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素問識》~ 卷三 (10)
卷三 (10)
1. 經脈別論篇第二十一
調食和藥治在下輸,張云。調和藥食。欲其得宜。用針治之。乃在下輸厥陰之輸。名曰大沖。愚按此篇何以知其皆言足經。蓋以下輸二字。為可知也。亦如熱論篇。傷寒言足不言手之義。又如諸經皆言補瀉。而惟少陽一陰不言者。以少陽承三陽而言。一陰承三陰而言。因前貫後。義實相同。虛補實瀉。皆可理會也。至若一陰調食和藥一句。蓋亦總結上文而言。不獨一經為然。古經多略。當會其意。
象三陽而浮也,張云。太陽之象三陽者。陽行於表。陽之極也。故脈浮於外。志云。象者。像也。三陽。陽盛之氣也。言太陽臟脈。象陽盛之氣而浮也。
一陽臟者滑而不實也,馬雲。少陽為陽之裡陰之表。所謂半表半裡者。是也。其臟為陽之初生。故脈體滑而不實。象一陽之為初陽也。
象大浮也,馬雲。陽明雖為太陽之裡。而實為少陽之表。比之滑而不實者。則大而浮矣。彷彿乎太陽之浮也。
言伏鼓也,馬雲。太陰則入於陰分。脈雖始伏。而實鼓擊於手。未全沉也。
腎沉不浮也,馬雲。二陰雖相搏而至。然腎脈沉而不浮也。由是觀之。則厥陰為沉之甚。又非二陰比矣。張云。詳此明言二陰之脈象。而前無二陰之至。前有一陰之至。而此無一陰之脈。信為古經之脫簡。而上文一陽少陽之誤。即此節也。○吳云。此篇。自太陽臟獨至以下。言經脈證象。自是一家。故云別論。
白話文:
【經脈別論篇第二十一】
調配飲食與藥物治療的關鍵在於下輸穴。張氏說,調和藥物與飲食需適宜,若用針法治療,則應取足厥陰經的下輸穴,名為「太沖」。按此篇內容,何以得知皆論足經?因「下輸」二字可推知,如同《熱論篇》論傷寒僅言足經而不提手經之理。又如各經皆提及補瀉之法,唯獨少陽與一陰未明言,實因少陽承接三陽、一陰承接三陰,前後文義相通,虛則補、實則瀉,其理自明。至於「一陰調食和藥」一句,實為總結上文,非限於一經,古經文簡略,需領會其意。
「象三陽而浮也」,張氏解釋,太陽經脈象三陽,陽氣行於體表,為陽之極盛,故脈象顯浮。志氏補充,「象」即相似,三陽為陽氣旺盛之象,太陽臟脈猶如陽盛之氣而浮於外。
「一陽臟者滑而不實也」,馬氏認為,少陽居陽之裡、陰之表,屬半表半裡,其脈為陽氣初生,故滑而不實,反映初陽之特性。
「象大浮也」,馬氏指出,陽明雖為太陽之裡,實為少陽之表,相較於少陽的滑而不實,陽明脈象更大而浮,近似太陽之浮脈。
「言伏鼓也」,馬氏解釋,太陰深入陰分,脈雖初伏,卻仍有力鼓動於指下,未完全沈伏。
「腎沈不浮也」,馬氏說明,二陰(少陰)脈雖相互搏動,但腎脈沈而不浮,由此可知厥陰之脈沈象更甚,非二陰可比。張氏補充,此段詳述二陰脈象,卻未提及前文的「二陰之至」,而前文有「一陰之至」卻未論其脈象,推測為古經脫漏,上文「一陽少陽」之誤亦與此相關。吳氏總結,此篇自「太陽臟獨至」以下,專論經脈證象,自成體系,故稱「別論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