丹波元簡

《素問識》~ 卷二 (3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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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二 (35)

1. 脈要精微論篇第十七

折髀,吳云。折傷其髀。筋損血傷。故見肝木之脈。諸注仍王義。

食痹,痹下。脈經。有髀痛二字。吳云。謂食積痹痛也。簡按至真要大論王注云。食痹。謂食已心下痛。陰陰然不可名也。不可忍也。吐出乃止。此為胃氣逆。而不下流也。又張云食痹者。食入不化。入則悶痛嘔汁。必吐出乃止。李氏醫宗必讀有治法。

其軟散,脈經。軟下。有而字。

色不澤者,志云。五臟元真之氣。脾所主也。濕熱太過。則色黃脈盛。而少氣矣。其不及。當病足脛腫。脾氣虛。故足腫也。若水狀而非水病。故其色不澤。

其色黃而赤,張云。邪脈干腎。腎必衰。其色黃赤。為火土有餘。而腎不足。

折腰,吳云。傷折其腰。損其肉與脈。肉病故黃。脈病故赤也。簡按刺腰痛論云。解脈。令人腰痛。如引帶。如折腰狀。以此觀之。吳說似是。但以黃赤。分肉與脈。恐非。

心疝,聖濟總錄云。夫臟病必傳於腑。今心不受邪。病傳於腑。故小腸受之。為疝而痛。少腹當有形也。世之醫者。以疝為寒濕之疾。不知心氣之厥。亦能為疝。心疝者。當兼心氣以治之。方具於九十四卷。大奇論云。心脈搏滑急。為心疝。四時刺逆從論云。滑則病心風疝。邪氣臟腑病形篇云。心疝。引臍小腹鳴。

心為牡臟,靈順氣一日分為四時篇。亦有此文。張云。牡。陽也。心屬火。而居於膈上。故曰牡臟。簡按吳本。牡。作牝。注云。牝。陰也。大誤。靈樞。肺為牝臟。

寒熱,簡按寒熱。蓋虛勞寒熱之謂。即後世所稱風勞。下文云。沉細數散者。寒熱也。次篇云。寸口沉而喘。曰寒熱。及靈論疾診尺篇。寒熱病篇。風論等。所論皆然。又喻昌醫門法律。以以下五條。為胃風變證。各處一方。誤甚。

癉成為消中,馬雲。癉者。熱也。吳云。癉。熱邪也。積熱之久。善食而飢。名曰消中。簡按王注奇病論云。癉。謂熱也。此章冠濕字。非是。漢書嚴助傳。南方暑濕。近夏癉熱。(師古注。癉。黃病也。誤。)王充論衡云。人形長七尺。形中有五常。有癉熱之病。深自克責。猶不能愈。又云。天地之有湛也。何以知不如人之有水病也。其有旱也。何以知不如有癉疾也。左傳。荀偃癉疽。(哀三年)史記。風癉。肺消癉。及本經消癉。癉瘧之類。皆單為熱之義。熊音。癉。多滿反。俗作疸。病黃也。尤誤。

厥成為巔疾,吳云。巔。癲同。古通用。氣逆上而不已。則上實而下虛。故令忽然癲僕。今世所謂五癇也。張云。或為疼痛。或為眩僕。而成頂巔之疾也。一曰。氣逆則神亂。而病癲狂者。亦通。簡按楊玄操注難經云。癲。顛也。發即僵仆倒地。故有癲蹶之言。樓氏綱目云。以其病在頭巔。故曰癲疾。是知癲癇之癲。厥成癲疾。眩冒癲疾之巔。一疾也。王太僕誤分癲為二疾。獨孫真人始能一之。樓以癲巔為一疾。固是。以巔為頭巔之義。不可從。五臟生成篇。頭痛巔疾。下虛上實。奇病論云。人生而有病巔疾者。方盛衰論。氣上不下。頭痛巔疾。並是癲疾。當從吳注。

白話文:

脈要精微論篇第十七

折髀:指的是腿骨骨折,傷及筋脈,導致肝經脈象異常。諸家注釋都沿用王氏的解釋。

食痹:指飲食積滯導致的痹痛。 一些醫書記載為髀部疼痛,意思是食物積聚在腹部,造成脹痛,感覺陰陰沉沉,難以忍受,必須嘔吐出來才能緩解,這是胃氣逆而不下行的表現。也有其他醫家認為是食物消化不良,導致胸悶、疼痛、嘔吐等症狀,必須吐出才能緩解。李氏《醫宗必讀》中有相關的治療方法。

其軟散:指脈象軟弱下陷。

色不澤:指面色晦暗無光澤。這是因為脾臟元氣不足,濕熱過盛導致面色發黃,脈象有力,但氣虛,脾氣虛弱則足部腫脹,雖然腫脹如水,但並非水腫,因此面色晦暗無光澤。

其色黃而赤:指面色黃赤。這是因為邪氣侵犯腎臟,腎氣虛衰,火土之氣過盛,而腎氣不足所致。

折腰:指腰部骨折,損傷肌肉和經脈,肌肉受損則發黃,經脈受損則發赤。一些醫書記載,經脈受損會導致腰痛,如帶狀疼痛,像折腰一樣,因此吳氏的解釋似乎可信,但將黃赤分別歸因於肌肉和經脈,可能不太準確。

心疝:指心臟病變影響到小腸,導致疝氣疼痛,少腹會有腫塊。古人多將疝氣視為寒濕之疾,卻忽略了心氣虛衰也會引起疝氣。治療心疝應同時考慮心氣的調理,相關處方記載於九十四卷。另有醫書記載,心脈搏動滑數急促也可能是心疝的表現。

心為牡臟:心屬火,位於膈膜之上,故稱為牡臟(牡:陽)。 有的古籍誤將“牡”作“牝”(牝:陰),這是錯誤的。

寒熱:指虛勞引起的寒熱症狀,即後世所稱的風勞。一些醫書記載,脈象沉細、數而散是寒熱的表現。其他醫籍中也有類似記載。一些醫家將此歸為胃風變證,這種說法是錯誤的。

癉成為消中:指癉(熱邪)積聚日久,表現為善食而飢的症狀,稱為消中。許多醫籍都將癉解釋為熱邪。

厥成為巔疾:指氣逆上衝,導致癲癇發作,類似於現代醫學所說的癲癇。也可能表現為頭痛眩暈而倒地,成為頂部疾病。一些醫籍對癲癇的解釋有出入,但其根本原因都是氣逆導致神志紊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