丹波元簡

《素問識》~ 卷六 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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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六 (2)

1. 奇病論篇第四十七

吳云。奇病。特異於常之病也。簡按凡風也。痹也。厥也。痿也。屬類頗多。此篇所載。重身聲喑。息積。疹筋等。率皆奇特之病。故以奇病名篇。

白話文:

吳雲:奇異之病。不同於尋常的疾病。簡要而言,凡是中風、關節疾病、昏厥、痿痺等,種類繁多。這篇文章記載的重身、聲音嘶啞、喘息困難、筋脈病痛等,基本上都是奇異之病。因此,以此為篇名。

重身,詩大雅。大任有身。毛傳。身。重也。箋。謂懷孕也。馬。重。平聲。

九月而喑,馬雲。喑。啞也。醫書。謂人之受孕者。一月肝經養胎。二月膽經養胎。三月心經養胎。四月小腸經養胎。五月脾經養胎。六月胃經養胎。七月肺經養胎。八月大腸經養胎。九月腎經養胎。十月膀胱經養胎。先陰經而後陽經。始於木而終於水。以五行之相生為次也。然以理推之。則手足十二經之經脈。晝夜流行無間。無日無時而不共養胎氣也。必無分經養胎之理。今曰九月而喑。蓋時至九月。則妊胎已久。兒體日長。胞絡宮之絡脈。繫於腎經者。阻絕而不通。故間有為之喑者。非人人然也。(此乃阻絕之絕。非斷絕之謂。生氣通天論云。大怒則形氣絕。而血菀於上。亦阻絕之絕。靈經脈篇云。腎足少陰之脈。從腎上貫肝膈。入肺中。循喉嚨。挾舌本。)張云。喑。聲啞不能出也。簡按徐之才逐月養胎法。見於千金方。蕭氏女科經論云。張嶟璜按喑。謂有言而無聲。故經曰。不能言。此不能二字。非絕然不語之謂。凡人之音。生於喉嚨。發於舌本。因胎氣肥大。阻腎上行之經。以腎之脈入肺中。循喉嚨。系舌本。喉者肺之部。肺主聲音。其人切切私語。心雖有言。而人不能聽。故曰喑。肺腎子母之臟。故云不必治。若大全解作不語。則為心病。以心主發聲為言也。與子喑。了不相干。嶟璜所論如此。然醫說引邵氏後聞見錄云。郝翁名允。博陵人。一婦人妊。咽嘿不能言。翁曰。兒胞大經壅。兒生經行則言矣。不可毒以藥。又引醫余云。孕婦小語。非病也。聞如此者。不須服藥。臨產日。但服保生丸四物湯之類。產後便語。亦自然之理。非藥之功。並是子喑。喑。乃舌喑。腎之脈系舌本。其理自明。蕭所引卻是迂謬。又考郭氏保慶集。第九論。有產後不語。用七珍散。則知不啻胎前有此證也。

白話文:

在懷孕的第九個月,可能會出現聲音沙啞,這就是「喑」。

「喑」指聲音嘶啞,無法發出。醫書中記載,懷孕的過程是:

  • 一個月:肝經滋養胎兒
  • 二個月:膽經滋養胎兒
  • 三個月:心經滋養胎兒
  • 四個月:小腸經滋養胎兒
  • 五個月:脾經滋養胎兒
  • 六個月:胃經滋養胎兒
  • 七個月:肺經滋養胎兒
  • 八個月:大腸經滋養胎兒
  • 九個月:腎經滋養胎兒
  • 十個月:膀胱經滋養胎兒

滋養的順序是先陰經,再陽經。從肝經開始,到腎經結束,遵循五行相生的原則。

然而,從理論上講,手足十二經的經絡晝夜都會運行,沒有哪一天或哪一時刻不共同滋養胎兒。因此,不存在某一經絡專門滋養胎兒的說法。

現在提到「九月而喑」,這可能是因為到了第九個月時,胎兒已經發育得很大了,導致連通子宮的經絡(絡脈)受到壓迫,特別是與腎經相連的絡脈。所以,有的人懷孕到第九個月可能會出現聲音沙啞,但並非所有人都會這樣。

(這裡的「絕」是指阻絕,而不是斷絕。正如《生氣通天論》所說,大怒會導致「形氣絕」,血流瘀滯在頭部,這也是一種「阻絕」。《靈樞經·脈篇》記載,腎經從腎臟向上貫穿肝臟和橫膈膜,進入肺部,沿著喉嚨,經過舌根。)

張氏認為,「喑」是指聲音嘶啞,無法發出。

我查閱了徐之才的逐月養胎法,記載在《千金方》中。蕭氏的《女科經論》中記載,張嶟璜認為「喑」是指有話說不出聲。因此,經文中說「不能言」,並不是指完全不能說話。

人的聲音,是由喉嚨發出的,由舌根產生。由於胎兒長大,阻擋了腎向上行的經絡,而腎經又連接著肺部,沿著喉嚨,繫著舌根。喉嚨是肺的部位,肺主導聲音。因此,懷孕後期的人雖然心裡有話想說,但別人聽不到,這就是「喑」。

肺和腎是子母臟腑,所以文中說不必治療。如果《大全解》將「不語」解釋為心病,那麼這是錯誤的,因為心主發聲。這與「子喑」完全無關。這是張嶟璜的論述。

然而,《醫說》引用《邵氏後聞見錄》記載,郝翁名允,博陵人,曾經遇到一個懷孕的婦人,聲音嘶啞無法說話。郝翁說,這是因為胎兒的子宮堵住了經絡,等胎兒出生後,經絡就會恢復,婦人就能說話了。不可用藥物毒害胎兒。

又引用《醫餘》記載,孕婦說話小聲,這不是病。如果聽說有這種情況,不需要服藥。等到臨產那天,只要服用保生丸、四物湯等藥物,產後就能自然說話,這並非藥物的功勞。這些都是「子喑」的表現。喑就是舌喑,腎經連著舌根,其道理很明顯。蕭氏引用的說法是錯誤的。

此外,在郭氏的《保慶集》第九論中,記載了產後失語的案例,使用了七珍散。可見,不僅在懷孕期間會出現這種情況。

胞絡,張云。胞中之絡。衝任之絡也。吳云。謂子室中之支絡也。系。根系也。

刺法曰,此以下。止疹成也。吳志為別章。是。

成其疹,吳云。疹。病也。張志同。簡按國語。孤子寡婦疾疹。傷寒例云。小人觸冒。必嬰暴疹。王注恐非。

白話文:

生瘡疹,吳氏說:疹,是一種疾病。張氏也持相同看法。簡要參考《國語》,孤兒寡母容易得疹疾。傷寒論例中說,小孩子受風寒,必然會得暴疹。王氏注釋,恐怕不是這樣的。

然後調之,此四字。宜據新校正刪之。明是全注羼入。諸家為原文釋之者。何諸。

無用鑱石也,志云。鑱。謂針。石。砭石也。針經曰。形氣不足。病氣不足。此陰陽氣俱不足也。不可刺之。刺之則重不足。重不足。則陰陽俱竭。血氣皆盡。五臟空虛。筋骨髓枯。老者絕滅。壯者不復矣。是以身羸瘦者。不可妄用針石。

白話文:

沒有什麼比針灸和砭石更沒用的東西了,古書上說。這裡的鑱指針,石指砭石。針灸經說:人體形氣不足,病氣也少。這是陰陽之氣都虛弱的情況。不可用針刺,刺了會雪上加霜。虛弱到極致,陰陽之氣就會枯竭,血氣消失殆盡,五臟空虛,筋骨髓液枯竭。老年人會死去,壯年人也會損傷元氣。所以體質羸弱的人,不可輕易使用針灸和砭石。

腹中有形而泄之,志云。泄。謂用針瀉之。針經曰。刺之害。中而不去則精泄。精泄則病益甚而恇。按腹中胞積皆為有形。在女子胞。則無益其有餘。在息積。曰不可灸刺。在伏梁。曰不可動之。是腹中有形者。皆不可刺泄。刺雖中病。而有形之物不去。則反泄其精氣。正氣出。而邪病反獨擅於其中。故為疹成也。簡按馬張仍王。為重身之義。非也。

白話文:

唐朝醫家馬志曾說,如果腹中有實體腫物,可以使用針灸來瀉除。但針灸經書中提到,針刺的危害是:針刺後如果不能去除實體腫物,反而會耗損精氣。精氣耗損後,疾病會更加嚴重,甚至導致死亡。

腹中的腫塊都屬於實體腫物。如果腫塊在女性的子宮中,就不需要針灸瀉除它的多餘部分。如果腫塊在橫膈膜下,就不可以針灸。如果腫塊在胸腔的橫膈膜上,也不可以輕易動它。由此可見,腹中存在的實體腫物都不可針刺瀉除。

即使針刺準確地刺中了腫物,但實體腫物卻沒有被去除,反而會耗損精氣。正氣流失,邪病反而會在腹中更加猖獗。因此,針刺瀉除實體腫物可能會導致病情加重。

簡要按語:

過去馬志、張仲景、王叔和等醫家將「重身」解釋為懷孕,這種說法是不正確的。

脅下滿氣逆,馬雲。脅下脹滿。氣甚喘逆。

息積,吳云。息積。即息賁肺積也。張云。積不在中。而在脅之下者。初起微小。久而至大。則脅滿氣逆。喘促息難。故名息積。今人有積。在左脅之下。俗名為痞者。其即此證。惟小兒為尤多。蓋飲食過傷。脾不及化。則餘氣留滯。而結聚於此。其根正在脅間。陽明病劇。則上連於肺。此其所以為息積也。簡按百病始生篇云。稽留不去。息而成積。據此則息謂生長。(出前漢宣帝紀師古注。)猶瘜肉之瘜也。聖濟總錄云。夫消息者。陰陽之更事也。今氣聚脅下。息而不消。積而不散。故滿逆為病。然氣客於外。不幹胃腑。故不妨食。特害於氣息也。導引能行積氣。藥力亦藉導引而行故也。有方附於五十七卷。此以息而不消。積而不散。解息積之義。極是矣。而至謂害於氣息。則竟未免歧誤。

白話文:

息積

吳氏說:「息積,也就是肺部積聚。」張氏說:「積聚不在身體中間,而在肋骨下方。」

起初積聚很小,時間久了就會變大,導致肋骨脹滿,氣息上逆,呼吸急促困難,因此稱為息積。

現在人們的積聚,在左肋骨下方,俗稱痞氣,就是這個病症。尤其多見於兒童,因為他們飲食過量,脾胃無法消化,導致餘氣滯留,積聚於此。

積聚的根源在肋骨之間。陽明經脈的病症嚴重時,會向上連接肺部,這就是息積的原因。

簡注百病始生篇雲:「稽留不去,息而成積。」由此可見,息是指生長,如同息肉的息字。

聖濟總錄雲:「消息者,陰陽之更事也。」現在氣聚在肋骨下方,停滯不消,積聚不散,所以引起脹滿、氣逆等病症。

然而,氣滯留於體外,不影響胃腑,所以不妨礙進食,只是對呼吸有影響。

導引可以疏通積聚的氣,藥力也能借助導引而發揮作用。有方見於第五十七卷。

作者以此解說息積,說明積而不散,極為正確。但作者所說「害於氣息」,就有所偏差了。

積為導引服藥,高雲。積。漸次也。須漸次為之導引而服藥。導引。運行也。運行則經脈之虧者可復。若但服藥。則藥不能獨治也。

白話文:

逐步引導服藥 ,高雲說。積,意指循序漸進。需要逐步進行導引和服藥。導引,即運行氣血。運行氣血,可以恢復虛損的經脈。如果只服藥,藥物無法獨立治病。

尺脈數甚,簡按十三難云。脈數。尺之皮膚亦數。丁氏注。數。心也。所以臂內之皮膚熱也。蓋與此同義。

筋急而見,吳云。身之大筋勁急也。簡按王注為是。

疹筋,吳云。病筋也。簡按聖濟總錄云。夫熱則筋緩。寒則筋急。今也肝氣內虛。虛則生寒。故筋急而見。其尺脈數甚者。蓋尺裡以候腹中。其人腹急。則尺脈見數。數亦為虛。以腹內氣虛故也。氣既寒而筋急。其色又見白黑。是為寒甚之證。有方。附於四十二卷。又外臺云。痃癖。發即兩筋弦急。陳氏婦人良方云。痃者。在腹內近臍左右。各有一條筋脈急痛。大者如臂。次者如指。因氣而成。如弦之狀。名曰痃氣也。慧琳一切經音義云。痃病。即腹中冷氣病也。發即脈脹牽急。如似弓弦。故俗呼為痃氣病也。據王注。此即疹筋也。

白話文:

疹筋

吳氏說:疹筋就是病筋。

白話解說:

  • 聖濟總錄說:熱氣會讓筋變鬆弛,寒氣會讓筋變緊。
  • 如果肝氣虛弱,就會產生寒氣。筋就會因為寒氣而緊繃。
  • 脈搏在寸尺脈中,尺脈跳得很厲害,是因為腹中有急症。腹急就會導致尺脈跳數,而且跳數表示體虛。
  • 腹中氣虛會產生寒氣,筋就會緊繃。症狀表現為皮膚呈白黑顏色,這是寒氣很重的徵兆。
  • 有應對疹筋的方劑,記載在第 42 卷。

外臺祕要說:

  • 痃癖發作時,兩邊的筋就會緊繃。

陳氏婦人良方說:

  • 痃是在腹中,靠近肚臍左右,有的筋脈緊繃疼痛。粗的像手臂,細的像手指。是由於氣所致,形狀像琴絃。叫做痃氣。

慧琳一切經音義說:

  • 痃病就是腹中的寒氣病。發作時會導致脈脹緊繃,像弓弦一樣。所以民間稱之為痃氣病。

王注:

這個痃病就是疹筋。

名曰厥逆,聖濟總錄。方附於五十一卷。李氏蘭室秘藏。有羌活附子湯。羅氏衛生寶鑑。有麻黃附子細辛湯。危氏得效方。有白附子散。並治大寒犯腦頭痛。

白話文:

這種病叫做厥逆,記載在《聖濟總錄》的第 51 卷。李氏的《蘭室祕藏》中記載了羌活附子湯。羅氏的《衛生寶鑑》中記載了麻黃附子細辛湯。危氏的《得效方》中記載了白附子散。這些方劑都用於治療大寒犯腦導致的頭痛。

帝曰善,高雲。三字衍文。

五氣之溢也,吳云。腥焦香臊腐也。張云。五味之所化也。馬雲。五臟之氣也。志云。五氣者。土氣也。土位中央。在數為五。在味為甘。在臟為脾。高同。云。溢。泛溢也。簡按萬曆本醫說。作土氣。志注為是。王意亦當如此。

白話文:

五氣的散溢,吳氏說:指的是腥、焦、香、臊、腐這五種氣味。張氏說:是五味的轉化。馬氏說:是五臟之氣。志氏說:五氣指的是土氣。土位於中央,數為五,味為甘,臟為脾。高同氏說:溢,指散發溢出。簡按萬曆本《醫說》,將「五氣」寫作「土氣」。志氏的注釋是正確的。王氏的意思也應該是如此。

脾癉,聖濟總錄云。夫食入於陰。長氣於陽。肥甘之過。令人內熱而中滿。則陽氣盛矣。故單陽為癉也。其證口甘。久而弗治。轉為消渴。以熱氣上溢故也。有方。附於四十五卷。

白話文:

脾癉 ,根據《聖濟總錄》記載。食物進入身體後,陰氣會增長;陽氣會發散。過度食用肥甘厚味,會導致內熱和腹脹,使得陽氣旺盛。因此,單純的陽氣過盛就會形成癉。

癉的症狀是:口乾口渴。如果長期不治療,會轉變為消渴症。這是因為熱氣上升造成的。

具體的治療方法,請參閱第 45 卷。

食甘美而多肥,甲乙。作數食美。而多食甘肥。簡按甲乙為是。枚乘七發。甘脆肥濃。命曰腐腸之藥。

轉為消渴,吳。轉。作傳。云。傳。日久傳變也。消渴。飲水善消。而渴不止也。

以蘭除陳氣,聖濟總錄。治脾癉口甘中滿。蘭草湯。蘭草。一兩。切。上一味。以水三盞。煎取一盞半。去滓。分溫三服。不拘時候。張云。蘭草。性味甘寒。其氣清香。能生津止渴潤肌肉。故可除陳積蓄熱之氣。簡按李杲試效方。有蘭香飲子。蘭室秘藏。名甘露膏。治消渴。飲水極甚。善食而瘦。王遜藥性纂要云。素問所謂。治之以蘭除陳氣者。幽蘭建蘭之葉。非蘭草澤蘭也。建蘭幽蘭。古所無。此襲寇宗奭陳嘉謨之謬說耳。

白話文:

使用蘭草去除積滯之氣(出自《聖濟總錄》)

適應症: 脾臟虛弱,口乾、胃中有飽滿感。

蘭草湯

組成:

  • 蘭草:1 兩,切碎。

製法:

  • 將蘭草放入水中三碗,煎煮至一碗半的量。
  • 去除藥渣,分三次溫服。服用時間不限。

功效:

  • 張氏說:蘭草性味甘寒,氣味清香。能生津止渴,潤澤肌肉。因此,它可以去除積滯的熱氣。

備註:

  • 李杲的《試效方》中有蘭香飲子。
  • 《蘭室祕藏》中有甘露膏,用於治療消渴症(多飲多尿)。
  • 王遜在《藥性纂要》中指出:《素問》中提到的「治之以蘭除陳氣」,所用的是幽蘭或建蘭的葉子,而不是蘭草或澤蘭。幽蘭和建蘭是後世纔有的品種,將它們與蘭草混淆是一種錯誤。

口苦取陽陵泉,此六字。宜據新校正而刪之。諸家費解。

夫肝者中之將也,甲乙。肝上。有膽者中精之府六字。與新校正所援異。靈師傳篇云。肝主為將。六節臟象論云。十二臟皆取決於膽。本輸篇云。肝合膽。膽者。中精之府。(五行大義。引河圖。文同。)蓋本節主膽而言。甲乙文為正焉。聖濟總錄。作夫膽為中正之官。清淨之腑。十一臟之所取決。咽為之使。

白話文:

肝臟是人體中最重要的將軍,膽囊是人體精華的倉庫。

「聖濟總錄」記載:膽囊是人體的中樞器官,純凈的臟腑,其餘十一臟腑都依賴於膽囊。咽喉是膽囊的使者。

咽為之使,張云。足少陽之脈。上挾咽。足厥陰之脈。循喉嚨之後。上入頏顙。是肝膽之脈。皆會於咽。故咽為之使。

白話文:

張仲景說:「咽喉是足少陽經和足厥陰經所支配的。」

足少陽經的經脈向上經過咽喉,而足厥陰經的經脈則沿著喉嚨後方,向上進入頭頸部。這些都是肝膽經的經脈,它們都交會於咽喉。所以咽喉是由它們所支配的。

膽虛氣上溢,甲乙。無虛字。吳。虛。作噓。云。噓氣。氣上溢也。汪昂云。吳改膽虛。作膽噓。欠通。氣上溢。即噓字之義。馬雲。此膽氣以煩勞而致虛。張云。數謀慮不決。則肝膽俱勞。勞則必虛。虛則氣不固。故膽氣上溢。簡按數謀慮不決。宜膽氣怫鬱。甲乙似是。聖濟總錄云。數謀不斷。則清淨者。濁而擾矣。故氣上溢。而為口苦也。經所謂是動則病口苦。以氣為是動也。有方。附於四十二卷。衛生寶鑑。有龍膽瀉肝湯。(與東垣方不同。)

白話文:

膽虛氣上溢 ,甲乙本沒有「虛」字。吳本「虛」作「噓」,意思是呼氣。汪昂認為,吳本將「膽虛」改為「膽噓」並不通順。「氣上溢」的意思與「噓」相近。馬雲認為,膽氣虛弱是由於過度勞累。張仲景說,反覆思考而不決斷,就會導致肝膽勞累。勞累必然會虛弱,虛弱則氣無法固守,故膽氣上溢。

具體來說,反覆思考而不決斷,會讓膽氣鬱結。甲乙本的說法似乎是正確的。

《聖濟總錄》說,過度思考會導致清淨之氣被濁氣擾亂,因此氣上溢,就會感到口苦。經文中所說的「是動則病口苦」,「是」指氣的運行,氣運行不暢就會口苦。

(相關方劑)請參閱第 42 卷。

《衛生寶鑑》中有一種方劑叫「龍膽瀉肝湯」(與東垣的方劑不同)。

膽募俞,吳云。膽募。日月穴也。膽俞。在脊十椎下。兩旁各一寸五分。簡按甲乙云。日月。膽募也。在期門下五分。馬以為期門。誤。王注腹募背俞。原於六十七難。

白話文:

膽募俞穴

根據《吳氏針灸經》,膽募穴也稱日月穴。而膽俞穴位於脊椎第十椎下方,左右兩側各一寸五分處。

考證:

《甲乙經》和《簡要針灸學》記載,日月穴就是膽募穴,位於期門穴下方五分處。馬蒔認為日月穴為期門穴,這種說法是錯誤的。王清任在注釋中指出,腹部的募穴對應背部的俞穴,這源於《黃帝內經․素問.六十七難》。

治在陰陽十二官相使中,治。吳改作論。注云。即靈蘭秘典所論也。張同。簡按王云。今經已亡。未知何是。

白話文:

治療的重點在於調和陰陽、十二經脈之間的相互作用。吳氏著作中提到「論」——注釋中說,這指的是《靈蘭祕典》中所討論的內容。張同曾簡要地按照王氏所說進行註解。王氏說,現在經文已經失傳,不知道具體指的是哪一部著作。

有癃者,吳云。癃。不得小便也。癃而一日數十溲者。由中氣虛衰。欲便則氣不能傳送。出之不盡。少間則又欲便。而溲出亦無多也。簡案口問篇云。中氣不足。溲便為之變。陳氏三因方云。淋。古謂之癃。名稱不同也。癃者。罷也。淋者。滴也。今名雖俗。於義為得。此說非是。戴侗六書故曰。淋。癃。實一聲也。漢殤帝諱淋。故改癃為⿰隆玉。改隆慮縣。為林慮縣。蓋內經。本草經。皆用癃字。作淋皆後人所改。

白話文:

尿閉,吳氏所說。尿閉,指無法小便。尿閉而一天需要小便幾十次,是因為身體虛弱,中氣不足。想小便時,中氣無法傳導,無法完全排出尿液,所以過一會兒又想小便,但是每次尿出來的量很少。

根據《口問篇》,中氣不足,小便就會異常。《陳氏三因方》中說,古代稱小便淋漓為癃,名稱不同。癃,意為罷竭;淋,意為滴水。現在雖然俗稱淋,但從意思上來說,癃更合適。

這種說法是不正確的。戴侗在《六書故》中說,淋和癃是同音字。漢朝皇帝殤帝的名諱是“淋”,所以為了避諱,把“癃”改為“淋”,把隆慮縣改為林慮縣。其實,《內經》、《本草經》中都使用“癃”字,寫成“淋”字都是後人修改的。

身熱如炭頸膺如格,吳云。身熱如炭。胃主肌肉故也。頸膺如格。胃脈循喉嚨。下乳內廉故也。張云。如格者。上下不通。若有所格也。

白話文:

身體發熱像炭火一樣,脖子和胸部像卡住了東西。

  • 吳氏說:身體發熱如炭火,是因為胃經主管肌肉的緣故。
  • 張氏說:脖子和胸部像卡住了東西,是因為胃經循行經過喉嚨和乳房內側的緣故。上下不通的感覺就像是被卡住一樣。

喘息氣逆,馬雲。其息喘。其氣甚逆。張云。喘息者。呼吸急促也。氣逆者。治節不行也。

細微如發,甲乙。無微字。

病在太陰其盛在胃頗在肺,馬雲。此病在太陰。經之不足。觀氣口微細之脈可知也。其氣盛在於胃。觀人迎躁盛之脈可知也。六節臟象論。靈樞終始禁服等篇。皆以人迎三盛。為病在陽明。所以謂之其盛在胃也。至於喘息氣逆。頗關在肺。然肺虛也。非盛也。特邪氣耳。簡按參之於王說。義尤明晰。吳以太陰為脾。張則為脾肺二臟。與經旨左矣。

白話文:

這個病在太陰經,主要在胃,而且稍微涉及到肺。

這個病在太陰經,經氣不足。可以觀察氣口脈細微的脈象就能知道。這個病氣盛在於胃,可以觀察人迎脈躁盛的脈象就能知道。《六節臟象論》、《靈樞·終始禁服》等篇章都認為人迎脈三部同時旺盛,是病在陽明經。所以這裡說這個病氣盛在胃。至於喘息氣逆的症狀,則是因為肺虛而不是氣盛,只是邪氣影響而已。查閱王氏的說法,這一點更加清晰。吳氏把太陰經理解為脾經,張氏則把太陰經理解為脾肺二臟,他們都與經典的意思不符。

此所謂得五有餘,甲乙。無所謂二字。

五病之氣有餘也,甲乙。無五字。

此其身不表不里亦正死明矣,甲乙。無身字。正死。作死證。

巔疾,張云。即癲癇也。本經。巔。癲通用。於此節之義可見。諸家釋為頂巔者非。蓋兒之初生。即有病癲癇者。今人呼為胎里疾者即此。未聞有胎病頂巔者也。

白話文:

癲癇

張仲景說:癲癇就是巔疾。本經之中,巔和癲通用,這從這一節的意義中可以看出。各位醫家把它解釋為頭頂,這是錯的。因為小孩剛出生,就可能患有癲癇病。現在人稱之為胎裡疾的就是這個。沒聽說過胎兒頭頂患病的。

母有所大驚,甲乙。母下。有數字。張兆璜云。胎中受病。非止驚癇。妊娠女子。飲食起居。大宜謹慎。則生子聰俊。無病長年。高雲。其氣上不下。則精與驚氣並居。既生以後。故令子發為癲疾也。此癲疾為先天奇病。而屬於不治也。

白話文:

如果孕婦遭受重大驚嚇,就會導致甲狀腺機能異常和癲癇發作。孕婦在飲食和起居方面都應特別謹慎。這樣,生出的孩子就會聰明伶俐,身體健康,長命百歲。高雲認為,這種病氣無法排出體外,所以精氣和驚氣就會同時存在於體內。孩子出生後,就會發作癲瘋。這種癲瘋屬於先天性奇病,無法醫治。

痝然,痝。龐厖同。玉篇。大也。乃狀浮起貌也。龐。又龐雜之龐。故王兼二義而釋之。詳見於評熱病論。馬本。痝。作龎。

白話文:

膨脹。和「腫」字近義。《玉篇》:「龐,大也。」描述膨脹凸起。龐,也表示龐雜混亂。因此王冰結合兩層意思解釋這個詞。詳細解釋請參閱評《熱病論》。馬元超的版本將「痝」寫作「龎」。

身無痛者,吳云。以其病不繫於表。故身無痛。

腎風,馬雲。腎屬水。故腎虛則水搐。腎不宜感風。故風在則體浮。風熱則脈大。風與水搏。則脈緊。脹滿則薄脾。而不能食。雖食亦少。水熱穴論云。腎者。胃之關也。關門不利。故聚水而成其病。則欲其能食也難矣。高雲。水因風動。故名腎風。簡按王注風論云。腎臟受風。則面痝然而腫。而張則云。非外感之風。乃風由內生者。內風之說未經見。則不可從。

白話文:

腎風,醫家馬雲。腎臟屬水。所以腎虛時,就會導致水氣抽搐。腎臟不應受到風的影響。所以風在體內,則身體會浮腫。風熱同時存在時,脈搏會增大。風和水互相作用時,脈搏會緊繃。身體脹滿則會壓迫脾臟,導致無法進食。即便勉強進食,也無法進食太多。根據「水熱穴論」,腎臟是胃的關口。關口不通暢,因此水氣聚集而形成疾病。這樣一來,想要進食就變得困難了。高雲認為,水因風的影響而流動,因此稱為腎風。簡按王注的《風論》提到,腎臟受風,則臉部會腫脹。但張氏認為,這並非外感之風,而是內部產生的風。對於「內風」的說法尚未見過記載,因此不能採信。

驚已心氣痿者死,吳云。腎邪陵心。令人善驚。若驚已而心氣猶壯。是謂神正。生之徒也。驚已而心氣痿者。是謂神亡。死之屬也。志云。腎風非死證。此病生在腎。逆傳其所勝。故死。簡按痿。馬張仍王義。

白話文:

吳氏說:驚嚇過後心氣衰弱的人會死亡。腎臟邪氣侵犯了心臟,使人容易受驚。如果驚嚇過後心氣仍然強盛,表示神志正常,可以活命。驚嚇過後心氣衰弱的,表示神志已經消亡,屬於會死亡的情況。志氏說:腎臟的風邪並不是死亡的徵兆。這種疾病發病於腎臟,逆行傳播到它所勝的部位,所以會死亡。簡氏按:痿,馬、張、仍、王都認為是義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