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素問識》~ 卷三 (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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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三 (7)

1. 三部九候論篇第二十

以上下逆從循之,張云。上下逆從。各因其次。以治之也。簡按循。蓋因循病之所在而治之義。與上文切循其脈之循自異。

孫絡病者治其孫絡血,靈脈度篇云。經脈為里。支而橫者為絡。絡之別者為孫。盛而血者。疾誅之。簡按新校正。引甲乙。絡病者治其絡血。無二孫字。今甲乙無血字。

在奇邪,馬雲。其有奇邪者。不正之邪。適然所中者。吳云。奇邪。奇經之邪。張云。奇邪者。不入於經。而病於絡也。邪客大絡。則左注右。右注左。其氣無常處。故常繆刺之。簡按馬。在。讀為有。

留瘦不移,吳。改瘦作廋。注云。廋。論語人焉廋哉之廋。匿也。言病邪留匿而不移。簡按通評虛實論。瘦留著。滑。改瘦作廋。吳亦從之。並似不穩。

節而刺之,張云。凡病邪久留不移者。必於四肢八溪之間。有所結聚。故當於節之會處。索而刺之。志高同。簡按當從王注。

見通之,新校正。引甲乙。是。

瞳子高者,張云。瞳子高者。目上視也。戴眼者。上視之甚。而定直不動也。馬雲。此章(二十五字)為第八節之脫簡。吳直移之於前文足太陽氣絕者云云之後。

手指及手外踝上五指留針,馬雲。王注以為錯簡者。是也。愚疑是第七節中手徐徐然下之脫簡。簡按此一句。吳以為血實於上之治法。志高並以為刺手太陽。而補足太陽之治。俱不可從。

白話文:

【三部九候論篇第二十】

上下逆從的治療方法,應根據病情的先後次序來處理。所謂「循」,是指依照疾病所在的位置進行治療,與前文「切循其脈」的「循」意義不同。

孫絡有病時,應治療孫絡中的瘀血。《靈樞·脈度篇》提到:經脈在內,分支橫向的是絡脈,絡脈的分支稱為孫絡。若孫絡中血氣盛滿,應迅速祛除。按新校正引《甲乙經》記載,「絡病者治其絡血」,原文無「孫」字,現今《甲乙經》版本亦無「血」字。

關於「奇邪」,馬蒔認為是指不正之邪偶然侵襲;吳崑解釋為奇經八脈的邪氣;張介賓則說,奇邪不進入經脈而停留於絡脈,邪氣在大絡中左右流竄,無固定位置,因此常用繆刺法治療。按馬蒔的觀點,「在」應讀作「有」。

「留瘦不移」中,吳崑將「瘦」改為「廋」,解釋為隱藏之意,指病邪潛伏不移動。按《通評虛實論》「瘦留著」一句,滑壽亦改「瘦」為「廋」,但此說法似不夠妥當。

「節而刺之」指病邪久留不散時,可能在四肢關節處結聚,因此應在關節交會處尋找並針刺。此處應遵從王冰的註解。

「見通之」一句,新校正引《甲乙經》的內容是正確的。

「瞳子高」指眼睛上視,「戴眼」則是上視嚴重且固定不動。馬蒔認為此段(二十五字)是第八節的脫簡,吳崑則將其移至前文「足太陽氣絕者」之後。

「手指及手外踝上五指留針」一句,馬蒔贊同王冰認為是錯簡的說法,並推測可能是第七節中「手徐徐然下」的脫漏內容。吳崑視此為血氣上實的治法,而志高則認為是針刺手太陽經並補足太陽經的治療方式,但二者說法均不足採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