丹波元簡

《素問識》~ 卷二 (2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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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二 (23)

1. 移精變氣論篇第十三

色以應日脈以應月,張云。色分五行。而明晦是其變。日有十干。而陰晴是其變。故色以應日。脈有十二經。而虛實是其變。月有十二建。而盈縮是其變。故脈以應月。

常求其要則其要也,張云。常求色脈之要。則明如日月。而得其變化之要矣。高雲。色主氣。為陽。故色以應日。脈主血。為陰。故脈以應月。以陰陽之常。求其色脈之要。則得其大要也。

草蘇草荄之枝本末為助,馬雲。蘇者。葉也。荄者。根也。枝者。莖也。荄為本。枝葉為末。即後世之煎劑也。張同。志云。蘇。莖也。荄。根也。草蘇之枝。莖之旁枝也。草荄之枝。根之旁根也。蓋以蘇荄為本。而旁枝為末也。簡按方言。蘇。草芥也。江淮南楚之間曰蘇。自關而西。或曰草。或曰芥。陸氏釋文云。蘇。草也。考聲云。荄。草莖也。方言。東齊謂根曰荄。說文。草根也。通雅云。紫者曰紫蘇。荏曰白蘇。水蘇曰雞蘇。荊曰假蘇。積雪草曰海蘇。石香薷曰石蘇。蘇亦辛草之總名。今詳經文。馬注似允當。而王注蘇字下句。釋蘇為煎。未見所據。

不知日月,張云。王注即以日月為解。然本篇所言者。原在色脈。故不知色脈。則心無參伍之妙。診無表裡之明。色脈不合者。孰當舍證以從脈。緩急相礙者。孰當先此而後彼。理趣不明。其妄孰甚。此色脈之參合不可少。故云日月也。

不審逆從,張云。有氣色之逆從。(見玉版要論。)有四時脈急之逆從。(出平人氣象論。玉機真臟論。)有脈證之逆從。(同上。)

凶凶,張云。好自用而孟浪也。簡按左傳僖二十八年。曹人凶懼。杜云。凶凶。恐懼聲。漢書翟方進傳。群下凶凶。

用之不惑,張云。察病之要道。在深明色脈之精微。而不至惑亂。簡按極脈惑則得國。並押韻。

逆從到行,馬雲。到。當作倒。張云。到。倒同。

去故就新乃得真人,吳云。去故。去其故日之邪。就新。養其新生之氣。即移精變氣之事也。如此。是得上古真人之道。張云。此戒人以進德修業。無蹈暮世之轍。而因循自棄也。去故者。去其舊習之陋。就新者。進其日新之功。新而又新。則聖賢可以學至。而得真人之道矣。簡按張注與王意略同。似穩帖。新人亦押韻。

者因得之,張云。一者。本也。因者。所因也。得其所因。又何所而不得哉。志聰云。因其情意。而得之也。簡按下文云。數問其情。以從其意。王注似有所據。

得神者昌失神者亡,高雲。一似閉戶塞牖。其心專系之病者。數問其病情。以從其志意。情意之中。神所居也。有病而得神則生。失神則死。故得神者昌。失神者亡。審察其神。則得其因。得其因則得其要矣。馬雲。天年篇云。失神者死。得神者生。師傳篇云。帝曰。守一勿失。岐伯曰。生神之理。與此義同。簡按昌亡押韻。靈終始篇。敬之者昌。慢之者亡。呂覽古樂篇。賢者以昌。不肖者亡。

白話文:

移精變氣論篇第十三

人的面色反映陽氣的盛衰,如同太陽每日的變化;脈象反映陰血的盈虧,如同月亮每月圓缺的變化。

診斷疾病要領在於掌握面色和脈象的關鍵,就能像日月運行般清晰明瞭,把握其變化的規律。面色主氣屬陽,故以面色應太陽;脈象主血屬陰,故以脈象應月亮。透過陰陽的常規變化,探求面色和脈象的要點,就能掌握診斷的大要。

「草蘇草荄之枝本末為助」指的是藥材的整體運用,蘇指葉,荄指根,枝指莖,以根為本,枝葉為末,如同後世的煎劑。

若不懂得觀察面色和脈象,就無法體會到診斷的精妙,也無法明辨表裡證候。面色和脈象不符時,該捨棄哪個證據而遵循哪個?脈象的緩急相矛盾時,該先考慮哪個再考慮哪個?這些道理不明,診斷就會非常荒謬。因此,面色和脈象的綜合判斷不可或缺。

所謂「不審逆從」,指的是氣色、四時脈象以及脈證的逆順變化。

「凶凶」形容醫生診斷草率,輕率自信。

「用之不惑」指診斷疾病的关键在于深刻理解面色和脉象的微妙之处,避免迷惑和混乱。

「逆從到行」中的「到」與「倒」同義,指脈象的順逆變化。

「去故就新乃得真人」意在告誡人們要不斷進步,去除舊有的錯誤習性,培養新的精氣神,才能達到上古真人修煉的境界。

「者因得之」指疾病的根源和誘因,只要找到了致病的根本原因,就能治愈疾病。

「得神者昌,失神者亡」 指的是病人的精神狀態。醫生應仔細觀察病人的精神狀態,才能找到疾病的根本原因,並掌握診斷的要點。病人精神飽滿則能康復,精神萎靡則會死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