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素問識》~ 卷二 (2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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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二 (27)

1. 玉版論要篇第十五

吳云。古之帝王。聞一善道。著之方策。以紀其事。謂之玉版。簡按賈誼新書云。書之玉版。藏之金櫃。置之宗廟。以為後世戒。漢司馬遷傳。金櫃玉版。圖籍散亂。如淳注。玉版。刻玉版。書為文字也。

揆度奇恆,馬雲。病能論云。揆度者。切度之也。奇恆者。言奇病也。所謂奇者。使奇病不得以四時死也。恆者。得以四時死也。所謂揆者。方切求之也。言切求其脈理也。度者。得其病處。以四時度之也。

道在於一,馬雲。一者何也。以人之有神也。吳張同。

神轉不回,馬雲。回者。卻行而不能前也。玉機真臟論云。帝曰。吾得脈之大要。天下至數。五色脈變。揆度奇恆。道在於一。神轉不迥。迥則不轉。乃失其機。至數之要。迫近以微。著之玉版。藏之臟腑。每旦讀之。名曰玉機。此篇用回字。彼從迴。義當參考。張云。回。逆而邪也。簡按回迴同字。

至數之要迫近以微,高雲。至數之要。迫近而在於色脈。以微而在於神機。色脈神機。可以著之玉版。

容色,吳云。容。面容也。簡按全本作客色。近是。

在其要,高雲。在。察也。所謂色變者。面容之色。見於上下左右。當各察其淺深順逆之要。簡按在。察也。見爾雅釋詁。

湯液主治十日已,高雲。湯液者。五穀之湯液。十日已者。十干之天氣周。而病可已。即移精變氣論。所謂湯液十日以去八風五痹之病者。是也。

必齊主治二十一日已,高雲。齊。合也。即湯液醪醴論。所謂必齊毒藥攻其中者。是也。二十日。則十干再周。二十一日。再周環復。其病可已。馬雲。齊。後世作劑。

醪酒主治百日已,馬雲。醪酒者。入藥於酒中。如腹中論有雞矢醴之謂。高雲。醪酒。乃熟谷之液。其性慓悍滑疾。運行榮衛。通調經脈。故百日病已。百日則十干十周。氣機大復也。

百日盡已,吳云。言至於百日之期。則命盡而死。張云。百日盡則時更氣易。至數盡而已。上節言病已。此言命已也。不可混看。高雲。盡已。氣血皆終也。簡按王林二家注並誤。

上為逆下為從,馬雲。色見於上。病勢方炎。故為逆。色見於下。病勢已衰。故為從。靈五色篇云。其色上行者。病益甚。其色下行。如雲徹散者。病方已。

女子右為逆左為從,志云。按方盛衰論云。陽從左。陰從右。蓋男子之血氣從左旋。女子之血氣從右轉。是以男子之色見於右。而從左散者。順也。女子之色見於左。而從右散者。順也。

陰陽反他,張云。作。舊作他。誤也。今改之。反作。如四氣調神論。所謂反順為逆也。

在權衡相奪,張云。謂度其輕重。而奪之使平。猶權衡也。高雲。奪其逆於右者從左。逆於左者從右。如湯液主治。必齊主治。醪酒主治。皆權衡相奪之義。簡按馬為察脈之浮沉之義。非。

白話文:

《玉版論要篇第十五》

古代帝王聽聞有益的道理,便記錄在方策上,以記載其事,稱為「玉版」。簡按《賈誼新書》提到:「書寫於玉版,藏於金櫃,置於宗廟,作為後世的戒訓。」《漢書·司馬遷傳》也記載:「金櫃玉版,圖籍散亂。」如淳注釋:「玉版,是刻有文字的玉板。」

揆度奇恆
馬雲解釋:「揆度」指切脈推測病情,「奇恆」指異常的疾病。所謂「奇」,是指不隨四時變化的疾病;「恆」則是隨四時變化的疾病。「揆」是仔細探求脈理,「度」是根據病位,以四時變化來衡量。

道在於一
馬雲說:「一」指的是人的精神。吳張二人亦同此意。

神轉不回
馬雲解釋:「回」是倒退不前。《玉機真臟論》提到:「脈象的關鍵在於『一』,精神運轉不逆,逆則失其機理。」此處用「回」字,而《玉機真臟論》用「迴」,意義相通。張氏認為:「回」指逆行邪氣。

至數之要迫近以微
高雲解釋:「至數的關鍵在於色脈的變化,微妙之處在於神機運轉,這些都可記錄於玉版。」

容色
吳雲認為:「容」指面容。簡按全本作「客色」,較為貼切。

在其要
高雲解釋:「在」是觀察的意思。面容的色澤變化顯現於上下左右,需審察其深淺順逆的關鍵。

湯液主治十日已
高雲說:「湯液」是五穀熬製的湯藥,「十日已」指十天干循環一周,疾病可癒。如《移精變氣論》所說:「湯液十日可治八風五痹之病。」

必齊主治二十一日已
高雲解釋:「齊」是調和的意思,如《湯液醪醴論》所說:「必用藥物調和治療。」二十天為十天干兩周,二十一天循環完成,病可痊癒。馬雲補充:「齊」後世寫作「劑」。

醪酒主治百日已
馬雲說:「醪酒」是藥材浸泡的酒,如《腹中論》提到的「雞矢醴」。高雲解釋:「醪酒」性烈,能運行氣血,通調經脈,故百日可癒,因十天干循環十周,氣機恢復。

百日盡已
吳雲認為:「百日」指期限已至,生命終結。張氏解釋:「百日後時氣更替,病勢終盡。」高雲補充:「盡已」表示氣血耗竭。

上為逆下為從
馬雲解釋:「病色顯現於上部,病勢正盛,為逆;顯現於下部,病勢已衰,為順。」《靈樞·五色篇》也提到:「病色上行者加重,下行如雲散者將癒。」

女子右為逆左為從
志雲解釋:「男子氣血從左旋,女子從右轉,故男子病色見於右而左散為順,女子見於左而右散為順。」

陰陽反他
張氏認為:「他」應為「作」,指陰陽逆亂,如《四氣調神論》所說「反順為逆」。

在權衡相奪
張氏解釋:「權衡」指衡量輕重以調整平衡。高雲補充:「如湯液、必齊、醪酒的治療,皆是權衡調節之義。」馬雲認為指脈象浮沈,此說不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