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素問識》~ 卷二 (29)
卷二 (29)
1. 診要經終論篇第十六
不嗜食又且少氣,高雲。夫脈亂必令人不嗜食。蓋食氣入胃。濁氣歸心。淫精於脈也。不但氣微。又且少氣。
筋攣逆氣環為咳嗽,高雲。春刺秋分。肺氣妄傷。筋攣。肝病也。筋攣逆氣。肝病而逆於肺也。張云。逆氣者。肝氣上逆也。環。周也。秋應肺。故氣周及肺。為咳嗽也。
時驚又且哭,張云。肝主驚。故時驚。肺主悲憂。故又且哭。
邪氣著臟,張云。冬應腎。腎傷則邪氣內侵而著臟。故令人脹。馬雲。著。著同。高雲。著。舊本訛著。今改。簡按著。著俗字。
又且欲言語,志云。肝主語。故欲言語也。簡按宣明五氣篇曰。五氣所病。肝為語。
解墮,馬雲。解。懈同。墮。惰同。
心中欲無言,吳云。肺主聲。刺秋分而傷肺。故欲無言。
惕惕如人將捕之,吳云。恐也。恐為腎志。肺金受傷。腎失其母。虛而自恐也。
少氣時欲怒,張云。夏傷其腎。則精虛不能化氣。故令人少氣。水虧則木失所養。而肝氣強急。故欲怒也。志云。陽氣外張。故令人少氣善怒也。
惕然欲有所為起而忘之,張云。傷肝氣也。心失其母。則神有不足。故令人惕然。且善忘也。志云。秋主下降。刺春分。是反導其血氣上行。故令人惕然。且善忘也。
洒洒時寒,志云。冬主閉藏。而反傷之。則血氣內散。故令人寒慄也。簡按志注本於四時刺逆從論。為是。
眠而有見,馬雲。而。當作如。張云。肝藏魂。肝氣受傷。則神魂散亂。故令人慾臥不能眠。或眠而有見。謂怪異等物也。簡按而如古通。如詩小雅垂帶而厲。箋云。而。如也。春秋。星隕如雨。是也。不必改字。
環死,吳云。心為天君。不可傷損。刺者誤中其心。則經氣環身一周。而人死矣。凡人一日一夜。營衛之氣。五十度周於身。以百刻計之。約二刻。而經氣循環一周也。簡按諸注以環為環周一日之義。然據上文間者環也。則吳義似長矣。○張云。按刺禁論所言。五臟死期。尤為詳悉。但與本節。稍有不同。此節止言四臟。獨不及肝。必脫簡耳。
中鬲者皆為傷中,張云。鬲膜。前齊鳩尾。後齊十一椎。心肺居於鬲上。肝腎居於膈下。脾居在下。近於鬲間。鬲者。所以鬲清濁分上下。而限五臟也。五臟之氣。分主四季。若傷其鬲。則臟氣陰陽相亂。是為傷中。故不出一年死。
知逆從也,張云。知而避之者為從。不知者為逆。是謂反也。
布憿,馬雲。憿。當作㹠。布巾也。張吳本作㹠。高作繳。志云。憿。定也。以布定著於胸腹。滑云。㹠。如纏繳也。簡按字書。㹠。又作繳。音皎。玉篇。脛行𤵄也。集韻。脛布也。本草有繳腳布。李時珍云。即裹腳布。古名行𤵄。乃滑注似是。字書無憿字。志聰依王注形定之解。牽強。
白話文:
《診要經終論篇第十六》:
-
不愛吃東西且氣虛:脈象紊亂會導致食慾不振,因為食物精微進入胃後,濁氣歸於心臟並滋養經脈。此時不僅元氣微弱,還會出現氣虛症狀。
-
筋脈抽搐、氣逆引發咳嗽:春季誤刺秋季對應的穴位會傷肺氣,導致肝病相關的筋脈抽搐。肝氣上逆影響肺部,形成周而復始的咳嗽(「環」指氣機循環影響肺臟)。
-
易受驚嚇且哭泣:肝主驚恐,故易驚;肺主悲憂,因此會伴隨哭泣。
-
邪氣深入臟腑:冬季對應腎臟,腎傷則邪氣內侵滯留臟腑,引發脹滿(「著」為「著」的俗字,意指滯留)。
-
想說話卻無力:肝主言語功能,肝氣受損會產生表達慾望但無力實現。
-
懈怠無力:「解墮」即「懈惰」,指身體疲乏鬆懈。
-
心中沈默不欲言:肺主發聲,誤刺秋季穴位傷肺,導致失語傾向。
-
驚恐如被捕:腎主恐懼,肺受傷後腎失母氣(金生水),引發無故恐慌。
-
氣短易怒:夏季傷腎致精虛氣弱;腎水不足則肝木失養,導致易怒。
-
心慌健忘:肝氣受傷影響心神(肝為心之母),出現驚惶不安和遺忘;或解釋為秋季誤刺春分穴位,氣血逆行擾神。
-
陣陣發冷:冬季誤刺違反閉藏規律,導致血氣耗散而畏寒。
-
幻視失眠:肝藏魂,肝傷則神魂不寧,出現失眠或幻視(「而」通「如」,不必改字)。
-
環周致死:誤刺心臟後,經氣循環一周(約古代二刻鐘)即死亡。注者推測原文可能有脫漏肝臟相關內容。
-
傷膈膜危及生命:膈膜分隔五臟,受傷會導致臟氣逆亂,一年內死亡。
-
順逆之理:知曉禁忌為「從」,違反為「逆」,即「反」常規。
-
「布憿」註解:應為「布㹠」(纏裹布巾),指用布固定胸腹部位。另有註解認為是「行𤵄」(古代裹腳布),但無「憿」字記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