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素問識》~ 卷二 (32)
卷二 (32)
1. 脈要精微論篇第十七
渾渾革至如湧泉,張云。革至。如皮革之堅硬也。志云。革至者。扃易於平常也。高雲。革至如湧泉。應指雜還之意。汪機云。愚謂此則溢脈類也。與仲景弦大虛芤之革不同。簡按文選七發注。渾渾。波相隨貌。革。集韻。音殛。急也。禮檀弓。夫子之病革矣。甲乙。脈經。乍綽綽。(詩傳。寬也。)義相乖。
綿綿,張云。綿綿如寫漆。(出辨脈篇)及如弓弦之斷絕者。皆真氣已竭。故死。高雲。軟散無倫之意。詩大雅疏。微細之辭。
精明五色,吳云。精明見於目。五色顯於面。皆為氣之光華。
白裹朱,宋本脈經。白。作帛。沉本脈經作綿。馬雲。白。當作帛。諸本作白。非。張云。白裹朱。隱然紅潤而不露也。
赭,張云。代赭也。色赤而紫。說文。赭。赤土也。
蒼璧,白虎通。璧者。外圓象天。內方象地。爾雅。肉倍好謂之璧。
地蒼,脈經。作炭。張云。地之蒼黑。枯暗如塵。
其壽不久也,吳云。精微象見。言真元精微之氣。化作色相。畢見於外。更無藏蓄。是真氣脫也。故壽不久。○高本。夫精明者所以視萬物云云二十九字。移其去如弦死下。非。
傷恐者,吳云。傷。悲傷。恐。懼也。傷為肺志。恐為腎志。蓋肺氣不利則悲。濕土刑腎則恐也。張云。傷恐者。腎受傷也。志云。恐為腎志。如腎氣不藏。而反勝於中。則傷動其腎志矣。簡按推下文例。者字。當在言下。
終日乃復言,志云。氣不接續也。傷寒論曰。實則譫語。虛則鄭聲。鄭聲者。重語也。
門戶不要,張云。要。約束也。幽門(胃下口)闌門(大腸小腸之會)魄門。皆倉廩之門戶。門戶不能固則腸胃不能藏。所以泄利不禁。脾臟之失守也。
五臟者身之強也,吳本作五腑。注云。下文所言五腑者。乃人身恃之以強健。簡按吳注似是。高接前段。為五臟者中之守也之結語。恐非。
頭者精明之府,張云。五臟六腑之精氣。皆上升於頭。以成七竅之用。故頭為精明之府。高雲。人身精氣。上會於頭。神明上出於目。故頭者。精明之府。
頭傾視深,吳云。視深。視下也。又目陷也。張云。頭傾者。低垂不能舉也。視深者。目陷無光也。
背者胸中之府,馬雲。胸在前。背在後。而背懸五臟。實為胸中之府。張云。背乃臟俞所繫。故為胸中之府。
肩隨,樓氏綱目。作肩垂。
腎將憊矣,熊音。憊。蒲拜反。病也。吳云。憊。與敗同。壞也。
僂附,吳云。僂。曲其身也。附。不能自步。附物而行也。簡按馬。附讀為俯。為是。左傳昭七年。正考父一命而僂。再命而傴。三命而俯。杜注。俯共於傴。傴共於僂。又䔵同。說文。䔵。俛病也。廣雅。䔵。短也。
白話文:
《脈要精微論篇第十七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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渾渾革至如湧泉
形容脈象堅硬如皮革,急促如湧泉。張氏解釋「革至」為脈搏堅硬如皮革;志氏認為是脈象異常急促;高氏則描述為脈搏雜亂如泉湧。汪機認為此脈類似溢脈,與仲景所說的弦大虛芤之革脈不同。另有考證「渾渾」為波濤相隨之貌,「革」有急迫之意。 -
綿綿
脈象微弱如絲,或如斷絕的弓弦,表示真氣耗竭,預後不良。高氏解釋為軟弱散亂無序;《詩經》注釋中形容為細微之狀。 -
精明五色
眼睛的神采和面部的五色,都是氣血光華的表現。 -
白裹朱
指面色隱隱紅潤而不外露。另有版本寫作「帛裹朱」或「綿裹朱」,馬氏認為「白」應為「帛」。 -
赭
代赭色,即赤紫色。《說文》解釋為赤土色。 -
蒼璧
比喻面色如青玉,外圓象天,內方象地。《爾雅》稱玉肉多於孔為璧。 -
地蒼
面色蒼黑如塵土,枯暗無光。《脈經》中寫作「炭」。 -
其壽不久也
真氣外露而無藏蓄,象徵生命即將終結。吳氏認為是精微之氣化為色相顯露於外,預示壽命不長。 -
傷恐者
悲傷與恐懼的情志問題。吳氏解釋為肺氣不利致悲,腎受濕土克制致恐;張氏認為是腎氣受傷;志氏則指腎志不藏而受損。 -
終日乃復言
氣虛導致言語斷續,類似《傷寒論》中的「鄭聲」(虛弱重複的言語)。 -
門戶不要
指腸胃門戶(如幽門、闌門、魄門)失去約束功能,導致洩利不止,反映脾臟失守。 -
五臟者身之強也
五臟(或五腑)是維持身體強健的基礎。吳氏認為下文所指為五腑,高氏則認為是前文「五臟者中之守」的總結。 -
頭者精明之府
頭部匯聚五臟六腑精氣,主導七竅功能,故為「精明之府」。高氏強調精氣與神明集中於頭目。 -
頭傾視深
頭部低垂不能抬起,目光深陷無神,反映精氣衰敗。 -
背者胸中之府
背部承載五臟俞穴,故為胸中臟腑之府。 -
肩隨
肩膀下垂無力,另本作「肩垂」。 -
腎將憊矣
「憊」意為衰敗,吳氏解為腎氣損壞。 -
僂附
身體彎曲無法直立,需依附他物行走。馬氏認為「附」通「俯」,引用《左傳》中「僂、傴、俯」的等級差異;《說文》解釋為俯身病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