丹波元簡

《素問識》~ 卷八 (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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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八 (3)

1. 標本病傳論篇第六十五

馬雲。本篇前二節。論標本。後八節。論病傳。故名篇。靈樞。以病本篇。論標本。以病傳篇。論病之所傳。分為二篇。其義全同。

白話文:

馬雲的《靈樞·病本篇》的前兩節討論標本,後八節討論疾病傳變,因此被稱為《病本篇》。《靈樞》將討論標本的內容歸入《病本篇》,將討論疾病傳變的內容歸入《病傳篇》,分為兩篇。但它們的意義完全相同。

病有標本刺有逆從,馬雲。標者。病之後生。本者。病之先成。此乃病體之不同也。逆者。如病在本。而求之於標。病在標。而求之本。從者。如在本求本。在標求標。此乃治法之不同也。

白話文:

疾病有標和本,治療有逆和從 ,出處:馬雲。

標: 疾病後來出現的症狀。 本: 疾病最初形成的根本原因。這是疾病本質的不同。

逆: 疾病在根本原因,卻求治於症狀;疾病在症狀,卻求治於根本原因。 從: 疾病在根本原因,就求治於根本原因;疾病在症狀,就求治於症狀。這是治療方法的不同。

必別陰陽,馬雲。必別病在陰經陽經。吳同。張云。陰陽二字。所包者廣。如經絡時令。氣血疾病。無所不在。

白話文:

必須區別陰陽,馬雲說指的是疾病在陰經還是陽經。吳同說,陰陽二字涵蓋的範圍很廣,包括經絡、時令、氣血和疾病等,無處不在。

前後相應,馬雲。前後者。背腹也。其經絡互相為應。吳云。謂經穴前後。刺之氣相應也。志云。有先病後病也。

白話文:

前後呼應 ,馬雲說:前後,指背部和腹部。它們的經絡相互呼應。吳說:指前後的穴位,針刺它們時氣息會相互呼應。志說:有先發病和後發病的區別。

逆從得施,吳云。逆者反治。從者正治。得施。謂施治無失也。

標本相移,馬雲。施逆從之法。以移標本之病。吳云。刺者。或取於標。或取於本。互相移易。

有逆取而得者,吳云。言標本逆從之刺。各有所宜。治非一途取也。高雲。有逆取而得者。即在本求標。在標求本也。有從取而得者。即在標求標。在本求本也。

白話文:

有的人用逆向的方法卻獲得了效果,這是吳雲說的,指的是標本相反的針刺。每種情況都有適合的治療方法,不能只用一種方式。高雲說:有的人用逆向方法得到效果,就是從根本上找標,從標上找根本。有的人用順向方法得到效果,就是從標上找標,從根本上找根本。

正行無問,馬雲。乃正行之法。而不必問之於人也。吳本。問。改作間。注云。標本得施。無間可議也。諸注同馬義。

白話文:

正行無需詢問的方法,是由馬雲發明的。這是一種正行的法則,無需向他人請教。

吳本原本詢問,後改為「間」。注釋中說,應用標本之法後,無需再討論。其他注釋與馬雲的意思相同。

言一而知百病之害,吳云。一者。本也。百者。標也。馬雲。言一病而遂知百病之害。高雲。言一標本逆從。而知百病之害。

白話文:

一語道破百病之害,吳雲解釋道:一是指根本原因,百是指病症表現。馬雲解釋道:根據一種病症,就能知道百病的危害。高雲解釋道:根據一個表裡癥狀的順序,就能知道百病的危害。

治得為從,吳云。此釋逆從二字之義。張云。得。相得也。猶言順也。志云。如熱與熱相得。寒與寒相得也。高雲。不知標本。治之相反。則為逆。識其標本。治之得宜。始為從。簡按張注穩貼。

白話文:

治療疾病的方法有順勢而為和逆勢而為的區別。

「順勢而為」的意思是:在治療時,根據疾病的性質和病理,採用與疾病性質相同的方法。比如:用熱藥治療熱病,用寒藥治療寒病。

「逆勢而為」的意思是:在治療時,不考慮疾病的性質和病理,而是採用與疾病性質相反的方法。比如:用寒藥治療熱病,用熱藥治療寒病。

只有根據疾病的標本(主要證狀和根本原因)進行針對性的治療,才能達到順勢而為的效果。否則,就有可能會逆勢而為,對疾病的治療產生負面影響。

先病而後逆者治其本,馬雲。凡先生病。而後病勢逆者。必先治其初病之為本。若先病勢之逆。而後生他病者。則又以病勢逆之為本。而先治之也。吳云。此二逆字。皆是嘔逆。張云。有因病而致血氣之逆者。有因逆而致變生之病者。有因寒熱而生為病者。有因病而生為寒熱者。但治其所因之本原。則後生之標病。可不治而自愈矣。

白話文:

首先治療原先的疾病,再治療後續的證候逆轉。如果出現疾病後,證候逆轉,必須先治療最初的疾病,這是根本。如果在疾病出現後,產生了其他的症狀,則以逆轉的症候為根本,優先治療。

吳氏說:這兩個「逆」字,都是指嘔吐反胃。張氏說:有因為疾病而導致血氣逆轉的,也有因為逆轉而產生新的疾病的,有因為寒熱而產生疾病的,也有因為疾病而產生寒熱的。只要治療其根本原因,後續產生的表層症狀,不治也能自行痊癒。

先熱而後生中滿者治其標,靈樞。熱。作病。滑云。此句。當作先病而後生熱者治其標。蓋以下文自有先病而後生中滿者治其標之句矣。此誤無疑。

白話文:

原古文:

先熱而後生中滿者治其標。

如果先得病,後來纔出現熱症和腹脹,那麼治療應該針對病症本身。

說明:

這句話其實應該是「先病而後生熱者治其標」,因為後文還有「先病而後生中滿者治其標」這句話。這個錯誤顯而易見。

先病而後泄者治其本,高雲。必且調之。乃治其他病。所以重其中土也。簡按本。疑標誤。泄者。脾胃虛敗所致。故宜治其標。下文云。先泄而後生他病者。治其本。且調之。乃治其他病。其義自明。

白話文:

如果先生病,後拉肚子,則應治療根本病症。 (高雲說)

一定要先調理好,然後再治療其他的病。這樣做是為了重視脾胃的功能。

簡要注釋:"本"字可能標示有誤。拉肚子是由於脾胃虛弱所致,因此應該治療表面的症狀。文章後文說:"如果先拉肚子,然後引發其他病症,則應治療根本的病症,並且先調理好,再治療其他的病。"這個意思很明確。

先病而後生中滿者治其標,張云。諸病皆先治本。而惟中滿者。先治其標。蓋以中滿為病。其邪在胃。胃者。臟腑之本也。胃滿則藥食之氣不能行。而臟腑皆失其所稟。故先治此者。亦所以治本也。

白話文:

張仲景曾說:「如果患者先有疾病,然後出現中滿徵兆,應當先治療徵兆。」

所有疾病都應該先治療病根,但只有中滿徵兆,需要先治療徵兆。這是因為中滿是疾病的表象,其病邪位於胃中,而胃是所有臟腑的根本。胃部過滿,會導致藥物和食物無法正常消化,導致臟腑失去應有的功能。因此,先治療中滿徵兆,其實也是在治療病根。

人有客氣有同氣,馬雲。蓋以人之病氣有二。病本不同。而彼此相傳者。謂之客氣。有二病之氣。本相同類。而彼此相傳者。謂之同氣。簡按全本。同。作司。似是。蓋客氣謂邪氣。司氣謂真氣歟。

白話文:

人體有「客氣」和「同氣」,這是指人生病時會有兩種不同的氣。

「客氣」是指與本身體質不同的病氣,會從外界傳染而來。

「同氣」是指與本身體質相同的病氣,會在體內相互傳染。

說明:

原文中「司氣」應該是「同氣」的筆誤,因為「司」和「同」在古代書寫時容易混淆。「司氣」在中醫中指的是正氣或真氣,而「同氣」則表示與人體本質相近的病氣。

小大不利治其標,本病篇。作小大便。下同。吳云。小大二便不利。危急之候也。雖為標。亦先治之。

病發而有餘,高雲。病發而邪氣有餘。則本而標之。申明本而標之者。先治其邪氣之本。後治正氣之標。此治有餘之法也。

白話文:

病情發作時,邪氣過剩,就從根本和標證入手。說明從根本和標證入手的方法:先治療邪氣的根本,後治療正氣的標證。這是治療邪氣過剩的方法。

謹察間甚,吳云。間。差間也。甚。益甚也。張云。間者。言病之淺。甚者。言病之重也。

間者並行甚者獨行,張云。間者。言病之淺。甚者。言病之重也。病淺者可以兼治。故曰並行。病甚者難容雜亂。故曰獨行。高雲。如邪正之有餘不足。疊勝而相間者。則並行其治。並行者。補瀉兼施。寒熱互用也。如但邪氣有餘。但正氣不足。而偏甚者。則獨行其治。獨行者。專補專瀉。專寒專熱也。

白話文:

張仲景說:有的時候兩種病同時治療,有的時候只治療一種病。所謂「淺」的病,指的是病情較輕;「重的」病,指的是病情較重。病情較輕的,可以同時治療兩種病,所以稱為「並行」。病情較重的,難以同時治療其他疾病,所以稱為「獨行」。

高世泰認為:如果正氣和邪氣都有過剩或不足的情況,並且交替出現,那麼就同時治療兩種病。同時治療的方法是:既補益正氣,又瀉除邪氣;既使用寒性藥物,又使用熱性藥物。如果只有邪氣過盛,而正氣不足,而且偏頗嚴重,那麼就專門治療一種病。專門治療的方法是:專門補益正氣,專門瀉除邪氣;專門使用寒性藥物,專門使用熱性藥物。

先小大不利而後生病者治其本,吳。十三字。移於上文小大利治其本之下。是。

冬夜半夏日中,張注病傳篇云。心火畏水。故冬則死於夜半。陽邪亢極。故夏則死於日中。蓋衰極亦死。盛極亦死。

白話文:

在冬天的夜晚和夏天的白天會半夜猝死,是《張注病傳》裡說的。心火害怕水,所以冬天會在半夜死。陽邪過於亢盛,所以夏天會在中午死。這是因為衰敗過度會死,而盛極也會死。

五日而脹,病傳篇云。五日而之胃。吳云。脹。胃病也。脹者。由於閉塞不通使然。此土氣敗絕。升降之機息。即痞脹也。

白話文:

病症持續五天就會腹脹,這是《病傳篇》所說的,五日後病情會傳遞到胃部。吳氏認為,腹脹是胃部疾病。腹脹是由於胃氣阻滯不通暢所致。這是因為地氣衰弱,胃氣升降失調,就會導致腹脹。

冬日入夏日出,馬雲。冬之日入在申。申雖屬金。金衰不能扶也。夏之日出在寅。木旺火將生。肺氣已絕。不待火之生也。志云。日出氣始生。日入氣收引。肺主氣。故終於氣之出入也。高雲。冬日入。氣不內歸也。夏日出。氣不外達也。

白話文:

冬天太陽下山,夏天太陽升起。

冬至時,日落於西南方(申)。申屬金,但金在冬天衰弱,無法扶助陽氣。

夏至時,日出於東南方(寅)。木旺盛,火氣將生。肺氣已衰盡,不用等火氣生長。

《靈樞·營衛生會》說:「太陽升起,氣血開始生長;太陽落下,氣血開始收斂。」肺主氣,所以肺氣的變化與太陽的出入有關。

高名曰:「冬至時太陽下山,氣血不能內歸;夏至時太陽升起,氣血不能外達。」

冬日入夏早食,早。病傳篇。作蚤。張本亦作蚤。馬雲。蚤。與早同。冬之日入在申。以金旺木衰也。夏之早食在卯。以木旺氣反絕也。

白話文:

冬日早食,夏日早起

冬日 (天矇矇亮) 就進食,這是早上的時候。夏日 早早起牀,這是早上的時候。張仲景也說過早上要早早進食。馬元說,蚤與早的意思相同。冬季的太陽落山在申時。因為金元素旺盛,木元素衰弱的緣故。夏季的早上進食在卯時。因為木元素旺盛,寒氣消失的緣故。

背𦛗,馬雲。𦛗。膂同。腎自傳於膀胱腑。故背𦛗筋痛。小便自閉。

冬人定夏晏食,高雲。冬之人定在戌。夏之晏食亦在戌。皆土不生旺而死也。簡按晏。晚也。淮南天文訓。日至於桑野。是謂晏食。未詳王注何據。

白話文:

在冬天晚上七點和夏天傍晚七點吃飯,會得高血壓。因為這兩個時間點,土氣正衰弱,不能生養萬物,所以吃東西只會讓身體受損。

簡按:文中提到的「晏」,是指較晚的時候。淮南子《天文訓》一書中記載,「太陽運行到桑野,就是所謂的晏食。」但是,對於這個說法的依據,我尚未查到。

三日腹脹,吳云。腹脹。由腎與膀胱俱病。中宮無能化氣。且腎中相火虛衰。不生胃土使然也。簡按馬張並仍王注。蓋五臟相傳。皆以相剋傳之。則舊注為是。

白話文:

腹脹三日,吳雲:腹脹是因為腎和膀胱同時出現問題。中焦(脾胃)沒有能力運化氣體。而且腎中(命門)的相火虛弱衰敗,不能生髮胃土(脾胃),所以出現腹脹。

簡要按語: 馬張和王注都沿襲了前人的注釋。因為五臟之間相互聯繫,都是以相剋的形式傳遞。因此,舊的注釋是正確的。

三日兩脅支痛,張云。即三日而上之心也。手心主之別。下淵腋三寸。入胸中。故兩脅支痛。簡按吳云。土敗而乘之。故兩脅支痛。志高並同。今從王注。

白話文:

疼痛位於肋骨兩側,每隔三天發作一次,張仲景認為,這是因為心氣上逆的緣故。手少陰心經的別絡,從腋下三寸處進入胸中,所以肋骨兩側才會有疼痛。吳昆認為,這是因為脾氣不足,而心氣乘虛侵入所致。志高也有類似的看法。但我更傾向於王注的解釋。

冬大晨夏晏晡,馬雲。冬之大明在寅末。木旺水衰也。夏之晏晡以向昏。土能剋水也。吳云。冬大晨。辰也。夏晏晡。戌也。土主四季。水之畏也。

白話文:

冬天的早上和夏天的傍晚,是馬雲活躍的時間。冬天的白天在寅時結束,木氣旺盛,水氣衰弱。夏天的傍晚接近黃昏,土氣旺盛,可以剋制水氣。

吳雲說:冬天的清晨,指辰時。夏天的傍晚,指戌時。土氣貫穿四季,是水氣所畏懼的。

五日身體重,馬雲。據理當以靈樞五日。而上之心者為正。乃水剋火也。張云。病傳篇曰。五日而上之心。此云身體重者。疑誤。簡按志高並仍原文而釋之。非。

白話文:

病情在第五天加重,馬雲提出這個症狀在《靈樞》記載中應該稱為「五日而上之」,意指「水剋火」。但張氏認為,《病傳篇》記載「五日而上之心」,文中「身體重」一詞可能是誤寫。簡氏根據《志高》保留了原文並加以解讀,但這是錯誤的。

冬夜半後夏日昳,馬雲。冬夜半在子。土不勝水也。夏之日昳在未。土正衰也。日昳者。日晏也。志云。夜半後者。土敗而水勝也。夏日昳者。乃陽明所主之時。土絕而不能生也。

白話文:

冬天半夜後和夏天日落時分,馬雲。冬天的半夜屬於子時。這時土被水所壓制。夏天的日落屬於未時。這時土正處於衰弱時期。日落指下午時分。志書上說,半夜後土氣衰敗,水氣旺盛。夏天日落時分,正是陽明經氣當令的時期。這時土氣已絕,不能生長萬物。

一日腹脹一日身體痛,吳云。腹脹。胃病也。身體痛。脾病也。馬雲。腎復傳於小腸。故為腹脹。小腸傳於脾。故身體痛。病傳篇。一日而上之心。乃腑傳於臟。其理為正。張云。即一日而之小腸。一日而之心。腑傳臟也。心主血脈。故為身體痛。簡按據上文。吳注為正。然如本節。以腹脹為胃病。以身體痛為脾病。則義不相協。今仍張注。

白話文:

《傷寒雜病論》中記載:「一日腹脹,一日身體疼痛」的症狀。吳氏註解:「腹脹是由於胃病引起的,身體疼痛是脾病引起的。」馬氏註解:「腎氣傳佈到小腸,所以會導致腹脹。小腸氣傳佈到脾,所以會導致身體疼痛。」《傷寒論》中記載,如果「一日而之小腸,一日而之心」,則是腑氣傳佈到臟。張氏註解:「即一日傳佈到小腸,一日傳佈到心,這是腑氣傳佈到臟的證候。心主宰血脈,所以會導致身體疼痛。」

簡按:根據上文,吳氏的註解是正確的。但是,本節中將腹脹解釋為胃病,將身體疼痛解釋為脾病,則二者意思不符。因此,採用張氏的註解。

冬雞鳴夏下晡,馬雲。冬之雞鳴在醜。醜。土剋水也。夏之下晡在申。金衰不能生水也。吳云。冬雞鳴。醜也。夏下晡。未也。太陰主丑未。乃土氣也。膀胱壬水。畏其剋制。張同。

白話文:

冬天雞在「醜時」鳴叫,夏天午後在「申時」。

  • 冬天的「醜時」:土剋水。
  • 夏天的「申時」:金衰弱不能生水。

吳氏認為:冬天的雞鳴是「醜時」,夏天的午後是「未時」。土陰主「醜未」,屬土氣。膀胱屬壬水,害怕土氣剋制。

——張仲景

間一臟止,病傳篇。甲乙。並無止字。志云。以上諸病。如是相勝克而傳者。皆有速死之期。非刺之可能救也。或間一臟。相傳而止。不復再傳別臟者。乃可刺也。假如心病傳肝。肺病傳脾。此乃子行乘母。至肝臟脾臟而止。不復再勝克。相傳於他臟者。可刺也。假如心病傳脾。肺病傳腎。乃母行乘子。得母臟之生氣。不死之證也。如心病傳腎。肺病傳心。肝病傳肺。此從所不勝來者。為微邪。乃可刺也。

白話文:

「間一臟止」,出自《病傳篇》。在「甲乙」兩節中,都沒有「止」字。據《難經》記載,上述這些疾病,如果通過相生相剋而傳播,都會導致死亡,針灸也無法挽救。

但是,如果其中有一個臟腑被傳播到後停止了,不再傳播到其他臟腑,這種情況下是可以針灸的。例如,心病傳到肝臟,肺病傳到脾臟,這是「子行乘母」的傳播方式,到達肝臟和脾臟後就會停止,不會再相剋傳播到其他臟腑,可以針灸治療。

例如,心病傳到脾臟,肺病傳到腎臟,這是「母行乘子」的傳播方式,母臟的生氣會抑制子臟,所以不會致命,也不需要針灸治療。

例如,心病傳到腎臟,肺病傳到心臟,肝病傳到肺臟,這種從不相剋的臟腑傳播的疾病,被認為是輕微的邪氣所致,也可以針灸治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