音數。起源於秬黍,以九重相疊,而制訂律令制度、量器衡器。會,就是會通的意思。古代天子巡視諸侯國時,會見諸侯,一定要統一他們的音樂、長度、容量和重量,稱為會通。這是人制定規範。

《志》中說:人有九竅九藏,大地有九州九野。以三相合而成天,以三相合而成地,以三相合而成。所以先說人用九九製法制定標準,然後再說地用九九製法制定標準。簡要考察王注和吳志的解釋,都不合適。會,應該是《周禮》天官少宰職責中的要會。鄭注:一個月的計算是計,一年的計算是會。《家語》執轡篇:天一、地二、人三。三三等於九,九九就是八十一。八十一是數的極限,所以說人用九九製法制定標準。

三百六十五節,邪客篇云。歲有三百六十五日。人有三百六十節。呂覽云。三百六十六日。人亦有四肢五臟九竅三百六十六節。子華子云。一人之身為骨。凡三百有六十。精液之所朝夕也。

白話文:

《三百六十五節》:邪氣入侵篇記載:一年有三百六十五天,人的身體上有三百六十個關節。

《呂氏春秋》中記載:一年有三百六十六天,人的身體上有四肢、五臟、九竅,總共有三百六十六個關節。

《子華子》中記載:人的身體是由骨骼組成的,總共有三百六十塊骨骼。骨骼是精液出沒的地方。

大神靈問,吳云。神靈。指天地陰陽而言。志注同。簡按王注似允當。

嗜欲不同,吳云。五臟各有嗜欲聲色臭味。各有所通。而入五臟也。諸注並同。今從之。

白話文:

大神靈問道,這裡指的是天地陰陽的問題。志注也是這樣說。簡按王注似乎恰當。

由於嗜好和慾望的不同,五臟對聲音、色彩、氣味、味道各有偏好,這些都會影響到不同的五臟。各註解都是一致的,現在採納這種說法。

天食人以五氣,吳云。五氣非徒臊焦香腥腐而已。此乃地氣。非天氣也。蓋謂風氣入肝。暑氣入心。濕氣入脾。燥氣入肺。寒氣入腎。當其不亢不害。則能養人。人在氣交之中。以鼻受之。而養五臟。是天食人以五氣也。簡按吳注似是而卻非。下文云。五氣入鼻。藏於心肺。若如吳說。則當云藏於五臟。張仍王注。固有以也。(蠡海集云。人之水溝穴。在鼻下口上。一名人中。蓋居人身天地之中也。天氣通於鼻。地氣通於口。天食人以五氣。鼻受之。地食人以五味。口受之。穴居其中。故名之曰人中。)

白話文:

大自然以五氣滋養人,這是吳氏的說法。五氣不僅限於腐爛的氣味,這是地氣,不是天氣。具體來說,風氣進入肝臟,暑氣進入心臟,濕氣進入脾臟,燥氣進入肺臟,寒氣進入腎臟。當這些氣息不過於旺盛或有害,就能滋養人體。人在充滿氣息的地方,通過鼻子吸入這些氣息,進而滋養五臟。這就是大自然以五氣滋養人的方式。

簡要評論:吳氏的註解看似正確,但實際上並非如此。文中的後半部分說,五氣進入鼻子後藏於心肺。如果按照吳氏的說法,就應該說藏於五臟。張仍然王氏的註解是有道理的。

(蠡海集中說:人的水溝穴在鼻孔下方,嘴巴上方,又叫人中。它位於人體天地之中。天氣通過鼻子,地氣通過嘴巴。大自然以五氣滋養人,人通過鼻子吸入;大自然以五味滋養人,人通過嘴巴品嘗。這個穴位位於中間,所以稱為人中。)

五色修明,王注修潔分明。蓋以為修飾之修也。靈小針解。五色循明。古書修循多通用。

以養五氣,張云。胃藏五味。以養五臟之氣。

白話文:

五種顏色鮮明清晰,王註解為整潔分明。這裏的「修」是指裝飾、修飾的意思。根據《靈樞·小針解》所述,五色應該是明亮清楚的。在古書中,「修」和「循」常常可以通用。

用以滋養五臟之氣,張氏說,胃部收藏五種味道,用來滋養五臟的氣。

神之變也,新校正云。全元起本。並太素。作神之處。為是。靈本神篇云。生之來謂之精。兩精相搏謂之神。五行大義云。心藏神者。神以神明照了為義。言心能明瞭萬事。神是身之君。象火。淮南子云。神者。心之寶也。

白話文:

神靈的變化啊,據新校訂本記載,源於全元起和太素兩書,它們都寫作「神之處」。靈樞中《本神篇》說:生命誕生時叫做精,兩個精氣相互激盪叫做神。《五行大義》說:心藏著神靈,神用清明的思維洞察萬物。意思就是心能夠明瞭萬事。神是身體的主宰,象徵著火。《淮南子》說:神是心靈的寶貝。

其華在面,張云。心主血脈。血足則面容光彩。脈絡滿盈。故曰其華在面。

陽中之太陽,九針十二原篇云。陽中之太陽。心也。陰陽系日月篇云。心為陽中之太陽。

魄之處也,靈本神篇云。並精而出入者。謂之魄。

陽中之太陰,十二原篇云。陽中之少陰。肺也。新校正為是。

精之處也,本神篇云。生之來謂之精。

白話文:

臉上的光彩來自於心臟。心臟主宰血液循環,血液充足,就會讓臉容光彩照人,血管也會飽滿。所以說,臉上的光彩來自於心臟。

心臟是陽氣中最高的陽氣。

心臟是魂魄所在之處,魂魄由精氣組成,並隨著精氣進出。

肺臟是陽氣中最低的陽氣。

精氣是生命起源。

陰中之少陰,十二原篇云。陰中之太陰。腎也。系日月篇云。腎為陰中之太陰。新校正為是。簡按張注引刺禁論。規新校正之說。為強解焉。

白話文:

在《陰中之少陰》篇中說,陰中的太陰指的是腎臟。而在《系日月》篇中,則是稱腎為陰中之太陰。新版的校正將「陰中之太陰」歸為腎臟,但這是一個牽強的解釋。查閱張氏註解引用的《刺禁論》,認為新版本的校正說法並不可信。

魂之居也,本神篇云。隨神往來者。謂之魂。簡按左傳昭七年。子產曰。人生始化曰魄。既生魄陽曰魂。用物精多則魂魄強。是以有精爽至於神明。杜注。魄。形也。陽。神氣也。孔穎達正義云。人稟五常以生。感陰陽以靈。有身體之質。名之曰形。有噓吸之動。謂之為氣。形氣合而為用。知力以此而強。故得成為人也。其初人之生也。始變化為形。形之靈者。名之曰魄也。既生魄矣。魄內自有陽氣。氣之神者。名之曰魂也。魂魄。神靈之名。附形之靈為魄。附氣之神為魂也。附形之靈者。謂初生之時。耳目心識。手足運動。啼呼為聲。此則魄之靈也。附氣之神者。謂精神性識。漸有所知。此則附氣之神也。孝經說曰。魄。白也。魂。芸也。白。明白也。芸。芸動也。形有體質。取明白為名。氣唯噓吸。取芸動為義。蓋精亦神也。爽亦明也。精是神之未著。爽是明之未昭。關尹子云。魂藏肝。魄藏肺。(五行大義。引老子經亦同。)韓詩外傳云。精藏腎。神藏心。魂藏肝。魄藏肺。志藏脾。說文。魂。陽氣也。魄。陰神也。俱與本經之義相發焉。

白話文:

魂是人的精神所在地。

《本神篇》說,隨神出入的稱為魂。左傳中記載,子產說:「人剛開始形成稱為魄,魄生而有神氣稱為魂。」如果一個人擁有充足的精氣,那麼他的魂魄就會強健。所以「精爽」發揮到極致,就能達到「神明」的境界。

杜預解釋:「魄」是指形體,「陽」是指神氣。孔穎達解釋:「人稟賦五常而出生,感應陰陽而有靈性。有形體的物質性稱為形,有呼吸運動稱為氣。形氣結合發揮作用,因此人產生了智慧和力量。最初,人出生時,身體逐漸形成,身體的靈性稱為魄。魄形成後,魄中自然有了陽氣,陽氣的神性稱為魂。魂魄都是靈性的名稱,依附在形體上的靈性稱為魄,依附在氣上的神性稱為魂。

依附在形體上的靈性,是指剛出生時,耳目心智有了知覺,手腳能運動,發出哭聲,這些都是魄的靈性表現。依附在氣上的神性,是指精神和意識逐漸發展,有了認知,這就是依附在氣上的神性。

《孝經》說:「魄,白色也;魂,雲動也。」白色代表明晰,雲動代表變化。形體有質地,故以「明晰」為稱。氣只有呼吸,故以「變化」為義。精氣也是神性,爽朗也是明晰。精氣是神性未展現,爽朗是明晰未顯露。

《關尹子》說:「魂藏於肝,魄藏於肺。」《五行大義》引《老子經》也說法相同。《韓詩外傳》說:「精藏於腎,神藏於心,魂藏於肝,魄藏於肺,志藏於脾。」《說文解字》說:「魂」是陽氣,「魄」是陰神。這些說法都與本篇的解釋相符。

以生血氣,簡按上文云。心其充在血脈。又云。肺者。氣之本。而又於肝云。以生血氣。最可疑。宜依上文例。刪此四字。從太素。而補入其色與味。

白話文:

關於「以生血氣」這四個字,根據上文可以簡化。

上文提到:「心,其充在血脈。」又提到:「肺,為氣之本源。」但對於肝臟,卻說「以生血氣」。這很令人懷疑。

因此,根據上文的例證,可以刪除這四個字。而根據《太素》,補充肝臟的顏色和味道。

三焦膀胱,簡按五臟別論云。夫胃大腸小腸三焦膀胱。此五者。天氣之所生也。本臟篇云。腎合三焦膀胱。又云。密理厚皮者。三焦膀胱厚。粗理薄皮者。三焦膀胱薄。經文並言三焦膀胱如此。又五行大義。論腎命門云。猶如三焦膀胱俱是水腑。不妨兩號。今以大義之言。參諸經文。三焦膀胱。乃是一腑。靈蘭秘典云。三焦者決瀆之官。水道出焉。膀胱者。州都之官。津液藏焉。蓋以通行水道之用。謂之三焦。其實專指下焦而言。以收藏津液之體。謂之膀胱。此云名曰器。則正有名有狀之三焦。與靈樞如漚如瀆如霧之三焦。(此乃與三十一難所論同。)手少陽三焦經脈所行之三焦。各各不同。凡經論中有三三焦。詳見於張氏質疑錄。當參考。(王三陽亦有三焦論。其旨略與張意同。出於傷寒綱目。)

白話文:

三焦與膀胱

根據《五臟別論》的記載,胃、大腸、小腸、三焦和膀胱這五個器官,是由天氣滋生的。

在《本臟篇》中提到,腎臟與三焦、膀胱相連。

經文中也指出,三焦和膀胱的組織結構不同,三焦的組織結構較厚,而膀胱的組織結構較薄。

在《五行大義》中,對腎命門的論述中提到,三焦和膀胱都屬於水腑,因此可以同時稱呼它們。

綜合以上經文和理論,三焦和膀胱是一個器官。

在《靈蘭祕典》中記載,三焦是疏通水道的器官,水道從三焦流出。膀胱是儲藏津液的器官,津液貯存在膀胱中。

三焦一詞,指的是三焦具有疏通水道的作用。而膀胱一詞,指的是膀胱具有儲藏津液的結構。

經文中提到的「名曰器」,是指有具體形狀和功能的三焦,與《靈樞》中提到的「如漚如瀆如霧」的三焦不同。(這與《三十一難》所論述的內容一致。)

手少陽三焦經脈所循行的三焦,與其他經絡中提到的三焦也有所不同。

有關三焦的詳細論述,可以參考張氏的《質疑錄》。(王三陽也有關於三焦的理論,其觀點與張氏大致相同,詳見《傷寒綱目》。)

營之居也,張云。營者。水穀之精氣也。水穀貯於六腑。故為營之所居。簡按靈營氣篇云。營氣之道。內谷為寶。谷入於胃。氣傳之肺。流溢於中。布散於外。精專者行於經隧。常營無已。痹論云。營氣者。水穀之精氣也。營衛生會篇云。營氣出於中焦。皆其義也。

白話文:

營這個氣血精華的所在,張仲景說:水穀(食物)的精氣也。水穀貯藏在六腑,因此就是營血居住的地方。

《靈樞·營氣》篇說:營氣的運行之道,以內在穀物(食物)為根本。食物進入胃中,營氣傳送到肺,流溢於內,散佈於外。精華部分運行在經脈中,時刻循環不息。

《痺論》說:營氣是水穀的精氣。《營衛生會》篇說:營氣出於中焦,這些都是營氣的來源和流轉規律。

入出者也,李云。胃受五穀。名之曰入。脾與大小腸三焦膀胱。皆主出也。

四白,簡按李杲云。四白。當作四紅。非。

白話文:

進去和出來的過程,李杲說,胃接受五穀,這叫做進去。脾臟和大小腸、三焦、膀胱,都主管出來。

四白,根據簡要的說明,李杲說應該是四紅,不是四白。

四盛以上為格陽,靈終始禁服並云。人迎四盛。且大且數。名曰溢陽。溢陽為外格。(王引正理論。與傷寒論平脈法之文同。)

四盛以上為關陰,終始禁服並云。脈口四盛。且大且數。名曰溢陰。溢陰為內關。

白話文:

在脈象中,四盛以上為格陽。靈樞終始篇禁止服用中藥材。人迎脈出現四盛,而且沉大而數次出現,稱為溢陽。溢陽屬於外格。(出自王引正的《理論》,與《傷寒論》中的平脈法所記載的內容相同。)

四倍以上為關格,終始禁服並云。人迎與太陰脈口俱盛。四倍以上。命曰關格。關格者。與之短期。張云。俱盛四倍以上。謂盛於平常之脈四倍也。物不可以過盛。盛極則敗。凡脈盛而至於關格者。以陰陽離絕。不能相營。故致羸敗。(此本吳注。諸家作贏。為盈義。)極。盡也。精氣。天稟也。言不能盡其天年。而夭折也。脈度篇曰。邪在腑則陽脈不和。陽脈不和。則氣留之。氣留之。則陽氣盛矣。陽氣大盛。則陰不利。陰脈不利。則血留之。血留之。則陰氣盛矣。陰氣大盛。則陽氣不能榮也。故曰關。陽氣大盛。則陰氣弗能榮也。故曰格。陰陽俱盛。不得相榮。故曰關格。關格者。不得盡期而死也。世人病此不少。歷代醫師。相傳謬甚。夫所謂關格者。陰陽痞絕。不相營運。乖羸離敗之候也。故人迎獨盛者。病在三陽之腑也。寸口獨盛者。病在三陰之臟也。或見於人迎。或見於氣口。皆孤陽之逆候。實真陰之敗竭也。無陰則無根。而孤陽浮露於外耳。凡犯此者。必死無疑。是皆酒色傷精所致。又以人迎在頭。系陽明表脈。故人迎倍大者。曰格陽。寸口在手。系太陰里脈。故寸口倍大者。曰關陰。陰陽互極。抗拒不通。故名關格。不可易也。若在尺為關。在寸為格。(難經。平脈法。及李杲朱震亨。並從前諸注。皆如此。)關則不得小便。格則吐逆。(丹溪纂要。竟立關格門。為病名。)特言膈食與癃閉耳。非此之謂也。簡按蓋關格。言表裡陰陽痞絕之候。張氏仍馬注。發其餘義。尤為明確。然脈要精微論曰。陰陽不相應。病名曰關格。史記。倉公曰。切其脈。肝氣濁而靜。此內關之病也。則謂之關格為脈體。而非病名。可耶。(張氏醫通。立關格門。辨馬張二家之誤尤詳。當參考。)

白話文:

脈搏超過正常四倍以上,稱為「關格」。古書中提到,人迎脈和太陰脈口都很亢盛,超過正常四倍的狀態,就是關格。關格表示陰陽脫離,不能互相協調運作,導致身體衰敗。

《脈度篇》說,邪氣在表腑,陽脈就會不調和。陽脈不調和,氣就會停滯。氣停滯,陽氣就會亢盛。陽氣過於亢盛,陰氣就會受損。陰脈受損,血就會停滯。血停滯,陰氣就會亢盛。陰氣過於亢盛,陽氣就不能滋養了。因此稱為「關」,也就是陽氣亢盛,而陰氣不能滋養。又稱為「格」,也就是陰陽同時亢盛,不能互相滋養。

關格表示陰陽都過於亢盛,不能互相滋養,所以會提早死亡。這種病症在古今社會都很常見。歷代醫家對關格的傳述,有很多錯誤。真正的關格,是指陰陽脫離,不能互相運作,身體衰敗的狀態。

如果只有人迎脈亢盛,說明病在三陽表腑。如果只有寸口脈亢盛,說明病在三陰臟腑。如果人迎或氣口脈出現亢盛,都是孤陽逆行的徵兆,實際上是真陰耗竭的結果。沒有陰氣滋養,陽氣就會孤露在外。凡是出現這種情況的,必定會死亡。這些都是由於縱慾傷精造成的。

人迎脈在頭,屬於陽明表脈。如果人迎脈亢盛超過一倍,稱為「格陽」。寸口脈在手,屬於太陰裏脈。如果寸口脈亢盛超過一倍,稱為「關陰」。陰陽亢盛互極,不能通暢運作,所以稱為「關格」。這是不可改變的。

如果關脈出現在尺脈,稱為「關」。如果格脈出現在寸脈,稱為「格」。(《難經》的《平脈法》以及李杲、朱震亨等人的註解中,都是這樣記載的。)關脈出現會導致小便不通,格脈出現會導致嘔吐逆氣。(丹溪的《纂要》中,直接將「關格」列為病名。)這只限於膈食和癃閉等病症,並非所有稱為「關格」的病症都是如此。

總的來說,「關格」是指表裡陰陽脫離的狀態。張氏的註解發揚了馬元的理論,進一步闡明瞭「關格」的含義。但是《脈要精微論》中說,陰陽不調和的病名叫做「關格」。《史記》中,倉公說:「切脈,肝氣濁而沉穩,這是內關的病症。」這說明「關格」也可以指脈象,而並非僅限於病名。

張氏的《醫通》中,專門設立了「關格」病門,詳細辨析了馬元和張氏的錯誤,供讀者參考。

不能極於天地之精氣,滑云。過乎中也。蓋極者。中也。不及則不得為中。太過亦不得為中。簡按此說太異。

白話文:

滑雲:不能完全吸收天地精氣。這是過猶不及的意思。因為所謂「極」,就是「中」。達不到要求就不能算是「中」,太超過要求也不能算是「中」。簡按:這種說法太奇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