丹波元簡

《素問識》~ 卷八 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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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八 (1)

1. 繆刺論篇第六十三

馬雲。邪客於各經之絡。則左痛取右。右痛取左。與經病異處。故以繆刺名篇。據靈樞官針篇第三節。則巨刺。亦左取右。右取左。特有經穴絡穴不同耳。張云。繆。異也。簡案繆。廣韻。靡幼切。禮大傳注。紕繆。猶錯也。王注從之。蓋左病刺右。右病刺左。交錯其處。故曰繆刺。

白話文:

馬雲(指醫家)。邪氣侵犯各經絡道時,左手疼痛取右手,右手疼痛取左手,與經脈疾病同處的病症不同。因此以「繆刺」為篇名。根據《靈樞經‧官針篇》第三節所載,巨刺也是左手取右手,右手取左手,只是經絡穴位不同而已。張隱庵雲:「繆」,不同也。查《廣韻》:「繆」,讀作靡幼切。《禮記大傳注》:「紕繆」,猶言錯亂。王注同此說。大概左邊有病刺右手,右邊有病刺左手,交錯其部位,故曰「繆刺」。

極於五臟,簡按極。至也。見詩周頌注。

如此則治其經焉,張云。邪氣自淺入深。而極於五臟之次者。當治其經。治經者。十二經穴之正刺也。尚非繆刺之謂。

白話文:

張仲景說:遇到這種情況,就治療病邪所在的經脈。病邪從淺層逐漸侵入人體,最後到達五臟。這時候就要治療經絡。治療經絡,就是沿著十二條經脈的穴位進行針刺,而不是亂刺。

入舍於孫絡,甲乙。絡。作脈。據上文。當從甲乙。

大絡,吳云。十二經支注之大絡。難經所謂絡脈十五絡。是也。高雲。流溢。傳注也。氣穴論云。孫絡之脈別經者。並注於絡。傳注十四絡脈者。是也。

白話文:

大絡,根據吳氏的說法,是十二經脈分支貫通的大絡脈。難經所說的十五絡脈就是這些大絡脈。

高氏解釋道,大絡脈是氣血流溢和傳注的通路。氣穴論中提到,孫絡之脈與經脈分開,並灌注於大絡脈中,用於傳注十四條絡脈。

奇病,張云。病在支絡。行不由經。故曰奇病。志云。奇病者。謂病氣在左。而證見於右。病氣在右。而證見於左。蓋大絡乃經脈之別。陽走陰。陰走陽者也。

白話文:

奇病

張仲景說:奇病的病變部位在經絡分支。病氣運行不循規律,所以稱為奇病。

《素問》說:奇病是指病氣在身體的左手邊,但症狀卻出現在右手邊;病氣在右手邊,症狀卻出現在左手邊。這是因為奇經脈與正經脈是相互貫通的,陽經循行於陰經,陰經循行於陽經的緣故。

與經相干,馬雲。其邪客大絡。左注於右。右注於左。上下左右。與經相干。其實不得入於經。而止布於四末。志云。經脈篇曰。手太陰之別。並太陰之經。直入掌中。手少陰之別。循經入於心中。蓋大絡俱並經附行。故曰與經相干。高雲。經。經隧也。經隧者。五臟六腑之大絡也。故與經相干。而輸布於手足之四末。其氣左右流行。無有常處。經隧相干。故不入於經俞。不入於經俞。刺其絡脈。故命曰繆刺。簡案據諸家之義。干。預也。即干涉之干。

白話文:

與經絡有關的,就稱作「繆刺」。病邪侵犯了大絡道,可能從左側進入右側,從右側進入左側,上下左右都能「與經相干」。其實,它並不能真正進入經絡中,而只分布在四肢末端。張志聰在《經脈篇》中說,手太陰經的別絡與太陰經並行,一直進入手掌中。手少陰經的別絡則循著經絡進入心中。這說明大絡道都與經絡平行分佈,所以說「與經相干」。高武說,「經」指經隧,經隧就是五臟六腑的大絡道。所以「與經相干」的意思是經隧輸布氣血到手足末端,其氣血運行左右不定,沒有固定的位置。經隧相干導致它們不進入經俞穴位。因為不進入經俞穴位,所以針刺它們的絡脈就稱作「繆刺」。根據各家醫家的觀點,「幹」的意思是「預」,即干涉的「幹」。

必巨刺之,吳云。巨刺。大經之刺也。志云。巨。大也。謂當以長針取之。亦左取右。而右取左也。簡案官針篇。無長針取之之說。今從吳注。

白話文:

針灸時必須採用「巨刺」手法。吳氏注釋,「巨刺」是指大經的針刺。志氏注釋,「巨」意為「大」,指應使用長針刺入。這種手法既可以從左刺向右,也可以從右刺向左。

然而,官方的《針灸篇》中並沒有提到使用長針刺入的方法。因此,我們採用吳氏的注釋。

繆處,馬雲。繆者。異也。王注。以所刺之穴。如紕繆綱紀者。非岐伯自有明旨。吳云。與經脈常行之處差繆也。高雲。脈度篇云。經脈為里。支而橫者為絡。故絡病者。其痛與經脈繆處。繆處。異處也。謂經脈之痛。深而在裡。絡脈之痛。支而橫居。病在於絡。左右紕繆。故命曰繆刺。

白話文:

繆處,就是馬雲。繆,是與眾不同的意思。王注認為,繆處指的是刺入的穴位,就像錯誤地編織漁網一樣。岐伯沒有明確說明這一點。吳認為,繆處是指偏離經脈正常走行的地方。高認為,《脈度篇》說,經脈在身體內部,而支離橫出的脈絡為絡脈。所以絡脈病變時,疼痛與經脈的繆處有關。繆處,就是不同的地方。意思是說,經脈的疼痛在深層的內部,而絡脈的疼痛在支離橫出的位置。病在絡脈,左右錯亂,所以稱作繆刺。

邪客於足少陰之絡,馬雲。腎經絡穴大鐘也。簡按張吳諸家。不指言其穴。蓋絡泛言一經之絡也。馬。每絡注某穴。恐非。

白話文:

邪氣侵襲了足少陰腎經的經絡,也就是馬雲穴。

簡明按語:張氏和吳氏等醫家沒有特別說明是哪個穴位。蓋「絡」泛指一條經脈的所有經絡。馬氏在每個經絡的注釋中都標明瞭具體的穴位,恐怕有誤。

無積者,高雲。脹滿有積。當刺其胸脅。若無積者病。少陰之絡。上走心包。故當刺然骨之前。簡按吳云。積。五臟積也。五臟真氣不足。而後病積。若復刺出其血。是重虛矣。故在禁。志云。無積者。無盛血之結也。並誤。

白話文:

沒有積聚的症狀,反映的是樞高雲。有脹滿和積聚的症狀,應該刺針胸脅部位。

如果沒有積聚的症狀,是少陰脈絡的問題。少陰脈絡向上走行到心包。因此,應該刺針在膻中穴之前的位置。

關於「積」的解釋:

  • 吳氏認為:「積」是指五臟的積聚。五臟真氣不足,才會導致積聚。

  • 若再刺出積聚的血液,會加重虛症。因此,這種做法被禁止。

  • 志氏認為:「無積」是指沒有盛血的結塊。

以上兩種解釋都是錯誤的。

然骨之前,高。骨。作谷。注云。谷。舊本訛骨。今改。下二然谷之谷仿此。簡按本輸篇云。腎溜於然谷。然骨之下者也。不必改字。

白話文:

在此處,骨頭之前(即骨頭的上端),是高聳凸起的。骨頭形成山谷。注釋提到,「谷」是舊版本寫錯了,「骨」纔是正確的。本條以下兩個「然谷」的「谷」字也仿此。簡要注釋中提到:《別輸篇》中說,腎經的經脈輸注於「然谷」,也就是骨頭下的部分。因此不需要改字。

如食頃,張云。食頃。一飯頃也。後仿此。簡按王立飢之解。不通。

不已左取右,甲乙。無不已二字。簡按此已係於絡病。何待其不已而繆刺之。甲乙為是。

取五日已,甲乙。無取字。張云。病新發者。邪未深也。雖不即愈。亦不過五日而已。

邪客於手少陽之絡,甲乙。作少陰之絡。注云。一作少陽。

刺手中指次指,馬雲。中指之次指。即第四指也。去爪甲上如韭葉者。即關衝穴也。高雲。中指次指。即小指次指。手少陽關衝井穴也。志云。當刺中指心包絡之中衝。次指手少陽之關衝。簡按甲乙注。中指。當小指。張吳亦據新校正。作小指。本輸篇。關衝者。手小指次指之端也。氣府論。肘以下至手小指次指本。各六俞。熱病篇。取手小指次指爪甲下。去端如韭葉。厥病篇。取手小指次指爪甲上。與肉交者。諸篇言關衝穴者如是。當從新校正。

白話文:

刺小指次指

中指旁的次指,就是第四指。從指甲上削去像韭葉一樣的部分,就是關衝穴。

志氏說:應刺中指和心包絡的中衝穴,次指則刺手少陽經的關衝穴。

簡按「甲乙注」:中指,應指小指。張氏和吳氏也根據新校正的版本,修正為小指。

「本輸篇」中說:關衝穴位於手小指旁的次指的指尖。

「氣府論」中說:從肘部以下到手小指旁的次指根部,各有六個俞穴。

「熱病篇」中提到:在手小指旁的次指指甲下,從指尖削去像韭葉一樣的部分。

「厥病篇」中提到:在手小指旁的次指指甲上,與肉交接的部分。

諸篇中提到關衝穴的說法都如此,應該遵循新校正的版本。

如韭葉,志注本輸篇云。上古如韭葉。今時如大米許。簡按甲乙。少澤。手小指之端。去爪甲一分。以此推之。凡云如韭葉者。當以一分為準。

白話文:

就像韭菜葉,志注本輸篇說。上古的時候像韭菜葉。現在像大米那麼大。簡要查閱甲、乙兩本。少澤指是小指的頂端,距離指甲一分。以此類推,凡是說像韭菜葉的,都應以一分為準。

卒疝,高雲。經脈篇曰。足厥陰之別。其病氣逆。則睪腫卒疝。故邪客於足厥陰之絡。令人卒疝暴痛。

與肉交者,志云。即去端如韭許。

男子立已女子有頃已,吳云。男子以陽用事。故已速。女子以陰用事。故已稍遲。志云。女子之生。不足於血。故有頃。男子之血盛。故立已。

白話文:

吳雲說:男子生殖時會較快,女子生殖時會較慢。這是因為男子是用陽氣來運作的,而女子是用陰氣來運作的。

志雲也說:女子生來血氣不足,所以生殖時會比較慢。而男子血氣旺盛,所以生殖時會比較快。

刺外踝下,甲乙。下。作上。吳云。金門京骨通谷。三痏也。高雲。三痏者。通谷為滎。束骨為輸。京骨為原也。簡按據甲乙。蓋謂跗陽穴。跗陽。在踝上三寸。

白話文:

刺在外踝下,甲乙穴。刺法:向下。操作:擺上。吳氏說:京門穴和金門穴通穀道。三痏穴也。高氏說:三痏穴就是:通谷穴為滎穴,束骨穴為輸穴,京骨穴為原穴。綜合甲乙兩家的說法,可能指跗陽穴。跗陽穴位於踝上三寸處。

邪客於臂掌之間,高雲。經脈篇曰。心主手厥陰心包絡之脈。下臂入掌中。病則臂肘攣急。掌中熱。故邪客於臂掌之間。不可得屈。

白話文:

邪氣侵犯手肘到手掌之間,讓手臂疼痛僵硬。經脈篇裡記載:心主導手厥陰心包絡的經脈,向下經過手臂到手掌中央。如果經脈受損,會導致手臂肘部痙攣僵直,手掌發熱。所以邪氣侵犯手肘到手掌之間,會導致手肘無法彎曲。

刺其踝後,馬雲。當刺心經之通里穴也。張云。手厥陰經也。踝後者。以兩踝言。踝中之後。則內關也。內關為手厥陰之絡。故當取之。志同。高雲。先以指按之。按之而痛。乃刺之。簡按考文義。不宜定為某穴。故王不注。高為得矣。

白話文:

在腳踝後方刺針,馬雲。這是刺穿心經的通裏穴。張氏說:是手厥陰經。腳踝後是指兩腳踝。腳踝後方中間的位置,也就是內關穴。內關穴是手厥陰經的絡脈,所以應該在這裡取穴。志同書中也是這樣說的。高氏說:先用手指按壓,按壓時感到疼痛,再進行刺針治療。詳細考證後,不應確定為特定的穴位,所以王氏沒有註解。高氏的說法是正確的。

以月死生為數,吳云。望前為月生。望後為月死。此以應痛為痏。不拘穴法。張云。月之死生。隨日盈縮。以為數也。故自初一至十五。月日以盈。為之生數。當一日一痏。一痏。即一刺也。至十五日漸增。至十五痏矣。自十六至三十日。月日以縮。為之死數。當日減一刺。故十六日止十四痏。減至月終。惟一刺矣。蓋每日一刺。以朔望為進止也。志云。手厥陰心主主血脈。是謂待時而調之也。高雲。由微而盛。如月之生。故漸多之。由盛而微。如月之衰。故漸減之。月郭空則無治也。

白話文:

吳氏說:「以月圓月缺來計算(治療次數)。」月圓之前是月生,月圓之後是月死。用這個方法來應對疼痛等疾患,沒有特定的穴位法。

張氏說:「月亮盈虧隨著太陽的變化而變化,以此來計數。」所以從初一到十五,月亮和太陽都處於增長的階段,這個階段稱為「生數」。每天刺一次,一次刺叫做「一痏」。到了十五日,逐漸增加,共刺十五次。

從十六到三十日,月亮和太陽都處於減弱的階段,這個階段稱為「死數」。每天減少刺一次。所以十六日只剩十四次,逐漸減少到月底,只剩一次。每天刺一次,以朔和望作為開始和結束的標誌。

張志聰說:「手厥陰心主經主治血脈,這是根據時令來調整治療。」

高氏說:「疾病由輕到重,就像月亮的生長一樣,所以治療逐漸加強。疾病由重到輕,就像月亮的衰退一樣,所以治療逐漸減弱。如果月亮完全消失了,就沒有辦法治療了。」

邪客於足陽蹺之脈,馬本。無足字。高雲。脈度篇云。蹺脈。從足至目。屬目內眥。故邪客於足陽蹺之脈。令人目痛。從內眥始。

白話文:

邪氣侵犯了足陽蹺脈,馬師本的書中沒有「足」字。高雲的《脈度篇》中說,蹺脈從足部連接到眼睛,屬於眼睛內角。因此,邪氣侵犯足陽蹺脈會導致眼睛疼痛,從眼睛內角開始。

外踝之下半寸所,高雲。僕參穴也。簡按甲乙云。申脈。陽蹺所生也。在足外踝下陷者中。容爪甲許。又云。僕參。在跟骨下陷者中。則知舊注為是。

白話文:

在外踝骨下方半寸處,名為僕參穴。

舊注說它是申脈穴,是陽蹺脈所發生的穴位;位於足部外踝骨下凹陷處,可以容納指甲大小的空間。

另一種說法是,僕參穴位於跟骨的凹陷處。

因此,可以瞭解舊注的說法是正確的。

如行十里頃而已,志云。蹺健善行。如行十里。則蹺脈之氣已周。高雲。蹺脈屬奇經。其行最疾。故如人行十里之頃。而痛病可已。簡按據漢書賈捐之傳。吉行五十里之數。而度之。即得一時三刻有奇。

白話文:

就像行走了十里左右一樣,志雲說。腳腕強健有力,擅長行走。就像行走了十里,那麼小腿的氣血已經流轉了一週。高雲說,小腿的經脈屬於奇經。它的運行是最快的。所以就像一個人行走了十里左右,就能消除疼痛。簡按據《漢書·賈捐之傳》中的記載,吉行五十里,經過換算,大約是一時三刻多一些。

人有所墮墜,馬雲。此言惡血為病。當有繆刺之法。

利藥,吳云。先宜飲利瘀血藥也。

上傷厥陰之脈,張云。凡墮墜者。必病在筋骨。故上傷厥陰之脈。肝主筋也。下傷少陰之絡。腎主骨也。刺然骨之前出血。即少陰絡也。

白話文:

傷及厥陰經脈 ,張仲景說:凡是從高處墜落的人,一定會傷及筋骨。因為厥陰經脈循行於上,而厥陰經又與肝經相表裡,而肝主筋。

傷及少陰經脈的絡脈 。少陰經脈循行於下,而少陰經又與腎經相表裡,而腎主骨。刺破身體前面,如果出血,那就是少陰經絡脈受傷了。

然骨之前血脈,簡按諸注仍原文而注之。不必從新校正。

刺足跗上動脈,張云。足厥陰之輸。太衝穴也。王氏謂為陽明之衝陽。似與此無涉。志高不注穴名。

善悲驚不樂,吳云。厥陰之病。連於肝則驚。少陰之病。逆於亶中。則不樂。故刺法相侔也。張云。墮跌傷陰。神氣散失。故善悲驚不樂。志高與張同。簡按吳注近是。

白話文:

容易悲傷、驚嚇不快樂,這是厥陰經的病症。厥陰經與肝相連,所以會驚嚇。少陰經的病症,逆於心胸,就會不快樂。所以針灸的方法是一樣的。張仲景說:跌打損傷而傷了陰經,神氣散失,所以會容易悲傷、驚嚇不快樂。李杲的看法與張仲景相同。簡要地比較,吳權的註釋比較接近正解。

中指爪甲上,吳仍王注。改作小指。注云。關衝穴也。為手少陽井。手少陽之絡。從耳後入耳中。故刺之。簡按馬張高並從新校正。為是。

白話文:

在中指的指甲上,吳仍王做了注釋,改為小指。注釋說,這是關衝穴,是手少陽經的井穴。手少陽經的絡脈從耳後進入耳中,所以刺紮這裡可以治療耳部疾病。據簡易按語,馬、張、高三人根據新的校正本,認為這個說法是正確的。

其不時聞者,吳云。絕無所聞者為實。不時聞者為虛。虛而刺之。是重虛也。張云。時或有聞者。尚為可治。其不聞者。絡氣已絕。刺亦無益。故不可刺也。簡按若吳注所言。則當云其時不聞者。疏甚。

白話文:

只有吳氏說,聽不到呼吸音纔是實症。時常聽不到呼吸音是虛症。虛症時針刺治療會加重虛症。張氏說,時不時聽得到呼吸音還可治療。如果完全聽不到呼吸音,說明經絡氣血已經中斷,針刺也無用,所以不能針刺。簡按,如果按照吳氏的注釋,應該說「當時聽不到呼吸音」。這樣解釋過於粗疏。

耳中生風,吳云。生風。如風之號也。志云。加耳鳴之風生也。簡按千金方。耳中颼颼。是也。

凡痹往來,高雲。此言往來行痹。不涉經脈。但當繆刺其絡脈。不必刺其腧穴也。凡痹往來。謂之行痹。其行無常處者。邪在分肉之間。不涉經脈也。簡按千金方。風痹。遊走無定處。名曰血痹。此亦邪在於血絡者。

白話文:

凡是遊走不定、反覆發作的痹症,稱之為「往來痹」。這種痹症不循行於經脈之中,只需針刺其周圍的絡脈,不必針刺其腧穴。

往來痹的發病特點是:沒有固定的部位,邪氣滯留在肌肉組織之間,不涉及經脈。

《千金方》中記載:遊走不定、沒有固定部位的風痹,稱為「血痹」。這種痹症的邪氣也存在於血脈之中。

痛而刺之,張云。謂隨痛所在。求其絡而繆刺之也。志同。高雲。凡痹必痛。痛而刺之。簡按今從張注。

用針者隨氣盛衰以為痏數,吳本。十一字為註文。云。舊作大文。僭改為細注。

月生一日一痏,甲乙。月上。有以月死生為數六字。高雲。上文手厥陰心包主血脈。故以月死生為痏數。此言痹痛。則衝任之血。不能熱肉充膚。澹滲皮毛。故亦以月死生為痏數。篇中繆刺無痏數。皆以月死生。為痏數也。

白話文:

隨著月相的變化,病症會每月發作一次,這是甲乙兩經的特性。月相升起時,有六個字代表月的生長和消亡。高雲說:上面提到手厥陰心包經主導血脈,所以用月相的生長和消亡來計算病症發作的次數。這裡說的痹痛,是因為衝脈和任脈中的血無法溫煦肌肉、飽滿皮膚,滲透皮毛,所以也用月相的生長和消亡來計算病症發作的次數。篇中提到繆刺(遠離經絡點的刺法)沒有特定的發作次數,都是以月相的生長和消亡作為病症發作的次數的。

邪客於足陽明之經,馬吳張並依新校正。經。作絡。志仍原文。云。此言經脈之互交者。亦當以繆取也。經。謂陽明之經脈也。高同。簡按據王注及志高。則刺大經之病也。似與巨刺無別。今亦仍新校正。

白話文:

邪氣侵入足陽明經脈,馬元齋、吳謙、張志聰都根據新版校正的《針灸甲乙經》將「經」改為「絡」。志聰仍然沿用原來的說法,認為這是指經脈之間的相互交會,也應該用「絡」來表示。「經」指的是陽明經脈。高師同認為,根據王叔和的註解以及志聰的說法,這指的是刺治大經之病,似乎與巨刺沒有什麼區別。現在也仍然沿用新版校正的說法。

足中指次指,馬從王注。吳云。足陽明之脈。有入中指內間者。有入中指外間者。有入大指間者。此言刺足中指次指。乃中指及次指也。次指是厲兌穴。中指則不必穴也。張云。中指次指。皆足陽明所出之經。即厲兌穴次也。志云。足陽明之脈。下入中指外間。其支者。別跗上。入大指間出其端。故當取中指間之內庭。大指次指間之厲兌。高雲。中指次指。即大指次指也。爪甲上與肉交者。足陽明厲兌井穴也。簡按高以自大指當第三指者。為中指。則與王注異。而考本輸篇。胃出於厲兌。厲兌者。足大指內次指之端也。本篇下文則云。足陽明中指爪甲上一痏。明是足以第二指為中指。而與手之中指不同。當以甲乙為是。

白話文:

足中指和食指,馬從王注釋道:吳起說足の陽明經脈有進入中指內側的,有進入中指外側的,還有進入大拇指之間的。這裡說的刺足中指和食指,是指中指和食指。食指是指厲兌穴,中指就不一定指穴位了。張景嶽說:中指和食指都是足陽明經循行的經脈,厲兌穴就在食指上。朱丹溪說:足陽明經脈下行進入中指外側,它的支脈分出,上行到腳背,進入大拇指之間,從大拇指頂端出,所以應該取中指間的內庭穴,和大拇指食指間的厲兌穴。高武說:中指和食指就是大拇指和食指。指甲上與肉相交的地方是足陽明經的厲兌井穴。

簡注:高武認為從大拇指算起,第三個手指是中指,與馬從王的注釋不同。查證《本輸穴篇》記載:胃經起於厲兌穴,厲兌穴在大拇指內側食指頂端。本篇文章後文也說:足陽明經中指指甲上的一個癤子,顯然是以第二個手指為中指,與手的中指不同。應該以甲乙的說法為正確。

溫衣飲食,志云。咳者。邪干肺也。故宜溫衣。及溫暖飲食。若形寒飲冷。是為重傷矣。

氣上走賁上,簡按新校正。引楊玄操。是也。丁德用云。胃言若虎賁之士。圍達之象。故曰賁門也。況胃者圍也。主倉廩。故別名太倉。今考詩注。賁。大也。胃已名太倉。賁門蓋取於此。若以虎賁之賁。則義不葉。馬以下諸注。仍新校正。唯高本於王。

白話文:

原文: 氣上走賁上

氣向上運行,停留在賁門之上。

原文: 簡按新校正。引楊玄操。是也。

簡要說明:根據新校對的版本,引用楊玄操的說法,是正確的。

原文: 丁德用雲。胃言若虎賁之士。圍達之象。故曰賁門也。況胃者圍也。主倉廩。故別名太倉。

丁德用說:胃就像虎賁之士,包圍糧食的形象。所以稱為賁門。況且,胃有包圍之義,主掌儲存糧食,所以又稱太倉。

原文: 今考詩注。賁。大也。胃已名太倉。賁門蓋取於此。

現在考查《詩經》註解:「賁」是大。胃已經被稱為太倉(大倉庫),賁門的命名可能是取自於此。

原文: 若以虎賁之賁。則義不葉。馬以下諸注。仍新校正。唯高本於王。

如果用「虎賁」的「賁」來解釋,那麼意義就不通了。馬以下的各種註解仍根據新校本進行校對,只有高本從王氏的註解。

六刺立已左刺右右刺左,高雲。左刺右右刺左六字。衍文。簡按下文嗌中腫云云。亦邪客於足少陰者。故以此六字為衍文。然嗌中腫二十八字。王所移於此。未可果為衍文。

白話文:

原本寫著「六刺立已左刺右右刺左」這六個字,高雲等人認為是多餘的文字。我查閱後面的內容提到「喉嚨腫脹」,因此認為這六個字是多餘的。但是關於「喉嚨腫脹」的二十八個字,卻被王某移到此處。因此,目前還不能確定這六個字是否為多餘的文字。

不能內唾,高雲。內。猶咽也。

腰痛引少腹控䏚,吳云。足太陰濕土也。濕病者。先注於腰。故腰痛。太陰之筋。聚於陰器。循腹裡結脅。故引少腹控䏚。張云。足太陰之絡。上入布胸脅。而筋著於脊。故為病加此。控。引也。高雲。經脈論云。脾之大絡。名曰大包。出淵液。布脅胸。實則身盡痛。虛則百節盡皆縱。令人腰痛引少腹。身盡痛之意也。控䏚不可以仰息。布胸脅。百節盡皆縱之意也。

白話文:

腰痛延伸到少腹陰部

吳氏說:這是足太陰脾經濕邪引起的。濕病先侵犯腰部,所以腰痛。足太陰脾經的筋脈會會聚於生殖器,然後沿著腹部內側向上進展,到胸脇部,所以腰痛會延伸到少腹陰部,造成控䏚的症狀。

張氏說:足太陰脾經的絡脈,會向上分佈到胸脇部,而其筋脈則附著在脊柱上,所以病情會因此加重。控,表示牽扯。

高氏說:經脈論中提到,脾經的大絡脈叫做大包,它從淵穴出來,分佈到胸脇部。大包實證時,全身會疼痛;虛證時,全身關節會鬆弛。這段話的意思是,脾經濕熱會導致腰痛延伸到少腹,並引起全身疼痛。控䏚的狀況會讓人無法仰臥,這是因為大包絡脈分佈到胸脇部,導致全身關節鬆弛的緣故。

腰尻之解兩胂之上是腰俞,吳據新校正。刪是腰俞三字。注云。腰尻之解。腰俞一穴也。兩胂上。脾俞二穴也。馬雲。腰俞。在中行二十一椎之下。則無左右。斷是白環俞也。張云。腰俞止一穴居中。本無左右。此言左取右。右取左者。必腰俞左右。即足太陽之下髎穴也。高雲。解骨縫也。胂上。髁胂之上。即髀股也。申明腰尻之解。兩胂之上。腰俞是也。蓋腰尻之解。屬於腰俞。兩腰之上。即腰俞兩旁之下也。簡按刺腰痛論云。腰痛。引少腹控䏚。不可仰。刺腰尻交者。兩髁胂上。以月生死為痏數。王注。腰尻交者。謂髁下尻骨兩旁四骨空。左右八穴。俗呼此骨。為八髎骨也。今由此攻之。是腰俞三字衍。而其義則張注為得矣。

白話文:

腰部和臀部的交界處叫「腰俞」,吳據的新校正中刪掉了「腰俞」三個字。註釋說:「腰尻之解」就是腰俞穴,而「兩胂上」指的是脾俞穴。馬雲說:「腰俞」在第二十一塊椎骨下方,沒有左右之分,應該是白環俞穴。張志聰說:「腰俞」只有一個穴位在正中央,原本沒有左右之分。如果記載為左邊取穴,右邊取穴,那就應該是腰俞穴左右兩側的足太陽下髎穴。高濂說:「解」是指關節縫,「兩胂上」是指膝胂上,也就是大腿。這句話的意思是,腰部和臀部的交界處,在膝胂上方,就是腰俞穴。腰部和臀部的交界處屬於腰俞穴,兩膝上方就是腰俞穴兩旁下方。

《刺腰痛論》中提到:「腰疼,牽引小腹和睾丸,無法仰身。刺腰尻交穴,在兩膝胂上方,針刺的深度以生長死的數量為依據。」王注:「腰尻交穴」指膝胂下方臀骨兩側的四個凹陷,左右共有八個穴位。俗稱這些骨頭為「八髎骨」。現在從這裡下手治療,說明「腰俞」三個字是多餘的,但張志聰的註釋是正確的。

邪客於足太陽之絡,張云。足太陽經。挾脊抵腰中。故拘攣脊急。其筋從腋後入腋下。故引脅而痛。

應手如痛,如。甲乙。作而。吳云。此不拘穴俞而刺。謂之應痛穴。

治諸經刺之所過者不病,過。王。平聲。馬雲。蓋經旨以病為有過也。高。之下。病下。並句。注云。治諸經刺之。謂治諸經之病。則正刺其經也。所過者不病。謂諸經所過之道。不為邪客。而不病也。簡按舊注義長。

白話文:

用針灸治療那些被針灸孔道所經過的地方,這些地方就不會生病。

所謂「過」,就是病有外因入侵的意思。

「高之下,病下」這兩句是並列的。注釋中說:「治諸經刺之」,意思是治療諸經的疾病,就是直接針灸那條經絡。「所過者不病」,意思是諸經所經過的部位,不會被邪氣侵襲,因此不生病。

簡要說明一下,舊注釋的解釋太長了。

刺其通脈,甲乙。作過脈。馬雲。刺其聽宮穴也。耳聾以下十六字。高。移上文邪客於手陽明之絡後。注云。刺之病不已。更刺中指之中衝。中指中衝。主通脈出於耳前。故曰耳聾云云。蓋手陽明之脈。上頸貫頰。在於耳前。通脈出耳前。通心主包絡之脈。而出於耳前之手陽明也。簡按據上文刺之所過者。通字作過。似是。

白話文:

針刺通脈穴

甲乙:已經把脈了。馬雲:針刺耳朵的聽宮穴。

(後面16個字)高:把上文的邪氣移至手陽明經絡後。注:如果針刺後病情沒有好轉,再針刺中指的中衝穴。

中指的中衝穴:主通脈,通到耳朵前面。所以說「耳聾云云」。因為手陽明經絡上行頸部,貫穿臉頰,位於耳朵前面,通脈穴通到耳前,通到心主和包絡經脈,並從耳朵前面的手陽明經絡出來。

簡按:根據上文,針刺所經過的地方,「通」字作「過」,應該是這樣的。

齒齲刺手陽明,熊音。齲。丘禹反。齒病也。高雲。齒齲。齒腐痛也。說文。齒蠹也。釋名。齲。朽也。蟲齧之齒缺朽也。高本。此以下十七字。連下文繆傳引上齒以下四十八字。移前節邪客於足陽明之經。令人鼽衄云云條之後。甲乙。陽明下。有立已二字。

白話文:

牙齒蛀痛刺痛手陽明經 ,熊音。齲:齒病。高雲:齒齲,指牙齒腐爛疼痛。說文:齒蠹。釋名:齲,指朽壞。被蟲蛀蝕而使牙齒缺損朽爛。

高本:以下十七字連接下文繆傳引用的「上齒以下」四十八字,移到上節「邪客於足陽明之經」的後面,「令人鼽衄云云」條之後。甲乙本:陽明經下有「立已」二字。

邪客於五臟之間,吳云。五臟之間。謂五臟絡也。張云。邪客於五臟之間。必各引其經而痛。但見病處。各取其井。而繆刺之。高雲。邪客於五臟之間。其病也。經脈絡脈。相引而痛。有時來出於絡脈。有時但止於經脈。故時來時止。

白話文:

邪惡之氣侵入五臟之間的部位。吳氏說:「五臟之間」指的就是五臟之間的相互聯繫。張氏說:「邪惡之氣侵入五臟之間,必定會牽引其相關經絡而產生疼痛。如果發現疼痛部位,就各取其相關的井穴,再用繆刺的方法刺入。」高氏說:「邪惡之氣侵入五臟之間,其病理是經脈和絡脈相互牽引而引起疼痛。有時會延伸到絡脈,有時只侷限於經脈。所以疼痛會時有時無。」

五刺已,志云。五臟之氣平也。

繆傳引上齒,吳云。病本在下齒。今繆傳於上齒也。志云。謂手陽明之邪。繆傳於足陽明之脈也。足陽明之脈。入上齒中。此邪客於手陽明之經別。而繆傳於足陽明之脈。致引入上齒。

白話文:

繆傳(一種牙痛)引發上顎疼痛,吳氏認為這是因為病根在下顎牙齒。朱志認為,這是指手陽明經的邪氣傳變到了足陽明經的經絡。足陽明經的經絡會進入上顎牙齒。因此,邪氣停留在手陽明經的別絡,並傳變到足陽明經的經絡,導致引發上顎牙痛。

齒唇寒痛,甲乙。無痛字。

視其手背脈,馬雲。蓋指手陽明之絡穴偏歷也。簡按諸家不注某穴。此泛言手背。不必指一穴也。

足陽明中指爪甲上一痏,足上。甲乙。有刺字。高本。一上。有各字。云。舊本無各字。今臆補。

此五絡皆會於耳中,志云。耳者。宗脈之所聚也。張兆璜云。宗脈者。宗氣所出之脈也。即胃之大絡。出於乳下。聚於耳中。

白話文:

志書上說「這五條經絡都匯集於耳朵」。耳是宗脈會聚的地方。張兆璜說,宗脈就是宗氣所發出的經絡,也就是胃的太絡,它從胸下發出,匯聚於耳中。

上絡左角,馬雲。絡於左耳之額角。志云。肝主血。而居左。其氣直上於巔頂也。

後刺手心主,馬雲。心包絡之井。在中指端。名曰中衝。吳張同。簡按上文。不及心主厥陰。是必錯出。新校正為是。高雲。刺手心主少陰銳骨之端。各一痏。心手少陰掌後高骨。大陵俞穴也。心者。君主之官。故曰心主。此注可疑。心主。謂心包。乃手厥陰也。今引君主之官。而為心經。殆屬牽強。

白話文:

後刺手心主

馬雲註釋:心包絡經的井穴。位於中指指尖。名稱為中衝。吳、張二位醫家觀點相同。簡要按檢上文,未提及厥陰心主,必定是錯誤的。經新校正為「是」。

高雲註釋:刺手心少陰銳骨的頂端,各刺一針。心手少陰位於掌後的高骨上,即大陵俞穴。心是君主之官,所以稱為心主。此註釋值得懷疑。心主,即指心包,是手厥陰經。現在引述君主之官,卻用於手少陰經,頗為牽強。

以竹管吹其兩耳,甲乙。管。作筒。耳下。有中字。

鬄其左角,金匱。甲乙。鬄。作剔。高雲。鬄。鬀同。俗作剃。

方一寸,肘後方。作二寸。外臺。作方寸匕。

燔治,金匱。作燒末。張云。燒製為末也。

灌之立已,金匱。已。作起。

切而從之,甲乙。從。作循。

調之,張云。病在經者。治從其經。但審其虛實而調之。調者。如湯液導引之類。皆是也。調之而不調。然後刺其經脈。是謂經刺。亦曰巨刺。

白話文:

調整治療原則: 張仲景說,疾病發生在經脈中,治療時要循著經脈進行。首先要判斷虛實證型,再進行調理。調理的方法包括湯液、導引等。

如果經過調理後症狀沒有改善,再考慮針刺經脈的治療。這種針法稱為「經刺」或「巨刺」。

有痛而經不病者,吳云。身有痛處。而其經脈所至之分。不皆病者。是為絡病。非經病也。則繆刺之。

此繆刺之數也,吳云。數。猶言節目也。張云。凡此刺經者。刺大絡者。刺皮部血絡者。各有其治。所以辨繆刺之術數也。

白話文:

吳氏說,這是指「繆刺」的方法。張氏說,所有這些針灸經絡的方法,包括刺大絡和刺皮部血絡,都有其各自的治療方法。因此,這是區分「繆刺」技術的方法要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