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素問識》~ 卷二 (25)

回本書目錄

卷二 (25)

1. 湯液醪醴論篇第十四

極微極精,吳云。言微渺易治之時。張云。極微者。言輕淺未深。極精者。言專一未亂。斯病也。治之極易。高雲。微。猶輕也。精。猶細也。

守其數,吳云。數。度也。簡按呂覽高注。數。術也。

兄弟遠近,吳云。遠近。猶言親疏也。高雲。或疏而遠。或相親而近。其音聲可以日聞於耳。五色可以日見於目。而病至不愈者。亦何其閒暇之甚。而不早為之計。以至病成而逆乎。

五臟陽以竭,馬雲。以。已同。吳張。以。作已。

津液充郭,張云。郭。形體胸腹也。脹論云。夫胸腹。臟腑之郭也。吳云。郭。當作鞟。高雲。郭。廓同。空廓也。簡按上膈篇云。積聚守於下管。衛氣不營。則腸胃充郭。由此則高注為是。

其魂獨居,張云。魄也。陰之屬。形雖充。而氣則去。故其魄獨居也。簡按王注未允。

四極急,吳云。四肢腫急。簡按王注脈數。恐非。

形施於外,簡按玉篇。施。張也。王注施張本於此。新校正非。

平治於權衡,張云。平治之法。當如權衡者。欲得其平也。且水脹一證。其本在腎。其標在肺。如五臟陽已竭。魄獨居者。其主在肺。肺主氣。氣須何法以化之。津液充郭。孤精於內。其主在腎。腎主水。水須何法以平之。然肺金生於脾。腎水制於土。故治腫脹者。必求脾肺腎三臟。隨盛衰而治得其平。是為權衡之道也。高雲。權。秤錘也。衡。平也。腐穢充塞。五臟不和。故當平治於權衡。如秤物而得其平也。簡按張高雖與王義異。亦當存一說。

去宛陳莝,馬雲。宛。積也。陳莝。陳草也。吳云。積者謂之菀。久者謂之陳。腐者謂之莝也。張云。莝。斬草也。吳云。其水氣之陳積。欲如斬草。而漸除之也。簡按音釋。莝。音銼。斬也。熊音。莝。粗臥反。斬草也。說文。莝。斬芻也。當從張義。王注原本。蓋作莖字。故引全本校之。

溫衣,滑云。當作溫之。微動四肢。令陽氣漸次宣行。乃所以溫之也。或云。作溫表。謂微動四肢。令陽氣漸次宣行。而溫於表也。張云。溫衣。欲助其肌表之陽。而陰凝易散也。簡按張注是。

鬼門,張云。汗空也。肺主皮毛。其藏魄。陰之屬也。故曰鬼門。簡按通天論。氣門乃閉。王注。氣門。謂玄門。蓋氣鬼古通。

淨腑,張云。膀胱也。上無入孔。而下有出竅。滓穢所不能入。故曰淨腑。○張氏醫通云。開鬼門之劑。麻黃羌活防風柴胡蔥白。及柳枝煎洗。潔淨腑之劑。澤瀉木通通草防己葶藶茯苓豬苓秋石代鹽。去菀陳莝之劑。商陸大戟甘遂芫花牽牛。宣布五陽之劑。附子肉桂乾薑吳茱萸。

精以時服,張云。服。行也。志云。精以時復矣。

白話文:

【湯液醪醴論篇第十四】:

極微極精:指疾病處於輕微、單純的階段,此時治療較為容易。「微」表示病情輕淺,「精」表示病機單純未亂。

守其數:「數」指治療的法則或技術,需遵循既定方法。

兄弟遠近:比喻人際關係的親疏。即使日常能聽見聲音、看見面色,但疾病拖延不治,是因疏忽而未及早應對,導致病情惡化。

五臟陽以竭:五臟陽氣已衰竭。「以」通「已」。

津液充郭:津液充斥於胸腹或體腔。「郭」指形體的空廓部分,如胸腹。

其魂獨居:形體雖在,但氣已消散,僅剩陰魄留存。

四極急:四肢腫脹緊急,非指脈搏急促。

形施於外:形體外觀腫脹。「施」有張開、擴展之意。

平治於權衡:治療水腫需如秤物般平衡,兼顧腎(水之本)、肺(水之標)、脾(制水關鍵)三臟,調整其盛衰。

去宛陳莝:清除積聚的水氣,如同斬草除根般逐步消除。「莝」指斬除,引申為祛除陳舊病理產物。

溫衣:保持身體溫暖,助陽氣運行以消散陰凝之邪。

鬼門:指汗孔,因肺主皮毛屬陰,故稱「鬼門」(與「氣門」相通)。

淨腑:指膀胱,因其僅有出竅而無入孔,能排出穢濁,保持潔淨。治療上:

  • 開鬼門:用麻黃、羌活等發汗藥或外洗法。
  • 潔淨腑:用澤瀉、茯苓等利水藥。
  • 去菀陳莝:用商陸、甘遂等逐水藥。
  • 宣佈五陽:用附子、乾薑等溫陽藥。

精以時服:「服」指運行或恢復,意為精氣能及時恢復正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