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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素問識》~ 卷六 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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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六 (1)

1. 病能論篇第四十六

馬雲。能。音耐。禮樂記。故不耐無樂。其耐作能。靈樞陰陽二十五人篇。皆有能字。古蓋耐能通用。陰陽應象大論云。病之形能也。蓋病之形狀耐受。故此以病能名篇。張兆璜云。病能者。言奇病之形能也。簡按吳釋前篇病能云。能。猶形也。此解為是。

白話文:

馬雲是「耐(能)」的音變。根據《禮記》中的記載,「耐」是「能」的意思,所以「不耐」就是「無能」。《靈樞·陰陽二十五人篇》中也有「能」字的使用。古代「耐」和「能」通常通用。

《陰陽應象大論》中說:「病的形狀就是能。」意思是病的形狀是耐受的,因此用「病能」來命名這個篇章。張兆璜認為,「病能」是指奇病的形狀。

根據吳氏《釋名》中的解釋,前篇的「病能」,「能」的意思是形狀。這個解釋是正確的。

胃脘癰,吳云。吸門之下。賁門之上。受納水穀之脘。名曰胃脘。簡按聖濟總錄云。夫陰陽升降。則榮衛流通。氣逆而隔。則留結為癰。胃脘癰者。由寒氣隔陽。熱聚胃口。寒熱不調。故血肉腐壞。以氣逆於胃。故胃脈沉細。以陽氣不得下通。故頸人迎甚盛。令人寒熱如瘧。身皮甲錯。或咳或嘔。或唾膿血。觀伏梁之病。亦有挾胃脘內癰者。以其裹大膿血。居腸胃之外故也。方附於一百二十九卷。

白話文:

胃脘癰

吳氏(吳權)說:食道入口處以下、賁門以上,負責接受食物的部位叫做胃脘。

《聖濟總錄》簡要總結:陰陽氣血正常運行,榮衛之氣才能通達。氣逆而阻滯,就會積聚成癰。

胃脘癰是寒氣阻滯陽氣,熱氣積聚在胃口,寒熱不調,導致血肉腐壞。由於氣逆於胃,所以胃脈沉細。由於陽氣不能下通,所以頸部的「人迎穴」脈象格外強盛。

患者會出現像瘧疾一樣的寒熱交替,身上皮膚發硬如甲,有時咳嗽,有時嘔吐,有時吐出膿血。

從「伏梁」的病證來看,也可能夾雜胃脘內癰。這是因為膿血量大,堆積在腸胃之外造成的。相關方劑附錄於第129卷。

當候胃脈,滑云。即脈要精微。附上右外。以候胃也。馬雲。右關。吳張志同。簡按附上右外。尺膚之位。而非脈之分位。以寸關尺。配五臟六腑者。難經以後之說。此言胃脈者。必別有所候。

逆者,甲乙。作氣逆者。

人迎甚盛,張云。即終始篇等所云。人迎三盛。病在陽明之謂。

白話文:

當診察胃脈時,(脈象)滑動而通暢。這表示脈象精微微妙。

附在右關脈的外側,就可以診察到胃脈。

馬丹說:右關脈。

吳張志也同意這個說法。

簡明按語:這裡的「附上右外」,指的是尺部的皮膚部位,而不是脈的定位。將寸、關、尺脈對應於五臟六腑的說法,是《難經》以後的理論。這裡提到的「胃脈」,必定另有診察的方法。

精有所之寄則安,吳本。作精有所倚。則臥不安。注云。臟。陰也。主靜。故臟有傷損。則有不足之患。陰精有所偏倚。則有亢甚之害。均之令人夜不安也。簡按諸家順文解釋。義難通。吳據甲乙而刪改。但精字仍舊文。殆為明晰。今從之。

白話文:

精氣如果有所依附就會安定,但如果精氣有所偏倚,就會導致失眠。臟腑屬陰,主靜,所以臟腑受損,就會出現精氣不足的問題;陰精偏倚,就會產生亢盛的毛病,兩種情況都會讓人夜不安寢。

不能懸其病,吳云。不能懸其病於空。使之不我疾也。馬雲。懸者。絕也。按逆調論第六節。有不得臥而息有音者。諸證尤詳。但此曰不安。則不能安寢也。與彼有異。

偃臥,高雲。正臥也。評熱論云。不能正偃者。胃中不和也。故舉而復問。

白話文:

不能「懸其病」,吳某認為,不能讓疾病在空中懸浮,使它不侵害我。馬某則說,懸,指的是斷絕。

根據《逆調論》第六節的記載,有「不得臥而息有音」的證狀,各種證狀十分詳細。但是文中所說的「不安」,指的是不能安寧入睡,與前者有所不同。

肺者臟之蓋也,痿論云。肺者。臟之長也。心之蓋也。靈九針論云。五臟之應天者肺。肺者。五臟六腑之蓋也。

白話文:

肺是保護臟腑的器官,如《痿論》所說。肺是臟腑中最大的,也是心的保護層。正如《靈九針論》所述,肺與天相應。肺是五臟六腑的保護層。

右脈沉而緊左脈浮而遲,馬雲。此當見於兩尺也。吳張同。簡按本經無寸關尺之說。此特言左右爾。必非兩尺之謂也。

白話文:

右邊脈象沉而緊,左邊脈象浮而遲,這情況應當出現在寸關尺中的兩尺部位。吳張二位醫家所言,簡而言之,本經並沒有寸關尺的說法,此處只是單獨描述左右兩側脈象,並非特指兩尺。

不然,馬吳張並仍甲乙。然。作知。志高從舊文釋之。故屬強解。

此逆四時,志云。脈合四時。故冬診之。左右脈皆當沉緊。今左脈反浮而遲。是逆四時之氣矣。

白話文:

不然,馬、吳、張三人的觀點仍然依照甲乙來排列。然而,這樣做是明白的。志高依照舊有的文字來解釋它,因此屬於勉強的解釋。

這與四季的規律相反,志說,脈象應符合四季的變化。所以在冬天診脈時,左右兩脈都應該是沉緊的。現在左脈反而浮而且遲,這是違背了四季的氣候特徵了。

病在腎頗關在肺,吳云。關。關係也。志云。腎主冬氣。而又反浮在左。故當主病在腎。頗關涉於肺。當為腰痛之病。簡按甲乙。無關字。奇病論云。其盛在胃。頗在肺。句法正同。

腎為腰痛之病也,甲乙。無腎字。

白話文:

吳瑞認為疾病在腎臟,但與肺也有些關係。關係的意思是,志書上說,腎臟主宰冬天之氣,但它出人意料地漂浮在左側,所以應該主要是腎臟的疾病,與肺臟也有點關係。這應該是腰痛的病症。

註解:

  • 甲乙:指版本的不同。
  • 《奇病論》中有「其盛在胃,頗在肺」一句,與本句的句法結構相同。

頸癰,癰疽篇云。發於頸者。名曰夭疽。其癰大而赤黑。不急治。則熱氣下入淵腋。前傷任脈。內薰肝肺。十餘日而死矣。

白話文:

頸癰

《癰疽篇》記載,發於頸部的腫瘤,稱為「夭疽」。這種腫瘤體積大而顏色呈赤黑色。如果不緊急治療,熱氣會向下深入腋下,傷及任脈,內部灼熱肝肺,十多天就會死亡。

其真安在,吳云。真。正治之法也。簡按當仍甲乙作其治。

異等,志云。等。類也。高雲。頸癰之名雖同。而在氣在血。則異類也。

白話文:

真正的治療方法在哪裏,吳說,正是正確的治療方法。簡按應當仍然按照甲乙本來的意思作爲治療。

異等,志說,等,是類的意思。高說,雖然頸部癰瘡的名字相同,但是在氣在血上,則是不同的類別。

癰氣之息,馬雲。以小針開除。而去病者。正以癰間有氣頓息。不至甚也。吳。息。改瘜。云。瘜。腐肉也。針。鈹針也。所以去針肉。張云。息。止也。癰有氣結。而留止不散者。治宜甲針以開除其氣。氣行則癰愈矣。高雲。頸癰。而氣之止息者。其病在氣。宜以針開通其氣。而除去之。此氣息成癰。而有針刺之真法也。頸癰而氣盛血聚者。其病在血。宜石刺出血而瀉之。此血聚成癰。而有石刺之真法也。此所以同病異治。而皆已也。簡按說文。瘜。寄肉也。徐鍇曰。息者。身外生之也。故古謂賒賃生舉錢。為息錢。旋生土為息壤也。方言。作𦞜。王釋為死肉。吳則為腐肉。無所考據。張注允當。今從之。

白話文:

膿瘡中的氣息,馬雲(認為)用小針挑破。而去除膿瘡的(方法),正是在於膿瘡中的氣息頓時停止,不會繼續惡化。吳(氏)說:「息」應改為「瘜」。他說:「瘜」,腐肉也。針,鈹針也。所以挑出針肉。張(元素)說:「息」,停止也。膿瘡中有氣結,而停留不散的,治療應當用甲針來挑破,讓氣息散開。氣息流動,膿瘡就會痊癒。高(彥舉)說:頸部膿瘡,而氣息停止的,其病在氣息。應當用針刺通氣,然後除去。這是氣息成為膿瘡,而有針刺的真正方法。頸部膿瘡而氣盛血聚的,其病在血液。應當用石刺放血瀉出。這是血液聚成膿瘡,而有石刺的真正方法。這就是同病而異治,但都得以康復的原因。

簡(文儒)按《說文解字》:「瘜」,寄肉也。徐鍇說:「息」者,身外生之也。所以古代稱借賃利息的錢為「息錢」,新生的土為「息壤」。《方言》中作「𦞜」,王逸解釋為死肉。吳(氏)則解釋為腐肉,沒有什麼根據。張(元素)的注釋恰當,現在採用他的說法。

同病異治也,吳。此下。補膚頑內陷者。宜灸以引之十字。云。以上文有其問。故僭補之。張兆璜云。陷下者。又宜灸。始言針灸。而後止言針石者。蓋此篇。論五臟之相傳。而腎臟之氣。已傳於肝。故止宜針宜石。設或有回陷於腎者。又常灸之。此雖不明言。蓋欲人意會。讀者宜潛心參究。不可輕忽一字。簡按吳補固僭矣。而張注亦鑿。俱不可從。

白話文:

同樣的疾病,但治療方法不同。吳氏補充道,對於皮膚頑固下陷的情況,應該用艾灸以將病氣引出,方法是採用十字灸。

因為前面文章中沒有提到這個問題,所以吳氏僭越地進行了補充。張兆璜說,皮膚下陷的情況,更應該使用艾灸。文章開始時提到針灸,但後來只提到針和石藥,這是因為這篇文章討論的是五臟之間的傳遞,而腎臟之氣已經傳遞到了肝臟。因此,只能治療針法和石藥。如果有的病氣又回陷到腎臟,就需要經常艾灸。

雖然文章中沒有明說,但這是作者希望讀者意會到的。讀者應該用心參悟,不要輕忽任何一個字。

簡按:吳氏的補充確實僭越,而張兆璜的註解也有牽強附會之嫌。這兩者的觀點都不應該被採納。

,靈癲狂篇云。狂始發。少臥不飢。自高賢也。自辨智也。自尊貴也。善罵詈。日夜不休。通評虛實論云。癲疾厥狂。久逆之所生也。又千金方云。狂風罵詈。撾斫人。名熱陽風。即怒狂也。

白話文:

狂症

《靈癲狂篇》說:「狂症發作初期,患者很少睡眠或進食,自我感覺高人一等、聰明過人、高貴無比,喜歡罵人詛咒,晝夜不息。」

《通評虛實論》中指出:「癲癇暴狂,是由於長時間的氣血逆亂所致。」

《千金方》也記載:「狂風病表現為罵人詛咒、對人拳打腳踢,稱為『熱陽風』,也就是發怒狂暴的症狀。」

暴折而難決,馬雲。此人者。因猝暴之頃。有所挫折。而事有難決。志不得伸。吳云。暴折而抑之。不得剖決。志云。決。流行也。高雲。決。散也。簡按吳注為是。

白話文:

遇到突然到來的困難和挫折,無法做出決斷。馬雲認為,是因為事情突然爆發,導致挫折和難以決斷,志向無法實現。吳氏認為,這是事情突然爆發並受到壓制,無法做出判斷。志氏認為,「決」指流動、暢通。高氏認為,「決」指分散、消除。簡略比較,吳氏的註解較為恰當。

陽明者常動,馬雲。靈動輸篇。言是陽明獨動不休。故凡衝陽。(即跗陽)地倉。大迎。下關。人迎。氣衝之類。皆有動脈不止。而衝陽為尤甚。

白話文:

意思是說,陽明經脈總是處於動態,不斷地運行著。所以像跗陽、地倉、大迎、下關、人迎、氣衝等部位,都摸得到動脈搏動,而跗陽部位的搏動尤為明顯。

巨陽少陽不動,吳云。巨陽。有委中。崑崙。少陽。有懸鐘。聽會。其脈皆不甚動。於其不甚動者。反動大疾。此陽厥善怒。而狂之候也。

白話文:

巨陽和少陽的脈搏不動,吳氏說:巨陽脈有委中穴、崑崙穴,少陽脈有懸鐘穴、聽會穴。這些部位的脈搏都不怎麼動。如果在脈搏不怎麼動的情況下,突然出現劇烈跳動,那麼這就是陽厥脈。陽厥脈的人容易發怒和狂躁。

動大疾,馬雲。大。當作長。簡按非也。

夫食入於陰,張云。五味入口。而化於脾。食入於陰也。藏於胃以養五臟氣長氣於陽也。

白話文:

人如果生了重病,應該及時治療。食物進入人體後,會經過脾胃的運作來消化吸收。食物進入人體後被脾胃所消化,並且儲存在胃裡來滋養五臟,同時也在陽氣的作用下生成氣血。

生鐵洛,張云。即爐冶間錘落之鐵屑也。其屬金。其氣寒而重。最能墜熱開結。平木火之邪。故可以下氣疾。除怒狂也。凡藥中用鐵精。鐵華粉。針砂。鐵鏽水之類。皆同此意。簡按本草經。作鐵落。唐本注云。落。是鐵皮滋液。黑於余鐵。陶謂可以染皂。云是鐵漿。誤矣。蘇頌圖經云。鐵落者。鍛家燒鐵赤沸。砧上打落細皮屑。俗呼為鐵花。是也。初煉去礦。用以鑄䥱器物者。為生鐵。再三銷拍。可以作鍱者。為鑐鐵。亦謂之熟鐵。此說是也。別錄云。鐵落。一名鐵液。故王云。為鐵漿非。是生鐵液也。高雲。洛。烙同。烙飲者。轉赤為烏也。赤而烏。可以平巨陽之氣。迂謬尤甚。聖濟總錄云。鐵落。染皂鐵漿。是。上一味。每服重湯內溫一盞飲之。食後。此不讀王注及唐本。乃襲陶謬也。

白話文:

生鐵屑

張雲(註解《本草經》的作者)說:爐子裡鍛打落下的鐵屑,就是生鐵屑。它屬於金元素。它的性質寒冷沉重,最能降下熱氣、疏通結塊。可以平息肝火之邪,因此可以治療氣逆、急躁和狂症。凡是藥物中使用的「鐵精」、「鐵華粉」、「針砂」、「鐵鏽水」等,都是與生鐵屑具有相同的作用。

考證:

《本草經》中稱之為「鐵落」。唐朝的注釋中說:「落」是鐵皮融化的液體,比其他鐵塊更黑。陶弘景認為可以染色用,說這是鐵漿。這是錯誤的。《圖經本草》中說:「鐵落」是指鍛鐵時,將燒紅的鐵在砧子上打出細小的皮屑,俗稱為「鐵花」。這就是生鐵屑。

最初從礦石中提煉出來的鐵,用來鑄造農具和器皿的,稱為生鐵。經過多次冶煉和鍛打,可以製成刀劍的,稱為鑐鐵,也叫熟鐵。這種說法是正確的。

《別錄》中說:「鐵落」又名「鐵液」,所以王(王安石)說「鐵漿」是錯誤的,應該是生鐵液。《太平聖惠方》中說:「鐵落」可以染色用,這是正確的。

上一個方劑,每服在熱湯中溫熱一杯後飲用,飯後服用。這個方劑沒有採用王安石的注釋和唐朝的注釋,而是沿襲了陶弘景的錯誤。

為飲,張云用水研浸。可以為飲。簡按唐本注云。諸鐵療病。並不入丸散。皆煮取漿用之。此云為飲。亦煮取漿者與。

白話文:

可以用來製成藥飲。張氏說:用水浸泡研磨,就能製成藥飲。簡要說明:根據唐本的注釋,所有鐵製品用於治病時,都不會加入丸藥或散劑中。而是將它們煮沸,取其漿液來使用。這裡提到的「為飲」,也應該是煮沸後取漿來製成藥飲。

下氣疾也,吳云。寒而鎮重。故下氣速。氣下則不厥逆矣。志云。鐵乃烏金。能伐肝木。故下肝氣之疾速也。李時珍云。陽氣怫鬱。而不得疏越。少陽膽木。挾三焦少陽相火。巨陽陰火上行。故使人易怒如狂。其巨陽少陽之動脈。可診之也。奪其食。不使胃火復助其邪也。飲以生鐵落。金以制木也。木平則火降。故曰下氣疾速氣即火也。簡按列子湯問。吳楚之國。有大木焉。其名為櫾。(音柚)碧樹而冬生。實丹而味酸。食其皮汁。已憤厥之疾。張湛注云。氣疾也。梁書姚察傳。自免憂後。因加氣疾。蓋憤厥。乃陽厥之類。而氣疾所指不一。凡狂易癲眩。驚悸癇瘈。心神不定之證。宜概稱氣疾焉。若以疾訓速。或為效驗疾速之義。或為逆氣疾速之謂。乖謬亦甚。

白話文:

下氣疾 ,吳氏說。表現為寒而沉重,所以氣下行得快。氣下行後就不會氣逆了。志氏說。鐵是烏金。可以伐肝木,所以能快速緩解肝氣引起的疾病。李時珍說。陽氣鬱結,不得疏散。少陽膽木,挾持三焦少陽相火,巨陽陰火上行,所以使人容易發怒如狂。可以診斷巨陽、少陽的動脈。奪取它的糧食,不讓胃火再次助邪。讓它喝生鐵鍛過的湯。金用來制木。木氣平緩則火氣下降,所以說下氣疾速,氣就是火。

簡按《列子·湯問》。吳楚國有棵很大的樹,叫做櫾樹。樹木常青,冬天也會生長。果實紅色,味道酸。食用它的樹皮汁液,可以治療氣疾。張湛註釋說。氣疾就是氣逆。

《梁書·姚察傳》。自從免去憂愁後,氣疾加重。氣疾可能是陽厥的一種,而氣疾所指的症狀不唯一。凡是狂易癲眩、驚悸癇瘈、心神不定等病症,都可概稱為氣疾。如果把疾患解釋為快速,可能是治療效果迅速的意思,或者是指逆氣疾速,這樣解釋錯誤很大。

澤瀉術各十分麋銜五分,張云。澤瀉。味甘淡。性微寒。能滲利濕熱。白朮。味甘苦氣溫。能補中燥濕止汗。麋銜。即薇銜。一名無心草。南人呼為吳風草。味苦平微寒。主治風濕。十分者。倍之也。五分者。減半也。簡按蘇頌云。凡古方云術者。乃白朮也。此方。聖濟。名澤瀉湯。三因。名麋銜湯。並用白朮。馬雲。術。即蒼朮非也。麋銜。本經作薇銜。一名麋銜。唐本注云。一名鹿銜草。言鹿有疾。銜此草瘥。陳嘉謨云。麋鹿有疾。銜此草瘥。素問之名。因此出。時珍云。據蘇說。則薇銜麋銜。當作鹿銜也。此說誤。麋鹿一類。不必改作鹿。劉㡩採天名精。活麞。遂有活鹿草之名。麋。果鹿之誤乎。活鹿草。當作活麞草也。聖濟。十分作二兩半。五分作一兩一分。陶氏序錄云。古秤惟有銖兩。而無分名。今則以十黍為一銖。六銖為一分。四分為一兩。然則四分為一兩者。六朝以降之事。而此經云分者。非分兩之分。總錄誤爾。三因。十分。作一兩。五分作半兩。乃與張注符矣。

白話文:

澤瀉和白朮各 10 克,麋銜草 5 克。——出自張氏醫書。

澤瀉:味道甘淡,性微寒,能利尿消濕熱。 白朮:味道甘苦,性溫,能健脾祛濕,止汗。 麋銜:即薇銜,又稱無心草,南方人稱之為吳風草。味道苦,性平和微寒,主治風濕。

十分:加倍。五分:減半。

附註:

  • 蘇頌說,古方中提到的「術」,是指白朮。
  • 此方在《聖濟總錄》中稱為澤瀉湯,在《三因極一病證方論》中稱為麋銜湯,都使用了白朮。
  • 馬雲認為「術」是蒼朮,這是錯誤的。
  • 《本經》中將麋銜寫作薇銜,唐代註解說它又稱鹿銜草,因為鹿生病時會銜此草而痊癒。
  • 陳嘉謨說,麋鹿生病時會銜此草而痊癒,所以《素問》中以其命名。
  • 李時珍說,根據蘇頌的說法,薇銜和麋銜應該改為鹿銜。這種說法是錯誤的。麋鹿同類,不必改作鹿。
  • 劉昉在《採天名精》中記載了活麞草,後來有了活鹿草之名。麋是否是鹿的筆誤?活鹿草應當是活麞草。
  • 《聖濟總錄》中「十分」作兩半(15 克),「五分」作一兩一分(7.5 克)。
  • 陶宏景在《序錄》中說,古代的秤只有銖兩,沒有分的名稱。現在以 10 粒黍為 1 銖,6 銖為 1 分,4 分為 1 兩。因此,將 4 分作為 1 兩是六朝以後的事情。而此經所說的「分」不是指分兩,而是《總錄》誤載。
  • 《三因極一病證方論》中「十分」作 1 兩(10 克),「五分」作半兩(5 克),這與張氏的註解一致。

合以三指撮,吳云。合。修合也。三指撮。言如三指寬一撮也。簡按陶序例。一撮者。四刀圭也。刀圭者。十分方寸匕之一。准如梧桐子大也。此云三指撮者。乃一方寸匕余也。張云。合以三指。用三指撮合。以約其數。而為煎劑也。考經文。此謂散藥。張注謬爾。聖濟云。上三味。搗羅為散。每服二錢匕。沸湯調。食後服。三因亦云。上為末。每服二錢。酒飲任調下。食前服。

為後飯,馬雲。藥在飯後也。誤。

白話文:

用三根手指捏取一份藥物。

合: 吳氏說,「合」是指修合、配伍。

三指撮: 指的是就像用三根手指捏取一把藥物一樣。

根據陶序的記載,一撮藥物等於四刀圭。刀圭是十分方寸匕中的一匕,大小約等於梧桐子。

這裡說的「三指撮」是指一刀圭的藥物。

張氏說,「合以三指」是指用三根手指捏取份量,以確定煎劑的用量。

根據經文記載,這是散藥,張氏的解釋是錯誤的。

《聖濟總錄》記載,將上三味藥研磨成散劑,每次服用二錢匕,用沸騰的水調服,飯後服用。

《三因極一病證方論》也提到,將上三味藥研磨成粉末,每次服用二錢,可以用酒或其他液體調服,飯前服用。

所謂深之細者,高。以下二十四字。移於前頸癰之下。上經者以下六十九字。移於前在陰陽奇恆中之下。而為之註釋。率屬牽強。不可從。

白話文:

所謂深而細的,是高。以下 24 個字。移到前面頸部的膿腫下面。上文中的 69 個字。移到前面《陰陽奇恆》中,並為它們做出註解。往往牽強附會,不可信從。