丹波元簡

《素問識》~ 卷二 (4)

回本書目錄

卷二 (4)

1. 五臟生成篇第十

心之合脈也,張云。心主血。血行脈中。故合於脈。吳云。心主血而藏神。脈則血體而神用。故心合脈。

其主腎也,吳云。其以之為主。而畏者腎也。志云。心主火。而受制於腎水。是腎乃心臟生化之主。故其主腎也。

白話文:

主要是腎臟,吳氏說:腎臟是主導臟腑的。而腎臟所害怕的是什麼?《千金要方》說:心臟主火,但受制於腎臟之水。因此,腎臟是心臟生存、成長的掌控者。所以說,腎臟主導腎臟(自我調節)。

凝泣,熊音。上兼陵反。結也。下音澀。不滑也。馬雲。泣。澀同。吳同。楊慎外集云。素問。脈泣則血虛。又云。寒氣入經而稽遲。泣而不行。又云。多食鹹。則脈凝泣而變色。泣音義與澀同。按說文。沴。(音麗)水不利也。沴與。淚同。泣。亦水不利也泣。與澀同。亦可互證。

白話文:

凝泣,讀音同「熊」,上聲。意思是指凝結。下音同「澀」,不順滑。

馬雲 意思相同。吳地人讀音相同。楊慎在《外集》中說,《素問》中記載,脈搏凝滯不暢通,表示氣血虛弱。又說,寒氣侵入經絡導致氣血運行遲緩,出現脈搏凝泣的情況。還有記載說,過量食用鹹味食物,會導致脈搏凝泣並變色。

的字義和相通。根據《說文解字》,(音「麗」)表示水流不暢通。同音。也表示水流不暢通,因此 字義相同,可以互相佐證。

胝䐢而唇揭,吳云。肉粗疏胝䐢。而唇掀揭也。張云。胝。皮厚也。手足駢胝之謂。通雅云。胝。皮肉生繭不仁也。䐢。脯也。簡按巢源。有四肢發胝候。廣韻。胼胝。皮上堅也。䐢。集韻。仄遇切。皺也。蓋胝䐢者。斂縮之義。肉在皮里。肉之斂縮。不可得而見。唇為肉之外候。以其掀揭。而知肉之斂縮。故言肉胝䐢而唇揭。若為胼胝之類。則不通。

白話文:

手足長繭且嘴脣捲起 ,吳氏說:皮膚粗糙長繭,而嘴脣捲起。張氏說:胝,指皮膚變厚,就像手腳長繭那樣。通雅中說:胝,指皮膚和肉質生長出沒有感覺的繭。䐢,指肉塊。

根據巢源的記載,有四肢長繭的症狀。廣韻中說:胼胝,指皮膚上變硬。䐢,集韻中讀作「仄遇切」,意思是皺紋。

總的來說,胝䐢是指斂縮的意思。肉在皮膚裡面,肉的斂縮不易被發現。嘴脣是肉的外露部分,觀察嘴脣的捲起狀況,可以推斷出肉的斂縮情況。所以說「手足長繭且嘴脣捲起」。如果是像胼胝那樣的症狀,則說不通。

此五味之所合也五臟之氣,簡按當從太素。也字移氣下。

故色見,吳。故。改敗。非。

草茲,志云。茲。蓐席也。草茲者。死草之色。青而帶白也。簡按爾雅釋器。蓐謂之茲。郭注。公羊傳曰。屬負茲。茲者。蓐席也。史記倉公傳。望之殺然黃。察之如死青之茲。俱可以確志聰之解耳。馬王諸家。以滋釋之果然。則豈枯澤之色乎。並不可從。

白話文:

關於「草茲」一詞,按照《爾雅》的解釋,「蓐」又稱為「茲」。郭璞註解《公羊傳》時說:「屬負茲」,其中的「茲」就是指蓐席。《史記·倉公列傳》中記載:「望之殺然黃。察之如死青之茲。」後一句中「死青之茲」可以確定「茲」是蓐席的意思。然而,馬王等諸位學者將「茲」解釋為「滋」,認為它指的是枯涸的池塘的顏色,這種解釋是不能採信的。

黃如枳實,張云。黃黑不澤也。

黑如炱,千金翼。炱下有煤字。五行大義。作水苔。非。

赤如衃血,說文。衃。凝血也。

蟹腹,蟹黃。見本草。(李時珍云。腹中之黃。應月盈虧。)

如以縞裹朱,脈經。縞。作綿。禹貢。厥篚玄纖縞。孔傳。玄。黑繒。縞。白繒。纖。細也。小爾雅。繒之精者。曰縞。通雅。縞。子虛賦注。縞。鮮支。今所謂素硟。以石輾繒。色光澤也。詩豳風。我朱孔陽。為公子裳。毛傳。朱。深纁也。孔氏疏。士冠禮裳注云。凡染絳。一入謂之縓。再入謂之頳。三入謂之緟。朱則四入矣。硃色深於緟。故云朱深纁也。志云。榮色隱見於皮膚之間。有若縞裹者也。

白話文:

就像用白色絲綢包裹著紅色顏料一樣,《脈經》中記載:「縞」,是一種絲織物。禹貢中提到:「玄纖縞」,其中的「玄」是指黑色的絲綢,「縞」是指白色的絲綢,「纖」是細緻的意思。在《小爾雅》中,記載:「絲綢中最精細的,叫做縞。」在《通雅》中,縞被解釋為「鮮支」,就是現在所說的素硟,是用石頭輾壓絲綢,使其表面光滑有光澤。在《詩經·豳風》中,有「我朱孔陽,為公子裳」的句子,毛傳解釋「朱」為深紅色。孔穎達在註疏中提到:凡是染紅色,第一次染叫做「縓」,第二次染叫做「頳」,第三次染叫做「緟」,而「朱」則是第四次染。硃色的顏色比「緟」還要深,所以說「朱深纁也」。《脈經》中認為,榮色隱約出現在皮膚之間,就像包裹著白色絲綢一樣。

裹紅,說文。紅。帛赤白色。釋名。紅。絳也。白色之似絳者。

裹紺,說文。紺。帛深青揚赤色。釋名。紺。含也。青而含赤色也。簡按王注薄青。不知何據。馬注本於說文。

白話文:

裹紺(紺色):

《說文解字》中記載,「紺」是一種深青色中帶有紅色光澤的絲織品。《釋名》中解釋,「紺」表示「含」,因為紺色是由青色中滲透著紅色而得名。

注釋:

《簡按》中王氏的註解認為紺色是淺青色,不知他的依據是什麼。馬氏對「紺」的註解則引用了《說文解字》的說法。

栝樓,馬雲。樓。蔞同。

裹紫,說文。紫。帛青赤色。論語皇疏。北方間色。

諸脈者皆屬於目,大惑論云。五臟六腑之精氣。皆上注於目。而為之精。口問篇云。目者。宗脈之所聚也。

此四肢八溪之朝夕也,張云。四肢者。兩手兩足也。八溪者。手有肘與腋。足有骻與膕也。此四肢之關節。故稱為溪。朝夕者。言人之諸脈髓筋血氣。無不由此出入。而朝夕運行不離也。邪客篇曰。人有八虛。皆機關之室。真氣之所過。血絡之所遊。即此之謂。一曰。朝夕。即潮汐之義。言人身血氣往來。如海潮之消長。早曰潮。晚曰汐者。亦通。吳云。朝夕。會也。古者君臣朝會謂之朝。夕會謂之夕。謂脈髓筋血氣五者。與四肢八溪。相為朝夕。而會見也。簡按張前說似允當。蓋溪者。筋骨罅隙之謂。王充論衡云。投一寸之針。布一丸之艾。於血脈之溪。篤病有瘳。

白話文:

張仲景說,這指的是四肢八個關節的朝夕運行。四肢是指兩手兩腳,八個關節是指手肘、腋窩、膝蓋和腳後跟。這四肢的關節,所以被稱為「溪」,因為它們是人體各條經脈、骨髓、筋骨、氣血出入的通道,每日早晚都在運行不息。

《邪客篇》說,人體有八個空虛的地方,它們都是關節所在,是真氣經過、血脈流動的地方,這就是所說的「朝夕」。

一種說法認為,「朝夕」就是像潮汐一樣往復運行的意思,指人體氣血運行猶如海潮的漲落,早晨稱為「潮」,晚上稱為「汐」。

吳昆說,「朝夕」是會面的意思。古時候,君臣早晨會面稱為「朝」,晚上會面稱為「夕」,指經脈、骨髓、筋骨、氣血這五者與四肢八個關節互相會面。

簡要地說,張仲景前一種說法似乎比較恰當。因為「溪」是指筋骨間的縫隙,《論衡》中說:「將一寸長的針刺入血脈的縫隙中,再敷上一顆艾絨,難治的疾病便會痊癒。」

肝受血而能視,李氏脾胃論。肝。作目。

指受血而能攝,說文。攝。引持也。莊子胠篋云。必攝緘𤵄。固扃鐍。攝字之義與此同。張云。按血氣者。人之神也。而此數節。皆但言血。而不言氣。何也。蓋氣屬陽而無形。血屬陰而有形。而人之形體。以陰而成。如九針篇曰。人之所以生成者。血脈也。營衛生會篇曰。血者。神氣也。平人絕谷篇曰。血脈和則精神乃居。故皆言血者。謂神依形生。用自體出也。

白話文:

《說文解字》中解釋「攝」的意思是:受到血液的滋養而有凝聚的能力。這裡的「攝」與「引持」的意思相通,《莊子·胠篋篇》中說:「必須封住信封,堅固地鎖上門。」「攝」字在此處的含義與此相同。

張璐說:血氣是人的精神所在。然而,這幾段文字中只提到「血」,沒有提到「氣」,這是為什麼呢?這是因為氣屬於陽,沒有形體;而血屬於陰,有形體。人的身體是由陰性物質構成的。正如《九針篇》所說:「人之所以能夠生成,是因為血脈。」《營衛生會篇》說:「血是神氣的物質基礎。」《平人絕谷篇》說:「血脈和順,精神才能安居。」因此,這些文字都只提到「血」,是因為神依附於形體而生,作用來自於身體本身。

為痹,王注𤸷字。釋音。音頑。廣韻。痹也。字彙。手足麻痹也。簡按痹病所指極廣。故加𤸷字。明其麻痹之痹。(後世頑麻頑痹之頑。本是𤸷字。蓋依音同。而稱之者。)志云。金匱要略曰。血痹病從何得之。師曰。汗出。臥不時動搖。加被微風遂得之。汗出者。言衛氣之虛於外也。臥則衛歸於陰。出則血行於外。加被風吹。則血凝於皮膚。而為痹矣。要略云。血痹。外證身體不仁。如風痹狀。志以痹為血痹。王則為𤸷痹。義互相發焉。

白話文:

什麼是頑痹?

「頑」字是「痹」的異體字。釋義為麻痺,是指手腳麻木不靈活。

《金匱要略》中提到,血痹是由於出汗和臥牀不動導致的。汗液排出後,衛氣外虛;臥牀後,衛氣回歸陰部;此時,如果被風吹到,就會導致血凝結在皮膚表面,形成頑痹。

《金匱要略》中提到,頑痹的外在症狀是身體不靈活,類似風痹。志註認為頑痹指的是血痹,而王註則認為指的是頑痹。兩者的解釋相互補充。

不得反其空,馬雲。空。與孔同。不得反其空穴。志云。空。骨空也。骨空者。節之交三百六十五穴會。絡脈之滲灌諸節者也。血行於皮膚。不得反循於穴會。故為痹厥也。吳張仍王注。簡按志注似與下文相順承。

白話文:

不能夠逆轉它的空虛,就像馬雲的「空」。「空」與「孔」相通,不能夠逆轉它的空洞。

古書《志》上說:「空」指的是骨骼的空洞。骨骼空洞的地方,就是三百六十五個穴位交匯的地方。它們通過絡脈灌溉著各個關節。血液在皮膚上流動,不能逆行循著穴位交匯的地方,所以就會導致痺厥。

吳張和王注的注釋似乎與下文相連接。

大谷十二分,張云。大谷者。言關節之最大者也。在手者肩肘腕。在足者踝膝腕。四肢各有三節。是為十二分。分。處也。按此即上文八溪之義。夫既曰溪。何又曰谷。如氣穴論曰。肉之大會為谷。小會為溪。肉分之間。溪谷之會。以行榮衛。以會大氣。是溪谷雖以小大言。而為氣血之會則一。故可以互言也。上文單言之。故止云八溪。此節與下文小溪三百五十四名。相對為言。故云大谷也。諸注(王馬吳同。)以大谷十二分。為十二經脈之部分者。皆非。志云。分者。肉分而有紋理也。

白話文:

大谷十二穴

張仲景說:「大谷」是指人體關節中最大的部位。手部的大谷包括肩關節、肘關節和腕關節;足部的大谷包括踝關節、膝關節和足關節。四肢各有三節,合起來就是十二條「分」。「分」指的是部位。

根據這段文字,我們可以推測出上文提到的「八溪」也是指關節部位。既然稱為「溪」,為什麼又稱為「谷」呢?《氣穴論》說:「肌肉的交會處稱為谷,小規模的交會處稱為溪。」肌肉分界處,溪谷相交會,運行氣血,匯聚大氣。因此,雖然溪谷有大小之分,但都是氣血交會的地方,所以可以互相稱呼。

上文只簡略地提到「八溪」,而本段文字與下文提到的「小溪三百五十四穴」相對應,所以稱為「大谷」。

其他注釋家(如王叔和、馬師皇、吳崑)認為「大谷十二分」是指十二經脈的部位劃分,這是不對的。根據《素問·氣府論》,「分」是指肌肉分界處的紋理。

小溪三百五十四名,張云。小溪者。言通身骨節之交也。小針解曰。節之交三百六十五會者。絡脈之滲灌諸節者也。簡按子華子云。一身之為骨。凡三百六十五節。即此義也。志云。名。穴名也。蓋肉分之間。而有交會。交會之處。而有穴名也。馬吳張俱依王注。四改三。志高仍舊文。非是。

白話文:

小溪穴,共 354 個穴位,張仲景認為:小溪穴指的是全身骨節之間的交接處。小針解說:骨節之間的交接處共有 365 個,它們是經絡輸注到各個骨節之處。《子華子》簡要記載:人體的骨骼共有 365 節。志氏認為:穴位名稱是指穴位的部位。因為在筋肉之間有交接點,這些交接點就是穴位。馬師、吳師、張師都引用了王師註釋,把「四」改為「三」。志氏和高氏保留了原文中的「四」,這是錯誤的。

少十二俞,吳云。俞。十二經之俞也。十二俞。不在三百五十三名之內。故言少十二俞。張云。謂十二臟之俞。如肺俞心俞之類。是也。此除十二俞。皆通於臟氣者。不在小溪之列。馬同。高雲。十二俞。即大谷十二分。是也。簡按新校正云。別本。及全元起本。太素。俞。作關。知高注尤是。

白話文:

少十二俞

「俞」指十二經的俞穴,這十二俞不在三百五十三穴位之中,因此稱為「少十二俞」。

張志聰認為「少十二俞」是指十二臟器的俞穴,例如肺俞、心俞等。這些俞穴除了十二俞以外,還與臟腑之氣相通,不屬於小溪穴的範疇。

馬同認為「少十二俞」就是「大谷十二分穴」。

簡按《新校正》中提到,其他版本和《全元起本》、《太素》中將「俞」字寫為「關」字,這說明高氏的註解更加準確。

衛氣之所留止,張云。凡此溪谷之會。本皆衛氣留止之所。若其為病。則亦邪氣所客之處也。簡按諸家仍王義。張注似允。

白話文:

衛氣停留的地方,張景嶽說:凡是溪谷匯聚的地方,本來都是衛氣停留的地方。如果因此生病,那裡也是邪氣侵犯的地方。簡按:諸家學說遵循王冰的見解,張景嶽的註釋似乎可信。

緣而去之,張云。治以針石。必緣其所在。取而去之。緣。因也。簡按諸家仍王義。張注似允。

先建其母,吳云。建。立也。母。應時胃氣也。如春脈微弦。夏脈微鉤。長夏脈微軟。秋脈微毛。冬脈微石。謂之中和。而有胃氣。土為萬物之母。故謂之母也。若弦甚。則知其病始於肝。鉤甚。則知其病始於心。軟甚。則知其病始於脾。毛甚。則知其病始於肺。石甚。則知其病始於腎。故曰。欲知其始。先建其母。馬雲。母者。五臟相乘之母也。張云。母。病之因也。不知其母。則標本弗辨。故當先建其母。如下文某臟某經之謂。高雲。母。病本也。簡按吳主王義。似是。

白話文:

首先確定病因

「先建其母」的意思是,吳氏說:「建」就是建立,「母」是指應時胃氣。例如,春天的脈搏細而有力,夏天的脈搏細而彎曲,長夏的脈搏細而軟,秋天的脈搏細而模糊,冬天的脈搏細而緊實,這種情況稱為「中和」且有胃氣。土為萬物之母,所以稱之為「母」。

如果脈搏弦狀明顯,則說明疾病始於肝臟。如果脈搏鉤狀明顯,則說明疾病始於心臟。如果脈搏軟弱明顯,則說明疾病始於脾臟。如果脈搏模糊明顯,則說明疾病始於肺臟。如果脈搏緊實明顯,則說明疾病始於腎臟。

因此,要想知道疾病的源頭,就必須首先確定病因。馬雲說:「母」是指五臟相互影響的根源。張氏說:「母」是指疾病的根源。如果不瞭解病因,就無法辨別標本,所以必須首先確定病因。就像下文中提到的某臟腑某經絡的情況。高氏說:「母」是指疾病的根本。

簡要地說,吳氏和王義的說法似乎較為合理。

五脈,經脈別論云。五脈氣少。胃氣不平。三陰也。徵四失論云。診不中五脈。

巔疾,脈要精微論云。厥成為巔疾。

過在,馬雲。過者。病也。凡內經以人之有病。如人之有過誤。故稱之曰過。脈要精微論云。故乃可診有過之脈。此非過與不及之過。亦非經過之過。乃指病而言也。吳云。過。責其過也。言有上件病證。責其過在少陰巨陽。志云。實者邪實。虛者正虛。是以頭痛巔疾。乃邪氣實於上。而使正氣虛於下也。蓋邪之中人。始於皮毛氣分。留而不去。則轉入於經。是以過在巨陽少陰之經。而甚則入腎。蓋經絡受邪。則內干臟腑矣。簡按下文云。病在膈中。過在手巨陽少陰。則知吳義長矣。

白話文:

過指疾病。在《內經》,把人的疾病比喻為人的過錯,所以稱之為過。

《脈要精微論》中說:因此可以診斷出有病的脈象。這裡的過不是指過與不及,也不是指經過,而是指疾病。

吳氏說:責備這種疾病,是說有上面提到的病證,責備其過錯在少陰和巨陽經。

範志雲:實指邪氣實,虛指正氣虛。因此,頭痛和巔疾,是邪氣實於上,導致正氣虛於下。

邪氣侵犯人體,從皮毛和氣分開始,停留不走,就會轉入經絡。因此,過在巨陽和少陰經,嚴重時就會進入腎臟。這是因為經絡受到邪氣侵犯,就會影響內臟。

簡短地說,下文提到「病在膈中,過在手巨陽少陰」,這就說明瞭吳氏的解釋更加長遠。

徇蒙招尤,吳。徇。作眴。云。眴。音眩。目動也。目半合謂之蒙。全合謂之冥。尤。斿同。招尤。搖動不定也。張云。徇。亦作巡。行視貌。蒙。茫昧也。招。掉搖也。尤。甚也。目無光則矇昧不明。頭眩動。則招尤不定。滑云。徇蒙招尤。當作眴矇招搖。眴蒙。謂目瞬動而矇昧。下文目冥。是也。招搖。謂頭振掉而不定也。(要旨同)簡按本事方。招尤。作招搖。沈承之云。尤。與搖同。徇蒙者。如以物蒙其首。招搖不定。皆暈之狀也。志高並云。徇。眴同。眴眩。古字通。見揚雄劇秦美新文。蓋徇。眴同。眩也。尤。搖同。不必改字也。(張氏醫通云。徇蒙招尤。目瞑耳聾。肝虛風動也。六君子。加鉤藤。羌。防。芎。歸。甘菊。)

白話文:

頭暈目眩 (吳氏看法)

「徇蒙招尤」指的症狀是頭暈眼花,眼睛眨動得厲害,眼睛半閉半開稱為「蒙」,全閉稱為「冥」,「尤」與「搖」同義,招尤意為頭部搖擺不定。

張氏解釋,「徇」也寫作「巡」,表示視線巡視的樣子。「蒙」指茫然不明。「招」指搖晃。「尤」指嚴重。人如果肝氣虛弱,頭部就會眩暈,眼睛也會昏花不清,腦袋搖晃不定。

滑氏認為,「徇蒙招尤」應寫作「眴矇招搖」、「眴矇」指眼睛眨動而昏花,下文所說的「目冥」也是這種情況。「招搖」指頭部搖晃不定。(大意與其他說法一致)

簡按《本事方》中,「招尤」寫作「招搖」。沈承之認為「尤」與「搖」同義。「徇蒙」是指像用東西蒙住頭部,頭部搖擺不定,都屬於眩暈的表現。

另外,志高也說,「徇」與「眴」同義。「眴」與「眩」古字相通,見於揚雄的《劇秦美新文》。可見「徇」與「眴」是同一個字,指眩暈。「尤」與「搖」同義,不必改字。

(張氏《醫通》解釋:徇蒙招尤指眼睛閉合,耳朵聽不見,是由於肝氣虛弱,風動所致。可用六君子湯加入鉤藤、羌活、防風、川芎、歸芍、甘菊治療。)

目冥,高雲。冥。瞑同。

支鬲胠脅,吳云。支。支離而痛也。張云。支。隔塞也。志云。支。支絡。鬲。內膈也。簡按支。技同。王注六元正紀支痛云。支。拄妨也。諸注並非。廣雅。胠。脅也。

白話文:

支鬲痛脅:

吳氏說,支是分散疼痛的意思。

張氏說,支是隔塞的意思。

志氏說,支是支脈,鬲是內橫膈膜。

簡氏按語,支和技同音。王氏在《六元正紀》中註解支痛時說,支是支撐受阻的意思。

其他注釋都與本義不符。《廣雅》中說,胠是肋骨的意思。

咳嗽上氣,吳云。聲出於肺。謂之咳。咳而連聲。謂之嗽。上氣。浮腫也。張云。上氣。喘急也。簡按周禮天官疾醫職。嗽上氣。鄭注。上氣。逆喘也。吳以上氣為浮腫。誤。咳嗽詳義。見於咳論。

白話文:

咳嗽上氣

吳氏說:聲音從肺部發出,這就是咳嗽。連續咳嗽叫作嗽。上氣指浮腫。張氏說:上氣指喘急。

簡氏補充:根據《周禮》中天官疾醫職的記載,嗽上氣指的是逆喘。吳氏將上氣理解為浮腫,這是錯誤的。關於咳嗽的詳細解釋,請參閱《咳論》。

脈之小大滑澀浮沉,簡按邪氣臟腑病形云。調其脈之緩急小大滑澀。四難云。浮沉長短滑澀。俱舉脈之大綱而言之耳。

白話文:

脈象的浮沉、緩急、大小、滑澀等特徵,可以反映出邪氣的性質、病變涉及的臟腑,以及疾病的類型。

《四難》中記載:脈象的浮沉、長短、滑澀等特徵,都是脈象總體情況的概括。

五臟相音,張云。相。形相也。音。五音也。相音。如陰陽二十五人篇。所謂木形之人。比於上角之類。又如肝音角。心音徵。脾音宮。肺音商。腎音羽。若以勝負相參。臧否自見。五而五之。二十五變。凡耳聰心敏者。皆可意會而識也。簡按王不釋相字。得張注而義明。志云。五臟之相。合於五音。發而為聲。此亦主王注也。馬雲。人有相與音。雖見於外。而五臟主其中。吳云。相音。五音相為循環也。俱義未允。

白話文:

五臟的相貌和聲音

張氏說:「相」,指形貌;「音」,指五音。相音,就像《陰陽二十五人篇》所說的。比如木形的人,類似於角音的類型。又比如,肝音為角,心音為徵,脾音為宮,肺音為商,腎音為羽。如果以決鬥的勝負來比喻,那麼臟腑的強弱就會顯現出來。五種臟腑相互參照,會產生二十五種變化。耳聰目明的人,都可以通過相貌和聲音來判斷臟腑的情況。

王氏簡評:過去王氏沒有解釋「相」字,而張氏的注釋讓其意義變得清晰。志氏說:五臟的形貌符合五音,發出聲音。這也是王氏注釋的主旨。馬雲認為:人有相貌和聲音,雖然展現於外,但五臟在其中起著主要作用。吳氏認為:相音就是五音相互循環。這些解釋都不太妥當。

赤脈之至也,吳。赤下句。馬雲。赤白青黃黑之下。俱當讀。診人之色已赤矣。及其脈之至也。湧盛如喘之狀。張云。此下即所以合脈色也。

白話文:

當脈象出現極為紅潤的顏色時,稱為「赤脈極盛」。「赤」字在下句中,也應讀為「赤脈極盛」。在診視病人的氣色已經呈現紅色時,其脈象也會呈現出湧動激烈的狀態,就像喘息一樣。張仲景說:這句話是把脈象和氣色結合起來的。

心痹,簡按鄭玄易通卦驗注云。痹者。氣不達為病。王注蓋本於此。

喘而浮,脈經。浮下有大字。注云。喘。疑作濡。

驚有積氣,吳云。上虛。肺自虛也。下實。心在肺下而為邪。謂之實也。蓋肺金不足。則心火乘其虛。而克賊之。驚。心實而驚。肺受火邪。失其治節。故有積氣在胸中。簡按諸注以驚為上虛。吳獨以為實。恐非。甲乙。作為積氣在胸中。蓋積氣在胸中。心神不安。故驚。似義易通。

白話文:

驚嚇時出現積氣,吳氏認為:

上虛:肺本身虛弱。 下實:心臟位於肺部下方,邪氣侵犯肺部,導致心臟虛實不平衡。

原因:肺部屬金,虛弱時無法制約心臟屬火的性質,導致心火過盛,侵犯肺部。

症狀:驚嚇時出現心臟虛實不平衡的表現。 肺部受心火邪氣影響,失去調控呼吸的正常節奏,因此在胸中產生積氣。

有人認為驚嚇時出現積氣是因為上虛(肺虛),但吳氏不同意這種說法,認為可能是心臟虛實不平衡導致的,這種說法未必正確。

甲乙兩位醫家認為積氣在胸中是驚嚇的根源,因為積氣會導致心神不安,進而產生驚嚇。這種說法比較容易理解。

喘而虛,馬雲。其脈喘。當為虛。吳云。有積氣在胸中。令人喘而虛也。志云。膻中之正氣反虛。故為虛喘也。簡按王注以喘為病。吳志從之。為是矣。

白話文:

出現氣喘且虛弱的症狀,叫做「虛喘」,脈象也會出現氣喘的表現。吳氏說:「積壓在胸中的氣體,會導致氣喘和虛弱。」孔氏說:「膻中(胸中部)的正氣不足,所以會出現虛喘。」

按:王的註解將「喘」作為疾病名稱,吳氏和孔氏都同意這個說法。這是正確的。

寒熱,張云。金火相爭。金勝則寒。火勝則熱也。吳同。志云。臟真高於肺。主行榮衛陰陽。陰陽虛乘。則為往來之寒熱也。

白話文:

寒冷與發燒

張氏說:金火相剋。金勝則寒冷。火勝則發燒。

吳氏《志》說:臟氣比肺氣強盛。主管陰陽之氣的運行。陰陽氣虛虧損。就會造成反覆的寒冷與發燒。

使內,高雲。得之醉而使邪氣之內入也。簡按此解不通。

長而左右彈,甲乙。而下有弦字。脈經。彈下有診曰二字。張云。言兩手俱長。而弦強也。彈。搏擊之義。

厥疝,高雲。腹中。脾部也。有厥氣。乃土受木克。土氣厥逆。而不達也。土受木克。故不名曰脾痹。名曰厥疝。疝。肝病也。簡按脾痹。見四時刺逆從論。

白話文:

厥疝 ,是一種腹部疾病,影響脾臟部位。這種疾病是由於厥氣所致,即脾臟受肝臟剋制,導致脾氣運行逆亂,無法順暢。

由於脾臟受到肝臟剋制,因此這種疾病不稱為脾痹,而稱為厥疝。疝氣是一種肝臟疾病。

簡註: 脾痹的相關內容,請參考《四時刺逆從論》。

女子同法,高雲。女子無疝。肝木乘脾之法則同也。志云。男女氣血相同。受病亦屬同法。故於中央土臟。而曰女子同法者。欲類推於四臟也。簡按志注鑿矣。

白話文:

女性的治法,與男性相同。女性不會患疝氣。這是因為肝屬木,會剋制脾屬土的原理。

《素問·六節藏象論》說:男女的氣血是一樣的,所患的疾病也大致相同。所以,在中央的脾臟上,說「女性的治法與男性相同」,意思是這樣推論到其他四臟。

簡注對《素問》的註釋是錯誤的。

得之疾使四肢汗出當風,吳云。脾主四肢。胃主四末。疾使四肢。則勞而汗易出。風乘土虛。客於其部。故見上件諸證。高雲。得之疾。猶言得之外疾。簡按高注牽強。

白話文:

吳氏說:得到一種會讓四肢出汗的疾病。脾臟負責四肢,胃臟負責四肢末端。如果過度勞累,就會讓汗水容易排出。風邪趁虛而入,侵入脾胃的部位,因此會出現上述症狀。高氏說:「得之疾」,就是指從外在得來的疾病。但我認為高氏的解釋牽強附會。

上堅而大,張云。上。言尺之上。即尺外以候腎也。志云。上堅者。堅大在上。而不沉也。汪昂云。上字未解。簡按諸注未允。汪以為未詳。實然。

白話文:

上端堅硬而大,張(張介賓)說:上,是指尺子之上。也就是尺子外部,用來觀察腎的虛實。志(吳昆志)說:上端堅硬,就是堅硬而大在上面,而不是沉陷的。汪昂說:上字的意思還沒有解開。我簡潔地查閱了各家的注釋,都不太恰當。汪昂認為沒有詳細說明,確實如此。

五色之奇脈,簡按據甲乙。衍之奇脈三字。

面青目青,目青。諸本作目赤。當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