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素問識》~ 卷二 (36)
卷二 (36)
1. 脈要精微論篇第十七
久風為飧泄,志云。風乃木邪。久則內干脾土。而成飧泄矣。故曰。春傷於風。邪氣留連。乃為洞泄。
筋變骨痛,變。諸本作攣。當改。張云。此言諸病癰腫。而有兼筋攣骨痛者也。諸家以癰腫筋攣骨痛。釋為三證。殊失經意。觀下文曰。此寒氣之腫。則其所問在腫。義可知矣。
寒氣之腫八風之變也,張云。惟風寒之變在經。所以兼筋骨之痛。今有大項風蛤蟆瘟之屬。或為頭項咽喉之癰。或為肌肉之腫。正此類也。高雲。此寒氣之腫。言癰腫之生於寒也。八風之變。言筋攣骨痛之生於風也。以明病之所生。即病之所變也。
以其勝治之愈也,志云。以五行氣味之勝治之而愈也。如寒淫於內。治以甘熱。如東方生風。風生木。木生酸。辛勝酸之類。
徵其脈,吳云。徵。驗也。
其色蒼赤,張云。蒼者。肝腎之色。青而黑也。赤者。心火之色。心主血也。脈見弦沉。而色蒼赤者。筋骨血脈俱病。故必當為毀傷也。簡按蒼。說文。草色也。青而黑。未知何據。
濕若中水也,張云。凡毀傷筋骨者。無論不見血已見血。其血必凝。其經必滯。氣血凝滯。形必腫滿。或如濕氣在經。而同於中水之狀也。高雲。毀傷筋骨。應不見血。若已見血。則心氣並傷。如汗出身濕。若中於水。水從汗孔。而傷其心氣也。吳本。肝與腎以下二十五字。移於腎脈搏堅而長云云。至令不復也下。注云。肝與腎脈並至。謂搏堅而長。又沉石也。其色當蒼黑。今見色蒼赤。則非肝腎病。當病毀傷不見血。蓋筋傷則色蒼。脈傷則色赤。若已見血。則其搏堅而長。或為濕飲。其脈沉下。或為水也。簡按此一節。與上下文。不相順承。疑有脫誤。
尺內兩旁則季脅也,簡按王注。尺內。謂尺澤之內也。此即診尺膚之部位。平人氣象論云。尺澀脈滑。尺寒脈細。王注亦云。謂尺膚也。邪氣臟腑病形篇云。善調尺者。不待於寸。又云。夫色脈與尺之相應。如桴鼓影響之相應也。論疾診尺篇云。尺膚澤。又云。尺肉弱。十三難云。脈數尺之皮膚亦數。脈急尺之皮膚亦急。史記倉公傳亦云。切其脈。循其尺。仲景云。按寸不及尺。皆其義也。而其所以謂之尺者。說文。尺。十寸也。人手卻十分動脈為寸口。十寸為尺。尺所以指。尺。規矩事也。從屍從乙。乙。所識也。周制。寸尺咫尋常仞諸度量。皆以人之體為法。徐鍇曰。家語曰。布指知尺。舒肱知尋。(大戴禮云。布指知寸。布手知尺。舒肱知尋。)明是尺即謂臂內一尺之部分。而決非寸關尺之尺也。寸口分寸關尺三部。昉於難經。馬張諸家。以寸關尺之尺釋之。與經旨差矣。今據王義考經文。圖左方。
白話文:
《脈要精微論篇第十七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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久風為飧洩
風屬木邪,長期侵襲會損傷脾土,導致消化不良的腹瀉(飧洩)。因此說,春季受風邪侵襲,若邪氣滯留,會引發嚴重的腹瀉(洞洩)。 -
筋攣骨痛
「變」字在各版本中應為「攣」,指癰腫疾病伴隨筋脈拘攣和骨痛。前人誤將癰腫、筋攣、骨痛視為三種病症,實則均屬寒邪引起的腫脹問題。 -
寒氣之腫與八風之變
寒邪導致腫脹,風邪變化則引發筋攣骨痛。例如大頭瘟、蛤蟆瘟等病症,表現為頭頸咽喉癰腫或肌肉腫脹,皆屬此類。說明病因(寒、風)直接影響病症表現。 -
以五行相剋之法治療
根據五行相剋理論選擇相應藥味治療。如寒邪內侵用甘熱藥,風木之氣生酸味,辛味可克制酸味等。 -
驗脈與察色
「徵」指驗證。脈象弦沈且面色青黑帶紅(蒼赤),提示筋骨血脈俱傷,多見於外傷。若外傷出血後血色凝滯,可能伴隨水濕停滯的腫脹症狀,類似水腫。 -
尺膚診法
「尺內」指前臂內側尺膚部位(非寸關尺脈診),古代通過觀察此處皮膚的潤澤、溫度、肌肉狀態輔助診斷,與脈象變化相呼應。此診法源於周代以人體為度量基準的傳統,如「布指知尺,舒肱知尋」。後世誤將「尺」理解為寸關尺脈診中的尺脈,實則經文原意為尺膚區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