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素問識》~ 卷三 (15)
卷三 (15)
1. 宣明五氣篇第二十三
膽為怒,張云。怒為肝志。而膽亦然者。肝膽相為表裡。其氣皆剛。而肝取決於膽也。高雲。膽病鬱而不舒。則為怒。
是謂五病,志云。謂病五臟五行之氣。而六腑亦配合於五行。簡按九針論云。五臟氣。心主噫。肺主咳。肝主語。脾主吞。腎主欠。六腑氣。膽為怒。胃為氣逆噦。大腸小腸為泄。膀胱不約為遺溺。下焦溢為水。茲舉六腑之病。而言五精者。蓋以大腸小腸俱為泄歟。
五精所並,吳云。五精。五臟之精氣也。併合而入之也。五臟精氣。各藏其臟則不病。若合而並於一臟。則邪氣實之。各顯其志。張云。並。聚也。高雲。臟虛而精氣並之也。精者陰精。氣者陽氣。簡按精氣。乃水穀之精氣。不必分陰陽矣。
並於肝則憂,馬雲。陰陽應象大論曰怒。而茲曰憂者。以肺氣得以乘之也。高雲。肝主怒。今曰憂者。上文膽為怒。故此肝為憂。怒為有餘。憂為不足也。樓云。憂。當作怒。簡按九針論。亦作憂。
並於脾則畏,馬雲。陰陽應象大論曰思。而茲曰畏者。蓋思過則反畏也。高雲。思慮者。脾之精。今曰畏者。慮之至也。樓云。畏。當作思。簡按九針論亦作畏。甲乙作飢。(與王注一經同。)
五臟化液,高雲。化液者。水穀入口。津液各走其道。五臟受水穀之精。淖注於外竅。而化為五液也。
心為汗,吳云。心主血。汗者血之餘。故汗為心液。簡按營衛生會篇云。奪血者無汗。奪汗者無血。三因方。謂傷寒衄者。為紅汗。其意同焉。
肺為涕,簡按諸字書。以涕為目泣。而醫家特為鼻液。考說文。洟。又作𫈨。鼻液也。蓋𫈨涕通用。玉篇。𫈨。他計切。鼻𫈨。禮內則。不敢唾涕。釋文云。本又作洟。
脾為涎,吳張並云。涎出於口。脾之竅也。簡按證治準繩損傷門云。兩臉涎囊。知是涎出於口也。
腎為唾,吳云。唾出於廉泉二竅。二竅挾舌本。少陰腎脈。循喉嚨。挾舌本。故唾為腎液。高雲。靈樞根結篇云。少陰根於泉。結湧於廉泉。舌下竅也。是腎為水臟。從下而上。液雖有五。腎實主之。是以五液皆咸。咸。水味也。
血病無多食鹹,張云。血得咸則凝結不流也。五味論曰。血與咸相得則凝。
骨病無多食苦,志云。腎主骨。炎上作苦。苦走骨者。火氣下交於腎也。骨病而多食之。則火氣反勝矣。此與並於心則喜。並於腎則恐之義相同。蓋心腎水火之氣。時相既濟。故所走互更。其餘三臟。是本臟之味。而走本臟所主之筋肉也。簡按靈五味論曰。酸走筋。多食之令人癃。咸走血。多食之令人渴。辛走氣。多食之令人洞心。苦走骨。多食之令人變嘔。甘走肉。多食之令人悗心。正與此節同義。九針論曰。苦走血。病在血無食苦。咸走骨。病在骨無食鹹。此以本臟之味而言之。
白話文:
【宣明五氣篇第二十三】
膽與怒的關係
張氏說:怒是肝的情志表現,但膽也與怒有關,因為肝膽互為表裡,兩者氣性剛強,且肝的功能受膽影響。高氏認為,膽氣鬱結不暢時,會引發怒氣。
五病的定義
指五臟五行之氣失調所導致的疾病,而六腑也與五行相配。《九針論》提到:五臟之氣失常時,心主噫氣、肺主咳嗽、肝主多語、脾主吞嚥、腎主呵欠;六腑之氣失常時,膽主怒、胃主氣逆打嗝、大腸小腸主腹瀉、膀胱失約主遺尿、下焦水液泛濫主水腫。此處舉六腑之病而稱「五精」,可能是將大腸小腸的腹瀉歸為一類。
五精所並
吳氏解釋:五精是五臟的精氣,若合併於一臟則致病。正常時五臟精氣各守其位,若聚於一臟,則邪氣盛而顯現相應情志。張氏認為「並」是聚集之意,高氏則說臟虛時精氣會乘虛而入。精氣泛指水穀所化的營養,不必區分陰陽。
五精並於各臟的情志表現
- 並於肝則憂:馬氏認為《陰陽應象大論》說肝主怒,此處稱憂是因肺氣乘肝所致。高氏則說,上文已提「膽為怒」,故肝改為憂,怒屬有餘,憂屬不足。樓氏主張「憂」應作「怒」,但《九針論》亦作「憂」。
- 並於脾則畏:馬氏指出《陰陽應象大論》說脾主思,此處稱畏是因思慮過度轉為恐懼。高氏解釋,畏是思慮的極端表現。樓氏認為「畏」應作「思」,但《九針論》仍作「畏」,《甲乙經》則作「飢」。
五臟化生的體液
高氏說明:水穀化生的津液分流至五臟,再外注於竅穴而形成五液:
- 心為汗:心主血,汗為血之餘,故汗屬心液。
- 肺為涕:涕為鼻液(古字「洟」或「𫈨」專指鼻液,後與「涕」通用)。
- 脾為涎:涎出自口,脾開竅於口。
- 腎為唾:唾源自舌下廉泉穴,腎經循喉嚨挾舌本,故唾屬腎液。腎為水臟,五液皆帶鹹味,因鹹屬水。
疾病飲食禁忌
- 血病無多食鹹:鹹味使血凝滯不流。
- 骨病無多食苦:腎主骨,苦味屬火,火氣下交於腎會反傷骨。此與「五精並於心則喜,並於腎則恐」同理,因心腎水火需平衡,故所主味道互異。其餘三臟之味(酸走筋、辛走氣、甘走肉)則直接影響本臟所主的組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