丹波元簡

《素問識》~ 卷二 (1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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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二 (13)

1. 六節臟象論篇第九

五色修明,王注修潔分明。蓋以為修飾之修也。靈小針解。五色循明。古書修循多通用。

以養五氣,張云。胃藏五味。以養五臟之氣。

神之變也,新校正云。全元起本。並太素。作神之處。為是。靈本神篇云。生之來謂之精。兩精相搏謂之神。五行大義云。心藏神者。神以神明照了為義。言心能明瞭萬事。神是身之君。象火。淮南子云。神者。心之寶也。

其華在面,張云。心主血脈。血足則面容光彩。脈絡滿盈。故曰其華在面。

陽中之太陽,九針十二原篇云。陽中之太陽。心也。陰陽系日月篇云。心為陽中之太陽。

魄之處也,靈本神篇云。並精而出入者。謂之魄。

陽中之太陰,十二原篇云。陽中之少陰。肺也。新校正為是。

精之處也,本神篇云。生之來謂之精。

陰中之少陰,十二原篇云。陰中之太陰。腎也。系日月篇云。腎為陰中之太陰。新校正為是。簡按張注引刺禁論。規新校正之說。為強解焉。

魂之居也,本神篇云。隨神往來者。謂之魂。簡按左傳昭七年。子產曰。人生始化曰魄。既生魄陽曰魂。用物精多則魂魄強。是以有精爽至於神明。杜注。魄。形也。陽。神氣也。孔穎達正義云。人稟五常以生。感陰陽以靈。有身體之質。名之曰形。有噓吸之動。謂之為氣。形氣合而為用。知力以此而強。故得成為人也。其初人之生也。始變化為形。形之靈者。名之曰魄也。既生魄矣。魄內自有陽氣。氣之神者。名之曰魂也。魂魄。神靈之名。附形之靈為魄。附氣之神為魂也。附形之靈者。謂初生之時。耳目心識。手足運動。啼呼為聲。此則魄之靈也。附氣之神者。謂精神性識。漸有所知。此則附氣之神也。孝經說曰。魄。白也。魂。芸也。白。明白也。芸。芸動也。形有體質。取明白為名。氣唯噓吸。取芸動為義。蓋精亦神也。爽亦明也。精是神之未著。爽是明之未昭。關尹子云。魂藏肝。魄藏肺。(五行大義。引老子經亦同。)韓詩外傳云。精藏腎。神藏心。魂藏肝。魄藏肺。志藏脾。說文。魂。陽氣也。魄。陰神也。俱與本經之義相發焉。

以生血氣,簡按上文云。心其充在血脈。又云。肺者。氣之本。而又於肝云。以生血氣。最可疑。宜依上文例。刪此四字。從太素。而補入其色與味。

三焦膀胱,簡按五臟別論云。夫胃大腸小腸三焦膀胱。此五者。天氣之所生也。本臟篇云。腎合三焦膀胱。又云。密理厚皮者。三焦膀胱厚。粗理薄皮者。三焦膀胱薄。經文並言三焦膀胱如此。又五行大義。論腎命門云。猶如三焦膀胱俱是水腑。不妨兩號。今以大義之言。參諸經文。三焦膀胱。乃是一腑。靈蘭秘典云。三焦者決瀆之官。水道出焉。膀胱者。州都之官。津液藏焉。蓋以通行水道之用。謂之三焦。其實專指下焦而言。以收藏津液之體。謂之膀胱。此云名曰器。則正有名有狀之三焦。與靈樞如漚如瀆如霧之三焦。(此乃與三十一難所論同。)手少陽三焦經脈所行之三焦。各各不同。凡經論中有三三焦。詳見於張氏質疑錄。當參考。(王三陽亦有三焦論。其旨略與張意同。出於傷寒綱目。)

白話文:

六節臟象論篇第九

五種顏色光彩照人,王注解釋為修飾得潔淨分明。古書中「修」與「循」常通用。

藉由飲食來滋養五臟之氣,張仲景解釋為:胃儲藏五種味道,藉此滋養五臟的元氣。

「神」的變化,新校正本認為應作「神的所在」。靈樞經《本神篇》說:「生命之始稱為精,兩精相搏則稱為神。」《五行大義》說:「心臟藏神,神以神明照亮萬物為義」,指心能明瞭萬事,神是人體的主宰,象徵著火。淮南子說:「神,是心的寶藏。」

心的光華表現在臉上,張仲景解釋為:心主血脈,血液充足則面色紅潤光彩,脈絡充盈,所以說心的光華表現在臉上。

心為陽中之太陽,九針十二原篇以及陰陽系日月篇都記載心為陽中之太陽。

魄的所在,《本神篇》說:精氣出入者,謂之魄。

肺為陽中之太陰,《十二原篇》原說是陽中之少陰,但新校正本認為是陽中之太陰。

精的所在,《本神篇》說:生命之始稱為精。

腎為陰中之少陰,《十二原篇》原說是陰中之太陰,但新校正本以及陰陽系日月篇都記載腎為陰中之太陰。簡按張仲景的注釋引用《刺禁論》,反駁新校正本的說法,認為是強行解釋。

魂的居所,《本神篇》說:隨神往來者,謂之魂。簡按《左傳·昭公七年》子產說:「人生之初化為形體叫魄,魄生之後有陽氣叫魂。精氣充足,則魂魄強健,因此有精氣神明。」杜注:「魄,形體也;陽,神氣也。」孔穎達正義云:「人稟受五行之常理而生,感應陰陽而有靈性,有身體的物質,稱為形;有呼吸的運動,稱為氣;形氣結合而能運作,知力因此而強盛,所以成為人。人最初誕生時,開始變化為形體,形體的靈性,稱為魄;魄生之後,魄內自有陽氣,氣的精靈,稱為魂。魂魄是神靈的名稱,附著於形體的靈性為魄,附著於氣的神明為魂。附著於形體的靈性,是指初生時,耳目心識、手足運動、啼哭發聲,這是魄的靈性;附著於氣的神明,是指精神意識,逐漸有所感知,這是附著於氣的神明。《孝經》說:魄,白色也;魂,芸動也。白,明白也;芸,生機勃勃也。形體有物質,取明白為名;氣只有呼吸,取芸動為義。精氣也是神,神明也是精氣,精是神尚未顯露,神明是精氣尚未昭示。關尹子說:魂藏於肝,魄藏於肺(五行大義,引老子經亦同)。《韓詩外傳》說:精藏於腎,神藏於心,魂藏於肝,魄藏於肺,志藏於脾。《說文解字》:魂,陽氣也;魄,陰神也。這些說法都與本經的意義相通。

「以生血氣」四字,上文已說心充斥在血脈中,又說肺是氣的根本,而在肝臟部分又說「以生血氣」,這最令人懷疑,宜依據上文例,刪除這四個字,採納太素的說法,補入「其色與味」。

三焦膀胱,《五臟別論》說:胃、大腸、小腸、三焦、膀胱,這五個是天氣所生的;《本臟篇》說:腎與三焦膀胱相合;又說:組織緻密皮膚厚實者,三焦膀胱也厚;組織粗疏皮膚薄弱者,三焦膀胱也薄。經文中都這樣說三焦膀胱。此外,《五行大義》論述腎的命門,如同三焦膀胱都是水腑,不妨兩種名稱並存。現在以《五行大義》的說法參照經文,三焦膀胱乃是一腑。《靈蘭秘典》說:三焦是決瀆之官,水道由此而出;膀胱是州都之官,津液藏於其中。概括而言,以通行水道之用,謂之三焦,實際上專指下焦而言;以收藏津液之體,謂之膀胱。此處所說的「器」,指的是有名有形的正的三焦,與靈樞經中所說的「如漚、如瀆、如霧」的三焦不同(這與三十一難的論述相同)。手少陽三焦經脈所行的三焦,各有不同。凡經論中出現的三焦,詳見張氏的《質疑錄》,應該參考。(王三陽也撰寫了關於三焦的論述,其旨趣與張氏的意見大致相同,出自《傷寒綱目》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