丹波元簡

《素問識》~ 卷七 (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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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七 (6)

1. 調經論篇第六十二

馬雲。內言病有虛實。宜善調其經。

神有餘,甲乙。神下。有有字。下文。氣下。血下。形下。志下。並同。

白話文:

馬雲說,體內的疾病有虛證和實證之分,應該妥善調理經絡。

精神過於亢奮,甲乙。在「神」字下面有「有」字。下面的文字,在「氣」字下面,在「血」字下面,在「形」字下面,在「志」字下面,都是同樣的意思。

精氣,王引針經。見靈決氣篇。云。腠理發泄。汗出溱溱。是謂津。谷入氣滿。淖澤注於骨。骨屬屈伸洩澤。補益腦髓。皮膚潤澤。是謂液。文少異。易繫辭云。精氣為物。疏。陰陽精靈之氣。氤氳積聚。而為萬物也。春秋繁露云。氣之清者為精。治身者。以積精為寶。

白話文:

精氣

王引針《經》說,見《靈決氣篇》雲:

腠理開張發泄,汗出淋漓,這就是津液。食物進入後,氣充盈,津液滋潤骨髓。骨骼屈伸,散發津液,滋養腦髓,皮膚潤澤,這就是液。

《易經‧繫辭傳》說:

精氣是萬物的本原。

疏:

陰陽精靈之氣,凝聚積聚,形成萬物。

《春秋繁露》雲:

氣中清者為精。養生的人,以積聚精氣為寶。

十六部,志云。十六部之經脈也。手足經脈十二。蹻脈二。督脈一。任脈一。共十六部。高雲。謂兩肘兩臂兩膕兩股。身之前後左右。頭之前後左右也。簡按高勝於舊注。

白話文:

「十六部」,《難經》說:十六部的經脈。

手腳的經脈有十二條,膀胱經有兩條,督脈有一條,任脈有一條。總共有十六部。

高氏說:「十六部指身體的兩肘、兩臂、兩膕(膝蓋後方)、兩股,以及身體的前後左右和頭的前後左右。」

簡氏認為高氏的解釋優於以前的注釋。

脾藏肉,高雲。脾藏身形之肉。則形有餘不足。脾所主也。

而此成形,吳。此。作各。

志意通,甲乙。通下。有達字。吳補調字。

成身形五臟,甲乙。無身字。及五臟二字。

白話文:

脾藏肉,高雲。脾藏身形之肉,則形有餘或不足,都是脾所主管的。

而此成形,各。

志意通達,吳補調字。

成身形五臟,無身字及五臟二字。

五臟之道皆出於經隧,吳云。道。路也。隧。田間之水道也。謂之經隧者。經脈流行之道也。簡按王據於左傳杜注。闕地通道曰隧。吳本於周禮隧人職。義並通。

白話文:

吳氏說:五臟運行的道路都從經脈通道中產生。

「道」是道路,「隧」是田間水渠。所謂的「經隧」,指經脈循環運行的道路。

簡注:王氏根據《左傳》的杜預注:「缺口連接道路的地方叫做『隧』」。吳氏又根據《周禮》中「隧人職」所述,義理相通。

血氣未並,張云。並。偏聚也。邪之中人。久而不散。則或並於氣。或並於血。病乃甚矣。

神之微,張云。此外邪之在心經也。浮淺微邪。在脈之表。神之微病也。

出血,吳刪二字。

勿之深斥,吳云。斥。刺也。張云。斥。棄除也。高雲。斥。開拓也。簡按今從高注。

按而致之,吳云。以按摩致氣於其虛絡。

勿釋,吳云。勿。已也。

白話文:

血氣未曾融合,張云說,並,指偏聚。邪氣侵入人體,久久不散,就會積聚在氣或血中,病情就會加重。

神之微,張云說,這是外邪侵入心經的表現。浮淺微邪,在脈絡表面,屬於神之微病。

出血,吳刪去兩個字。

勿之深斥,吳云說,斥,指刺。張云說,斥,指棄除。高云說,斥,指開拓。簡按,現今採用高注。

按而致之,吳云說,以按摩將氣導入虛絡。

勿釋,吳云說,勿,指已。

著針勿斥,志云。著針者。如以布㹠著之。乃從單布上刺。謂當刺之極淺。而勿推內其針。簡按此謂著針於病處。勿開拓而泄其氣也。王注為是。

白話文:

用針時不要刺得太深,如針尖點在布上一樣。從單層布上刺入,表示針刺的深度應極淺,不要深入推入。簡按:意思是將針刺入病處,不應擴張傷口,以免泄氣。王注的解釋是正確的。

移氣於不足,高雲。微泄其邪。移氣於不足之氣而補。簡按新校正。引甲乙太素。刪不字。馬雲。移邪氣於不足。立非。

白話文:

將過盛的氣分轉移到不足的氣分上,高雲的說法。

通過微量的泄瀉,將邪氣排除。將邪氣轉移到不足的氣分上,以達到補益的目的。

簡按《新校正》中,引述了《甲乙太素》。刪除了「不」字。馬雲的說法是,將邪氣轉移到不足的地方。立非認為這種說法不對。

息利少氣,馬雲。本神篇。言肺虛則鼻息不利少氣。即本文之少氣也。實則喘喝。胸盈仰息。即本文之喘咳上氣也。高雲。息利。鼻氣出入也。

白氣微泄,高雲。猶言微虛也。

白話文:

「息利少氣」是指馬雲在《本神篇》中所說,肺功能虛弱導致鼻息不通暢和氣短。就是本文中的「少氣」。而實症會表現為喘氣和咳嗽。胸腔充盈,氣息堵塞而往上喘。這就是本文中所說的「喘咳上氣」。高雲認為,「息利」是指鼻子的氣息出入。

瀉其經隧,張云。瀉其經隧者。謂察其有餘之脈。瀉其邪氣而已。志云。經隧。大絡也。高雲。通經脈之隧道。故必無傷其經。簡按楊注似是。

白話文:

張仲景說:「瀉其經隧。」這句話的意思是:查看有餘的脈絡,只瀉出它的邪氣。志雲中說,「經隧」就是大絡脈。高維子說,它是貫通經脈的管道。所以務必不要損傷它的經絡。簡注參考楊上善的注釋,似乎是合理的。

適人必革,張云。適。至也。革。變也。先行按摩之法。欲皮膚之氣流行也。次出針而視之曰。我將深之。欲其恐懼。而精神內伏也。適人必革者。謂針之至人。必變革前說。而刺仍淺也。如是則精氣既伏於內。邪氣散亂。無所止息。而泄於外。故真氣得其所矣。志云。出針。出而淺之也。視之。視其淺深之義也。曰我將深之。適人之邪。淺客於皮。必與正氣相格。庶邪散而正氣不泄。故曰。我將深之。謂將持內之。而使精氣自伏。復放而出之。令邪無散亂。迎之隨之。以意和之。無所休息。使邪氣泄於皮毛腠理。而真氣乃相得。復於肌表。此用針淺深之妙法也。簡按張注本。楊志注似允當。然其旨未明晰。今亦仍楊義。

白話文:

針灸時應適時變通,張景嶽說:「適」是指到達適當的深度,「革」是指變通。首先進行按摩,讓皮膚的氣血運行通暢。接著取出針,並告訴病人:「我要深刺了。」目的是讓他們感到害怕,使精神內斂。所謂「針灸時應適時變通」是指,針灸時,針刺的深度必須隨著病人的情況而有所調整。如果一味深刺,可能會導致精氣過度內斂,邪氣散亂,沒有出路而滯留在體內。因此,需要根據實際情況調整針刺的深度,讓真氣得到適當的發揮。

《針經》說:「出針」,意思是刺入後再拔出,而且要淺刺。而「視之」,是指觀察針刺的深度和效果。「我將深之」,是告訴病人要深刺。因為邪氣通常淺藏於皮膚表面,如果不刺得深一些,邪氣就會與正氣相爭。只有刺得深一些,邪氣才會散開,而正氣也不會流失。因此,說「我將深之」,是為了讓病人將注意力集中在體內,讓精氣自己內斂,然後再拔針,這樣邪氣就不能散亂。同時,針灸師要根據病人的情況,靈活調整針刺的深度,使邪氣從皮膚和腠理中排出,而真氣則得以重新聚合在肌膚表層。這就是針刺深淺的妙用。

綜合張景嶽的註釋和楊志的註釋,楊志的註釋似乎更為恰當,但其旨意還不夠明確。現在我沿用楊志的註釋,並加以補充說明。

精氣自伏,高雲。精氣退伏。不濡空竅也。邪氣散亂者。散亂於經。邪無從出也。無所休息者。正虛邪盛。病無已時也。惟刺之極淺。使邪氣泄於腠理。從腠理而外泄。故真氣乃相得。簡按此與舊注相乖。不可從。

白話文:

真氣和精氣自行隱匿潛伏,高浮於上。真氣和精氣退縮伏下,不滋潤空虛的竅穴。邪氣分散擾亂,散亂在經絡中。邪氣無法出去。沒有可以休息的地方,正氣虛弱邪氣旺盛,病情沒完沒了。只用極淺的針刺方法,使邪氣泄散在皮膚組織中。從皮膚組織向外泄出,所以真氣才能相互應和。簡明按語:這段話與舊注的意思不同。不能遵循舊注。

不足則恐,今甲乙。作不足則慧。

孫絡水溢,甲乙。水。作外。

脈大疾出其針,吳云。脈大者。留針之久。氣至而脈漸大也。簡按高。疾字下句。非。

白話文:

不足就會害怕,現在是甲乙。出現不足的情況就會有智慧。

孫絡水溢,甲乙。水。表示外部因素。

脈管很大且急速出針,吳說。脈管大的情況下,要留針久一些,等到氣到了,脈管會慢慢變大。簡按高,「疾」字下的句子,不是這樣理解。

涇溲,吳云。涇。水行有常也。溲。溺溲也。涇溲不利。言常行之小便不利也。簡按諸注並誤。(詳見於厥論。)

白話文:

小便不暢。吳認為,「涇」是指水流有規律,「溲」是指小便。小便不暢是指平常小便的運行不正常。簡按:各家註解都錯了(詳細討論見於我的《厥論》)。

微風,吳云。肌肉蠕動。肌肉間如蟲行動也。風為動物。故動者命曰微風。高雲。風邪入於肌肉。則肌肉蠕動。命曰微風。言微風在肌肉也。

白話文:

微風 (中醫術語)是由吳雲提出。它是指肌肉裡面的蠕動,就像小蟲子在裡面動來動去。

在中醫裡,風是一種可以活動的事物。所以,這種在肌肉裡面的蠕動就被叫做微風。

吳雲認為,外來的風邪進入肌肉,就會引起肌肉蠕動。這種蠕動現象就被稱為微風,表示微風在肌肉裡起作用。

腹脹飧泄,張云。腎藏志。水之精也。水化寒。故腎邪有餘。則寒氣在腹。而為腹脹飧泄。腎氣不足。則陰虛陽勝。而為厥逆上衝。本神篇曰。腎藏精。精舍志。腎氣虛則厥。實則脹。

骨節有動,甲乙。動。作傷。吳。此下。補則骨節有微風六字。

白話文:

腹脹、腹瀉(腹脹飧泄)

張氏說:腎臟儲藏意志力,是水之精華。水性寒冷,因此腎臟之邪氣過盛,就會導致寒氣滯留在腹部,引起腹脹和腹瀉。而腎氣不足,則會陰氣虛弱,陽氣旺盛,導致逆氣上衝。根據《本神篇》記載:「腎藏精華,精華主持意志力。腎氣虛弱則會出現厥逆,腎氣旺盛則會出現腹脹。」

瀉然筋血者,馬吳張並云。然筋。當作然谷。志云。然。謂然谷穴。在足踝下之兩經間。(高作筋間。)故曰然筋。簡按本輸篇云。腎溜於然谷然骨之下者也。繆刺論云。刺足內踝之下。然骨之前出血。據此則楊注為是。

白話文:

提到「瀉筋血」,馬師、吳師和張師都說「然筋」。然而「筋」字應當作「然谷」。《針經》說,「然」是指然谷穴,位於足踝下的兩條經脈之間(高注:在筋脈之間)。所以稱為「然筋」。簡按《本輸篇》說,「腎經的輸別流注到然谷穴和然骨之下」。《繆刺論》說,「刺足內踝之下,然骨之前,就會出血。」根據這些記載,楊濟時的注釋是正確的。

刺未並,高雲。血氣未並。五臟安定。骨節有動。故問刺未並奈何。

邪所乃能立虛,簡按不必從甲乙改字。王注義通。

氣血以並,以。甲乙。作已。以。已同。

白話文:

當針刺還沒有進行時,高處的雲彩依舊。體內的血氣還沒有調和。五臟處於平穩狀態。骨節有些許活動。所以詢問在針刺還未進行時該怎麼辦。

邪氣所到之處便會立刻造成虛弱,查閱典籍無需更改文字。王的註解意思通順。

氣血已經調和,「以」字在甲乙文中寫作「已」,「以」和「已」是相通的。

陰陽相傾,張云。並。偏勝也。傾。傾陷也。氣為陽。故亂於衛。血為陰。故逆於經。陰陽不和。則氣血離居。故實者偏實。虛者偏虛。彼此相傾也。

白話文:

張仲景說:陰陽偏盛。偏盛。偏於某一方。傾。傾覆。氣屬於陽,所以擾亂了衛氣。血屬於陰,所以逆行了經脈。陰陽失調,就會導致氣血分離。所以,實的更加實,虛的更加虛。彼此互相傾軋。

血並於陰氣並於陽,吳云。血並於陰臟。是為重陰。氣並於陽腑。是為重陽。驚狂。癲狂也。志云。此言血分氣分之為陰陽也。脈外氣分為陽。脈內血分為陰。陰血滿之於外。陽氣注於脈中。是為陰陽勻平。如血並居於陰。則陰盛而血實。心主血脈。故陰盛則驚。氣並於陽。則陽盛而氣實。陽盛則發狂也。

白話文:

吳氏說:「血與陰氣結合,而氣與陽腑結合。」氣血分別屬於陰與陽。脈絡外面的氣分屬於陽,脈絡裡面的血分屬於陰。如果陰血過於充盛而溢出脈外,而陽氣卻鬱結在脈中,這就陰陽不平衡。如果血過於集中在陰分,那麼陰盛血實,而心主管血脈,所以陰盛就會導致驚厥。如果氣過於集中在陽分,那麼陽盛氣實,陽盛就會導致癲狂。

血並於陽氣並於陰,吳云。血並於陽。則表寒。氣並於陰。則裡熱。炅中。熱中也。

心煩惋,惋。甲乙。作悶。吳云。心火為陰邪所蔽。故煩惋。

善怒,吳云。陽並於下部。則肝木為陽所炙。故善怒。

白話文:

血液集中在陽分,氣則集中在陰分。當血液集中在陽分時,體表會感到寒冷;氣集中在陰分時,體內會感到熱。心中感到煩熱。

心中感到煩悶。心火被陰邪遮蔽,所以會感到煩悶。

容易生氣。當陽氣集中在下部時,肝臟會受到陽氣的炙烤,所以容易生氣。

善忘,張云。血並於下。則陰氣不升。氣並於上。則陽氣不降。陰陽離散。故神亂而喜忘。志云。靈樞經曰。清濁之氣相干。亂於胸中。是為大悗。傷寒論曰。其人喜忘者。必有蓄血。宜抵當湯下之。

白話文:

失憶,張氏說。血液積聚在下半身,陰氣就不會上升。氣血積聚在上半身,陽氣就不會下降。陰陽分離,所以神志混亂,容易健忘。志氏說。《靈樞經》上說,清氣和濁氣交錯,攪亂在胸中,這就會導致嚴重健忘。《傷寒論》上說,那些容易健忘的人,一定是有積血。應該用抵當湯來讓他們把積血瀉下去。

如是血氣離居何者為實,高本。作如血氣離居。是何者為實。注云。舊本如是二字相連。今改。簡按不必改字。義自通。

消而去之,馬雲。溫則消釋而易行。高雲,消。不凝也。去。流也。

白話文:

如果血氣分離,哪一種情況是實證?

原注:舊版本的文本中,「如是」兩個字是連在一起的。現在修改為分開。

簡要說明:不必修改字句,意思還是通順的。

絡之與孫脈,吳。作孫絡。注云。絡。正絡也。孫絡。支絡也。志云。絡者。經脈之支別也。孫脈者。乃孫絡之脈別經者。簡按今仍志。

俱輸於經,輸。甲乙。作注。

白話文:

脈絡與支脈

「絡」是正經脈絡,「孫絡」是支脈。

《靈樞・絡脈篇》:「絡者,經脈之支別也」,孫脈是孫絡的分支。

簡按:現在仍然採用《靈樞》的說法。

大厥,張云。上文。言血與血並。氣與氣並。偏虛偏實也。此言血與氣並。並者為實。不並者為虛也。血氣並走於上。則上實下虛。下虛則陰脫。陰脫則根本離絕。而下厥上竭。是為大厥。志云。氣復反則生。謂復歸於下也。蓋陽氣生於下。而升於上。血氣並逆。則氣機不轉而暴死。反則旋轉而復生。

何道從來,高雲。從何道來。簡按天真論。病安從來。字法同。

白話文:

大厥,張景嶽解釋道:

上一段文字說,血與血相連,氣與氣相連,偏虛偏實。這裡說的是,血與氣相連,相連的就是實症,不相連的就是虛症。血氣一起運轉在上面,則上面實,下面虛。下面虛弱,則陰氣脫離,陰氣脫離,則根本斷絕,而下面極度虛弱,上面極度亢盛。這就是大厥。

《素問》 說:「氣息運轉恢復正常,則能生機復甦。」這是指氣息重新回到下面。因為陽氣生於下面,而上升到上面。血氣一起向上逆行,那麼氣機就不通暢,就會突然死亡。氣息運轉恢復正常,就能重新恢復生機。

皆有俞會,吳云。經穴有俞有會也。馬雲。六陽經六陰經。皆有俞穴所會。志云。俞者。謂三百六十五俞穴。乃血脈之所流注。會者。謂三百六十五會。乃神氣之所遊行。皆陰陽血氣之所輸會者也。高雲。俞會者。五五二十五俞。六六三十六俞。與周身陰陽血氣。相會合也。

白話文:

經穴都有俞穴和會穴。俞穴是六陽經六陰經的會穴。會穴是三百六十五個會穴,是神氣巡行的場所。俞會穴是陰陽血氣匯聚、流通的地方。俞穴總數為五五二五個,會穴總數為六六三六個,它們與全身的陰陽血氣相互會合。

陰陽勻平,甲乙。作紃平。簡按紃。音旬。說文。圜採也。義不相協。

得之風雨寒暑,簡按據下文。宜云風雨寒濕。

白話文:

陰陽平衡,甲乙。製作綢緞平整。簡按綢緞,讀音為旬。《說文解字》中解釋為圓形的採織品,但這裡的意思並不符合。

得到的是風雨寒暑的影響,簡按根據下面的文字,應該是風雨寒濕。

輸於大經脈,馬雲。皮部論云。邪客於皮。則腠理開。開則邪入客於絡脈。絡脈滿。則注於經脈。經脈滿。則入舍於腑臟也。繆刺論云。邪之客於形也。必先合於皮毛。留而不去。入舍於孫脈。留而不去。入舍於絡脈。留而不去。入舍於經脈。義同。

白話文:

邪氣由大經脈輸入 ,出自《馬雲·皮部論》。文中提到,邪氣侵入皮膚,就會導致毛孔張開,邪氣就會進入絡脈。絡脈一旦被邪氣充滿,就會流入經脈。經脈被填滿之後,邪氣就會入侵臟腑。

另一部著作《繆刺論》也說,邪氣入侵人體,必定首先停留在皮膚表面,如果沒有及時排出,就會深入孫脈,再進入絡脈,最後進入經脈,兩者的意思是一致的。

皮膚不收,吳云。不收者。肌膚虛浮。不收斂也。此由濕勝所致。張云。皮膚不收。而為縱緩。肌肉堅緊。而為削瘦。高雲。不收。汗出而不閉密也。簡按寒主收斂。此云不收。則與肌肉緊緊相反。甲乙太素近是。

白話文:

皮膚不收

吳氏說: 皮膚不收縮,指肌膚鬆軟浮腫,收斂不住。這是因為濕氣過多所致。

張氏說: 皮膚不收縮,會顯得鬆弛。肌肉緊繃,會顯得消瘦。

高氏說: 不收縮,是指汗水不能密閉在皮膚內。

簡氏按: 寒性主收斂,此處所說的「不收」,與肌肉緊繃相反。甲、乙二人的看法比較接近實際。

聶闢氣不足,馬雲。乃肌肉僻積之意。根結篇。有腸胃聶闢。是主腸胃而言。張云。凡言語輕小曰聶。足弱不能行曰闢。志云。聶。㒤同。闢。積也。高雲。肌肉皮膚。聶聶然而闢動也。簡按聶闢。褶襞也。儀禮。襚者以褶。禮記。衣有襞折曰褶。通作襵。一切經音義云。襵皺。之涉知獵二反。褶。猶褶疊也。亦細褶。王注義同。甲乙。不足下。有血澀二字。

白話文:

聶闢氣不足,馬雲解釋為肌肉歪斜堆積的意思。這是根結篇(中醫典籍)中的內容。其中提到的「腸胃聶闢」指的是腸胃問題。張氏說:「凡是說話聲音輕微柔弱的叫聶,腳步虛弱不能行走的叫闢。」志雲:「聶和㒤是同一個意思,闢是堆積的意思。」高氏說:「肌肉皮膚,歪歪扭扭地動著。」簡注中說,聶闢是指皺褶。儀禮中提到「襚者以褶」,禮記中提到「衣有襞折曰褶」。「褶」和「襵」通假。一切經音義中說:「襵皺,之涉知獵二反」;褶猶如褶疊,也是細小的皺褶。王注的意思和這個說法相同。甲乙兩版本在「氣不足」之下還加了「血澀」兩個字。

喜怒不節,張云。按下文。以喜則氣下為虛。而此節所重在怒。故曰實也。觀陰氣上逆之意。言怒可知。又舉痛論曰。怒則氣上。正此之謂。簡按下文云。喜則氣下。則此喜字衍。新校正為是。淮南精神訓云。人大怒傷陰。大喜墜陽。

熏滿,簡按今仍甲乙。作動臟。

形氣衰少,吳云。形氣。陰氣也。衰少。虛也。

白話文:

生氣和歡喜過度,張仲景說:往下看下面的文字。以歡喜來說,則氣向下沉,是虛的。而這一節著重於生氣。因此說是實的。從陰氣向上逆行的意思,可以看出生氣。又引用《痛論》說:生氣則氣向上升,正是指這種情況。簡要地看下面的文字說:歡喜則氣向下沉。因此這個「歡喜」字是衍生的。新校正本是正確的。《淮南子·精神訓》中說:大發脾氣會傷陰。大發歡喜會損傷陽氣。

穀氣不盛,馬雲。形氣衰少。而飲食隨減。所以穀氣不盛也。志云。飲食勞倦則傷脾。脾主肌肉。故形氣衰少也。水穀入胃。由脾氣之轉輸。脾不運行。則穀氣不盛矣。

白話文:

穀氣不足 ,體質虛弱。身體氣血衰弱,飲食也隨之減少。所以穀氣不足。

內經雲:飲食勞倦會損傷脾臟。脾臟主肌肉,所以體質虛弱。水穀進入胃後,靠脾臟運化運輸。脾臟運行不良,則穀氣不足。

下脘不通,志云。上焦不能宣五穀之味。下焦不能受水穀之津。高雲。上焦不能宣五穀味。故上焦不行。下脘不能化谷之精。故下脘不通。

白話文:

胃脘不通暢

章節說: 上焦不能消化吸收五穀的營養。下焦不能吸收水穀中的津液。

高氏解說: 上焦不能吸收五穀的營養,所以上焦功能異常。胃脘不能消化穀物中的精華,所以胃脘不通暢。

熱氣熏胸中,甲乙。無熱氣二字。

玄府不通,志云。玄府。毛竅之汗空也。毫毛之腠理閉塞。則衛氣不得泄越。而為熱矣。

白話文:

胸口感覺像被熱氣燻著,甲乙。

皮膚的毛孔不通暢,志雲。毛孔是汗液排出的孔道。如果汗孔堵塞,那麼防禦性的氣就無法散發出來,從而產生熱感。

故外熱,張云。上焦之氣。主陽分也。故外傷寒邪。則上焦不通。肌表閉塞。衛氣鬱聚。無所流行。而為外熱。所謂人傷於寒。則病為熱。此外感證也。昂云。此即今人外感傷寒之症。

白話文:

所以,張仲景說:外部發熱,是因為上焦陽氣受傷,主宰身體外部的陽氣。因此,如果外傷風寒,就會導致上焦不通,肌表閉塞,衛氣不能運行,鬱積在體內,形成外部發熱。這就是俗話說的「人傷於寒,則病為熱」。這是外感證候的一種。昂和說:這也就是現在人所說的「外感風寒」症狀。

獨留則血凝泣,吳。留下。更增一留字。

凝則脈不通,吳。凝上。增一泣字。脈。甲乙。作腠理。似是。

白話文:

如果只留下血液就會凝固,吳地的說法是留下。再增加一個“留”字。

血液凝固則脈絡不通,吳地的說法是在“凝”上面加一個“泣”字。脈,甲乙兩種說法中作“腠理”,似乎是這樣。

脈盛大以澀,張云。寒留中焦。陽氣乃去。經脈凝滯。故盛大而澀。蓋陽脈流利多滑。不滑則無陽可知。簡按厥氣上逆。故脈盛大。血凝泣。故脈澀。馬雲。此節。脈若作外診之脈。理宜沉澀。今曰盛大而澀。恐是在中之脈。非外見者。昂云。按陰盛中寒血澀之人。何以反得盛大之脈。並誤。

血氣以並病形以成,甲乙。以。作已。次節並同。

白話文:

張仲景說,脈搏強盛,但有澀滯感,是因為寒氣停留在中焦。陽氣因此消退,經脈氣血運行不暢。所以脈搏強盛,但感覺澀滯。因為陽脈氣血運行通常順暢,不澀滯。如果澀滯,說明陽氣不足。

簡潔按語:厥氣(寒氣)上逆,所以脈搏顯得強盛。氣血凝滯,所以脈搏感覺澀滯。

馬元說:這句話中的脈象,像是外在的診脈脈象。按理來說,應該是沉滯的。但現在說是強盛而澀滯的,恐怕是說體內的脈象,而不是外在的脈象。

昂按:如果是陰盛中寒,氣血澀滯的人,怎麼會反而脈搏強盛呢?這兩種觀點都是錯誤的。

用形哉,吳云。言因其形之長短闊狹肥瘦。而施刺法也。志云。用。以也。言當以調其形。形者。皮膚肌肉。哉者。未盡之辭。雖曰用形哉。必因天之四時。簡按今仍吳注。

白話文:

所謂「用形哉」,吳氏說,是指根據身體的長短、寬窄、肥瘦等外形特徵,來施用針灸的方法。志氏說,「用」就是指應用,表示應該根據外形特徵來調整身體。這裡的「形」,指的是皮膚和肌肉。至於「哉」這個字,是表示言盡之意,雖然說用形哉,但必須根據天地的四時循環而變。

(注:簡按今仍吳注是指,簡氏的《內經注證發微》中,仍然沿用了吳氏的註解。)

多少高下,吳云。如曰以月生死為痏數。(繆刺論)多少之謂也。春時俞在頸項。夏時俞在胸脅。秋時俞在肩背。冬時俞在腰股。(金匱真言論。)高下之謂也。

如利其戶,簡按如。而同。下文如利其路之如亦同。諸家措而不釋。何諸。

白話文:

多少

吳雲: 如同說「以月生死」是病情的數量。(見《繆刺論》)指的是多少之意。

高下

《金匱真言論》說:春季,經絡俞募穴位在頸項。夏季,俞募穴位在胸脅。秋季,俞募穴位在肩背。冬季,俞募穴位在腰股。指的是高下的意思。

必切而出,吳云。切。切脈之切。謂以指輕按。而親切之。所以散其正氣也。張云。必切中其疾。而後出針。高雲。切。按也。必切而出。謂右手持針。左手必切其穴。而使之外出。

白話文:

必須按壓後再出針:

  • 吳謙說:「切」,指按脈。用手指輕輕按壓脈搏,親切地觸摸。這樣可以疏散正氣。
  • **張景嶽說:**必須準確找到病竈,然後才能拔出針灸。
  • 高景星說:「切」是按壓的意思。必須按壓後再出針,意思是右手持針,左手必須按壓穴位,讓針頭外露。

大氣乃屈,馬雲。大邪之氣也。見熱論中。高雲。大氣。即相併之盛氣也。

持針勿置,吳云。言持針勿使放置也。志云。持針在手。勿置之意外。以定其迎隨之意。

氣出針入,吳云。人氣呼出之時。則陽氣升於表。於此時內針者。欲其致氣易也。

熱不得還,吳云。熱。針下所致之氣熱也。簡按志以為熱邪。非。

白話文:

大氣指的是陰氣,也就是外邪之氣。這點在「熱論」中有提到。大氣,就是相併而成的盛氣。

持針的時候不要放下,這句話的意思是持針的時候不要把它放下去。志書上也說,持針在手,不要把它放在外面,要以此來確定針的迎隨之意。

人呼氣的時候,陽氣會上升到體表,這時候針刺進去,可以更容易達到治氣的效果。

熱指的是針刺下去所導致的氣熱,而不是簡按志書所認為的熱邪。

動氣候時,張云。動氣者。氣至為故也。候時者。如待所貴。不知日暮也。馬雲。離合真邪論。與此篇所論。補瀉之法。聯屬成文。庶幾學者熟讀熟玩。又與官針篇第六節參看。其講解之辭。見八正神明論。

白話文:

在天氣變化時,張仲景說,動氣就是因為氣候變化,身體感受外邪所致。候時就是像等待貴客一樣,不知道天黑了。馬蒔的《離合真邪論》與此文所論的補瀉方法,相互關聯,蔚然成文。希望學者們熟讀熟記,並參照《素問·六節藏象論》。關於此文的講解,請參閱《八正神明論》。

言虛實者有十,馬雲。神氣血肉志。各有虛實。是計之有十也。

絡三百六十五節,張云。所謂節者。神氣之所會也。以穴俞為言。志云。乃筋骨之會。

必被經脈,吳云。被。及也。

故得六腑,通雅云。故固古通。周語。咨於故實。史世家。作固實。

白話文:

說到虛實,有十種情況,馬雲說:精神、氣、血、肉、志,各有虛實,這就是十種計量方法。

絡脈有三百六十五個節點,張雲說:所謂節點,就是精神和氣匯聚的地方,以穴位俞穴為例。志說:節點也是筋骨匯聚的地方。

這些節點一定會被經脈覆蓋,吳雲說:被,就是覆蓋的意思。

所以才能得到六腑,通雅說:故,古時候通假字,周語說:諮詢於故實。史世家說:寫作固實。

調之絡,張云。癰疽篇曰。血和則孫脈充滿溢。乃注於絡脈。而後注於經脈。百病始生篇曰。陽絡傷則血外溢。陰絡傷則血內溢。本論曰。孫絡外溢。則經有留血。故病在血者。當調之絡也。

白話文:

調整經絡

《張氏醫通》中的癰疽篇說:當氣血調和時,微小的脈絡就會充盈溢出,然後流入經絡中。而《百病始生篇》中提到:如果陽絡受傷,血液就會向外溢出;如果陰絡受傷,血液就會向內溢出。

《本論》指出:微細經絡中的血液向外溢出,就會導致經絡中出現積血。因此,當疾病與血液有關時,應該調治經絡。

燔針劫刺,熊音。燔。音煩。燒焚也。馬雲。見經筋篇。吳。燔上。補病在筋三字。注云。燔針者。內針之後。以火燔之暖耳。不必赤也。高雲。治痹證也。經筋篇。有十二筋痹證。皆治以燔針劫刺。痹發於陰。故刺其下也。及與急者。謂筋痹也。

白話文:

燔針劫刺

「燔」音「煩」,意為焚燒。馬雲在《經筋篇》中提到:「燔上,補病在筋三字。」注釋:「燔針者,在針灸後,用火溫熱針具,不必燒紅。」高氏認為,燔針劫刺是用來治療痹證。

《經筋篇》中列出了十二種筋痹證,都可以用燔針劫刺來治療。痹證從陰部發作,所以要刺其下部。急者是指筋痹。

焠針藥熨,吳云。焠針者。用火先赤其針。而後刺。不但暖也。此治寒痹之在骨也。張同。簡按玉篇。火入水謂之焠。史天官書。火與水合為焠。然則焠針。燒針而入水者乎。官針篇云。焠刺者。刺燔針則取痹也。王注燔針。則云燒針。注焠針。則云火針。知是燔針焠針。即火針也。(荀子解蔽篇注。焠。灼也。)千金方云。火針。亦用鋒針。油火燒之。務在猛熱。不熱即於人有損也。針灸聚英云。經曰焠針者。以麻油滿盞。燈草令多。如大指許。叢其燈火燒針。頻以麻油蘸其針。燒令通紅。用方有功。若不紅者。反損於人。又有煨針溫針。意與火針有少異。吳云。藥熨者。以藥之辛熱者。熨其處也。筋骨病有淺深之殊。故古人治法。亦因以異。

白話文:

灼針藥熨

吳氏說:灼針法是用火將針燒紅,然後刺入穴位。不僅有溫暖的作用,還能治療骨骼中的寒痹。張同氏查考玉篇,發現「焠」指火放入水中。史記天官書也記載,「火與水結合,稱為焠」。那麼,灼針是不是將燒紅的針放入水中呢?官針篇中提到,「灼刺」是用燒紅的針刺入穴位來治療痹症。王注中解釋「燔針」為燒針,「焠針」為火針。由此可知,燔針和焠針都是火針。(荀子解蔽篇注:「焠」意為灼燒。)《千金方》中記載,火針也使用鋒利的針,並用油火燒熱。必須燒得非常熱,否則會對人體造成損傷。《針灸聚英》中引用經文說,灼針的方法是用麻油裝滿一個小碗,點燃燈芯,大約一根大拇指那麼高的火焰,然後用火焰燒針。過程中要反覆用麻油蘸針頭,直到針燒得通紅。只有這樣,灼針纔有療效。如果針沒有燒紅,反而會對人體造成損害。此外,還有煨針和溫針,其意思和火針略有不同。

吳氏說:藥熨法是指用辛熱的藥物熨貼於患處。筋骨疾病有淺有深,因此古人在治療方法上也會有所不同。

病不知所痛,吳云。病不知所痛者。濕痹為患。而無寒也。故濕勝為痹。寒勝為痛。今不知所痛。濕痹明矣。高雲。痹病在五臟之外合者必痛。若痹病不知所痛。則從奇經之脈而上。故曰兩蹺為上。

兩蹺為上,馬雲。刺兩蹺之上。張云。二穴俱當取之。故曰為上。簡按志高並從馬。非也。

白話文:

吳氏說:身體有病,卻不知道疼痛部位的,是濕性痺症所致。因為濕邪勝過寒邪,就會導致痺症;寒邪勝過濕邪,則會導致疼痛。現在患者不知道疼痛部位,說明這一定是濕性痺症。

高氏說:痺病發生在五臟之外,與五臟相合,必定會疼痛。如果痺病患者不知道疼痛部位,那麼病邪就是通過奇經脈絡向上傳遞的。所以說,兩條蹺脈會把病邪傳送到上部。

謹察其九候,簡按上文云。九候若一。命曰平人。若不一則為病脈。故謹察之。前後貫串。以明九候之不可不察也。

針道備矣,甲乙。備。作畢。

白話文:

仔細觀察這九種脈象,簡要地依照上文所述:九種脈象如出一轍,就是健康的脈象。如果不一致,那就是病脈。所以要仔細觀察,前後貫通,以表明九種脈象無論如何都不可不觀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