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素問識》~ 卷二 (38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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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二 (38)

1. 脈要精微論篇第十七

諸過者,吳云。過。脈失其常也。

陰陽有餘,馬雲。若滑澀兼見。而陰陽俱有餘。則陽有餘為無汗。陰有餘為身冷。宜二證皆見也。簡按滑澀相反。豈有二脈俱見之理乎。

推而外之內而不外,張云。此下言察病之法。當推求於脈。以決其疑似也。凡病若在表。而欲求之於外矣。然脈則沉遲不浮。是在內而非外。故知其心腹之有積也。推。音吹。諸釋作推動之推者。非。簡按吳馬諸家。仍王注。以推為推動之義。汪機遂以推為診脈之一法。(見於脈訣刊誤。附錄。)並不可從。

推而內之外而不內,張云。凡病若在裡。而欲推求於內矣。然脈則浮數不沉。是在外而非內。故知其身之有熱也。

推而上之上而不下,張云。凡推求於上部。然脈止見於上。而下部則弱。此以有升無降。上實下虛。故腰足為之清冷也。

推而下之下而不上,張云。凡推求於下部。然脈止見於下。而上部則虧。此以有降無升。清陽不能上達。故為頭項痛也。按此二節。甲乙經。以上而不下。作下而不上。下而不上。作上而不下。似與上文相類而順。但既曰下而不上。則氣脈在下。何以腰足反清。且本經前二節反言之。後二節順言之也。一反一順。兩得其義。仍當以本經為正。簡按以上四節。張註明備。今從之。志云。推。詳也。推詳其脈氣之偏於外內上下也。是亦本於張義耳。

按之至骨脈氣少者,高雲。若按之至骨。不應於指。脈氣少者。此陰盛陽虛。生陽之氣。不能上行。當腰脊痛。而身有痹病也。承上文上下外內之病。而言診脈亦有外內上下之法也。以上答帝知病乍在內乍在外之問者。如此。

白話文:

《脈要精微論篇第十七》

諸過者:指脈象失去正常狀態。

陰陽有餘:若脈象同時出現滑澀,表示陰陽俱有餘。陽有餘則無汗,陰有餘則身體寒冷,這兩種症狀可能同時出現。但滑澀二脈性質相反,理論上難以同時存在。

推而外之內而不外:診病時,若症狀看似在表,但脈象沈遲而不浮,則病根在內而非外,可能是心腹有積滯。「推」應解作「推求」,而非「推動」。

推而內之外而不內:若症狀看似在裡,但脈象浮數而不沈,則病根在外而非內,可能是身體發熱。

推而上之上而不下:若脈象僅顯於上部而下部虛弱,表示氣機上升不降,上實下虛,會導致腰足清冷。

推而下之下而不上:若脈象僅顯於下部而上部不足,表示氣機下降不升,清陽不達,會導致頭項疼痛。此處《甲乙經》的記載與本文相反,但應以本文為準。

按之至骨脈氣少者:若按脈至骨仍感脈氣微弱,表示陰盛陽虛,生陽之氣不能上行,可能導致腰脊疼痛或身體痹病。此段總結診脈時需內外上下兼顧,以判斷病情所在。

以上為回答黃帝關於疾病忽內忽外之問的解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